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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時代法律信息服務研討會》在北京召開
發布日期: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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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1日,“智能時代法律信息服務研討會”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成功舉辦。該會議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律人工智能實驗室/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法制信息中心主辦,北京市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協辦。來自北京市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會員、國內高校法學院院長、圖書館館長、法學期刊主編等150余人參加會議,與會嘉賓就“智能時代法律信息服務”進行了深入有效地研討。

  本次會議由北大英華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寶)副總經理唐世亮先生主持,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先生代表主辦方致辭。王錫鋅副院長表示,作為北大120周年校慶的系列活動之一,本次研討的話題在各領域都受到重視。近年來,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北京大學法律圖書館、人工智能研究院整合各方力量持續對于智能時代的法律信息服務進行研究。王錫鋅副院長同時對圖書館如何向電子化、智能化轉型,以及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的應用分享了自己的思考,并認為針對如何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進行法律信息服務轉型的問題,法律界的同仁們逐漸從有初步的想法探索出了具體的辦法,希望通過本次會議的討論形成了更為系統、有效的觀點和章法。

  北京大學法律圖書館館長、北京市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志紅老師代表協辦方致辭。陳志紅館長對蒞臨本次會議的同仁表示歡迎,并對各方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她指出,成立于2010年的北京市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是國內第一個地區性的法律信息行業化研究組織,該研究會致力于促進法律信息服務的經驗交流和學術活動。她認為,專業化的法律信息服務需要借助不斷更新的新技術,更需要有優質的信息資源產品和服務提供方:“北大法寶”擁有優質的資源、前瞻的眼光、遠大的使命,在專業領域不斷的深耕細作,成為對行業有引領作用的法律信息服務品牌,是法律工作離不開的伙伴。陳館長希望在本次會議中,來自各界的法律專業人士,能夠從不同的視角進行觀點交流和思想碰撞,能夠對法律信息服務行業體系的不同維度產生新的影響,獲取更多的領悟,建立新的合作,推動法律信息服務領域的創新發展。

  北京大學法律人工智能實驗室/研究中心副主任趙曉海先生代表承辦方致辭。趙曉海先生歡迎大家參加北京大學120周年校慶系列學術交流研討活動。我們一直遵循從“用戶中來到用戶中去”,多年來的想法很多由用戶提出,為用戶做出更好的服務。起初從法律法規數據庫到案例數據庫,發展到理論研究包括法理學理論、部門法理論等,促進我們開始和法學期刊合作。從艱難起步到現在合作167種期刊,包括65種核心期刊。我們得以在現代大數據領域和法規、案例、學術進行順利銜接,離不開期刊界、法學界的各位老師的大力支持。未來智能技術在立法和行政執法平臺的應用也將起到重要作用。最后,趙曉海先生對合作伙伴北京華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偉文盛業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介紹,回顧了多年合作奮斗的歷程,并歡迎來自法律大家庭的各界人士共展鴻鵠之志、共享燕雀之樂。

  《政治與法律》主編徐瀾波先生以“人工智能體進入法律關系主體的路徑和步驟”做主題發言。首先法律關系具備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從自然角度看,帶智能的物體,并且有一定的思維,構成人工智能體。人工智能體有思維能力、運算能力、發展能力,但是很抽象,能力有多少如何分類沒有定數。從法律關系主體要素的角度,他認為現在的人工智能體不能稱為法律關系的主體,在立法上不需要以法律關系主體對待。人工智能體的自然屬性要素,進入法律關系主體的要素不成熟,僅是理論研究,不需要承擔責任,沒有對現實的法律產生認知力。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吳韜先生以“與算法相關的競爭法問題”做主題發言。他認為目前在人工智能領域相關法律是很前沿的,問題的發展趨勢有共識,需要提前做好準備。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在人類獲取信息和處理信息上有很大影響,進而對新技術的出現提出了很大需求。首先,競爭法學界對人工智能競爭法對算法關注最早、行動也最多。其次,對經營者的市場地位的影響,評估一個企業是否有市場支配地位,數據也是重大的考量因素。最后,算法是最核心領域。通過對Uber案例和谷歌案例的介紹,講解了算法的合謀和算法的濫用。

