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法學院校信息資源建設現狀
我國現有5所以法學專業為主的大學,即中國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另外,據《法學文獻信息與研究》雜志的粗略統計,全國有200多所綜合性和其他類型高校的 法學院或法律系設立了圖書館或資料室。5所法學院校在各自的發展過程中,由于學科設置和專業特色、重點學科不盡相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館藏資源。綜合性和其他類型學校的法學院(系)圖書館,由于管理體制不同,分別歸屬于學校圖書館或本院(系),大多數在資源購置上依賴校圖書館。由于法學院是學校眾多專業院系的一分子,大多數的校圖書館對各專業院系圖書館在資金分配、人員管理、資源配置上沒有相關標準和統一的協調機制,加之經費緊缺的原因,對各專業所需資源不能一一滿足,因此造成本學校各專業的資源、不同學校的法學院圖書館之間資源的多寡不均,總體上不能滿足法學院教學與科研的需求。一小部分隸屬于本院(系)管理的圖書館,更是受經費問題和專業人員不足的困擾,信息資源短缺的問題長期存在。
表1 5所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源調查表
注:2010年3月12日據5所大學圖書館主頁統計。
表2 5所大學圖書館數據庫及資源共享現狀調查表
注:2010年3月12日據5所大學圖書館主頁統計。
從上表及各種統計調查數據來看,法學院校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有如下特點:
1.1 全國法學文獻資源總量特別是外文書刊總量嚴重不足
法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是社會科學的 一門重要學科[1].因其涉及哲學、歷史、經濟、政治、社會學、科學技術等各個學科,與社會科學研究一樣,文 獻信息資源在法學研究中起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全國出版的法學書刊種數逐年遞增,價格也連年上 漲,特別是我國加入 WTO后,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規范,而全國法學圖書館紙本書刊(特別是外文書刊)訂閱量 逐年減少,外文期刊種數保有量持續下降。以全國收藏法學文獻較為豐富的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為例,該館的中 文法學圖書每年新增約2000種(含再版圖書),而全國每年出版法學書籍3000多種;該館外文法學紙本期刊為 100多種,而僅在美國 HeinOnline及 WestlawInternational數據庫中收錄的法學期刊各為1000多 種。近 幾 年,各館雖然加大了國外數據庫的引進力度,外文法學期刊種數(含數據庫中的種數)有所上升,但由于綜合性的期 刊數據庫往往是以打包方式訂閱,其中法學核心期刊的比例并不高,加之各院校經費嚴重不足,無法購買眾多的 綜合性數據庫,所以可利用的資源依然有限。
1.2 資源分布不均
從近年來各法學院校圖書館的經費情況、各館的館藏數量看,無論是紙本資源還是電子資源,都呈現出極不 均衡的狀態。大部分法學文獻資源集中在上海、北京等經濟發達地區,中西部地區的法學文獻資源比較匱乏。例 如,據 “教育部高等學校圖書館事實數據庫”文獻資源購置費統計表的數據顯示,華東政法大學2007年的文獻資 源購置費達1100萬元,在全國521所高校中排第28名,西北政法大學同年的文獻資源購置費只有209萬元,排 名第235名;2008年華東政法大學中文紙質資源的購置經費就達723萬元[2].
1.3 重復訂閱
由于法學專業各館之間在資源建設上沒有開放和溝通,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欠發達地區,特別是在一些價格 比較昂貴的外文原版圖書和大型數據庫的采購方面,資源重復訂閱的現象比較嚴重,如美國的法學專業數據庫 WestlawInternational、Lexisnexis法律資料庫,5所大學和一些法學院都已經購買。
1.4 法學院校圖書館資源與綜合(其他)院校法學院(系)圖書館資源的互補
五大法學院校的館藏資源特別是外文書刊、電子資源都是以法學為主,幾大法學主要數據庫都集中在這些學 校,但綜合性院校及其他學校的法學院,由于學生及教師在學校所占比例較少,沒有足夠的經費單獨購買這些數 據庫,而學校圖書館出于經費及采購政策的考慮,一般也不會購買這些專業數據庫供少數人使用,但這些學校的 綜合性數據庫占有極大的優勢,他們往往會購買學科范圍很寬的、能夠供學校大多數專業的師生使用的數據庫,這些數據庫中往往含有一些重要的法學資源。由此看來,這兩種類型的圖書館資源是可以互為補充,共享利用的。
2、建立我國法學院校信息資源共享體系的必要性和意義
資源共享是法學院校圖書館發展的必然趨勢,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法學研究和教學的需求,實現資源效益 的最大化。鑒于以上對我國法學院校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現狀的分析,任何一家圖書館根本不可能對已產生的信 息資源進行全部收藏,而且由于各館都有經費不足的現實問題,各館孤立地為各自的用戶提供信息服務時顯得力不從心,尤其是綜合性大學和理工類大學的法學院圖書館,其中有不少是新建館,在資源建設、人員配備上明顯 不足,制約了這些法學院各學科的發展。建立一個有統一規劃,多方位、多渠道、立體化的信息資源共享體系,整合各方面的優勢資源,并借助先進的網絡服務平臺,優質高效地為讀者做好信息服務,滿足讀者對信息資源的 多方面需求,正是解決這一矛盾的重要途徑。
