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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的構建——以法律圖書館為視角的考察
發布日期: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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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2011年北京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年會提交論文)
關鍵詞:法律參考閱覽室  法律圖書館 法律文獻
  獨具特色的法律文獻,是國家圖書館館藏文獻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履行國家圖書館職能、為中央國家領導機關提供立法決策服務的重要文獻基礎。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步伐的加快,以及國家立法決策等相關部門、教育科研單位和社會公眾對法律文獻的需求量的大幅提高,法律文獻已成為國內近年來出版量增長最為迅速的文獻種類之一。為了加強國家圖書館法律文獻的建設與利用,更好的滿足立法與決策機構、法學科研與教育部門以及公眾對于法律文獻的需求,2009年9月9日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成立并對讀者開放。這意味著:依托國家級文獻信息中心——國家圖書館,建立國家級法律文獻收藏、研究與服務中心成為了可能。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法律參考閱覽室的構建、性質、功能及存在問題做簡要的闡述和分析,希冀對以后的工作及未來的發展有所裨益。
  一、法律參考閱覽室構建的緣起
  (一)國外專題法律圖書館的建立
  在國外,許多以“國家圖書館”、“國會圖書館”、“國立圖書館”命名的圖書館都是僅以政府或立法機關為服務對象的。為了更好地為政府或者立法機關提供法律參考咨詢服務、提供豐富的法律文獻資源,各種國會圖書館、國家圖書館都專設了法律類的專題圖書館或者法律信息中心,如美國國會圖書館下設“法律圖書館”;俄羅斯國立圖書館下設“法律信息中心”等。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有260多萬冊的藏書量,據世界第一位。該法律圖書館擔負了重要的立法咨詢工作和法學研究工作,其“工作人員大部分時間是用在解答來自議員們,美國政府中行政部門下屬的各個部和機構,美國法院系統及其他讀者的關于外國法律的咨詢問題上。……法律圖書館具有高度專業水平的工作人員和無可比擬的藏書使得它成為美國政府的一個極其寶貴的資源。”[1]圖書館要在了解外部環境、適應時代發展的過程中更好地生存和發展,作為履行議會圖書館職能的中國國家圖書館,要建立一個以法律為專題的閱覽室,也是大勢所趨。
  (二)國內專題法律圖書館的建立
  國內法律類專題圖書館以法律院校圖書館為主,相比國外法律圖書館的成熟,國內法律圖書館的發展并不均衡,程度也有好有壞。總體來講,法律圖書館的好壞取決于本單位對法學建設的重視程度。[2]
  首先,在圖書館設施與館藏方面,大部分配套設施難以滿足讀者的需求,購書經費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大部分法律圖書館只能滿足中文法律文獻的購買、入藏,在外文法律文獻上則比較薄弱。在圖書館組織管理和人員方面,多數館長由領導或教授兼任,全時館長較少。從人員專業背景來看,法學、圖書館學、計算機專業的人員是法律圖書館渴求的,但往往也是最缺乏的。在業務與服務方面,大部分法律圖書館沒有設立專門的咨詢部門,也很少有館員做專業的法律文獻咨詢工作。
  (三)法律參考閱覽室構建背景
  中國國家圖書館承擔著為國家立法機構、政府決策部門提供文獻信息咨詢服務的任務,這是國家圖書館的首要職能。因此成立以法律為專題的閱覽室,為政府和立法機關提供關于立法方面的文獻信息,是發展之必然。
  作為國家級文獻信息收藏中心的國家圖書館,其構建獨立的法律文獻中心的設想由來已久。
  1. 早在九十年代初期,在國家立法部門的迫切需求下,國家圖書館就已萌生了成立法律閱覽室的設想,但囿于經費等客觀原因,為不破壞整個館藏體系,法律閱覽室并未成立,而是抽調具備法律學科背景的專業人員成立了法律政策咨詢室,以解決國家立法與決策的服務需求。
  2. 十余年后,隨著國家法治化進程的闊步前進,構建法律文獻信息中心的設想再次被提上日程。國家圖書館計劃將以地處北海的國圖分館為基礎構建國家圖書館法律分館,并以館級科研課題《法律文獻藏用研究》項目為保障,對其可行性進行充分研究和論證,但由于種種原因,此方案仍未被通過。
  3. 2008年,國家圖書館進行了機構改革,將原歸屬于參考咨詢部工作職責范圍的立法決策服務職能單獨抽離出來,成立了專為中央政府部門服務的立法決策服務部,其下設法律文獻組主要職能就是籌建法律閱覽室,法律文獻組的成立標志著國家圖書館成立法律閱覽室由概念設想階段進入了方案操作階段。
  二、法律參考閱覽室的籌備及構建
  (一)籌備
  1. 調研
  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的籌建工作,主要由國圖立法決策服務部負責。首先,立法決策服務部對國內一些法律類專題圖書館、省圖以及部委下設的法律研究中心、法律資料室,進行了廣泛的調研。調研工作主要分實地調研和問卷調研兩種方式。
  (1)實地調研
