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大數據與智慧法院戰略
數據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已經成為當今和未來人類社會發展的“石油”。在《大數據時代》一書中指出,大數據具有3V的特點: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樣)。另外,IBM公司的專家又增加了兩個“V”,即Value(價值)、Veracity(真實性)。大數據技術的戰略意義不在于掌握龐大的數據信息,而在于對這些含有意義的數據進行專業化處理。換言之,如果把大數據比作一種產業,那么這種產業價值的關鍵在于提高對數據的“加工能力”,通過“加工”實現數據的“增值”。對于司法大數據來說,這些屬性是完全相同的。
當前,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社會信息化的深入發展,信息科技對人類文明進步已經產生并將繼續發揮重大促進作用。為此,我國實施了網絡強國戰略、“互聯網+”行動計劃、國家大數據戰略等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制定了《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綱要》,并將建設“智慧法院”列入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近年來,我國人民法院將“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作為司法工作的“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引發了審判執行工作的深刻變革。2017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快建設智慧法院的意見》。“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進信息化系統,支持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依法公開、全方位智能服務,實現公正司法、司法為民的組織、建設和運行形態。加快建設“智慧法院”過程中,人民法院以推進國家法治建設、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為指引,發揮先進科學技術對服務人民群眾、服務審判執行、服務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構建網絡化、陽光化、智能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體系,支持全業務網上辦理,全流程審判執行要素依法公開,面向法官、訴訟參與人、社會公眾和政務部門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務,使信息化切實服務審判執行,讓司法更加貼近人民群眾,使科學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二、司法大數據的范圍與載體
在司法工作中所形成的那些對于公眾、當事人、法院具有實質意義的海量數據,人民法院將以信息化的方式進行存儲、公開、處理之后,形成服務于司法、當事人、公眾的成果,便是司法大數據研究的全部意義所在。目前,作為司法大數據的信息有多種分類,并分別以不同載體展現出來。
一是司法基本數據。目前,我國各地法院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向全社會公布法院的組織結構、人員構成、工作動態、案件統計、規則制定、公共關系等各方面的信息。這些基本信息既是可以用來進行處理、分析的大數據,更是公眾和當事人有權知悉的公共信息,是司法透明的基本內容。
二是審判流程數據。法院的基本任務是審判案件,而審判案件流程的每一個節點都留下大量的動態信息。例如,某個案件是在法院接收訴狀后幾天受理的,受理之后何時送達起訴狀副本,何時提交證據,每一個案件的證人出庭情況如何,何種情況進行了休庭等。審判流程公開包括向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公開和向社會公眾公開兩個部分。向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公開的信息包括立案信息、承辦法官、審限變更情況等。對于社會公眾,則通過網站公開法院地址、開庭公告、審判委員會組成人員等法院公共信息。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目前,全國各個省區市已經建立了統一的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平臺,并在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建立鏈接。
三是裁判文書數據。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正式實施。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設立了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2016年,修改后的司法解釋更加擴大了裁判文書上網公開的范圍。根據該規定,各類判決書、裁定書、支付令、駁回申訴通知書、國家賠償決定書、強制醫療決定書、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拘留罰款決定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行政調解書等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原則上均上網公開。
四是庭審活動數據。開庭審理案件是人民法院日常工作常態。開庭審理案件的活動過程中產生了大量數據,成為司法大數據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公開開庭審理是法庭現場進行,一般只有到場旁聽的人員才能了解、應用這些數據,范圍非常有限。因此,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全國各級人民法院的開庭審理活動。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在該網站上直播的案件已經達到20多萬件,全國各網站案件直播的累計訪問量達20億人次。①
