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不斷加強與完善,加之互聯網的迅速普及,新媒體引爆的新聞宣傳、傳播空前多元化,司法事件及相關案例(個案),特別是其中重大刑事案件的報道和傳播越來越多地見諸各類媒體。人民法院作為行使審判職能的審判機關,也成為網絡輿情關注集中的部門,給法院工作帶來許多新的挑戰。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人民法院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不僅需要履行好審判執行工作職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還承擔著傳播法治精神、弘揚法治文化的重要職責。如何主動順應新的形勢發展要求,正確把握新媒體時代的傳播規律,有效地開展好司法傳播、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完善輿情引導聯動機制,提升新媒體時代政法機關社會溝通能力,是當前人民法院需要認真思考和切實解決的重大課題。
一、法院處理網絡輿情的實證樣本分析:
案例:2014年2月19日,徐州中院計劃上午10時公開審理一起發生在邳州市的故意殺人、非法拘禁案件。當天早上,被害人家屬租大客車從邳州拉來近百人趕到法院大門口聚集,拉起橫幅,舉著被害人遺像,高喊口號,企圖給法院施壓,在院領導和法官對其進行了法律釋明后,仍繼續圍堵法院,結果造成法院審判樓無法進出人員,不僅該案無法正常開庭,還造成當日上午法院其他案件也無法開庭。為了維護法院審判秩序,法院決定對帶頭鬧事的3名被害人親屬予以司法拘留。在處置過程中,部分參與人員和圍觀群眾用手機拍照,將圖片發到網上,使不明真相的網名議論紛紛,有多家媒體欲對此事進行報道。為嚴正視聽,徐州中院決定立即在官方微博發布《聚眾哄鬧圍堵沖擊法庭,造成庭審無法正常進行,市中院決定對3名帶頭鬧事者司法拘留》的消息,將事情的起因、有關人員的不法行為和法院處理結果公布于眾。10分鐘后,該微博被大量轉發和評論,網友們明白真相后,紛紛譴責鬧事者的不理智行為。人民網、新浪網、鳳凰網、新華報業網等數十家網站轉發了該微博,同時該微博還被《法制日報》和本地平面和電視媒體刊發。3月12日,徐州中院再次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時,庭審秩序井然。6月13日,中院一審宣判時,將判決結果再次通過微博進行發布,起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當事人在沒有看到判決書而看到微博的內容后,第二天給法院送了錦旗,感謝法院主持正義、公正辦案。據統計,2009年以來,徐州法院共編發輿情專報373期,所涉網絡輿情均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化解,未有因處理不當而引發重大負面輿情的負面報道。
。ㄒ唬┐罱ā叭灰惑w”全媒體傳播平臺
新媒體是基于互聯網的數字化媒體介質,是新技術支撐體系下出現的媒體形態。相對于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而言,其被形象地稱為“第五媒體”。如網站、微博、貼吧、QQ、論壇、微信、飛信、手機報等等。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今天,以個人為中心的新媒體已經從邊緣走向主流。新媒體時代以移動性為顯著特征,以雙向互動、全空間占用性和社會化為明顯優勢,可以通過多元化的互動推銷自己的價值觀念。