  對于那些便于實地調研的圖書館,均進行了人員走訪,做了詳細的調研筆錄,如北京大學法學院圖書館、清華大學法學院圖書館、人民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吉林大學法學院資料室、吉林省圖書館、長春市圖書館等。調研內容主要了解了對方館藏的數量、種類、來源;書目選擇;經費、人員、組織機構;服務項目;電子資源;館藏應用系統等。另外,征詢了對方館對本閱覽室的建議、期望等。
  (2)問卷調研
  對于其他大量的法律類專題圖書館,籌建部門進行了問卷調研,如南開大學法學院圖書館、社科院法學所圖書館、廣西政法干部管理學院圖書館、廈門大學法律圖書館等。籌建部門在問卷調研之后,獲得調研對象的反饋信息,掌握了詳實的一手資料。問卷調研主要分為基本情況、館藏文獻情況、資源建設及服務情況、對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的建議意見等四部分。
  調研結果顯示,國內法律類專題圖書館以高校法律院系圖書館為主,有些隨著法學院系的建立、發展而發展得比較完善和成熟,藏書量比較豐富、服務種類比較多。但這些圖書館的主要功能是為學校法學院系的師生提供法律文獻利用服務,它們大多在法學教育和學術研究上頗有建樹,但服務對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及其他政府機關的法律部或研究室中雖也設有不同規模法律資料室,有一定數量的法律圖書資料,但是藏書難成系統,且只供內部使用,基本不對外服務,不具有圖書館的“公共性”,因而嚴格意義上講,不屬于法律圖書館的范疇。
  調研對象均對籌建中的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表示了期望,并提出建議。國家機關下設法律研究機構對國圖的立法決策服務比較感興趣,希望國圖立法決策服務部能為其提供專業文獻搜集的服務,有合作意愿;高校法學院系圖書館大多希望利用國圖豐富的資源,進行各方面的合作,建立資源共享、共知,尤其在電子資源、外文資源方面,希望加強合作力度,同時也提出有與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進行法律文獻研究方面的合作。
  2. 方案設定與通過
  綜合調研結果和國家圖書館自身的情況,立法決策服務部制定了法律參考閱覽室構建的具體方案。主要分為職責定位、館藏結構與空間布局、業務流程、崗位設置與發展規劃五個方面。首先在命名上,專題閱覽室全名為“法律參考閱覽室”,可見其基本定位有別于一般法律文獻閱覽室,而為集專業性、研究性于一身的專題性閱覽室。
  在功能定位上,與其他綜合閱覽室相區別,具有三個主要特征,即立法決策服務性、法律文獻研究性和閱覽咨詢服務的專題性;另外,服務對象非常廣泛,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研究人員、全國人大代表及常委、國務院法制辦及各部委法規和政策研究機構工作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教師和學生、律師和其他法律從業人員、國外機構用戶(如各國議會圖書館,法律圖書館等相關機構),此外還向其他到館讀者和網上用戶提供文獻閱覽及咨詢服務。
  在室藏方面,遵循這一原則,即:在保護館藏文獻完整的前提下,以滿足國家立法機關文獻需求為主,兼顧到館讀者閱覽為輔。業務流程主要包括:文獻搜集與管理、文獻研究和讀者服務三大模塊。在崗位上,法律參考閱覽室開放以后,日常工作主要由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部的法律文獻組負責。
  該方案也對未來做了簡要的規劃,主要有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信息服務系統”;籌辦法律圖書館論壇的會議;進行國際交流和協作,等等。
  該方案最終獲得通過,并據之對法律參考閱覽室進行具體籌建。
  (二)建構
  1. 設施與室藏
  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位于國圖南區一期工程西206,占地約860平方米,擁有48個閱覽位。整個閱覽室分為兩層,主要閱覽區域在一層,擺放藏書主要是西文和中文法律文獻;二層藏書主要是日、俄文圖書以及中文、西文、俄文、日文期刊。室內設一個門禁、兩個咨詢臺位,另設四個OPAC檢索機位,方便讀者查找文獻。室藏文獻主要分為“相對固定文獻”和“流動文獻”兩大類,室藏總量約在64560冊左右,以外文法律文獻為其主要室藏。
  2. 組織機構與定位
  法律參考閱覽室是國家圖書館為履行職能,滿足為中央國家領導機關立法與決策、重點教育和科研單位,以及公眾查詢利用中外法律文獻等需求而設立的一個集立法決策咨詢、法律文獻研究和閱覽服務為一體的業務實體。
  在組織機構上,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隸屬于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部,因而其具備該部門的主要特點——立法決策服務性;此外,該室也同時具備閱覽咨詢服務的專題性。閱覽室主要負責單位為法律文獻組,現有的九名員工均為法律專業背景。因而,法律文獻研究性這一特點也在發展中逐步加強。
  基于館藏、組織機構等種種原因,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沒有被命名為“法律圖書館”,但它實際所發揮的作用,以及它的職責和定位,決定了它事實上具備了法律圖書館的一些性質,并在未來發展中、在國內法律圖書館協作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