  北大英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曉海先生以“因法律,得智能,以服務”做主題發言。趙曉海先生從內容和客戶體驗兩方面提出了“北大法寶”未來的發展模式,同時對“北大法寶”各庫及內容體系進行介紹。目前“北大法寶”擁有200多萬法律法規、4000多萬司法案例、200本期刊、2萬多篇英文文件,打造了第一套檢索閱讀圖書,是國內唯一一家每日翻譯的數據庫,也在打造人工智能法律翻譯平臺。他指出“北大法寶”構建了法律院校、法律圖書館、法律實務界基礎法律查明工作,受到人大法工委、法制辦的認可。未來將更加注重內容的廣度、覆蓋度及專業度。繼而著重介紹了法寶智能產品,對智能立法、智能司法系統進行了詳細的展示。有內容才有智能,智能與服務相關聯。今后將在智能合同、在線簽署、在線存證等更多的領域進行研究和開發。“北大法寶”將繼續秉持“愛法律有未來”的信念,致力于為法律人提供更專業、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中外法學》主編王錫鋅先生以“學術、實務與傳播:網絡時代學術期刊的表達與傳播策略”做主題發言。他主要論述了學術和實務的關系,學術生產的內容的傳播效果應該如何評價以及應對立法、知識生產方面處理理論和學術現實問題的平衡;應當借助大數據、算法來更好配置學術生產要素和資源。王錫鋅先生認為目前期刊的影響因子算法比較簡單,對人文、社科方面是否有不合理的評價,期刊影響因子有其必要性但不能過度引用。過度引用影響因子會產生學術研究的道德性危機和期刊之間產生相互引用的同盟,這是非常大的主觀操縱問題。

  中國圖書館學會秘書長霍瑞娟女士以“新業態環境下的圖書館事業”做主題發言。她從全國各類型圖書館數量調查、圖書館社會職能定位的社會環境分析和業態發展對圖書館社會職能定位的挑戰三方面對法律信息服務進行了分析總結。

  《法律科學》副主編楊建軍先生以“智能時代法學期刊的使命”做主題發言。從人工智能與法律之間的關聯、智能技術和法律倫理、人工智能發展中的限制性規則、智能時代下國家和個人的權利和權力的關系四方面對人工智能的法律大環境進行了闡述。他指出,人工智能的發展與社會發展、法律發展密切關聯。人工智能的飛速進步需要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法學理論、法律制度和法律倫理。在人工智能的大背景下,法學期刊應該關注人工智能發展的技術、人工智能產業引發的法律問題、人工智能產品引發的法律責任問題、人工智能法律倫理問題、人類安全問題等。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壽平先生以“智能科技時代法學教育的新發展”做主題發言。他指出法律+科技的交叉融合是法學教育在智能科技時代的新選擇,但是不同學校有不同的學科特點和優勢,各學校應該有自身不同的培養方式。可以肯定的是,法律+科技的復合型法律人才是新時代對法律人才的必然要求,法律+科技的法學教育模式應該是“雙一流”背景下法學人才培養改革的一個選擇。

  北大英華公司副總經理何遠瓊女士以“讓知產更智慧——人工智能時代的知產數據分析和知識產權保護”做主題發言。她從知產大數據智能分析的愿景和困境出發、著重介紹了知產大數據智能分析的嘗試和結果,最后總結了知產大數據智能分析的探索和意義。數據分析、法律要點、熱點推送、比較法律和機構指南是IP法寶的五大核心欄目。未來IP法寶將致力于法律要點智能分析、智能關聯、知產案例智能分析、自定義分析、知產報告自定義分析等智能化應用。

