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題為“大數據促進檢察監督與業務協同”的第六場檢察大數據應用沙龍在北京大學召開,與會人員著力探討如何充分運用大數據履行好檢察監督職責,促進智慧檢務工作整體向前推進。
大數據應用已成發展趨勢
智慧檢務的全面建設,離不開大數據的運用。最高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鐘福雄介紹,2017年5月,最高檢正式提出了智慧檢務4.0的概念。從歷史看,智慧檢務4.0是基于過去20多年,1.0版的檢察數字化、2.0版的檢察網絡化、3.0版的檢察信息化基礎上提出的;從內容上看,智慧檢務4.0包括智慧辦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務、智慧支撐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智慧辦案是核心,智慧支撐起到推動作用。可以說,智慧檢務4.0是認識論,也是方法論和實踐論。
怎么建立智慧檢務?鐘福雄表示,智慧是智慧檢務4.0的根本特征,核心任務是在檢察機關數字化、網絡化、信息化的基礎上,實現檢察工作的全面智能化、全方位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務和全體智慧支撐。背景是適應當前社會從信息時代邁向人工智能時代的大變革,推動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新一代技術在檢察機關的深度應用,實現信息技術與檢察工作的深入融合。云計算+檢察工作是智慧檢務4.0的網絡支持,大數據+檢察工作是智慧檢務4.0的具體實施。創新是智慧檢務4.0的基本方法,核心任務是通過科技創新和司法體制改革雙面驅動帶動檢察工作創新,從根本上解決傳統司法中存在的問題。
大數據應用已成為檢察監督“助推器”
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在最高檢的領導下,積極探索,創新實踐,大數據應用已成為提高檢察監督能力的“助推器”,各地檢察院不斷在推進信息化與檢察監督的深度融合上下功夫、求實效。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上取得了許多有特色的經驗,尤其是在大數據監督管理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為智慧檢務打下了堅實基礎。
大數據在偵查監督中應用廣泛。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偵查監督部副部長方嘉凡介紹,該院研發的偵查活動監督平臺可綁定每一起審查逮捕案件,實現每案必監督,并覆蓋偵查活動全過程。湖北省檢察院偵查監督處檢察官助理李嵐介紹,湖北省也已建成省、市、縣三級聯通的信息共享平臺,初步實現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信息共享,率先在全國實現了涉刑案件網上移送、網上受理、網上監督。
智慧刑事執行檢察為服刑人員維權提供了綠色通道。山東省濟寧市城郊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馬玉濤介紹,該院自主研發檢察官電子約見系統、罪犯權益保障信息平臺和評估系統,方便服刑人員輕松聯系或約見檢察官,暢通服刑人員維權的綠色通道,并通過系統自動量化計分,對達到一定分值的案件及時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確保案件審查標準的統一和規范。
“北京市檢察院派駐看守所檢察室正在探索對海量的監控視頻進行智能分析,從而自動發現異常監管活動,進而為檢察監督工作提供指引。”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寶躍談道,“可通過探索算法模型,將檢察官開展監督工作的有效經驗固化下來,讓電腦替代人工對海量數據進行篩選,過濾掉無用信息數據,把有價值的內容推送給檢察官,提升監督的針對性”。
“利用看守所、監獄、社區矯正、法院執行等基礎核心數據,對刑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分析,提高了刑事執行檢察的精準度。”河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申占群提道,“河北省檢察院通過刑事執行檢察綜合信息平臺與監獄、看守所的刑罰執行平臺互聯互通,動態掌握全省監管場所被關押人刑罰執行基本信息,特別是對申請減刑、假釋各個環節的程序、意見進行全面監督并及時發送檢察建議”。
但在建設應用大數據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惑和問題。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蘇慶國提出,首先要解決公、檢、法、司部門數據共享交換及安全保密的問題,讓業務部門更好地利用大數據應用平臺促進檢察監督工作;其次要做好大數據應用運維保障工作,不斷調整大數據分析計算模型,以滿足業務變更的需求,保證應用平臺的鮮活力。