  3. 功能
  法律參考閱覽室目前主要具備以下功能:
  全面收藏新中國成立后出版的中國從古至今各朝代法律文獻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出版物、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報;重點收藏世界主要國家的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規匯編出版物;搜集整理各類法律類灰色文獻(如內部文獻);搜集整理各國議會文件及出版物;以國家圖書館法律圖書館的名義開展對外業務交流、人員互訪和館際文獻合作,接受贈書;加強與國內法律圖書館界、法學界及相關機構的橫向聯系,積極開展業務、文獻和人員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的文獻咨詢;承擔普通讀者的閱覽和咨詢服務,等等。
  (三)運行
  法律參考閱覽室自2009年9月9日開放至今,已經成功運行近兩年,近日因國圖面臨一期改造問題,暫時停止服務。近兩年,閱覽室已經完成了以下工作內容。
  1. 收藏閱覽服務
  截止目前為止,法律參考閱覽室室藏總量達到64560冊。其中,中文圖書14134冊;外文圖書35277冊;中文期刊164種8060冊;外文期刊796種6885冊。室藏書籍全部對讀者開架閱覽。此外,2010年度接待讀者平均人數為702人/月;2011年度接待讀者平均人數為614人/月。
  2. 咨詢
  法律參考閱覽室工作人員為讀者提供各種形式的法律文獻檢索和咨詢服務。如按照到館讀者要求檢索“民政部關于公墓管理暫行辦法”、“勞動法相關法規”、“美國、加拿大國企情況”、“北京市公房租賃管理辦法”等,并曾為一俄羅斯讀者提供有關中國的邊境、口岸的相關規定,反復為遼寧阜新3位農民提供有關遼寧省新農村改造中,土地、房屋的搬遷、安置方面的法律、政策文件,并對遼寧省農村土地相關文件做簡要的說明。此外,工作人員還對未到館讀者的來電咨詢做出回復,如為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的一位讀者提供“西班牙可再生能源法律或政策”等。
  3. 新書推薦和自發刊物
  法律參考閱覽室為讀者提供新書推薦,每月推出一期,挑選出學術價值研究較高或者是學術前沿的法律圖書,撰寫摘要和推薦理由,以圖文并茂的卡片形式擺放在閱覽桌上供讀者參考,每期介紹兩冊中文法律圖書和兩冊外文法律圖書。此外,法律參考閱覽室還自編自發刊物《法律通訊》,每季度推出一期,欄目有法律法規新訊、案例聚焦、論文薈萃、法律參考信息速覽和業界動態等。旨在為讀者提供本季度最新的法律法規信息、社會熱點問題、學術前沿問題,并為讀者提供必需的法律參考信息,如對檢索工具的介紹,對數據庫、法律網站的使用功能進行介紹。
  4. 數字資源建設
  法律參考閱覽室根據館方下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信息服務系統專項任務》的規定,建設數字法律資源信息系統,即:建立一個以中央國家機關的法律信息需求為基本服務內容,以國家圖書館豐富的法律文獻資源和全國人大等國家立法機構權威、完整的法律信息和數據來源為依托,實現基于網絡環境下的集多種法律信息統一管理、法律信息智能檢索、法律信息咨詢與服務于一身的數字化法律信息系統。
  目前,該系統在數據庫結構方面已完成系統搭建處于測試階段。在數據加工方面,計劃中的5000部法律法規、2500萬字數據已經加工完畢,計劃于2011年第四季度上線發布。
  三、比較、反思與借鑒
  (一)現狀:從閱覽室到圖書館還有多遠
  相比國內高校法學院系圖書館,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擁有資金、政策、人員上的優勢,然而在室藏的“精”上卻存在一些問題。法律參考閱覽室是隸屬于國家圖書館之下的一個專題性閱覽室,在工作流程上,僅具有提供閱覽和法律咨詢的工作內容,而室藏圖書的采買、編目則完全依賴于有關部門的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法律參考閱覽室的工作負擔,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法律參考咨詢的服務,但是在其室藏圖書的選擇方面,不能自由地采取專業法律科研人員、法律從業人員的建議,因而圖書所涉領域過于寬泛。法律圖書是根據中圖分類法進行分類、編目、采買,在剔除那些利用率不高、科研含量較低的圖書上做得還不夠,在采買一些經典的、有針對性的法律文獻上也有所欠缺。
  放眼國際,國外法律圖書館發展歷史較為悠久,發展階段比較成熟,因而無論從館藏、管理、館員素質,還是從服務上看,都超出國內同類圖書館的水平。例如上文提到的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在館藏方面,擁有260萬冊世界第一的藏書量;管理上,法律圖書館是國會圖書館中的一個獨立的單位,法律圖書館館長直接向國會圖書館館長負責,法律資料的購買有單獨的開支;人員上,該館大約有三分之一人員為法律專業人員,其中一部分館員還擁有法學與圖書館學的雙學位。
  可以看出,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雖然在實際操作中,發揮著法律圖書館的作用,但是由于其獨立性不夠,室藏結構存在一些問題,而且在法律參考咨詢上暫時不能做到像美國那樣全面和專深,因此,我們不能忽視,從法律參考閱覽室到法律圖書館之間,還有相當遙遠的距離。
  (二)問題
  1. 發展方向