在這種輿論環境下,人民法院要在“海量信息”和“眾聲喧嘩”中發出自己權威的聲音,就必須積極順應形勢發展,打造“無所不在、無時不有”的立體傳播平臺,通過司法傳播的全媒體覆蓋,做足、做大、做強人民法院話語體系,牢牢把握涉法涉訴輿論的主導權和話語權。要進一步善待善用報紙、電視、電臺等主流傳統媒體平臺,加強宣傳策劃和媒體合作,大力宣傳推介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先進典型和生動實踐,打造一批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類精品專題欄目,在全社會傳播司法正能量。要進一步建設好、運用好法院網站、官方微博、公眾微信平臺、手機報等新媒體傳播平臺,以權威、豐富的司法信息資源和完善、便捷的訴訟服務功能,不斷提高法院自有媒體的公信力、傳播力和影響力。要進一步發揮法庭、訴訟服務中心等訴訟場所的司法傳播功能,積極開展送法下鄉、法制講座、法律咨詢等司法服務活動,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在身邊”。
1、新媒體宣傳從邊緣走向主流
以近年來徐州法院新聞宣傳的數量為例。2011年全市法院新聞宣傳稿件數量是10144篇,其中網絡媒體占有3624篇,站35%;2012年宣傳稿件數量12177篇,其中網絡媒體稿件數量8744篇,站71%;2013年新聞宣傳稿件18050篇,網絡媒體稿件數量是14341篇,站79%;2014年全市法院新聞宣傳工作考核標準有所變動,據新標準統計新聞宣傳稿件數量是5549篇,其中網絡媒體占3710篇,占67%;新聞宣傳稿件數量1513篇,其中網絡媒體978篇,占65%。具體情況詳見表1。
表一:徐州法院“三位一體”宣傳平臺建設
在新媒體稿件的類型中,包括法院網站信息、網絡庭審視頻和圖文直播、新浪微博發布、微信、新聞發布等等。其中2006年,市中院就建立了互聯網站,2009年在對網站進行改造升級,并在全省率先在中國法院網建立了徐州地方頻道。2009年至今共發布各類信息15787條,2010年徐州中院率先在全省進行庭審圖文和視頻直播,2010年-2014年共庭審直播案件851期;2013年底建立法院官方微博,截至目前共發布各類信息5402條;2014年底開通法院官方微博,截至目前共發布微博261期。
表二:徐州法院新媒體平臺建設情況
2、新媒體發布信息類型豐富
以徐州法院網站建設為例。2006年,徐州中院就建立了互聯網站,2009年在對網站進行改造升級,并在全省率先在中國法院網建立了徐州地方頻道。專門制定了關于做好法院互聯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評比和通報,法院網站建設成為“司法宣傳”、“司法公開”、“民意溝通”的平臺。在中國社科院組織的司法透明度評比中,徐州中院最近三年分別獲得全國中級法院第九、第七、第三名。徐州中院網在中國法院網的點擊排名一直名列第一位。
徐州法院網之所以被網民關注,主要原因有三個方面:
一是資源整合、功能完善,網站成為人民群眾了解法院的窗口。中院訴訟服務中心、執行局都建有網上服務平臺,但我們沒有分散去做,而是把這些平臺整合在一個網上,網民只要上徐州法院網,就能了解各部門的聯系方式,就能找到自己所需的服務的平臺,“一網搞定”。
二是內容豐富、更新及時,網站像報紙電視一樣每天都有新內容。為了提高各部門、各單位為網站提供信息的積極性,我們還明確責任,把欄目明確到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通報。宣傳處負責網站的內容更新,做到重要消息不過夜。為了方便人們群眾旁聽案件,長期堅持每周五下午四點前發布下周的開庭預告,選擇有重大影響、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進行庭審網絡直播,庭審直播的案件提前一周進行預告,使網民足不出戶就能選擇和收看到所想看案件的庭審。
三是加強互動,方便于民,網站建設成為與當事人和人民群眾互動交流的紐帶。徐州中院除建有訴訟服務中心平臺外,還建有執行案件互動平臺,執行法官將執行案件每個節點所做的工作和結果通過網站告知當事人,當事人也可以給執行法官留言,將執行過程全公開。
3、新媒體傳播方式具有時性、互動性特點
微博是自媒體典型代表,在微博用戶中法院微博日益成為重要群體。2013年底,徐州中院建立官方微博,截止目前,全市11家基層法院全部建立法院官方微博,發布信息5402條,平均每天2條以上,目前粉絲數達4.9萬人,在全省中級法院中名列第二。
