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中國,依法治國不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健全的司法系統和嚴格的執法機制,而且要深化為一種社會治理理念,植根于治理者與公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依法治國的根本宗旨是“為民”,讓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和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和正義。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發展和人口素質發展很不均衡,這些現實國情使得我國在推動法治建設中面臨著諸多困境。以互聯網為依托的新媒體所展現的巨大能量,為解決法治建設中所遭遇的困境提供了嶄新的路徑。
膠東在線作為國家批準的重點新聞網站,設立“網上問法”欄目,利用互聯網互聯互通、共享高效的媒介特征,在加強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提供法律服務、開展法律援助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實踐探索,同時成為研究網絡媒體如何推動社會法治進程、實現社會正功能的一個范本。本文將以此為鏡鑒,探討網絡媒體在法治建設中的社會效應,并相應提出可以改進的創新路徑。
一、網絡媒體法律欄目推動法治建設的理論依據
1. 法治建設的主體與網絡媒體的特征
“法治建設”就是指對立法機關、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守法者的建設與優化,以期促進法治精神的深化,達成法治信仰。
互聯網以前所未有的信息傳播形態為人類文明打開了一扇嶄新的大門。其傳播的實時性、海量性、多媒體性、便利性、交互性和全球性等特性,使得人類社會在空間維度和時間維度上獲得了新的延展,也在方方面面改變著社會的面貌。
網絡媒體開設法律欄目,以平臺優勢整合法治建設的各個主體,將政府法治宣傳、法律實施與社會法律力量相對接,又以媒體的社會橋梁作用把法律實施監督者與普通民眾聯系起來。網絡所特有的社會聚合和擴散特性使得信息在政府、社會和民眾中平衡流動,而實時性和交互性的平臺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了社會整合與協調。
2. 網絡媒體的社會功能
從媒介的共性特征來看,網絡媒體依然具有大眾媒介的社會功能。哈羅德·拉斯韋爾(H arold Lassw ell)在《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和功能》中,將大眾媒介的社會功能概括為三個方面:環境監視功能、社會協調功能和社會遺產傳承功能。查爾斯·賴特(C harles W rightM ills)繼承了拉斯韋爾的功能說,又添加了娛樂功能。丹尼斯·麥奎爾(Denis M cQuail)在《麥奎爾大眾傳播理論》中將媒介社會功能總結為五個方面:信息功能、聯系功能、持續功能、娛樂功能和社會動員功能。
網絡媒體在擁有以上社會功能的同時,具有信息海量性和信息發布實時性的特征,能夠更加全面系統地收集處理信息,并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完成信息的加工,提高信息解讀的能力;通過超鏈接等技術,提高信息的關聯整合效應。
互聯網具有實時交互的特性,傳播反饋路徑更加直接快速,同時也加重了受眾過濾辨別信息的難度,媒介“守門人”的效應減弱。
互聯網具有共享整合特性。在技術支撐下,完成從大眾傳播向分眾傳播的過度,從信息“推出去”向“拉出來”的思維轉變,公共服務也可以成為“私人定制服務”。
3. 網絡媒體:公民參與法治建設的新場域
公民是推動法治建設的力量之一。互聯網吸納了巨量的受傳者,促使當今中國呈現出兩個輿論場,一個是依托傳統媒體的輿論場,另一個是網絡輿論場,兩個輿論場之間相互影響。網絡成為輿論引導的敏感區,也成為一個虛擬的公共領域,是聯結政府、社會和公眾關系的新場域。
哈貝馬斯公共領域是允許市民對國家和政府進行監督或批評的公共空間。在互聯網時代,眾多網民針對公共事務公開評論,并形成輿論影響力,網絡成為新的公共領域。網絡輿論引導得當,網絡媒體成為政府和公眾溝通的橋梁;輿論引導失敗,也可能成為網絡事件的導火索,甚至釀成群體事件。
公眾通過網絡媒體參與公眾事件的進程,是公眾政治參與的新樣態。網絡媒體開設法律欄目,網絡信息一方面成為公眾討論的話題,同時經過網民的討論,成為一種社會輿論,對案例的解決提供了公共意見參照;另一方面,網民在討論案例的同時,也是對我國法律體系、執法現狀和司法流程等的學習和接納。公眾不僅以“圍觀”姿態關注著國家法治建設,并通過網絡媒體平臺卷入了法治建設之中,成為法律建設的“參與者”。
二、網絡媒體法律欄目在法治建設中的社會效應
1. 建立社會共識,強化法治觀念
