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1年北京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年會提交論文)
摘 要:國家圖書館作為一家國家級的綜合性研究型圖書館,于2009年設立了法律參考閱覽室,作為“法律圖書館”的雛形加入了“法律圖書館業界”。目前國內對于“法律圖書館”尚無明確、統一的定義,大致可分為法學院校(系)圖書館、法學研究院所圖書館、司法系統圖書館及公共法律圖書館等,本文作者結合籌建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所進行的調研、走訪以及閱覽室成立之后所參與的業界活動等,對國內“法律圖書館”的生存現狀進行了概括和總結,并對未來發展作出了建議與思考。
關鍵詞:法律圖書館 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法治建設所取得的偉大成就有目共睹,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立法體制和法律體系。期間,法治建設和法學的發展相得益彰,法學教育也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與之相適應,法律圖書館的建設也漸入人們的視野,得到廣泛關注。在國家的法治建設、法學理論的研究、法律實務的操作等方面,法律圖書館無不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甚言之,法律圖書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該國法治建設的水平。法律圖書館是法律文獻信息的儲存、組織、傳遞、交流,并為社會各界人士包括法律專業人士、研究學者、學生及普通公眾等提供相關服務的場所。目前,國內對于“法律圖書館”尚無明確、統一的定義,法律圖書館大致可分為法學院校(系)圖書館、法學研究院所圖書館、司法系統圖書館及公共法律圖書館等。[1]
國家圖書館作為一家國家級的綜合性研究型圖書館,肩負著為中央國家機關立法與決策提供文獻信息咨詢服務的重要職能。建立國家圖書館法律館的想法由來已久,很多學者撰文述及,不乏必要性、建設思路以及實施方案,期間也曾組織、籌備,囿于各種限制,并未最終建立。[2]2008年,根據國家圖書館總體業務規劃,國家圖書館擬籌建法律參考閱覽室,開展法律文獻的入藏、閱覽、研究與服務工作。為了能夠客觀、全面地了解國內法律圖書館的綜合情況,汲取法律圖書館建設中的經驗,從而為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的建立提供良好的借鑒和參考依據,我們對國內部分法律圖書館進行調研,[3]并選取有代表性的七家進行走訪。調研的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圖書館行政隸屬與人員編制、館藏文獻、資源建設與服務等內容。也正是以此次調研為契機,對國內法律圖書館的發展情況有了進一步的了解,經過悉心籌備,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于2009年9月9日百年館慶之日正式開放接待讀者,[4]并積極開展與業界的溝通、交流與合作。結合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籌備階段的調研以及閱覽室正式對外開放成為業界的一員,對國內法律圖書館的現狀調查分析如下:
一、國內法律圖書館現狀
如前所述,國內對于“法律圖書館”尚無明確、統一的定義,法律圖書館大致可分為法學院校(系)圖書館、法學研究院所圖書館、司法系統圖書館及公共法律圖書館等,結合籌建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所進行的調研、走訪以及閱覽室成立之后所參與的業界活動,總結國內法律圖書館的發展現狀主要可以概括為如下幾個方面:
(一)突出學科專業性質,建設特色館藏
各館館藏以法學文獻為主,部分館室還輔之以其他相關學科文獻,各館因規模不同,文獻量也有一定差異,被調研單位中,作為校館的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文獻總藏量約為180萬冊,館藏相對豐富,其他館室的文獻藏量為幾十萬冊、十幾萬冊、幾萬冊不等。在滿足基礎館藏外,各館在文獻資源建設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特色館藏,如清華大學法律圖書館的“國際法資料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圖書館的古代法律典籍、民國期刊、國民政府公報、滿鐵日文圖書以及中文法學剪報資料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圖書館的“日本成文堂書庫”等。
此外,鑒于學科性質,在文獻排架規則方面,部分圖書館在采“中圖分類法”[5]的基礎上,還輔之以按部門法學科分類進行排架的規則,方便讀者使用。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其完全按照學科分類進行排架。
國家級重點學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資料中心和刑事法律資料中心設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另教育部設立的學科研究基地——法理基地設在吉林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學科的發展建設無疑也促進了圖書館的發展,這是法律圖書館具鮮明的學科專業性質的又一體現。
