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2年將繼續利用社會建設專項資金,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公共服務。主要圍繞社會基本公共服務、社會公益服務、社區便民服務、社會管理服務、社會建設決策研究信息咨詢服務五方面、40個類別購買300個公共服務項目。
根據《北京市2012年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指南》的要求,現就市法學會系統申報項目事宜明確如下:
一、項目方向
(一)社會基本公共服務類(代碼:shgg)
1.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推進項目
2.扶老助殘服務項目
3.支教助學服務項目
4.扶貧助困服務項目
5.公眾衛生健康知識普及服務項目
6.就業、創業幫扶服務項目
7.公共安全教育訓練推廣項目
(二)社會公益服務類(代碼:shgy)
8. “北京精神”宣傳踐行推進項目
9. 社會志愿公益服務項目
10. 高校社團公益服務項目
11.綠色生活方式引導項目
12.“做文明有禮北京人”宣傳教育推進項目
13.法律咨詢與援助服務項目
14.人文關懷與社會心理服務項目
15.特殊人群服務項目
16.網絡自組織文明自律引導服務項目
17.應急救援綜合服務項目
(三)社區便民服務類(代碼:shbm)
18.“一刻鐘服務圈”便民服務拓展項目
19.家政服務提升推廣項目
20.社區居民出行便民服務項目
21.社區“一老一少”照護服務項目
22.社區智能化便利服務項目
(四)社會管理服務類(代碼:shgl)
23.社會組織“樞紐型”管理服務項目
24.社會組織孵化項目
25.社會組織服務品牌提升推廣項目
26.與在京國際組織、國家行業組織交流項目
27.社區管理及村莊社區化管理服務試點項目
28.國際化社區服務管理試點項目
29.社會矛盾調解服務項目
30.社區矯正幫教服務項目
31.新居民互助服務管理項目
32.專業社工管理崗位項目
33.專業社工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試點項目
(五)社會建設決策研究、信息咨詢服務類(代碼:shjc)
34.網格化社會管理標準體系研究項目
35.社會建設指標體系研究項目
36.社會輿情監測與分析研究項目
37.虛擬社會信息交流及引導機制研究項目
38.社會心理服務研究項目
39.社會動員機制研究項目
40.社會和諧穩定風險評估研究項目
二、申報主體
(一)項目主責單位
根據上級規定,北京市法學會是使用市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項目主責單位,項目須經由市法學會初審后申報。北京市法學會負責所屬研究會、社團法學會和所聯系的涉法類社會組織申報項目的指導、協調和篩選。
(二)項目申報單位
1、北京市法學會可作為申報單位申請項目,組織開展大型綜合性項目。
2、未進行社團登記的研究會經市法學會同意,可以市法學會名義申報項目,但須注明實際承接的研究會(具體要求見“申報流程”)。
3、社團法學會及涉法類社會組織可以依據本指南申報項目。
三、注意事項
1、項目申報應符合財政資金支付范圍和北京市社會建設發展方向,能起到建立機制,填補空白的作用;通過任何途徑已由財政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不再作為購買對象。
2、鼓勵多方籌集項目資金,擴大項目規模和影響。凡可能涉及兩個以上資金來源的項目,應在《項目申報表》相應部分注明。
3、項目預算不得用于提高工作人員待遇和改善自身辦公條件的支出。
4、作為承接方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原則上同年度只能報1-2個項目。
5、項目申報涉及五大方面,均需按照代碼填寫申請書。跨領域的項目要以“盡量靠近”原則選擇為主的類別申報。
6、《項目指南》條目一般只規定服務范圍、服務方向和服務重點,申請人要自行設計具體題目,明確服務對象或服務指向。
7、市社會辦對申報項目全部實行專家通訊初評,初評采用活頁匿名方式,活頁論證字數不超過四千字,要按規定方式列出前期相關工作成果。
8、今年一律采用網上申報方式,不受理紙質報表。項目通過后,再報紙質報表。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要求
1、申報需登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http://210.73.89.225/gongwei/)或從北京社會建設網(www.bjshjs.gov.cn)主頁右下角點擊“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 按鈕進入系統登錄界面,首次使用前請查閱系統登錄界面下方的《系統使用手冊》“社會組織用戶版”。
2、申報項目前,需登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注冊社會組織相關信息,“所屬主責單位”一欄選擇“北京市法學會”,“負責人”一欄填單位負責人,“提交”后等待市法學會審核。
因注冊單位信息需經市法學會審核通過后,才能申報項目,為留出充足的申報、修改時間,注冊信息工作請在2月9日前完成。
未進行社團登記的市法學會所屬研究會注冊時填寫本單位信息,“社會組織機構代碼”及“法人代碼”填“無”,并在“單位簡介”中注明本單位未登記注冊、以市法學會名義申報項目。
3、市法學會對申報組織的注冊信息審核同意后,申請人填寫錄入《使用北京市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申報表》,進行網上項目的申報(詳細信息可參見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管理系統上的內容),并于2月20日前完成申報表,提交市法學會初審。
4、市法學會對網上報送的《項目申報表》進行審核,若發現問題退回修改,申報單位于2月25日前完成最終申報,2月25日后將封網,不能提交報表。
5、市法學會3月10日前對《項目申報表》進行最后審核,并提出意見后,將項目匯總提交上報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6、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打印《項目申報表》,蓋章后報北京市法學會。
五、聯系方式
1、北京市法學會社會工作部
聯系人:王長彤
電 話:67634485 13910102970
傳 真:67634505
電子郵箱:bjfxh1123@163.com
2、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處
電 話:85156771 85156740
傳 真:85156768
電子信箱:shfw2000@126.com
地 址:正義路南口華風賓館6219房間
六、《北京市法學會申報2012年利用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指南》已發到首都法學網(www.bjfxh.org.cn),請查閱。
《北京市2012年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指南》見北京社會建設網(www.bjshjs.gov.cn)“通知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