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制定地方性法規過程中,都把每件法規草案在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網站上公布,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吸收和采納公眾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網絡民主立法一直走在全國前列。但是,人大常委會網站畢竟屬于黨政機關網站,網民關注度較低,日常瀏覽量較少,因此,法規草案在上面公開征求意見的效果一般。為了進一步聽取公眾意見,吸引更多的網民“拍磚灌水”,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銳意創新、大膽嘗試,在2008年開始在著名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眾公布法規草案、制作調查問卷,廣泛聽取網民的意見和建議。這一做法又開創了地方立法在全國之先河。
一、網絡民主立法的廣州實踐
2008年2月,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在國內著名綜合性門戶網站上進行立法調查--即在網易上開展廣州市城管條例立法民意調查,接受廣大網友“拍磚”。這次調查采用網絡專題調查的方式,于2008年2月15日7時至2月29日19時在網易進行,歷時十五天。調查以問卷投票為主,同時網友還可“拍磚”留言發表意見。問卷內容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立法指導思想、如何規范城管扣押小商販商品的權力、如何處理被查扣的物品、如何處理亂張貼“牛皮癬”的行為、如何“疏導”管理小商販、如何提高城市管理執法實效等。為幫助網友了解法規草案的內容,專題除對每條條文予以注釋外,還對一些重要的制度設計進行了詳盡解讀。調查不記名,社會各界人士均可通過登陸“網易新聞主頁”或“網易廣東首頁”進入相關專題進行投票和公開留言。
調查一開始就引起了廣泛響應,不僅廣州的網友積極參與,國內其它地方的網友甚至世界各地如法國、德國、日本、新加坡、美國、英國、加拿大、埃及等外國的網友也踴躍參加。據統計,僅網易(不包括其它網站)相關專題及報道點擊數達十八萬三千余次,網友發表評論達兩千條,網友投票約兩萬一千人次;僅調查開始后短短十二小時,即2月15日7時至19時,網易的跟帖評論就達千條,相關報道點擊數上萬次。相比此前市人大常委會在常委會網站、報紙上公布法規草案征集意見的方式,此次公眾參與的熱情明顯更高,參與的人數明顯更多,發表的意見明顯更多、更優。無庸置疑,這是一種質的飛躍。
對于這次調查活動,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小丹同志專門作出批示:“這是一項創新之舉,走出了一條民主立法的新路子,要認真總結,不斷完善。”《人民日報》、《南方日報》、《工人日報》、《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北京青年報》等報紙先后發表評論文章予以充分肯定。其中,《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地方人大:敞開公眾參與之門》特別提及廣州此次網上調查活動,同時指出,“‘公開、民主’已經成為地方人大工作的顯著特色。”《南方日報》發表的評論員文章《網絡民意有利于決策與法律的民主化》認為,“網上的民意調查對于推進法律法規制定工作的進行和今后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具有深遠的意義。”《工人日報》發表的文章《“不封殺任何意見”的協商民主因子》指出,“如果立法部門能夠從不同意見中找到兼顧不同利益群體權利和義務的平衡點,那么,建設和諧城管則是一個并不遙遠的目標。”
調查活動一結束,廣州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隨即開展了網友意見分析、采納工作,一是派專人對調查問卷投票結果和網友評論進行歸納整理,形成《網友意見綜合》;二是將《網友意見綜合》印發法制委員會會議,法制委員會在統一審議時,逐一研究這些意見,對其中合理的意見積極采納;三是將《網友意見綜合》提前7天印發常委會會議,供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表決法規時參考。經審議,廣州人大主要采納了網友提出的以下幾大方面的意見:一是在賦予城管部門必要權力增強城管執法權威的同時,應當大力加強對城管執法人員的監督,特別是注重對執法人員濫用權力行為的事前預防和事后處罰,確保在管好城市的同時保護好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二是應當在規范執法方面多下功夫,在改進執法手段、提高執法的文明度方面多下功夫。三是應當對粗暴執法規定預防和懲治并重的法律制度;同時,也對行政相對人阻撓執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為進行規范,以平衡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達到既增強城市管理實效又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目的。四是應當對城管人員扣押物品的行為規定嚴格的條件和程序。五是應當對提高城管人員素質、加強城管隊伍建設作出有行之有效的規定。具體而言,在廣州市城管條例全文48條條文中,屬于根據網友意見作了修改的條文有7條,屬于根據網友意見予以增加的條文有12條。例如,有網友認為,為了防止城管機關聘請的合同工、臨時工等不具備法定執法資格的人員由于素質相對不高、能力相對不足而給城管執法工作帶來負面影響,應當在法規中明確禁止合同工、臨時工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法規采納了這一意見,在第十條中增加了有關內容,明確規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聘用的人員不得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可以說,網友的意見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尊重,廣州市城管條例條文的背后閃爍著網絡民主立法的光芒。
二、網絡民主立法的若干啟示
城管條例立法民意調查,方式新,亮點多,影響廣,實效大,揭開了廣州市民主立法新的篇章,堪稱廣州市立法史上的標桿式事件,深刻反映著廣州人大切實推進民主立法的巨大決心、不懈努力與創新思維。它極大地拓寬了地方立法的民意來源渠道,為基層群眾表達民意提供了一個方便快捷的新平臺,不僅有利于增強民主立法實效,推動公眾有序參與地方立法,而且有助于科學立法,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科學、合理地規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這次卓有成效的網絡民主立法的成功實踐,給予我們不少啟示:
