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共法律服務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鄉村治理法治化、規范化建設的重要途徑。“互聯網 +”能夠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方式,化解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缺失問題。因此,應當以“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開展農村普法教育,完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一)“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完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全面推進民生領域的法律服務,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隨著司法體系的不斷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的覆蓋范圍也在不斷擴大,法律調解、普法工作等走上了專業化、行業化的發展道路。許多地方都立了司法綜合服務窗口,建構了以“縣區-鎮街-村居”為中心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此外,隨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互聯網 +”呈現出蓬勃發展的勢頭,互聯網與教育、醫療、公共服務的融合越來越深刻,成為推動社會變革的重要力量,“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就是在這種技術條件下形成的。
鄉村振興戰略旨在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對于農村社會的現代化轉型具有深遠影響。鄉村振興戰略涉及民生建設、社會治理、法治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內容。其中,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是建設農村法治社會、促進農村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手段,對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要意義。由于受農村公共法律資源短缺、農村法律意識淡薄等因素影響,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面臨著有效供給不足、供需結構失衡等問題。“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能夠為公眾提供線上法律服務、網上普法教育、法律維權支持等,較好地解決了公共法律資源匱乏、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不足等問題。“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是以客戶需要為中心、以多元互動為手段、以資源共享為特征的公共法律服務方式,它能有效解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數量不足、質量不高、針對性不強等問題,將公共法律服務真正融入農村社會和農民生活,進一步推進鄉村社會治理法治化進程。
(二)構建以“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為導向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具體措施
農村地區面臨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不足、公共法律服務發展不均衡、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農村社會治理法治化進程,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亟待完善。互聯網思維加速推動了公共法律服務轉型,建構了以“互聯網 +公共法律服務”為導向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營造良好法律環境。
首先,建立線上線下聯動的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在公共法律服務中,應當打通線上服務和線下服務的進路,建立線上線下聯動的服務機制。一是排除線下公共法律服務的運行障礙,提高司法部門的公共法律服務供給能力,以縣區司法局、鄉鎮司法所為重要依托,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務站,為農民提供法律援助、普法教育、人民調解、司法引導等公共法律服務。二是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互聯網的融合程度,提升普法教育、司法調解、法律援助的線上服務能力,使農民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高質量公共法律服務。
其次,多措并舉提升線上公共法律服務質量。一是應推動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臺建設,為農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促進“大調解”、法律援助、社會治安防控、司法行政等資源的有效整合。二是利用網絡電視、有線電視等平臺開展普法教育、法律服務,以生動的視聽效果提高公共法律服務的有效性。三是將執法部門、法律服務部門、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融入網絡平臺,促進公共法律服務與農民法律需要無障礙對接、零距離溝通,解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不足、流程復雜、成本較高等問題。
最后,建立有效反饋的線上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互聯網 +”模式下,網絡服務平臺法律工作者能夠利用互聯網開展司法調解、法律委托、法律宣傳等服務。“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強化了公共法律服務的反饋效果,有效整合了各種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通過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將司法機關、法律工作者、行業協會、農民等連接起來,使法律公共服務變得流程完整、管理可控、責任可究,徹底解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中的過程不透明、信息不對稱、結果無反饋等問題,不斷提升農村公共法律服務的專業化、個性化程度,不斷提升農村公共法律服務質量。
(三)從制度建設、人才培養、技術創新等方面出發為“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提供充分保障
“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的有效推進離不開制度、人才及技術保障。所以,應從制度建設、人才培養、技術創新等方面出發,為“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充分保障。
第一,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為了實現“互聯網 + 法律公共服務”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應當整合政府層面的各種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建立黨委領導、多部門參與的公共法律服務領導機制,穩步推進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還應吸引社會各界參與農村公共法律服務,滿足農民多元化的法律服務需求。此外,應當以“互聯網 +”思維推動基層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機關的工作考核辦法,提高“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農村法律服務等在績效考核中的比重。
第二,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應當以“互聯網 + 公共法律服務”的要求為出發點加強網上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線上法律服務隊伍。推動線上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以公開招標、市場購買等方式遴選線上法律服務機構、招募法律服務人員,不斷提升網上法律服務質量。引入網上法律服務評估機制,建立用戶評價、第三方評估和專家論證相結合的線上公共法律服務評價體系,培育線上法律工作者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互聯網思維指導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建設,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
第三,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推動互聯網法律服務技術創新,以科學的網絡運維系統提高業務分流及用戶管理效率。建立高效的數據管理及分析系統,提高網絡法律平臺的數據挖掘、信息匯總和數據分析能力,準確把握鄉村治理中的各種法律服務問題,為農村公共法律服務提供決策依據。不斷提高“12348 中國法網”的公益性和公共性,將其打造成群眾“點菜”、法律服務行業“做菜”、司法部門“上菜”的服務平臺,整合其信息發布及查詢、法律事務咨詢、法律服務引導、司法案例查詢等功能,提高其公共法律服務的便民化程度。原載《人民論壇》 201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