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文書網上公開與司法公開的關系
近些年互聯網的高速發展、運用和普及,為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提供了全新的展示平臺,也為法院在推行裁判文書公開上提供了強有利的保障和支撐。在司法透明的理念視域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在當下成為了司法者自身一種正處于實踐中的潮流。以司法透明餞行“陽光下的司法”,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大趨勢。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呼應司法公開制度,使司法判決更好的呈現在公眾面前,推動司法公開的全面化,透明化。而在司法公開的大背景下,公眾渴望知情權的限制控制在最小程度之內,這一公開理念將為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提供多種條件和可能。裁判文書的公開是司法公開及其密切相關的司法透明理念的要求使然。司法透明、司法公開可以看作是一個能不能允許公眾知曉司法活動的問題,也可以看作是一個對司法活動進行監督從而保證和促進司法公開制度設計的問題,完善裁判文書網上公開肯定會對促進司法公開,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應有的價值選擇。
二、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的理論分析
(一) 裁判文書是實體公正的最后結果和表現形式
一份論述嚴謹,說理透明的裁判文書是法官對裁判正當性的宣誓,也是公眾獲得裁判結論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認識的依據。裁判文書本身不一定能夠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但它的公開能使人們獲得公平正義的切實感受,就像法院判決的結果可以在現實生活中傳播,人們可以隨時隨地檢索和查詢,公眾就會認為這些文書本身就不應該是違法的、就不應該有徇私枉法裁判的因素在內,這便是社會公眾普遍對于正義的直觀感受。
(二) 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促成司法精細化
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意在建成一種裁判文書寫作的激勵和監督管理機制,迫使法官重視裁判文書寫作,提升裁判文書質量,使法官重視庭審過程,嚴格依據程序法和實體法辦事,提升整個司法過程的精密化程度。同時要求法院和法官不斷提高職業水平,切實增強責任感。“司法職能堅持回應了人的需求,而正是這種需求,司法的職能繁榮起來了并堅持下來了。”加強我國裁判文書的說理化和精細化,借助裁判文書上網這種方式,推動司法結構的合理均衡,向社會傳遞司法的權威,才應該是最終意圖。
(三) 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滿足公眾知情權
在司法領域的范圍內,司法信息資源最大的掌控者是人民法院,公眾有權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公開司法信息,有不受妨害地獲得相關司法信息的自由。裁判文書上網可以規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一個案子如何判決,當事人的訴請是什么、證據是什么、法官怎樣來認定的等等都應當呈現出來,使其抵制各種不當的干預。裁量權公開可以使全社會進行監督,使不當干預沒有入手途徑。同時也可以培育社會公眾的法治信仰,進一步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發揮司法對于社會的引領規制作用,促使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
三、裁判文書網上公開面臨的現實問題及應對舉措
(一) 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注重質量需求
裁判文書網上公開要求,除了法律規定不得公布的裁判文書之外,其余的裁判文書都必須在法定時間內在網上公布,裁判文書的閱讀主體應該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因此,法官就不得不考慮公眾對于裁判文書的反應進而努力完善裁判文書本身的質量。“只有立足于我國特定的社會環境和制度環境,與我國正在進行的司法制度改革相聯系,才能形成與整個司法制度完全吻合的,能夠充分發揮整體效能的裁判文書制度。”推行裁判文書公開工作不應只成為一項形象工程,人民法院首要的任務就是狠抓案件質量,對案件質量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并且要不斷提升人民法院干警的責任感以及業務能力,加強案件質量管理,確保案件辦理程序合法,準確回應當事人爭辯的焦點,審判人員在撰寫裁判文書的過程中要做到咬文嚼字,杜絕語句不通順等低級錯誤的出現。
(二) 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注重公眾獲取
我國對于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的要求是“全部公開”,主要注重于公眾能夠自由的獲取所需內容,強調“民眾監督”。裁判文書在互聯網上的公開發布其實不是什么難事,公眾也有自由去查看所需要的裁判文書,但是保證公眾能夠高效的從裁判文庫中檢索到所需要的文書卻并非易事。只有在人民能夠對裁判文書有效獲取的前提下,裁判文書公開才具有實際意義。只是單一的追求貌似全面的裁判文書公開,并沒有一個組織有序的裁判文書數據庫,則有可能會使裁判文書上網淪為一種短期的浪費社會資源的行為,同時增加法治的成本,這也不是實現法治理想境界、追求長期功效的理性措施。
(三) 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的程度范圍
裁判文書公開的范圍應當包括:生效的不予受理裁定書、對管轄權有異議的裁定書、駁回起訴裁定書、駁回再審申請裁定書、執行異議裁定書、補正裁定書,其余程序性的不公布。對于涉及個人隱私這個范圍相對來說比較寬泛,目前的裁判文書上網趨勢是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我們還應考慮的是,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一方面會促進司法公開,但另一方面也會將裁判文書記載中有關的當事人的“隱私”公布出來。
由此,可能是知情權追求的“公開”與隱私權依存的“隱私”相對立,使兩種權利出現此起彼伏的關系,但本質上其實是對兩種價值判斷的問題。知情權和隱私權的行使均有正當性和合理性,對兩種權利“界限”的不同認定,實質上反映了不同社會發展階段和環境條件下,何種價值的重要性更高。在健全裁判文書上網的操作流程上,應使裁判文書在公開前經過嚴格審查,確保不泄露法律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
四、結語
裁判文書上網的主要目的即推進司法公開,司法公開的本質是保障當事人公開審判權以及對民眾知情權的限制控制在最小程度之內,公眾能夠對司法權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我們要協調整體制度變遷的步調,在不斷探索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漸進的積累、規范和升華,并在審慎思辨的基礎上進一步、循序漸進地回應如何更好的在司法公開背景下推進裁判文書上網,解決現實存在的實際問題。此文原載《法制博覽》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