(二)順應科技發展趨勢,引入“數字”概念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美國提出了“數字圖書館”的概念并引發世界范圍的數字圖書館建設熱潮以來,數字圖書館的研究和建設已經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績,并且在持續的快速發展。網絡及信息技術的發展不僅影響了圖書館的利用方式,也改變著圖書館及其利用的價值標準。隨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大量的法律及相關數據庫應運而生。法律圖書館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建設自己的門戶網站,購買國內及國外的主要法律數據庫,以更好的為讀者提供服務。
外購資源之外,一些法律圖書館還整合自身資源,進行數據庫建設。如南開大學法學院資料中心就建設有《南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論文題名目錄 》、《南開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論文題名目錄》、《南開大學法學院老師科研成果題名目錄》、《中國法學論文目錄集1988—1993》、《中國法學論文作者索引1988—1993》等內容;北京大學法律圖書館建設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師科研成果數據庫、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生學位論文數據庫、法學講座視頻點播系統等。
(三)服務對象單一,讀者群體固定
高校法律圖書館的服務對象主要是本校師生,并且有的圖書館對師生也高度區分,如吉林大學法學院資料室,對學生只進行開架閱覽,教師才可以外借。資料室主要針對研究生,本科生則是每個班級發放2個圖書證,學生輪流持證前來閱覽。調研中,中國政法大學的歐陽館長告知我們,該校與人民大學、北京郵電大學等學校之間互有各方的讀者卡,實現資源的共享與利用。可見,這是除館際互借之外,高校法律圖書館間合作的另一方式,它一定程度上擴展了圖書館的服務對象,但囿于高校法律圖書館的特性,范圍仍是高校師生。
司法系統圖書館的服務對象主要是本院干警,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建設院圖書館外,做了一個有益的嘗試,即設立公眾閱覽室,面積40平米,開架陳列書籍2000余冊,主要以現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訴訟指導參考等法律類工具書為主,輔以案例選編和法學理論書籍。公眾閱覽室面積雖小、館藏量雖少,但它的意義已經遠遠超越了它自身。
(四)多重限制因素,阻礙發展
經費方面,由隸屬部門撥付,各館規模不同,經費數額各異,從十幾萬到幾百萬不等。各館經費主要用于文獻采購,其中主要是中文法律文獻的采購,由于經費有限,對于外文法律文獻,大部分的圖書館以接受贈書和交換為主要方式,有的館室有數字資源建設項目,將部分經費用于此。
行政隸屬方面,高校法律圖書館中,除法學專業院校如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建設有自己的校級圖書館外,一般都隸屬于法學院,獨立于校圖書館。在一些需要大量經費的數據庫的購買上,法律圖書館和校圖書館之間采用了一定的合作方式。這里需要指出的是,部分法律圖書館和校圖書館采用不同的聯機檢索系統,這種人為的區分,無疑從自身即限制了法律圖書館的發展。
人員素質方面,兼具法學和圖書館學背景的圖書館員無疑是最為理想的專業館員,從目前我國法律圖書館發展的實際來看,此條件尚不充分。
(五)尋求行業合作,形成共識
行業協會可以引導一個行業更加充分、完善的發展。成立于1906年的美國法律圖書館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Library,即AALL)可資學習和借鑒,它是一個全國性、專業性的圖書館協會組織,具備完善的組織章程,會員廣泛,截止目前已經舉行了百余次年會。其目標是增強和提高法律圖書館在法律領域和公眾社區的價值,從而促進法律圖書館事業發展,在法律信息領域起領導作用。[6]我國法律圖書館發展歷程雖然與美國法律圖書館不同,但成立一個行業協會,組織和引導行業的發展卻是必需。2010年4月2日,北京法學會法律圖書館和法律信息研究會正式成立,彌補了我國法律圖書館發展的實際過程中行業組織方面的不足,在我國法律圖書館發展的進程中發揮著它日益重要的作用。此外,我國法律圖書館業內,高校系統的法律圖書館間會由不同的高校輪流組織定期召開“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作會議”,探討業內問題。[7]行業間的合作和法律圖書館間業界的共同發展已經成為一種共識,各主體間合作的有益方式處于不斷的探索之中。
二、國內法律圖書館發展的啟示及思考
結合上文中,國內法律圖書館發展現狀的分析,作為法律圖書館界的工作人員,筆者得出如下啟示和思考,望對國內法律圖書館的發展有所裨益,陳述于此,以茲探討:
(一)進一步加強法律圖書館間的合作
現代社會,網絡技術飛速發展,信息演變各異,任何一個圖書館更加無法孤立的存在和發展,更加需要充分的合作。
1. 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組織和引導行業發展
北京法學會法律圖書館和法律信息研究會的成立,彌補了法律圖書館界行業組織的缺失,業內人士期望研究會可以成為一個培養高素質法律圖書館及法律信息職業人才的基地,為中國法律圖書館的建設和法律信息事業培養出一大批能夠獲取、組織和分析文獻信息能力的專業人員。利用首都地區法律信息資源優勢,利用研究會的組織結構搭建北京地區法律圖書館領域、法律信息領域的學術研究、工作交流的平臺,增進不同部門、不同系統相互間的了解,互相學習,取長補短,改善本領域內的工作環境,提高本領域的學術研究理論水平。[8]法律圖書館和法律信息研究會的發展以及其在業內的組織和引導作用的發揮,需要業界每一個成員的共同參與和努力。