  國家圖書館法律參考閱覽室以中央國家機關為服務對象,為立法部門及各行政機關提供法律方面的參考咨詢服務。法律參考閱覽室在過去兩年間無論是在立法部門的法律制定過程,還是在政府部門的日常法律咨詢中都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在立法決策服務上做出了有益的嘗試。在未來的發展中,法律參考閱覽室不應只滿足于一般性的文獻提供和簡單咨詢服務,應借鑒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的經驗,為立法機關提供外國法案的歷史、通過、修改及執行情況,提供有效的、最新的法律情報,并作出精深的分析,從而成為中央國家機關在法律文獻服務方面的“外腦”或“智庫”。與此宏偉的理想相比,法律參考閱覽室目前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沒有獨立的建制,發展受到一定的制約,研究人員的數量和專業性上都達不到理想的水平等等,就目前而言,實現這一理想還需更久的努力。
  2. 業界作用
  國家圖書館作為“圖書館的圖書館”,也為其它不同類型的圖書館提供服務。那么,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也希望把其他法律圖書館納入自己的服務對象范圍,從而成為“法律圖書館的法律圖書館”。相比其他法律圖書館,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有著政策(指呈繳制度)上的便利,可以就一些特殊的法律文獻為其他法律圖書館提供文獻服務,而且對省市公共圖書館也能產生較大的影響,并為地方上建立省市級法律圖書館或者法律閱覽室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范例。但是,要實現“法律圖書館的法律圖書館”,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還應在法律文獻研究和學術研究上作出更有價值的嘗試。目前國內高校法律圖書館為法學文獻研究和學術研究作出了很大的貢獻,并且承擔了法律教育的職責。這些努力都為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未來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綜上,與國內外成熟的法律圖書館相比,初建時期的法律參考閱覽室仍存在一些問題。這決定了從法律參考閱覽室到法律圖書館,還有一段漫長的路程要走。要成為中央國家機關的智庫和成為法律圖書館的法律圖書館,它還需要作出更新的嘗試和更多的努力。但是,我們也不應妄自菲薄,畢竟,它依托作為國家級文獻信息中心的國家圖書館,有著政策、資金的優勢,擔負著立法決策服務、法律文獻研究、閱覽咨詢等各種職責,成為國家級法律文獻收藏中心和研究中心有充分的可實現性。機遇與挑戰并存,優勢與職責同在,國圖法律參考閱覽室希冀在未來的工作中,借鑒經驗、創新服務,更好地完成各種職能需求。
 
參考文獻:
1.夏道泰:《美國的法律圖書館》[J](作者時任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遠東法律部主任),《北圖通訊》1979年第3期。
2.于麗英:《國際視野下的法律圖書館事業》[J],《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07年第2期。
3.于麗英:《中國高校法律圖書館現狀與發展》[J],《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07年第3期。
4.曹明:《法律圖書館的競爭環境分析》[J],《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09年第2期。
5.吳志鴻:《關于我國法律圖書館核心競爭力問題的思考》[J],《圖書情報工作》 2010年第2期。
6.于麗英、羅偉:《法律文獻檢索教程》[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
 
注釋:
[1]見夏道泰:《美國的法律圖書館》(作者時任美國國會法律圖書館遠東法律部主任),載《北圖通訊》1979年第3期。
[2]參見于麗英:《中國高校法律圖書館現狀與發展》,載《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2007年第3期。
 
 
 
                                                            白云峰(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部主任助理)
                                                            劉冰雪(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部)
 
        
        
      首都法學網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與圖書館論壇(CAFLL)
      國家圖書館       美國法律圖書館學會(AALL)       國家檢察官學院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圖書館       國際法律圖書館協會(IALL)       最高人民法院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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