徐州中院微博發布的內容,主要有法院的重大活動新聞、典型案例、開庭預告、庭審直播、執行曝光臺、走近優秀法官、新法速遞、法院公告等。同時,全市市級機關、各縣市區機關及基層組織已經開通的官方微博、以及全市所有媒體的官微、重點欄目的主持人、駐徐媒體記者的私人微博,大多數都關注了我院的官方微博。同時,徐州中院在微博的日常維護中,注意加強與這些互粉微博的互動和溝通,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ǘ┹浨閼獙芾怼叭髾C制”建設
一是輿情監測機制。2009年徐州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組建全市兩級法院網絡閱評員QQ群隊伍,兩級法院聯動,安排專人及時收集、分析、報告重要涉訴輿情。建立了重大節假日和網評員半年述職等制度。全市法院沒有因網絡炒作而發生有重大影響的負面報道,形成有效應對網絡。
二是輿情排查機制。健全重大敏感案件風險評估制度,堅持及時回應原則,盡量在最快的時間內,在還沒有形成強大的網絡輿論之前作出回應,以快速回應防止網絡輿論的異化。
三是風險評估機制。建立網絡輿論法律評價制度。邀請網民、知名法官、相關領導,對個案形成的網絡輿論進行理性分析、法律評析,并對個案網絡輿論作出法律評價意見,并及時將法律評價意見反饋給網民。
二、法院在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方面存在的問題
透明度決定公信度,話語權決定主導權,引導力決定影響力。由于新媒體的發展速度和普及程度超乎人們的想象,對法院工作的沖擊越來越大,“鴕鳥政策”只會引發“沉默的螺旋效應”,沒有人能逃避新媒體的監督。法院要提高責任意識,提高自身的“媒介素養”,切實提高與新媒體打交道的能力,通過奪取話語權提高影響力,才能在新媒體無所不在的環境中更好地發展。對于新媒體對法院造成的在觀念、做法、體制等方面的不適應,有必要調整工作思路,在教育培訓時補上社會溝通能力這一課,找到人民法院在這方面存在的不足,提高處置網絡事件的公信力。當前法院在社會溝通能力方面有“四個不適應”:
一是觀念不適應。首先是對新媒體時代風絡輿情的理念滯后、認識錯位,沒有意識到網絡也是民意溝通、疏導情緒的渠道,沒有意識到網絡的強大量,對網絡輿情重視不夠,對負面信息的危害估計不足,認識不到網上的小問題可能引起大風波,其次是麻痹大意,有的認為自己轄區和現在輿情風平浪靜,沒意識到外地網民或以后再挑剌。再次是角色模糊,認為應對網絡輿情是宣傳部門的事,認識不到應對輿情、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是每個法官的責任和義務。
二是方法不適應。不研究輿情傳播規律,網絡應用技能掌握不好,遇事有畏難情緒,應對輿情無從下手。手段也只停留在封、堵、捂、蓋、刪等簡單的方法。再就是危機意識淡薄,遇事反應遲鈍、表態不及時,信息不透明,甚至出現失語、亂語現象。一是不愿說。采用封堵、拒絕、拖延、隱瞞等方法不愿公布真相,引發媒體的質疑和炒作;二是不善說。表現在慌著說、躲著說、急著說、隨便說,引發矛盾和炒作。三是不屑說。對網絡有抗拒心理,認為我自己不問題沒必要辨白。四是不敢說。有了負面信息首先想到的就是刪貼,不敢或不會正面回應,往往是越抹越黑。一旦發生問題就手足無措,要么置之不理,推到宣傳部門去應對;要么不負責任地亂說亂動,從而引發信任危機,導致局勢一發不可收拾。
三是隊伍不適應。首先是對宣傳工作不夠重視,平時缺少應對輿情的培訓,宣傳干部不但不精干,還身兼數職,應對起輿情來力不從心、顧此失彼,關鍵時刻拉得出,不一定打得勝。其次是機構單一,沒有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布會制度的具體落實人,沒有實現法院內部上下級的聯動,也沒有與政法委、宣傳、網管等部門密切合作,基本上是孤軍作戰,難以形成合力。
四是工作機制不適應。應對輿情的工作制度不健全,民意溝通機制形有虛設,沒有輿情風險的預防機制,沒有形成風險評估、輿情監控、應急響應、事件處置的一整套長效工作機制。沒有落實宣傳人員的激勵和責任追究機制,沒有形成宣傳工作網絡等。
三、法院完善輿情引導聯動機制的構建設想
當今是一個信息化高度發達的時代,網絡輿情的及時應對和合理引導是法院迫在眉睫的工作重點,建立完善的網絡輿情應對和引導機制,將網絡秩序和現實社會秩序統一納入到更加良性的軌道上來。