2. 加強業界合作,實現資源共享
國家圖書館兼具國家館和公共館的性質,其法律參考閱覽室的室藏以外文文獻為主,對國內其他法律圖書館由于資金缺失導致外文法律文獻缺藏的情況予以彌補,二者之間應該加強合作,優勢互補,互通有無,在已建立的館際互借業務基礎上,開展更深層次的合作。如此,每個法律圖書館既可以保持自身的特色,又不受限于自身的館藏。此外,在外文法律文獻的采選方面,國家圖書館在有充裕資金支持的基礎上,還應該充分吸收和尊重法學專家、學者的意見,可以成立外文文獻采選委員會,定期推薦采選書單,在此層面上,形成了國家圖書館與高校法律圖書館間的合作,由此不斷豐富館藏,形成科學的館藏結構,資源共享,共同發展。
紙質資源的共享已如上述,數字資源方面,法律圖書館界如何做到避免對費用昂貴的外文數據庫進行重復購買卻可共同予以使用,值得思考,如是,實現數字資源共享將大大節約資金,于法律圖書館其他方面的建設大有裨益。
(二)集中力量建設特色館藏,揭示文獻信息
特色館藏是指一個圖書館所收藏的文獻資料具有自身的獨特風格,它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其一是指一個圖書館中獨具特色的部分館藏,其二是指一個圖書館總的館藏體系具有與眾不同的特點。國內法律圖書館關于特色館藏的建設在其發展的過程中,在滿足基礎館藏外,逐漸形成了特色館藏,對于正在發展過程中的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是一個很有利的借鑒。我國法律圖書館眾多,雖強調館際間的合作,但各館室唯有加強自身的特色性才更有立足和發展的希望。清華大學法律圖書館的“國際法資料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圖書館的古代法律典籍、民國期刊、國民政府公報、滿鐵日文圖書以及中文法學剪報資料等都是特色館藏建設中很好的學習對象。
此外,法律文獻資源豐富,各館室對所藏文獻資源進行合理的揭示,對文獻信息進行有效的整理,以為讀者提供更好的服務,這也是撰寫本文所進行思考之一種。
法學是基于文獻的社會科學,法律圖書館的發展與法學的發展密切相關。隨著我國法治化進程的加快,法律圖書館事業也將不斷前行,相應的,法律圖書館的發展也將推動我國法治化的進程,二者互相影響,作為主體之一的法律圖書館界任重而道遠。
注釋:
[1]其中,以法學院校(系)圖書館的發展水平較高;法學研究院所圖書館將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圖書館為代表;筆者曾參加2009年5月于上海舉行的全國部分法院圖書館(室)工作座談會,對司法系統圖書館的情況有簡要了解,具體將在文中介紹;關于公共法律圖書館,雖張晶晶女士于2007年第4期《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發表有“我國公共法律圖書館實踐——以深圳圖書館為例”一文,但其也承認我國尚未有一家嚴格意義上的公共法律圖書館。
[2]卓連營:“關于建立國家圖書館法律館的思考”,載《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05年第3期。
[3] 調研對象主要包括:南開大學法學院資料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北京大學法律圖書館、清華大學法學院圖書館/法律圖書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圖書館、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圖書館、廈門大學圖書館法學分館、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吉林大學法學院圖書館以及法院系統部分圖書館。
[4] 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室藏文獻情況如下:“提供2003年(含當年)以來的中文法律圖書;近三年以來的中文法律期刊;1996年(含當年)以來的西文法律圖書;近三年以來的西文法律期刊;2000年(含當年)以來日俄文法律圖書;近三年以來的日俄文法律期刊的開架閱覽服務,供讀者閱覽研究。”根據《國家圖書館總館南區維修改造期間服務調整通告》(http://www.nlc.gov.cn/syzt/2011/0426/article_654.htm http://www.nlc.gov.cn/syzt/2011/0426/article_654.htm),部分文獻暫停服務。
[5] 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2003年以前的文獻采用“人大圖書分類法”,之后采用“中圖分類法”。
[6] 于麗英:“法律圖書館員的盛宴——記AALL第100屆年會”,載《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08年第1期。
[7] 葉元生:“北京地區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事業建設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10年第2期。
[8] 葉元生:“北京地區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事業建設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10年第2期。
白云峰(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部 主任助理)
劉英赫(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