  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部副主任白云峰先生以“新時代圖書館決策咨詢服務概述”做主題發言。他從何為決策咨詢、決策咨詢的作用和意義切入,而后對圖書館決策咨詢服務、圖書館開展決策咨詢服務的條件及優勢、圖書館決策咨詢服務用戶群體三個方面進行分析。他認為圖書館在把握用戶意向、系統分析需求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圖書館過去長期以來的工作習慣于守株待兔,要轉被動為主動,預設政府決策服務需求,策劃推出服務產品。政府立法與決策者熟悉法律制定與司法實踐,但對于決策信息組織與整合不熟悉,圖書館員既了解法律又熟悉文獻信息加工,應更多參與其中。

  北京大學法制信息中心副主任郭葉女士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司法應用年度比較分析報告(2011-2017)”做主題發言。她通過以“北大法寶”司法案例庫裁判文書為數據源,對2011-2017年指導性案例的司法應用情況進行了對比分析。從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的總體情況、發布情況、應用情況三方面進行闡述,總體體現民事類指導案例發布總量第一且知識產權類指導案例上升明顯;甘肅省和貴州省首次成為指導性案例來源;應用案例數量逐年遞增,累計應用數量占累計發布數量三分之二;應用案由以侵權和合同糾紛為主;應用主體呈多樣化,以上訴人和法官為主;應用地域首次覆蓋全國范圍且以粵浙魯豫蘇為主;遴選過指導性案例的地域更加重視應用;對基層和中級人民法院更具指導意義;二審和一審程序均連續7年有應用案例;歷年以裁判要點為主,兼顧基本案情和裁判理由;法官隱性援引居多,法官主動援引參照率高等特點。最后,對“北大法寶”新上線的“指導性案例實證應用庫”進行了詳細的介紹。該庫涵蓋“兩高”指導性案例的最新發布情況,多角度分析并對應用結果做了細分,支持多項聚類和篩選的復合檢索,指導性案例與應用案例多方位關聯,應用案例與相似案例關聯。

  大會下午圍繞“智能時代法律期刊的發展”和“智能時代法學教育的發展”召開了主題沙龍。與談嘉賓分別從多角度進行了闡述。

  首先圍繞“智能時代法學期刊的發展” 這一主題展開熱烈討論。由《東方法學》副主編吳以揚先生主持。吳以揚先生對法學期刊在智能時代運用人工智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推動人工智能法制建設、保持期刊影響力和活力進行了闡述。《東方法學》雜志2018年第3期以專刊的形式對人工智能進行探索。然而,人工智能仍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司法實務、知識產權保護;對于算法以及歧視、侵犯公民隱私等問題有待于拓荒性研究。

  《清華法學》編輯部主任徐雨衡副編審講述了目前期刊編校中的困境。她對人工智能滿懷期許,但同時也表示機器人目前暫時無法替代人進行編審工作。她指出《清華法學》的辦刊理念嚴謹,對新興的領域傾向于先反思、再進行理性的思考,所以暫時還未發表過人工智能相關文章。但是,她對《東方法學》人工智能專刊給予了極大的肯定。她認為人與機器人的區別在于人更加有情懷更有創造性,而法學研究不僅是科學同時也是藝術。另外,人工智能還需要很長的發展進程,好的智能總是需要人工來創造、來推進、來維護。目前,期刊大數據以及編輯手稿尚未達到完全開放和資源共享的程度,所以,我們距離真正的人工智能還很遙遠。她認為人工智能只是一項技術。未來社會,人工智能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發揮多大的作用,這將取決于我們如何駕馭它,以及我們在制度設計上給它多大的空間。未來社會,編輯不會被機器人取代,相反在人工智能的逼迫下,編輯將成為更高的學術品鑒家和學術組織者。

  《環球法律評論》副主任姚佳女士認為目前尚無人定義AI技術,人工智能主要是討論一種算法,但法學人和技術人看法可能會不一樣。從為學術界服務角度出發,法學刊物來說主要傳播學術思想,用思想影響別人。目前傳統學科如民法、刑法等方面,還不太明確人工智能如何應用。