五是執行案件數據。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執行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執行信息的收集、交換和使用行為,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上下級法院之間、異地法院之間、同一法院的立案、審判與執行部門之間的執行信息共享。同時,人民法院整合各類執行信息,方便當事人憑密碼從執行信息公開平臺獲取,如執行立案信息、執行人員信息、執行程序變更信息、執行措施信息、執行財產處置信息等。特別是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加以公開,發揮了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功能,也為各類征信系統提供科學、準確、全面的信息,實現執行信息公開平臺與各類征信平臺的有效對接。
六是訴訟服務信息。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訴訟服務網,各地法院也分別依托各自的官網建立相應的訴訟服務網站,并完善法院公開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訴訟電子檔案等數據庫,將其作為訴訟服務網的支撐。訴訟服務網的主要功能包括信息查詢、訴訟指引、預約立案、網上立案、受理申請、材料接收、聯系法官、網上閱卷、網上信訪、預約接訪等。同時,法院實現了訴訟服務網與審判流程公開平臺、裁判文書公開平臺、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庭審公開網(司法公開四大平臺)的相互鏈接、資源共享,并建立案件流程管理系統、網上辦公系統,實現了與訴訟服務網、通訊服務系統數據的及時交換。
三、為什么要搞司法大數據
加強司法大數據的分析和運用,可以實現透明便民的公眾服務、公正高效的審判執行、全面科學的司法管理。具體說來,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首先,公開透明的民主意義。司法公開要求將更多的信息讓公眾知曉。司法大數據的發展正好契合了這一方向。司法活動形成的數據越來越多,公眾感興趣的司法數據也越來越多。盡管司法大數據中的絕大多數信息并非公眾興趣所在,但隨著司法民主意識的提高,有一些原來并不是司法公開必要內容的數據,逐漸成為影響公眾對司法信任的要素(如法官個人資料、法院內部運行流程)。可以說,司法大數據為司法公開范圍的擴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供了更多的發展機遇。
其次,便民惠民的服務意義。當事人來法院打官司,不論輸贏,都希望得到周到的服務、清晰的指導、文明的禮遇。那么,他們對司法機關的基本數據和其他司法大數據的了解,是增強其信任、提高訴訟能力、便利訴訟活動的重要前提。以訴訟檔案電子化為例,法院將現有案卷信息數據轉化為容易使用、便于分析的形式,當事人可以十分便捷地傳輸、使用、分析案件的這些數據。
再次,科學高效的管理意義。司法管理追求的目標是精確、效率、服務、保障,而司法大數據的分析和應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實現這些目標。通過對司法大數據的分析,可以找出司法活動的一般規律,發現一些應當改進的節點,找出應當填補的漏洞,省去一些不必要的環節,從而提高組織設置、人員配置、資源保障、硬件設施、后勤服務等工作的效能。
最后,公平正義的法律意義。依法公正獨立審判是司法工作最本質的要求,也是司法大數據分析應用的終極目的。運用司法大數據,可以總結審判經驗,指導審判工作;可以比較不同地方的司法工作,有利于取長補短;可以把握裁判趨勢,統一法律適用標準,避免“同案不同判”現象;可以分析糾紛發生的規律性,為社會治理提供分析和研判,服務發展大局;可以分析某類案件的一般特點,制定類案的審判策略,提高審判效果;可以了解失信被執行人的財產、行蹤,制定有效的執行對策,實現債權人的利益;等等。應當說,司法大數據為公平正義的司法實現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四、如何做好司法大數據的研究和運用
過去由于理念、技術方面的原因,很多數據沒有得到存儲、利用,從而也失去了很多發展機遇。在當今的大數據時代,各界已然覺醒,大數據的研究運用成為最熱門的領域。人民法院建立的司法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已經匯聚了全國法院1.08億條案件信息,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審判信息資源庫。②隨著“法院云”大數據平臺進入人們的視野中,司法大數據在訴訟服務、便民利民、司法管理、審判執行、司法改革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了進一步做好司法大數據的研究和運用,應當著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樹立“大數據理念”。要改變傳統理念,樹立適應信息化要求的司法“大數據理念”,把各種形式的信息都納入大數據之中,把各項工作都加入大數據戰略,并將司法大數據研究開發成果應用于法院各項工作中。
第二,廣泛收集司法數據。在“大數據理念”指引下,人民法院或者專門的司法大數據平臺要廣泛收集各類司法數據。在區分保密級別的情況下,分門別類,加以存儲,并為后續的司法大數據處理、運用做好“資源”準備。
第三,深刻了解司法需求。廣大人民群眾希望有更加透明、公正的司法,當事人希望有更方便、更具有預測性的司法裁判,法官則希望有一個環境健康、輔助充分、智能支持的工作環境。司法大數據的研究開發應當以此為導向,適應時代的需求。
第四,深度開發人工智能。建設“智慧法院”離不開對人工智能的開發,而司法大數據是開發司法人工智能的基礎。要融合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開發法官辦案智能輔助、裁判文書智能分析、移動智能終端辦案APP、法律文書自動生成系統等,成為法官的得力助手。
第五,全面開發服務產品。在大數據戰略和“智慧法院”建設、信息化建設的戰略下,人民法院應當依托技術力量加大司法大數據產品研發力度,借鑒各國經驗,占領研發先機。以服務公眾為目標,分析當事人最常選擇的訴訟方式、活動領域、訴訟習慣,開發相應的產品,為每一類當事人提供事先、便捷的服務。
第六,長遠規劃加大投入。信息技術的發展需要大量物質和人力投入。國家應當加大預算,支持人民法院發展司法大數據事業。同時,要最大程度地運用市場在配置資源方面的主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和市場力量介入司法大數據的開發使用。同時,必須作長遠發展規劃,調動地方積極性,少走彎路。
總之,司法大數據對公正司法、司法公信來說是一場革命,是歷史為我們提供的一次難得的機遇。同時,司法大數據為人民法院、人民群眾、當事人帶來了巨大的便利,讓司法貼近人民,便于正義的實現。當然,司法大數據更給我們帶來了嚴峻挑戰,激勵我們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勇于立歷史潮頭,發時代先聲。我們要善于運用司法大數據和信息化技術,增強中國的法治實力,造福人民。《人民論壇》201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