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出席全國第一期政法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專題培訓班開班式上指出:“要善于運用大數據,提高維護穩定工作現代化水平。誰率先擁有、善于利用大數據,誰就能掌握主動、贏得未來。”對于法院來說,大數據時代的到來,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加強大數據的司法應用,是人民法院推進司法為民和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是信息化建設的必然趨勢。“大數據+司法”對于提高法院工作決策的科學性,提高司法預測預判能力和應急響應能力,讓數據為司法業務服務具有重要作用。
一、“大數據+司法”的主要內容
充分運用云計算、互聯網和大數據手段,將法官從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構建司法領域的大數據服務體系,搭建符合信息時代特征的集網絡、陽光、智能為一體的智慧法院,實現法院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一是實現自助終端網上立案、查詢。包括“公共信息”、“訴訟服務”和“我的案件”三大功能模塊。其中,“公共信息”模塊提供法院指引、法院地圖、法官信息、訴訟指南4類信息查詢;“訴訟服務”模塊提供網上立案、預約閱卷、訴訟咨詢、意見反饋等4種訴訟服務;“我的案件”模塊提供案件信息查詢、裁判文書打印、訴訟材料遞交、給法官留言等4種訴訟服務。
二是“大數據”解決“同案不同判”、智能生成文書的問題。“同案不同判”是司法實踐中面臨的一個難題,而“大數據”技術的利用則可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法官在判決前可先從數據庫中找到相似的已判決案例作為參考,也可對比多個法官在審判案情相似、當事人訴求相近的不同案件時的判決結果,以判斷判決結果是否合理。基于近年來積累的大量裁判文書大數據,法官運用裁判文書自動生成系統,選擇要制作的案件案由和文書類型,系統可以自動搜索最相似的裁判文書。
三是“網上辦案”系統管理監控案件。對案件流程信息同步錄入、同步審批、同步錄音錄像、同步生成電子卷宗基礎,體現案件管理系統中各類數據的實時、真實的特點。各類審判管理主體可以通過案件管理系統本身及案件質量評估報表、案件統計臺賬等實現對案件信息及流程的管理和監控。
四是引入大數據、減少外界干擾和錯判。大數據的技術手段,能較好地減少外界干擾,實現規律性的審判,同時也體現法官的創造性勞動。
五是以大數據為支撐,構建“六大平臺”,即司法公開平臺,訴訟服務平臺、審判管理平臺、執行指揮平臺、干部管理平臺、司法誠信平臺等,為審判執行工作、當事人訴訟、法官管理乃至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務。
二、貴州法院司法大數據實踐措施
2016年,貴州法院收案量增至453174件,與2015年度同比上升19.07%,“人案”矛盾顯現。貴州法院迎難而上,總結司法改革中數據量化分析經驗,創造性開展司法大數據智能輔助系統開發利用工作,借助智能輔助工具拓展和提升司法審判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審判效率。
一是大集中案件管理系統。建立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和執行程序分級全程留痕管理機制,全省法院在同一系統平臺上辦理業務,數據實時生成、實時上報最高法院,審判業務流程進一步規范,案件數據質量得到了提高。同時集中了全省案件數據,為審判業務信息的整合和共享提供了基礎保障。
二是智能審判輔助系統。為法官提供在審案件的所有審判相關數據資料、并能自動生成裁判文書,系統針對每一個具體案由建立精準匹配的案由模型,能夠根據案件要素精準查找相似案例推送給法官,提供參考。依托智能語音庭審系統,積極推進簡易案件、支付令等案件庭審記錄可視化、數據化改革,降低簡易案件審理人力投入成本,提高單位時間質效。
三是量刑偏離度分析系統。運用類案結果統計、關聯法律法規分析、查詢案件與歷史類案對比系數等數據分析成果,構建司法審判偏離度預警和核查機制,加強對司法審判質效的時時監管;最終實現將法官判決與系統判決作對比,得出判決偏離度,提供給法官作為參考。
四是智能模擬判決系統。系統根據用戶選擇輸入的案情描述,自動精準匹配案由模型,生成模擬判決結果。通過模擬判決可以讓當事人對案件審判結果有一定的預期,促進和解率。讓公眾能夠正確的了解到案件判決依據,避免公眾對判決結果有過度的期望,從而增強了司法公信力,對減少上訴上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是智能分案系統。案件按照繁簡、類型化等案件要素進行智能分流案件模型,順暢了“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的運行路徑,提高單位時間司法質效。
六是法官績效考核系統。對全省法院案件數據進行采集分析,抽取涉及辦案質效的相關要素,形成案件工作量、案件質效、綜合評價三個考核板塊,采用權利系數量化指標,最終形成具象的績效考核量化結果。
七是點對點執行查控系統。依托全省公檢法司以及與不動產中心、工商、民政等互聯互通平臺,加快多維防賴網絡的建設,確保訴訟利益,推進誠信社會建設,營造良好的司法環境。
八是探索集約化訴訟服務中心平臺。整合和優化司法資源,構建網上網下送達、財產保全、異地執行等訴訟服務保障網絡,有序剝離審判團隊程序性、事務性工作,降低單位時間的司法成本投入。
三、貴州法院大數據司法運用的展望
一是堅持目標導向,全力推進信息技術創新打造“智慧法院”:
