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3年將繼續利用社會建設專項資金,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公共服務。主要圍繞社會基本公共服務、社會公益服務、社區便民服務、社會管理服務、社會建設決策研究信息咨詢服務五方面、45個類別購買500個公共服務項目。
根據《北京市2013年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指南》的要求,現就市法學會系統申報項目事宜明確如下:
一、項目方向
(一)社會基本公共服務類(代碼:shgg)
1.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推進項目
2.扶老助殘服務項目
3.支教助學服務項目
4.扶貧助困服務項目
5.公眾衛生健康知識普及服務項目
6.就業、創業幫扶服務項目
7.公共安全教育訓練推廣項目
(二)社會公益服務類(代碼:shgy)
8. "北京精神"宣傳踐行推進項目
9. 社會志愿公益服務項目
10. 高校社團公益服務項目
11.綠色生活方式引導項目
12."做文明有禮北京人"宣傳教育推進項目
13.法律咨詢與援助服務項目
14.人文關懷與社會心理服務項目
15.特殊人群服務項目
16.網絡自組織文明自律引導服務項目
17.應急救援綜合服務項目
(三)社區便民服務類(代碼:shbm)
18."一刻鐘服務圈"便民服務拓展項目
19.家政服務提升推廣項目
20.社區居民出行便民服務項目
21.社區"一老一少"照護服務項目
22.社區智能化便利服務項目
(四)社會管理服務類(代碼:shgl)
23.社會組織"樞紐型"管理服務項目
24.社會組織孵化項目
25.社會組織服務品牌提升推廣項目
26.與在京國際組織、國家行業組織交流項目
27.社區管理及村莊社區化管理服務試點項目
28.國際化社區服務管理試點項目
29.社會矛盾調解服務項目
30.社區矯正幫教服務項目
31.新居民互助服務管理項目
32.專業社工管理崗位項目
33.專業社工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試點項目
(五)社會建設決策研究、信息咨詢服務類(代碼:shjc)
34.網格化社會管理標準體系研究項目
35.社會建設指標體系研究項目
36.社會輿情監測與分析研究項目
37.虛擬社會信息交流及引導機制研究項目
38.社會心理服務研究項目
39.社會動員機制研究項目
40.社會和諧穩定風險評估研究項目
41.成形一體化建設實現路徑研究項目
42.外來人口公共服務與居住證研究項目
43.社會體制改革研究項目
44.城市社會服務管理精細化研究項目
45.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研究項目
二、申報主體
(一)項目主責單位
根據上級規定,北京市法學會是使用市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項目主責單位之一,負責所屬研究會、社團法學會和所聯系的涉法社會組織申報項目的指導、協調和篩選。上述法學法律社會組織的項目經由市法學會初審后申報。
(二)項目申報單位
1、北京市法學會可作為申報單位申請項目,組織開展大型綜合性項目。
2、未進行社團登記的研究會經市法學會同意,可以市法學會名義申報項目,但須注明實際承接的研究會(具體要求見“申報流程”)。
3、社團法學會及涉法社會組織可以依據本指南申報項目。
三、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應符合財政資金支付范圍和北京市社會建設發展方向,能起到建立機制,填補空白的作用;通過任何途徑已由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再作為購買對象。
2、鼓勵多方籌集項目資金,擴大項目規模和影響。凡可能涉及兩個以上資金來源的項目,應在《項目申報表》相應部分注明。
3、項目預算不得用于提高工作人員待遇和改善自身辦公條件的支出。
4、作為承接方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原則上同年度只能報1-2個項目。
5、項目申報涉及五大方面,均需按照代碼填寫申請書。跨領域的項目要以“盡量靠近”原則選擇為主的類別申報。
6、《項目指南》條目一般只規定服務范圍、服務方向和服務重點,申請人要自行設計具體題目,明確服務對象或服務指向。
7、市社會辦對申報項目全部實行專家通訊初評,初評采用活頁匿名方式,活頁論證字數不超過四千字,要按規定方式列出前期相關工作成果。
8、今年一律采用網上申報方式,不受理紙質報表。項目通過后,待市社會辦通知后,再報紙質報表。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要求
1、登錄系統
申報需使用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登錄
http://210.73.89.225/gongwei/ 網址或從北京社會建設網(
www.bjshjs.gov.cn)主頁右下角點擊“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進入系統登錄界面。
2012年已申報過的組織,使用原用戶名登錄;首次申報的組織自行設定便于記憶的用戶名及密碼,并自行保管好。
2、查閱操作手冊
登錄后請首先打開系統上方菜單欄的“用戶操作手冊”,查閱操作步驟。
3、注冊或修改本組織信息,并提交審核
首次申報項目的組織要先注冊相關信息,所有項目應填寫齊全、不要空項,“所屬主責單位”一欄選擇“北京市法學會”,“負責人”一欄填組織負責人(一般為會長、常務副會長或秘書長),點“提交”后等待市法學會審核。
未進行社團登記的研究會注冊時填寫本組織的信息,“社會組織機構代碼”及“法人代碼”填“無”,并在“單位簡介”的最后注明“本單位未登記注冊、以市法學會名義申報項目”的字樣。
2012年已申報過的組織,應“查詢單位信息”,如果有變化,要在“單位信息維護”中進行修改。
因注冊單位信息及單位信息維護需經市法學會審核通過后,才能申報項目,為留出充足的申報、修改時間,注冊、修改單位信息工作請在3月6日前完成。
4、填寫、上報項目申報表
市法學會對申報組織的注冊、修改信息審核同意后,申報人填寫錄入《使用北京市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申報表》,進行網上項目的申報。
根據去年申報情況,提醒注意以下事項:①“項目類別”一欄中,“面上項目”一般為服務范圍較小、所需資金在10萬元以下的,“重點項目”一般為服務范圍較廣、所需資金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重大項目” 一般為多家組織、單位聯合進行、所需資金在50萬元以上的; ②“計劃完成日期”應為2013年12月31日前;③“項目論證”中不要出現本組織的名稱;④“開支科目”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編寫,“經費預算使用明細”即對各開支科目的文字解釋、計算依據等,“計算總金額”需手工填寫,各開支科目及計算總金額的單位均為“萬元”。
請于3月12日前完成申報表,提交市法學會初審。
市法學會對網上報送的《項目申報表》進行審核,若發現問題退回修改,申報單位于3月17日前完成最終申報。
5、審核
3月20日前,市法學會對《項目申報表》進行最后審核,將申報情況向會長辦公會匯報后,提交上報市社會辦。3月20日市社會辦將封網,不能提交報表。
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待市社會辦通知再打印《項目申報表》,蓋章后報北京市法學會,由市法學會統一報市社會辦。
五、聯系方式
北京市法學會社會工作部
聯系人:王長彤
電 話:67634485 13910102970
傳 真:67634505
電子郵箱:
fxhshgb@163.com 六、《北京市法學會申報2013年利用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指南》已發到首都法學網(
www.bjfxh.org.cn)公告欄,同時通過“北京市法學會社會工作QQ群”發布,請查閱。
《北京市2013年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指南》見北京社會建設網(
www.bjshjs.gov.cn)“通知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