(一)轉變觀念,創新傳播方式方法。
現代社會快節奏的生活方式、多元化的信息獲取渠道,逐步改變了人們的學習方式和思維方式。在新媒體輿論環境下,人們更多關注的是“是什么”,而沒有興趣去追問“為什么”,信息傳播呈現出碎片化、直觀化、可視化、實時性等特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司法傳播實踐中,正確把握輿論傳播規律,不斷提高司法傳播的時代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是要善于以碎片化表達應對碎片化閱讀,F代社會快節奏的生活方式、多元化的信息獲取渠道,逐步改變了人們的學習方式和思維方式。在新媒體輿論環境下,人們更多關注的是“是什么”,而沒有興趣去追問“為什么”,信息傳播呈現出碎片化、直觀化、可視化、實時性等特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司法傳播實踐中,正確把握輿論傳播規律,不僅要經常策劃一些有影響、有深度、大而全的重點宣傳報道,還要及時提供各類小而精的司法信息資訊服務;不僅要加強對微博、微信、手機報等新媒體平臺的管理和應用,還要積極探索微視、拍客、微電影、法院公益廣告等新的傳播方式,以海量、立體、持續的碎片化傳播來影響受眾,提升公眾對法院工作的認知和認同。
二是要善于以直觀化表現應對直觀化認知。傳統的司法宣傳在表述上往往陷入兩大誤區:要么是“說教化”,要么是“公文化”。新媒體環境下的司法宣傳工作必須要積極轉變觀念,學會換個角度、俯下身子開展新聞宣傳工作,多站在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角度,多運用網絡化、平民化、生活化的語言,不斷提升司法宣傳的親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是要善于以可視化象征應對可視化語境。有學者認為,現代社會已經進入了一個“讀圖時代”,圖片、視頻等視覺形式比純文字表達具有更強的沖擊力。因此,我們要善于通過圖表、卡通、動漫等數據新聞形式來表現法院工作,大力推進庭審網絡視頻直播等司法公開工作,以生動的形式讓人民群眾對司法過程看得清清楚楚,對司法結果聽得明明白白。
。ǘ⿻惩ㄇ,及時回應公眾關切。
在新媒體時代,社會輿論對法院工作和法官言行高強度、高密度、高持續度的無縫隙關注已然成為常態。特別是法院審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和涉法院敏感突發事件發生后,極易釀成重大網絡輿情,影響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心理學上有一個“破窗理論”:一個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人及時去修補,隔不久其他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久而久之,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容易滋生、猖獗。因此,當法院因網絡負面輿情出現公共危機時,必須以實時性速度應對實時性需求,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回應公眾關切,澄清不實言論,最大限度擠壓負面輿論的生存空間。
就如何做好新媒體時代的輿論引導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曾深刻指出,要把握好時、度、效。