(一)繼續解放思想、不斷開拓創新是保障立法為民、促進民主立法的思想基礎。
實踐證明,墨守成規,一成不變,拘泥于原有方式收集公眾意見,則難以有效拓寬民主立法渠道,難以使民主立法真正獲得突破。只有繼續解放思想,不斷開拓創新,才能找到符合本地實際情況的民主立法新方式,才能真正有效拓寬民主立法渠道。網絡媒體是繼電視、廣播、報紙之后的重要媒體,以其匿名性、虛擬性、快捷性、互動性等傳統媒體所沒有的優勢,成為當今社會公眾表達意見、反映訴求的重要平臺。我們順應社會發展的趨勢,敢于利用并且善于利用這一新平臺,大膽使用網絡立法民意調查的方式,使網絡成為民主立法的重要渠道。在這過程中,開拓進取的創新思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注重將網絡媒體、傳統媒體相結合,充分發揮網絡媒體、傳統媒體的合力。
為了吸引更多的市民參與到城管條例立法民意調查當中,廣州人大除了精心挑選了網易這一家具有高知名度的網站外,還注重利用《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等傳統媒體的優勢,充分發揮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的合力,使二者相得益彰。網易推出相關專題當天,廣州人大即通過《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信息時報》、廣州電視臺等傳統媒體發布消息,誠邀廣大網友參與。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更是明確表示,對網友“拍磚”早有心理準備,但“聽到反對的聲音本身就是民主立法的一部分”,“不會封殺網友的批評意見”。報道一出,社會反應強烈,不少人主動上網參與調查活動,廣大網友圍繞城管這一熱點問題,各抒己見,慷慨陳詞。傳統媒體的報道,提升了網絡媒體的參與度;網絡媒體的火爆參與度,反過來吸引了傳統媒體的主動跟蹤報道;傳統媒體的主動跟蹤報道,最后又使得更多的網絡媒體參與進來。在隨后的十幾天里,《人民日報》、《法制日報》、《法制晚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北京青年報》、《新快報》、《新京報》、《重慶晚報》、《南方都市報》等數十家省內外媒體紛紛報道,其中有的媒體如《南方都市報》連續多天跟蹤報道,有的媒體如《南方日報》發表了評論員文章,有的媒體如《工人日報》、《北京青年報》刊登了讀者評論文章。人民網、新華網、搜狐網、新浪網、騰訊網、中國網、法制網、中央電視臺網站等網絡媒體先后予以報道或轉載,新華網、中國新聞網、大洋網、金羊網、鳳凰論壇等數家網站還自行開展了專題討論。
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的相互配合,將立法調查活動一次次推向高潮,“廣州城管條例”成為越來越多網友關注的焦點。
(三)注重將網絡立法民意調查、行政相對人座談會、專家研討會相結合,有效融合網友意見、市民建議與專家智慧。
在開展網絡立法民意調查的同時,廣州人大還有針對性地召開了行政相對人座談會、專家研討會。一是第一次召開全程向媒體公開、在基層舉行的征求行政相對人意見座談會。2008年5月15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深入基層,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海珠區素社街召開了征求行政相對人意見座談會,直接征求流動小商販以及其他市民的意見。座談會共有40位行政相對人參加,其中占道經營、無證經營的小商販28位,其他市民12位。會上,40位行政相對人針對城管到底應不應該扣押流動小商販物品、城管文明執法、疏堵結合解決亂擺賣、城管臨時工協助執法等網絡立法民意調查中網友關注的焦點問題,暢所欲言,各抒己見,提出不少意見和建議。《南方日報》、《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新快報》、廣州電視臺等多家媒體到會自主進行了采訪、報道。二是第一次召開全程向媒體公開的專家研討會。圍繞著網友們在網絡立法民意調查中提到的建立城管文明執法制度、能否扣押流動小商販的物品、對占道經營能否由“禁”改“限”等焦點、難點問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專門邀請了四位知名專家進行了深入研討。研討會全程對新聞媒體開放,并接受記者的現場提問,這在我市立法史上也屬第一次。新華社、《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電視臺等十余家媒體的記者到會采訪,并現場向專家提問。四位專家--全國人大代表陳舒、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劉恒、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任劍濤、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葛洪義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不受部門利益的影響,對網友提到的焦點、難點問題條分縷析,并對記者的提問一一回應。這些行政相對人座談會和專家研討會,不僅有助于將大多數普通民眾的想法與少數精英分子的建議結合起來,引導輿論,形成共識,促進科學立法,而且有利于彰顯立法機構對網友意見的重視和對民主立法的尊重,客觀上對公眾通過網絡參與民主立法起到了鼓舞作用。
(四)注重提高信息透明度,防止誤解和曲解,盡最大可能減少個別網友的非理性聲音。
在網絡民主立法中,個別人可能發表較極端的觀點,散發虛假的信息,或者對法規草案涉及的內容進行非理性抨擊。對此,我們清醒地看到,在虛擬、匿名的網絡環境下,出現非理性聲音難以避免。對它們簡單地指責、堵截甚至反擊,于事無補,難以奏效。因此,我們主要從完善自身的具體做法著手,盡可能多地披露、傳遞信息,引導網友準確理解法規的制度設計。具體而言,我們不僅公布了法規草案,還公布了法規草案注釋稿,通過法規草案注釋稿向網友詳盡介紹法規草案的立法依據、立法目的、立法背景、法規內容以及立法理由;同時還有針對性地就爭議較大的某些問題作出專題解讀,客觀介紹各方意見,在不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條件下盡可能多地提供相關立法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減少誤解和曲解。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很好地擠壓了非理性聲音的生存空間,確保了網絡立法民意調查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