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4年將繼續利用社會建設專項資金,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公共服務。主要圍繞社會基本公共服務、社會公益服務、社區便民服務、社會治理服務、社會建設決策研究信息咨詢服務五方面、37個類別購買500個左右公共服務項目。
根據《北京市2014年使用市級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現就市法學會系統申報項目事宜明確如下:
一、項目方向
2014年,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繼續使用市級社會建設專項資金,向全市社會組織購買服務。
(一)社會公共服務類(代碼:shgg)
1.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推進項目
2.特殊人群社會公共服務促進項目
3.全民健康知識普及項目
4.社會文明素養提升項目
5.村莊社區化推進項目
6.專業社工服務項目
(二)社會公益服務類(代碼:shgy)
7.社會志愿服務項目
8.人文關懷與社會心理服務項目
9.鄰里守望相助項目
10.特殊人群社會融合項目
11.高校社團公益服務項目
12.應急救援社會協作項目
13.網絡文明自律引導項目
14.綠色生活方式推廣項目
(三)社區便民服務類(代碼:sqbm)
15.“一刻鐘社區服務圈”拓展項目
16.社會服務資源共建共享項目
17.居民出行便利服務項目
18.社區生活智能化服務項目
19.老舊小區自我服務管理項目
(四)社會治理服務類(代碼:shzl)
20.基層民主自治模式創新項目
21.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服務管理項目
22.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推進項目
23.農村社會治理模式探索項目
24.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項目
25.社會矛盾調解項目
26.推進“兩新組織”社會誠信建設項目
27.推進各類社會主體履行社會責任項目
(五)社會建設決策咨詢服務類(代碼:shjc)
28.社會體制改革調查研究項目
29.社會治理體系創新調查研究項目
30.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調查研究項目
31.社會可持續發展調查研究項目
32.社會領域黨建創新調查研究項目
33.社會動員機制建設調查研究項目
34.社工隊伍建設調查研究項目
35.社會企業發展調查研究項目
36.社會心理服務調查研究項目
37.社會輿情監測與分析研究項目
二、申報主體
(一)項目主責單位
北京市法學會是使用市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項目主責單位之一,負責所服務管理的法學研究組織和所聯系服務的涉法社會組織申報項目的指導、協調和篩選。上述法學法律社會組織的項目經由市法學會初審后申報。
(二)項目申報單位
1、北京市法學會可作為申報單位申請項目,組織開展大型綜合性項目。
2、未進行社團登記的研究會經市法學會同意,可以市法學會名義申報項目,但須注明實際承接的研究會(具體要求見“申報流程”)。
3、社團法學會及涉法社會組織可以依據本指南申報項目。
三、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應符合財政資金支付范圍和北京市社會建設發展方向,能起到建立機制,填補空白的作用;通過任何途徑已由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再作為購買對象。
2、鼓勵多方籌集項目資金,擴大項目規模和影響。凡可能涉及兩個以上資金來源的項目,應在《項目申報表》相應部分注明。
3、項目預算不得用于提高工作人員待遇和改善自身辦公條件的支出。
4、作為承接方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原則上同年度只能報不超過2個項目。
5、項目申報涉及五大方面,均需按照代碼填寫申請書。跨領域的項目要以“盡量靠近”原則選擇為主的類別申報。
6、《項目指南》條目一般只規定服務范圍、服務方向和服務重點,申請人要自行設計具體題目,明確服務對象或服務指向。
7、項目預算應嚴格按預算編制要求明確科目和測算依據。
8、市社會辦對申報項目全部實行專家通訊初評,初評采用活頁匿名方式,活頁論證字數不超過四千字,要按規定方式列出前期相關工作成果。
9、請打印紙質報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并于2014年3月20日前報送市法學會社會工作部。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要求
1、登錄系統
申報需使用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登錄http://210.73.89.225/gongwei/網址或從北京社會建設網(www.bjshjs.gov.cn)主頁點擊“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進入系統登錄界面。
2013年已申報過的組織,使用原用戶名登錄;首次申報的組織自行設定便于記憶的用戶名及密碼,并自行保管好。
2、查閱操作手冊
登錄后請首先打開系統上方菜單欄的“用戶操作手冊”,查閱操作步驟。
3、注冊或修改本組織信息,并提交審核
首次申報項目的組織要先注冊相關信息,所有項目應填寫齊全、不要空項,“所屬主責單位”一欄選擇“北京市法學會”,“負責人”一欄填組織負責人(一般為會長、常務副會長或秘書長),點“提交”后等待市法學會審核。
未進行社團登記的研究會注冊時填寫本組織的信息,“社會組織機構代碼”及“法人代碼”填“無”,并在“單位簡介”的最后注明“本單位未登記注冊、以市法學會名義申報項目”的字樣。
2013年已申報過的組織,應“查詢單位信息”,如果有變化,要在“單位信息維護”中進行修改。
因注冊單位信息及單位信息維護需經市法學會審核通過后,才能申報項目,為留出充足的申報、修改時間,注冊、修改單位信息工作請在3月14日前完成。
4、填寫、上報項目申報表
市法學會對申報組織的注冊、修改信息審核同意后,申報人填寫錄入《使用北京市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申報表》,進行網上項目的申報。
根據去年申報情況,提醒注意以下事項:①“項目類別”一欄中,“面上項目”一般為服務范圍較小、所需資金在10萬元以下的,“重點項目”一般為服務范圍較廣、所需資金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重大項目” 一般為多家組織、單位聯合進行、所需資金在50萬元以上的; ②“計劃完成日期”應為2014年12月31日前;③“項目論證”中不要出現本組織的名稱;④“開支科目”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編寫,“經費預算使用明細”即對各開支科目的文字解釋、計算依據等,“計算總金額”需手工填寫,各開支科目及計算總金額的單位均為“萬元”.
請于3月19日前完成申報表,提交市法學會初審。
市法學會對網上報送的《項目申報表》進行審核,若發現問題退回修改,申報單位于3月24日前完成最終申報。
5、審核
3月27日前,市法學會對《項目申報表》進行最后審核,將申報情況向會長辦公會匯報后,提交上報市社會辦。3月31日市社會辦將封網,不能提交報表。
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待市社會辦通知再打印《項目申報表》,蓋章后報北京市法學會,由市法學會統一報市社會辦。
五、聯系方式
北京市法學會社會工作部
聯系人:李琦
電 話:67634616 13810156100
傳 真:67634665
電子郵箱:fxhshgb@163.com
社會工作QQ群號:295017896
六、《北京市法學會申報2014年利用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指南》已發到首都法學網(www.bjfxh.org.cn)公告欄,同時通過“北京市法學會社會工作QQ群”發布,請查閱。
北京市法學會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