大數據在檢察監督中的應用前景
利用大數據助推檢察事業的科學發展,還需不斷摸索,協調好管理、技術和理念的轉變,使大數據運用在智慧檢務中呈現更為廣闊的應用前景。
最高檢公訴廳副廳長張相軍表示,公訴工作對大數據有著非常迫切的需求,基于大數據設計的證據審查、收集和審查運用的標準,對于審判監督案件以及一些敏感案件,如北京的快播案、內蒙古的玉米案、河南的野草案、天津的氣槍案的判斷,都可以起到輔助認定的作用。在大數據的支持下,也可以適度放開不起訴的適用。以前由于辦案人員對不起訴標準很難把握,導致實踐中過于謹慎使用,削弱了不起訴作為審前分流的重要功能。通過大數據標準,可以對撤回起訴的案件、不抗訴案件、不起訴案件進行分析,找出規律,保證辦案人員獨立作出訴訟決定。
大數據可以為審判監督提供信息來源。“通過對公訴案件起訴書與判決書自動、智能化進行量刑、犯罪事實方面的信息提取,開展類案比對及差異性分析,為公訴部門高效、準確進行審判監督提供信息化手段支撐。”重慶市檢察院檢察技術處處長田渝表示,重慶市檢察院還在探索將人工智能自然語言處理技術應用于公訴。
目前,檢察機關民行檢察部門的首要任務是借公益訴訟的“東風”,乘勢而上,公益訴訟的大數據應用大有可為。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呂洪濤認為,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下一步將成為檢察數據應用的重點領域。“大數據助力公益訴訟主要體現在案件線索的發現和案件的分析研判上。在線索發現方面,檢察院和環保、水務等部門的數據能不能實現共享?如果PM2.5爆表,檢察院能不能實現檢測?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是否可以開展公益訴訟?”在河北省檢察院民行處副處長李強看來,這些都是今后可以努力的一個方向。
大數據應用可全面提升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水平。北京市檢察院民事檢察部主任高蘭圣介紹:北京市檢察機關的“檢立方”決策平臺可以對民事抗訴案件進行節點控制,實現自動報警,可將最高檢確立的數據標準檢驗部門和辦案人員的辦案情況,及時進行專項分析和指導,還能對生態環境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進行篩選。
信息共享平臺的最大功能,是為檢察監督提供精準信息。北京市檢察院偵查監督部主任方潔介紹,“北京市檢察院在北京市公安局各個分局的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設立了五個派駐檢察室,在公安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有關信息數據的基礎上,進行信息整合和應用,拓展了線索挖掘渠道。”
大數據可以幫助維護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維護被監管人的合法權益。北京市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主任李繼華介紹,“北京市檢察院視頻檢察系統可自動提取在押人員自殘、病發、醫護人員等與在押人員的非正常接觸等情況,發現被監管人員的異常情形,從而維護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維護被監管人的合法權益。”
大數據可以加強檢察監督的聯動。河北省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局長王志剛介紹,河北省檢察院初步建成了刑事執行檢察綜合信息平臺,實現了由以往以派駐檢察室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為主,到市、縣(區)對轄區局部開展刑事執行檢察監督,進而到全省三級檢察機關全面立體開展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的重大飛躍。
體現大數據應用的信息共享平臺是發現案件線索的途徑。河北省檢察院偵查監督一處副處長武汝廷介紹,“石家莊和張家口市檢察院的偵查監督信息共享平臺,和公安機關實現了信息共享。檢察人員持有公安機關網上辦案系統密鑰,能夠看到公安機關從受理案件開始錄入辦案系統的全部海量數據,可以從中發現公安偵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從智慧檢務實踐經驗來看,大數據的運用對進一步整合司法資源、規范司法行為、深化檢務公開、提升工作效能、服務群眾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有力地提升了檢察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