第一,積極推進政法系統數據交換平臺搭建和平臺協調運用機制的探索實踐工作,主動推進政法系統數據交互共享格局形成,自覺參與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建設進程。
第二,統籌推進司法大數據技術的創新開發和實踐利用工作。認真開展故意傷害、搶劫、盜竊等案件數據分析模型的試點實踐總結,加快上述分析模型的完善和推廣,努力提升法院人工智能在司法審判中的運用占比,為“智慧法院”打造奠基。堅持互利協商,加快“法院-司法”信息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全面實現減假案件網上審理和全程留痕,助力司法質效提升。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推進信息技術運用與審判深度結合:
第一,進一步完善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功能。根據辦案業務需求,進一步修改完善系統功能,促進審判管理、執行管理、申訴信訪、數字審委會、績效考核、廉政風控、電子簽章、電子卷宗、電子檔案、文書上網等系統功能優化。
第二,完善法院視頻調度平臺。將法院的科技法庭和安保監控平臺接入法院視頻調度平臺,實現視頻資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加大科技法庭應用。推進科技法庭在案件開庭審理中的普遍應用,實現庭審同步錄音錄像覆蓋率大幅提高,實現普通程序案件凡審必錄。
第三,升級改造訴訟服務中心。升級改造訴訟服務中心配置,加強大顯屏、排隊叫號、觸摸查詢、智能導訴等系統的建設,提升訴訟服務智能化水平,打通司法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為人民群眾提供更為優質高效的訴訟服務。
第四,整合現有信息化系統應用。根據法院實際業務流程,梳理已建設的信息化系統功能,保障各類系統充分發揮其應用實效,逐步實現系統之間功能融合、數據有效對接。
第五,開展案件管理系統智能化應用。在完善案件管理系統基本功能的基礎上,努力探索辦案智能化應用的廣度和深度,逐步實現審判程序規范化、標準化,電子卷宗自動目,審判工作量自動測算,案件信息項自動回填,完全實現案件辦理過程的信息實時同步錄入,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信息真實,全程留痕。
第六,充分發揮數據中心系統核心作用。梳理數據中心存在的問題,升級完善功能模塊,真正有效地發揮數據中心用于統一匯聚存儲案件信息,為其他應用系統提供統一接口,為法檢互聯平臺提供數據基礎,為決策提供數據支撐的核心作用。
第七,全面開展執行信息化系統建設。規劃建設法院執行信息化系統,完善司法網絡查控、遠程指揮、信息公開、案件查詢、監督管理、決策分析等功能,強化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
第八,提升互聯網訴訟服務智能化應用水平。完善規范互聯網訴訟服務管理流程,實現網上立案與線下立案的有效統一。明確專人負責受理網上立案,及時處理,快速響應,確保互聯網訴訟服務平臺切實發揮效能。
第九,升級改造12368訴訟服務處理平臺。建立統一的管理后臺,將12368熱線、網絡訴訟、移動訴訟等各服務平臺進行整合,與審判、執行、信訪等業務系統對接,方便法官工作,并提供全面的訴訟服務統計分析功能。借助網絡、短信、微信、電話等多種通訊工具,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的案件查詢、法律咨詢、投訴建議等服務。
第十,加強法院網站集群應用水平。升級改版貴州法院網網站,實現其作為信息發布、公眾服務、互動溝通平臺的功能定位。基于已建設的法院政務外網網站集群,提升法院網站整體宣傳、溝通及服務作用,及時有效,暢通渠道,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第十一,進一步推廣應用移動學習APP平臺。梳理移動學習平臺修改需求,升級平臺功能,同時加強移動學習平臺的推廣應用,切實發揮其對干警能力提升的幫助效能。
第十二,做好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統一部署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根據要求做好安全等保備案、測評、整改等相關工作。
三是堅持長效推進,全力推進信息化建設統籌系統整體推進:
第一,全面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在完善信息化專業機構及人員設置的基礎上,積極開展隊伍建設工作,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和專業能力,為信息化發展做好人才儲備。
第二,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制定信息化檢查考核管理辦法,健全績效考核機制,并組織法院信息化應用操作技能培訓、考核,提升法院信息化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三,加強安全保密。各級法院要建立完善本院的《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中心機房管理辦法》、《信息系統數據備份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定期自查,保證信息系統安全可靠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