公眾法治觀念的養成是法治社會的基礎和追求,而觀念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暢通法律渠道,服務社會大眾”是膠東在線“網上問法”欄目的宗旨。百姓的基本法律訴求成為聯結律師事務所、司法部門和政府的中心點。網站開設了法律咨詢、愛心律師、案例剖析、問法律師幫等18個子欄目。司法部門和律師協會審核把關,為網友選擇最佳答案。欄目組編輯每天提取網民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和身邊案例,以案釋法、生動活潑。
網站法律欄目成為普及法律知識和傳遞法治精神的載體。法律知識是通過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每一個司法案例,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公眾。涵化理論認為媒介效果并不總是在短時間內達成的,而是在長期持續的受眾接受中形成的。法律觀念以法律欄目每日提供的新案例為載體,接續不斷地影響公眾,從而使其頭腦中形成法治觀念。
網絡法律欄目發揮著表達社會公平正義的作用。欄目刊登每一個司法案例,給予公眾關注和評論的空間,案例的解決體現了司法公平正義,從而維系了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并不斷賦予主流文化新的內涵。
2. 法律信息輸出,緩解信息不平衡
信息不平衡是指公共信息在社會的流動中,處于一種非均衡的狀態,社會權利上層與社會底層所得到的信息數量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信息是現代社會生存和發展的關鍵要素,其不平衡會使本來處于社會底層的人群邊緣化,成為社會的弱勢群體。他們在面對有關法律事件時,信息資源和經濟能力的雙重匱乏,加大了他們解決問題的難度。
據膠東在線統計,“網上問法”欄目為網友解答了8300余個法律疑難問題,律師回復咨詢40000余人次,救助弱勢群體1200余人。國家重點建設該新聞網站依靠優勢行政資源和內容生產團隊,將法律信息融合進新聞報道之中,體現媒體的社會責任和人文關懷,同時利用新聞報道引起輿論關注,向社會傳遞弱勢群體的聲音,將社會關注轉化為現實援助能力,在幫扶弱勢群體解決現實困難的同時,平衡社會各階層間信息的流動和呼應。該欄目以新聞報道的形式,對社會各個階層、群體在法治領域所遭遇的困難進行議程設置,形成政府、法律機關、社會法律人士、社會群體聯動推動法治建設的格局。媒介的議程設置功能,是媒介在公共事務中對優先次序的選擇,而這種選擇會影響公眾對身邊生存環境的注意力。網路法律欄目對關乎社會民生的公共事務有選擇性地呈現在公眾面前,有效踐行了法治建設。
3. 協調社會,維護社會穩定
社會群體之間以形式各樣的關系相互關聯,媒介起到了協調者的角色。這種功能通過解釋、詮釋、評論事件及信息意義得到體現。網絡法律欄目針對不同的司法案件,采用公開討論、跟蹤報道或專家評點等方式對司法案件的過程、參與者和案件結果進行有利于社會聚合的解讀和宣傳,發揮了凝聚社會共識的正面功能。
在社會的法治實踐中,常常一方面是社會底層群體沒有獲取法律援助的途徑,另一方面是社會法律群體無法獲得受助群體的信息。法治系統對于法律設立的合理性和法律實施的漏洞缺乏全面的信息,普通公眾對法律的疑問無人解答。網絡法律欄目將社會各方面的訴求利用平臺優勢進行整合,聯系起社會中分離的各方。
當下我國處于社會轉型期,一些社會矛盾尖銳,易發生公共事件、群體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大局,如何有效化解社會潛在矛盾成為關鍵。在“網上問法”欄目“11名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愛心律師守護正義”的案例中,經過律師的努力,11名農民工討回了工資。農民工工資拖欠曾一度是社會的普發現象,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很大。網絡媒體在利用輿論對不良社會現象進行批評時,也利用媒體資源整合優質法律援助,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協助社會群體解決個體案例,起到范例效應,推動相似事件的解決。
三、網絡媒體法律欄目推動法治建設的創新前瞻
1. 理念創新
2014年10月,以“推進依法治國”為主題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標志著我國法治建設進入新階段。在會議公告中,提出“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制定程序,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機制”、“健全立法機關主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方式”、“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廣泛凝聚社會共識”,這表明公民在法治建設的全過程中將會有更廣泛深入的參與。