  《中國應用法學》編輯部主任鐘莉女士指出人工智能帶來非常多困惑,對法學人和期刊人的沖擊非常大。知識生產到編輯到入庫的流程中人工智能有很大的沖擊力,但未來期刊仍將會存在下去。期刊界也在積極對待人工智能,保持開放性、獨立性和中立性的思考。《中國應用法學》推出了“智慧法院”專欄,以期引領大家積極對待人工智能。

  《西部法律評論》編輯部主任、《甘肅政法學院學報》編輯高成軍先生認為目前真正懂法律和人工智能的人還是比較少的。人工智能對法學期刊的影響主要為:數字出版、審校流程、網上一體化、大數據分析以及作者群體。法學期刊需有自己的操守和思想性。

  《法律適用》副主編呂芳女士指出《法律適用》是一本以法官作為讀者群和作者群的雜志,應打破原有規矩重新創新。大數據積累的人工智能發展無法預測未來是什么,但是這一個創新的時代,新IT時代將解決人類智力不對稱的問題。對創新而言,法院已經站在前列,如互聯網法院。不僅貼合網絡空間的管轄權等政治上的需求,還可以解決案多人少的困境。下一步需要進行理論化的研究雜志如何幫助法官創新,貢獻司法知識。

  《金融法苑》洪艷蓉主編認為互聯網金融時代已經來臨,《金融法苑》也曾用眾籌的方式來辦刊。法學期刊承載著法律專家的智力共識,人工智能可以替代簡單勞動,打破邊界限制。我們面對作者、讀者、編輯及社會公眾、國家群體等不同角色,利用互聯網及人工智能思維線上辦刊、線上閱讀、線上推廣,可以更好地選擇主題、集結優秀的作者、打造法學智庫、形成行業共識,凝聚社會力量、提升整體價值。

  《中國政法大學學報》陳夏紅副編審認為人工智能時代對期刊來講內容上主題更加豐富、形式上更加多元化、工作上更加便捷。用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方式擁抱人工智能帶來的利益。

  自由發言環節,四位與會嘉賓就“智能時代法律期刊的發展”這一主題進行發言。

  《知識產權》編輯部李芬蓮主任認為人工智能跟知識產權息息相關。機器人不是自然人、法人和社會組織,不能成為法律上的創作人。他創作出來的作品沒有情感,很難定義。如果賦予他情感和思想表達,那么獨創性標準是否區別規定以及最終權利的歸屬問題有待研究。機器人在策劃和審稿階段不能取代編者。在傳播方面,傳播手段和傳播方式也有人工智能所不能及的地方。同時,機器人可以成為讀者,按照法律關系來說,他還是一個客體。

  《云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思想戰線》副主編羅剛先生對熱點話題約稿組稿的問題進行分析。他指出做雜志不要為了影響因子而盲目追逐熱點,作為一本綜合刊物需要以反思和認知的方式進行考量。

  《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常務主編秦衛波先生指出對學術期刊來說,應當關注學術熱點。當下新領域出現時,不僅為了影響因子,更是為新出現事物將來的法律規制做一些前沿性的研究。在新媒體及技術性上的手段應用也更加依賴于“北大法寶”這樣優質的平臺為年輕人提供支撐。

  《南海法學》編輯王強強先生認為人工智能時代應該引用一些新的思維方式,做一些前瞻性的思考。從弱人工智能時代到強人工智能時代轉變中,法律需要規制性的引導,把它向有利于促進我們生活、生產、工作的方向轉變。

  其次,圍繞“智能時代法學教育的發展” 這一主題展開熱烈討論。該環節由北大法學院副教授江溯先生主持。他提到,對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持懷疑態度的人士可以通過閱讀《大數據時代》《人工智能》《法律人的明天會怎樣--法律職業的未來》三本書來更好的理解一般意義上的大數據人工智能以及科技將怎樣影響我們的法律職業和法律教育。從人工智能的規劃上,人工智能在法律領域應用目前主要是智慧法院及人工智能政策法律規范的體系兩方面。他指出,人工智能在法律大數據和科技的結合中產生了良好的效果。人工智能對法律教育來講,一方面對傳統法律教育的目標產生影響,未來不僅需要培養合格的法律人,更需要培養兼具法律和科技背景的新型法律人(如法律知識工程師)來開發更好的智能產品,以便為傳統法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另一方面,需要在法律教育方法上進行調整,以培養邏輯推理能力,為法律教育加入數據和算法思維。最后,他提出法學教育未來一定要以需求為目標,以產業界、法律服務業和職業趨勢為導向,搭建法律與產業界緊密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