各級人民法院要進一步暢通民意溝通表達渠道,通過法院網站、官方微博、公眾微信平臺、民意溝通郵箱等渠道廣泛收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建立健全網民意見建議辦理回復工作機制,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要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機制,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的要求,及時向社會發布信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要堅持事件處置與輿論引導同部署、兩手抓,特別是涉及法官違法違紀、司法作風等問題,人民法院一定要第一時間亮明態度,及時回應,公正處理,爭取公眾的理解和認同。比如2014年年初湖南株洲天元區法院某法官索賄視頻事件發生后,湖南高院紀檢組第一時間介入,督促株洲法院和株洲紀檢部門盡快調查核實,一個星期后就在網上公布了對涉事法官予以雙開并移送檢察機關的消息,獲得了許多網友的肯定。
。ㄈ┴S富和完善網絡閱評人制度
目前,全國各級黨政機關包括各級法院網絡閱評人的主要功能在于搜集輿情信息,發布正面報道,有針對性地發表言論澄清事實,進行輿論引導。但提升網絡閱評人的功能還存在很大的空間,目前可操作的措施主要是以下三點:首先,應主動運用技術手段來輔助輿情應對工作。大部分基層法院在輿情信息的收集上仍采用通過搜索引擎搜索的方式,或者通過定制百度郵箱等實現,但這種模式耗時長且收集信息不夠全面。其次,將閱評人制度納入到民意溝通機制的大框架內。網絡閱評人的功能不單單成為封堵負面輿論的屏障,而要成為法院在網絡上的門戶,將閱評人和網絡發言人的功能相整合,使網絡民意能夠暢通地反映出來。再次,將閱評人制度推向更加公開透明的程度。
。ㄋ模┩晟戚浨橐龑搫訖C制
1、細化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在遇到網絡輿情時,法院首先對信息進行分類備案,并對輿情可能引發的風險進行評估,依據標準劃分輕度、中度和重度三個層級。具體劃分標準的確定,各院可通過設定相應的參數---如內容類型、程度、主體、后果的嚴重性等---來決定。在經過核實后,輕度的負面輿論,可由閱評人向本部門負責人匯報后采取直接回帖等方式處理;中度的負面輿論,可形成報告向本院院級領導進行匯報,采取和網絡媒體溝通、發表澄清事實的回帖等處理措施;重度的負面輿論,可第一時間向院領導及上級法院進行匯報,采取相應的臨時措施,最終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說明情況。
2、建立協同配合的聯動處理機制。應建立相應通報系統,為基層法院、中級法院所遇到的輿情建立相應的臺帳,而后定期匯報至中級法院,為中級法院掌握一手材料、進行溝通協調提供方便,從而為決策提供服務。中級法院還可將該臺帳在高級法院備案,為高級法院建立制度、出臺規定提供依據。在對輿情信息進行相應的分級后,應在法院內部規定的處理流程中明確基層法院和上級法院的各自分工,從而在實際應對時做到有的放矢。遇到重大敏感案件,要主動與新聞宣傳部門溝通,共同研究、協同作戰,要進一步尊重和吸收新聞部門對輿論引導工作提出的專業新意見,準確研判和及時應對輿情風險,共同做好敏感案件輿論引導工作。
3、健全與網絡主動對接的機制。完善與宣傳、網監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和互動機制,強化網絡外交,主動與重要網站溝通,發展網絡盟友和統一戰線,在發布、監控和引導上取得外部的支持,保證信息暢通,形成統一、互動、共為的工作體系,掌握網絡陣地的主動權。形成新媒體之間的信息互動。要樹立全市法院一盤棋的思想,加強全市各法院微博和微信間的互動,各法院之間微博內容多相互轉發,形成宣傳合力。加強微博和微信與網站的互動,加強法院微博和微信與地方有關單位微博和微信的互動,形成統一的規;募。
時至今日,妥善應對網絡輿情已經成為法院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應對網絡輿情時,一方面我們要保護公民的網絡言論自由,另一方面要確保審判權依法行使。要通過多種努力來緩解由于負面網絡輿情導致的對法院工作的不利影響,建立一種完整的網絡輿情應對機制,以便于人民法院更好地行使審判權,使我國網絡輿情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