在互聯網時代,網民也不再滿足于從互聯網上獲得信息,他們對網絡編輯推送的新聞進行轉發評論,表現出更強烈向社會“喊話”的意愿,在以微博、微信為代表的自媒體蓬勃發展的今天,新聞報道需要嵌入公眾的日常生活中,二級傳播和多級傳播擴散的效應更加明顯。網絡媒體法律欄目的傳播思維也需相應做出改變,除了承接“信息傳播者”、“社會聯系者”的功能以外,還要更加注重網站內容與公眾傳播軌跡的契合。結合互聯網發展共性,更加注重聯結共享的擴展效應,發揮網絡輿論場人際傳播、群體傳播和大眾傳播的融合效應。
作為網絡媒體創新法律的欄目,要轉化傳統媒體思維,以互聯網思維對媒體定位、內容生產、渠道運營和受眾效果全方位進行重新考量。一些網絡媒體以傳統媒體的運作方式進行內容生產和運作管理,傳統媒體封閉的組織結構和內容生產模式顯然不適應互聯網互聯共享的特點。網絡法律欄目要更加凸顯網民的主體性地位,讓他們主動參與到網站的內容建設中來,成為文本生產和傳播的中堅力量,真正實現嵌入式的擴散傳播。從渠道和受眾層面來說,一直以來媒體將“內容為王”作為發展理念,而當下應變為“內容和渠道一樣重要”的理念,除了內容以外,還要注重渠道平臺建設,應充分發揮技術的推動作用,在信息來源與分發方式上加強創新,從“網-民”互動轉化為“網-公眾-個人”互動模式,推進分眾或“私人定制”趨勢,更加凸顯法律服務和信息提供的個性化特色。
2. 平臺創新
平臺指的是在媒介技術支撐下,網絡媒體信息載體的呈現形式,包括信息的符號體系、物理載體和傳收手段的意涵。技術創新是平臺創新的核心,互聯網時代更凸顯了技術對于媒介傳播的作用。網絡法律欄目平臺創新的宗旨是為了提高信息傳播的質量和效率,提高網民的體驗便利性,幫助其更好地處理和使用信息。
當下在互聯網領域突出的技術成果有云技術、大數據等,這些技術加快著互聯網網絡儲藏信息、傳送信息和處理信息的能力,也深刻地改變著搭載在互聯網上的信息呈現形式。網絡法律欄目所依托平臺的優質與否將直接影響媒介融合時代法律欄目的生存。要應時應勢而動,利用處于社會立法、司法、法律從業者和公眾的公共地帶,加強有關法治的輿情管理,發展技術平臺數據收集處理能力,為公眾提供更加便利系統的法律咨詢服務。
網絡法律欄目也要注重品牌建設,品牌是吸附受眾的關鍵,也是擴大傳媒影響力、公信力以及媒體運營的關鍵。區域性網絡媒體更要因地制宜,密切關注地方法治進程,同時在橫向對比中創造影響力,以求在同類網絡欄目中做出特色,在某法律領域做出領先的專業化水平、爭取固定受眾的同時,積極探索全國性特色法律欄目之路。
3.制度創新
媒介即信息,每一種新的媒介的產生,不但改變著人類感知和認識世界的方式,也改變著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并創造出新的社會行為類型。網絡媒體不但在信息傳播形式上帶給人類前所未有的變革,更在潛移默化中改變著社會關系,網絡媒介將大眾傳播時代分離的社會個體又重新凝聚起來,人與人之前的物理距離感縮小,社會重新“部落化”。
網絡媒介所帶來的傳播方式變革和社會關系結構改變提示著傳播者,當今的網絡媒體不但需要在內容、技術平臺上做出適應時代發展的改變,而且要以互聯網思維對相關的管理和制度設計重新做出思考。管理創新變革將為平臺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制度保障。
網絡法律欄目要跳出傳統的用人模式,在人才使用上更加注重與互聯網發展的特點相契合。傳統的記者、編輯模式不能適應互聯網的發展現狀,將網民作為創作群體,積極開展網絡協作和網民深度參與的模式,更加注重專業人士與大眾的互動,形成多方互動創作管理的新格局。
在媒介融合的新形勢下,主流媒體的內容生產團隊、行政管理團隊、媒介運營團隊也實現了融合發展態勢,對于主流網絡新聞媒體發展法律欄目來說,是機遇也是挑戰,人、財、物的媒介間流動融合,網絡媒體法律欄目需要重新整合媒介資源,改革運行體制,發揮各種資源“1+1”大于2的外溢效應。
依法治國理念成為我國執政黨、政府、社會和公眾共同認同的價值追求。在網絡技術迅猛發展、網絡聲音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的一種輿論力量時,網絡媒體所產生的社會效應和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成為一個焦點問題。網絡的平臺優勢,匯聚了社會各方優勢資源,以其互聯共享的媒介特性為公眾參與法治建設進程提供了新的路徑。地方重點新聞網站的法律欄目不但承擔著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律援助、推動社會法治共識的社會責任,更有著傳送信息、聯系社會、維護穩定的社會效應。隨著國家的法治水平的階段性變化和技術平臺的進步,網絡媒體內容生產者、平臺管理者也要應勢而動,從傳統媒體思維向互聯網思維轉變,成為社會法治建設的! 望者和引領者。此文原載《中國廣播電視專刊》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