我國目前已有一些信息資源共享體系正在運行,如中國數字圖書館工程、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體系(CALIS)、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國家科技圖書文獻中心(NSTL)、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文獻中心(CASHL)、全國黨校系統數字圖書館、上海市文獻資源共建共享協作網(SIRN)、北京地區高校圖書館文獻資源保 障體系(BALIS)、江蘇省高等學校文獻信息保障系統(JALIS)、北京財經類院校資源共享平臺等,這些共享體系 都以共建、共知、共享的方式,在聯合采購國外大型數據庫、聯合目錄數據庫建設、專題特色數據庫、重點學科 導航庫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為本系統的讀者用戶提供了公共檢索、館際互借、文獻傳遞、數據 庫查詢等服務[3].但就發展現狀來看,全國的、有國家財政支持的和區域的、有地方財政支持的共建共享項目居 多,專業領域的共建共享項目非常少,比較好的目前有 “CALIS醫學中心館際互借與文獻傳遞系統”、“外文醫學 文獻知識情報服務系統”、“北京財經類院校資源共享平臺”等。雖然法學院校圖書館的用戶有多個資源共享體系可以選擇利用,但各系統條塊分割、資源分散,沒有統一的檢索和發送請求界面,無法滿足法學研究對信息資源快捷性,特別是專業性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建立法學信息資源的共享體系。
建立法學院校資源共享體系可以有效緩解資源購置經費短缺問題。經費短缺一直是困擾各級各類圖書館的重 要問題,特別是在購買外文專業書刊和數據庫上困難重重。法學院校圖書館應構建較科學的信息資源結構和體系,充分利用各館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共享,解決資源購置經費短缺問題。同時可以避免信息資源的重復建設,使 各館資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3、建立我國法學院校信息資源共享體系的可行性
3.1 信息資源共享已成為圖書館界的共識
數字時代,任何一個圖書館都無法依賴本館有限的資源去滿足讀者日益廣泛的信息需求。走合作共建、資源 共享的道路,是當今圖書館事業發展的方向,也是眾多用戶的需求[4].特別是對中小型法學圖書館來說,走資源 共享的道路是解決經費不足、資源不足尤其是外文資源不足的唯一出路。
3.2 具有一定的組織基礎
目前,全國法學院校圖書館已經有一個館際協作組織,即在原司法部屬政法院校館際協作委員會基礎上,吸 收了全國眾多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參加的 “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作委員會”,加上國家圖書館立法參考咨詢 部、社會科學院法學圖書館等共有成員館80多家,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為主任館。這個組織是全國唯一的政法院 校館際協作組織,每兩年召開一次研討會,定期組織活動,各成員館都踴躍參加,說明各法學圖書館對共建共享 及合作都有很深的共識,也使法學院校圖書館建立信息資源共享體系有一個組織基礎和保障。
3.3 相對豐富的資源優勢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筆者已經統計分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法學院校圖書館館藏資源現狀,需要強調的是,五大法學院校的館藏資源特別是外文書刊、電子資源都有一定的規模,幾大法學主要數據庫都集中在這些學校,而 綜合性院校及其他學校法學院的綜合性數據庫占有極大的優勢。資源互補提供了相對豐富的法學資源,為資源共 享奠定了基礎。
3.4 可以借鑒和研究各區域、行業共享組織的成功經驗
目前已經運行的、國內外各種類型的資源共建共享系統,在組織和管理模式、共建共享內容、運行方式、數 據及收費標準等標準化問題、知識產權問題等方面,有很多成功的經驗可供借鑒,運行中的不足可以著重解決。 目前,文獻傳遞已成為專業圖書館主要服務方式之一,例 如,中國科學院已經有124個研究所圖書館加入 CSDL 文獻傳遞系統。注冊用戶5144個,2008年文獻傳遞服務量63661篇,并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長,文獻傳遞無疑成 為網絡全文數據庫的重要補充[5];北京財經類院校資源共享平臺目前有5所院校加入使用,效果顯著,準備在全 國財經類院校推廣,為專業圖書館的資源共享提供了很好的經驗。
3.5 大多數圖書館具備良好的網絡環境和技術設備
圖書館網絡化是實現資源共建共享的基礎。目前,大多數法學院校圖書館業務全部實現了計算機自動化管理,均建立了主干為千兆的館內局域網,并通過校園網與 CERNET、INTERNET相連。圖書館網絡化是圖書館事業發展 的重要標志,是圖書館深化服務和文獻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的物質基礎,可以保證師生對資源的有效檢索和快速傳 遞。同時,規模較大的5所院校圖書館亦擁有一定的存儲空間及各種現代化設備,為信息資源共享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提供了良好的技術保障。