  北京化工大學系主任薛長禮先生認為智能時代對于人才培養需要觀念的轉變,核心是構建以學生為中心的培養模式。在人才培養模式上,培養復合型人才,把法學和具體的科技知識結合起來。同時,應當打破校際和國際的邊界。在教學內容上,未來的教學會發生更新和轉變。在教學方法上,傳統以課堂為中心的傳授式教學將面臨智能時代的挑戰。對學生的培養更多側重能力培養,不再是單一模式,需要多元化的轉變。

  北京林業大學法學系副主任楊朝霞先生通過法學體系需要以科學作為基礎和支撐,法學學位體系模式可以借鑒國外的模式,法學專業的學科體系有必要成立科技學科,法學教育的課程體系是否開設科技概論,法學網絡教育模式的產生、法學研究的對象以及使命六個問題探討人工智能對法學教育的影響。

  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副教授徐揚先生認為法科學生需要提高科技素養。智能時代法學教育很多方面都是相通的,如區塊鏈涉及到的數據可追蹤、不可篡改等。法學教育不再是單純教授法律法規、法學理論,必須融入科學技術和科學理念,現有條件下只有文科學生學習法律,在智能時代是會有所欠缺,還是需要有交叉學科的基礎。從大范圍來說,清華大學、北大光華都成立的區塊鏈相關的實驗室。從教育角度來說很難擺脫金融、資本的影響,在教學中是面臨的實際情況。

  北京市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黨總支書記兼副館長喬占學先生指出人工智能是法學教育不可回避的必然階段,人工智能2017年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法學教育需要跟隨國家政策。每一個發展時代對法學教育都有沖擊,都需要面對,法學教育必須融合并創新。中國政法大學的法學教育包括法學的教學、科研和具體實踐。無論何種職業,法律信息的查詢都離不開智能化聯想檢索。對于法學教育總體來講是一種方法和手段,最終由人來運用,需要一流的師資、學生和信息服務提供者。

  北大英華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寶)副總經理唐世亮先生在會議最后進行總結致辭。他表示這是一場法律信息學術交流的思想盛宴。大家圍繞“智能時代法律信息服務”這一主題各抒己見、暢所欲言。我們還處于人工智能時代的起步階段,未來我們所有法律人仍需要努力和奮斗。“北大法寶”會一如既往的陪同大家共同進步,以開放、包容的心態順應人工智能的發展、緊跟智能時代的步伐。最后,宣布本次研討會取得圓滿成功,感謝各位嘉賓的蒞臨。

  智能時代正在引領未來科技的新浪潮,法律服務行業將迎來全新挑戰,“智能檢索平臺”被越來越多應用在法律服務當中。本次研討會作為北大校慶120周年系列活動中之一,邀請了國內高校法學院院長、圖書館館長、北京市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會員、法學期刊雜志主編等法律相關人員,圍繞“智能時代法律信息服務”這一主題通過不同視角搭建溝通與對話、交流與合作的平臺,加深對智能時代法律信息服務的認識,進而共同推動國內法律信息事業的發展。(報道選自北大法律信息網)

        
        
      首都法學網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與圖書館論壇(CAFLL)
      國家圖書館       美國法律圖書館學會(AALL)       國家檢察官學院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圖書館       國際法律圖書館協會(IALL)       最高人民法院圖書館

主管單位:中國法學會  主辦單位:中國法學法律網合作機制 技術支持:北大英華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寶)
電話:010-82668266-152 傳真:010-8266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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