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機智能崛起
2015年和2016年,整個Google都在推動一件事——改名Alphabet,希望徹底脫掉互聯網公司的標簽,在原來的搜索引擎、YouTube和Android之外,將Calico(生命工程相關)、Google Ventures(創新投資部門)、GoogleX(研發自動駕駛汽車、智能隱形眼鏡和提供互聯網服務的熱氣球等)都歸到Alphabet旗下。Google似乎已經意識到“互聯網”時代正在終結。
同樣在此刻,全球最頂尖的精英也在拋棄互聯網——斯坦福、MIT(麻省理工)、CMU(卡內基梅隆)、伯克利四所名校人工智能專業的博士生第一份offer(工作合同)已經可以拿到200-300萬美金。這種情況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
是的,是“人工智能”不是“互聯網”,互聯網的精英人才在硅谷現在的起薪應該是20萬美金左右。10倍!還有什么比工資更敏感的價值判斷呢?
那么背后在掠奪這些人才的公司有哪些?大體上在一個比較小的范圍內,Google(現更名為Alphabet)、Facebook、IBM、蘋果、微軟、亞馬遜、特斯拉…一長串的金光閃閃的公司。
究竟發生了什么?無論我們相信還是不相信,每過大約100年都有一批人在見證蒸汽機發明一樣的驚訝中長大,或許,這個時刻已經到來。實際上,比互聯網技術變革更加深刻的新時代技術已經浮出水面,只不過還沒有人勇敢的指出他們的名字說——這就是未來。
本文,將和大家一起探討即將跨越互聯網的偉大時代以及超越互聯網的技術革命,筆者命名這個偉大的時代為“人機智能時代”。“人機智能”是對應“互聯網”的全新技術趨勢,不僅包括“人工智能”,也包括對人類本身智能提升和超越的技術,人和人工智能是這個時代的兩個平行主體。
在“人機智能時代”的核心技術呈現,我們命名為“WAR”(筆者譯為“戰國技術”),WAR將作為這個時代的核心技術引領這次變革。具體來說,W是Vehicle(交通工具,即Uber、無人機、無人駕駛等)和VR虛擬現實兩個單詞首字母組合,A是AI人工智能,R是Robot機器人。這四個核心技術是這個時代的主要技術基礎和靈魂式的產業方向。
實際上,Ubers(Uber和滴滴快的等呼叫商業模式總稱的公司)就是在“人機智能時代”到來之前,通過互聯網的方式進行的數據積累,Ubers已經是一個基于手機的人工智能和“小機器人”,只是它沒有人的形狀被我們忽略而已,仔細想起來,他是否已經很智能了呢?
從Ubers的戰略性推動,我們已經可以感受到人類和人工智能的距離正在被拉近,這種基礎的信息交換已經開始,機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理解人類的生活,而Ubers兇悍的商業競爭手段背后是在掠奪下一個時代的原住民,這個價值不是互聯網的用戶思維可以比擬的。
(二) 巨頭們的諾曼底
人機智能競爭的“戰國時代”已經不限于科幻層面,伴隨著WAR技術內核的飛速發展,這個時代的畫面正在逐漸清晰。用狄更斯的話來說“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無論如何,這個時代真的來了,雖然目前只是以一個商業奇跡的外衣悄然出現。
我們可以嘲笑蒸汽機,我們可以放棄互聯網,但當我們自身被替代者挑戰的時候,你會無動于衷嗎?請帶著這個問題走進“人機智能”的全新時代。
(三)人工智能在法律實踐中具備的可能性
從20世紀80年代至今,作為一個研究領域,法律人工智能已有30多年的歷史,而到達應用層次還只是2016年的事,熊明輝如此表示。
在應用層面上,人工智能法律人到底能夠為實體法律人做些什么?熊明輝介紹,計算機誕生后,到目前為止,主要功能就是計算,但也有一些理論計算機科學家試圖用計算機來模擬常識推理。其中,建模法律推理無疑是目前最有影響的領域之一。從可行性上講,目前已經有一系列軟件問世。比如,美國羅斯智能公司2015年推出的人工智能法律人——羅斯倍受關注。羅斯是一個建立在國際商業機器公司研發的認知計算機基礎上的人工智能法律代理人,已能夠真正理解用英語自然語言所表達的問題,如“一家破產的公司還能經營嗎?”在國內,法律服務與互聯網的融合雖然呼聲已久,但為用戶解決法律問題的智能平臺還不成熟。
熊明輝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許多問題的解決都必須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由于法律人工智能可以提供在線互動,普通老百姓可以通過在線咨詢甚至APP軟件咨詢,選擇該不該進行法律訴訟以及如何進行法律訴訟等。許多法律糾紛可能不必通過法律訴訟,而僅僅依靠法律人工智能就可以在線解決。
法律邏輯關注法律推理或論證的分析、評價或建構,是對司法案例、立法效果進行分析的前提。“法律邏輯研究水平決定著人工智能法律人的研發水平”,因此,熊明輝也一直在倡導,法律邏輯研究要面向“兩個腦”:一是面向人腦,即要面向實體法律人的推理與論證;二是面向電腦,即面向法律推理或法律論證的人工智能邏輯建模。
萊特佛特曾預測,至2045年,法律的未來將是一個新技術、新人類、新法律的時代。學者也普遍認為,從信心方面而言,能夠執行復雜計劃和法律推理的計算機系統的出現,或許將在未來幾十年的法律實踐領域帶來一場變革。本文源自:法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