4 我國法學信息資源共享體系建設的總體構想
4.1 法學信息資源共享體系建設的目標
依托中國教育科研網,充分利用各個圖書館的資源優勢與特色館藏,形成優勢互補的法學信息資源共享體系,與目前已運行的國內外各種類型的資源共建共享系統互相補充,彌補其在法學專業領域特色資源的不足,構成對 各個法學院校及法學院圖書館信息資源強有力的保障,為法學研究及教學提供充足的信息資源與服務。同時,在 盡可能的條件下,為社會提供法學信息資源與咨詢服務。
4.2 法學信息資源共享體系建設的內容
(1)重點是建立整合各個圖書館資源的文獻傳遞平臺。以用戶需求為導向,利用現代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設 施,按照整體化、現代化、資源共享的原則建設好基于網絡的全文傳遞的服務系統,開展文獻傳遞服務。
(2)建立一套全國法律文獻資源推薦系統,協調引進中、外文法律數據庫。根據各學校法學專業師生的數量、 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制定法律類電子資源的分級和定級系統,各圖書館在采購時可以根據此系統對比不同資源 內容和平臺使用的便捷性,有選擇地協調引進一批中、外文法律數據庫,并建立相應的服務模式,面向全國法學 專業的讀者提供檢索與原文傳遞服務。
(3)根據本校法學重點學科的設置情況,建設本館的特色資源。有計劃地聯合建設一批具有學科和學校特色 的文獻數據庫、教師文庫數據庫、指定教學參考書數據庫等,在法學院校內開放共享。
(4)進一步建立網上參考咨詢平臺,利用各館的人才優勢和專業優勢,開展網絡環境下的聯合參考咨詢服務。 各館的參考咨詢館員可在網上通過網上參考咨詢平臺,或E-mail、BBS、QQ、MSN等各種形式,實時解答讀者提 出的問題。本館的參考咨詢館員解決不了的問題,馬上就可以由平臺上其他館的參考咨詢館員來解答,或與其他 外部咨詢系統取得聯系,最終解決用戶的問題。這對用戶的需求來講,具有極大的便利性和快捷性。
(5)共享方式還可以延伸到信息素質教育方面。各館可以開展形式多樣的信息素養教育,這里不但是指對本 校師生舉辦形式多樣的信息培訓教育,同時,館與館之間也可以進行合作,即沒有這方面師資力量的法學院圖書 館可以聘請有培訓經驗和專業水平的其他館的館員為本院讀者授課和講座,提高本院讀者利用信息資源、解決實 際問題的能力。
4.3 建立法學信息資源共享體系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與保障體系
(1)借鑒目前國內外業已成熟的各類型共享體系的組織模式和管理制度,依托 “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 作委員會”,制定出符合法學院校圖書館特色和信息資源建設與服務規律的管理制度與保障體系。建議以五大法學 院校圖書館為主建立核心服務系統主體,指定一個中心機構,負責聯絡和協調各個成員館的工作,主持制定統一 的技術標準、服務規范等。
(2)采取分布式文獻傳遞服務模式。集中核心服務系統主體館的優勢資源向全國法學圖書館和讀者提供原文 傳遞服務,其他各圖書館也都可作為資源的收藏和服務單位,同時組成文獻傳遞服務網絡,網絡內任何一家成員 單位均可向網絡內部的其他成員單位索取所需文獻,同時也有義務為其他成員單位提供文獻傳遞服務[6].
(3)對信息資源的加工、運行要實行標準化、統一化建設,為共享奠定基礎。對于數據的采集、標引、加工 及錄入都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來執行,以保證在網絡上能夠與其他館的數據進行相互交換。特別是把各成員單位 收藏的文獻資源建設成為標準的同一平臺上能檢索的文摘型數據庫,讓成員單位的全部用戶通過網絡不但能了解 到各館收藏了哪些文獻,而且能迅速地檢索到某一主題的文獻線索和主要內容,做到共知。這一點對提高文獻利 用率至關重要,也是實現資源共享的基礎[7].
(4)費用分擔公平合理,并保證資金的持續投入。文獻資源共享系統的建立、利用等都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作 后盾。各圖書館在規模、經費、學科、用戶人數等指標上存在著很大差異,必須制定公平合理的費用分擔方式。 各圖書館參與共享建設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支出并獲取更多的資源。如果要支出更多的費用或者支出與獲得的資 源和支持不成正比,就很難保證共享體系的長期運作與發展。在 各 校 內 部,圖書館應改變重藏輕用的傳統觀念,爭取學校的支持,將資源共享經費納入圖書館資源建設的經費中。同時可盡量利用和爭取社會各方面的投資與合 作,特別是商業公司在技術上和系統上的支持。
(5)處理解決好知識產權問題。這是資源共享中不可避免的,對此,各圖書館一方面要遵守知識產權規定,采用多種手段提醒用戶 “合理使用”,另一方面也要積極與各出版機構就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協商,制定更有利于資 源共享的知識產權規定和措施,還應在采購文獻和數據庫時,在采購協議中就文獻傳遞問題做出明確的約定。應 盡快呼吁出臺圖書館法,通過法規與制度均衡圖書館與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如此才能促進信息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