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大家都在討論「互聯網+法律」「法律+互聯網」,上周去參加了中國律師發展論壇,試圖通過論壇看一下那些踐行者們分享一下這條路上遇到的障礙和解決方法。不過大家都比較含蓄,對困難只字未提。但是對于踐行者們還是表示致敬,因為他們在努力嘗試。
1. 當我們談論互聯網+法律的時候,我們在談互聯網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在談互聯網使客戶找律師變得更加便攜,在談互聯網時使很多律師(特別是缺乏案源的律師)有可能可以彎道超車。我們就唯獨沒有談互聯網給法律服務本身帶來了什么,因為互聯網我們給客戶提供的法律服務到底改變了哪些。
其實真正做了法律+互聯網一段時間,或者深入研究過的人基本上現在有個共識,就是法律服務行業的“變革”沒那么容易,真正意義上的法律+互聯網,并不僅僅是互聯網提供一個磋商平臺,也不僅僅是互聯網提供一個宣傳媒介,而是互聯網真正的可以滲透到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使法律服務的過程更加透明化,標準化,流程化。
可以使用戶真正的因為法律加了互聯網以后體驗到法律服務升級,而非僅僅是獲得法律服務的方式變得“便攜”。
我認為現有的這種法律服務磋商平臺所研發的所謂產品,事實上并不是法律服務產品,而僅僅是一個互聯網產品。有的人上來質疑,說滴滴打車節省雙方信息獲取成本,是個產品;淘寶提供商品比較及支付寶的第三方支付保障是產品;TopCoder作為程序員競標平臺也是個產品。是的,我承認他們都是互聯網產品,但是他們整合的傳統產品(打車服務、商品、編程)等都是可以量化,標準化的產品,借助這些互聯網產品,使得傳統產品的獲得更加方便,體驗更加好。當然有人說淘寶上也有法律服務,但是淘寶的法律服務事實上并沒有我們想的那么樂觀,因為它無法解決法律服務過程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去淘寶找律師比在現實中還不透明,還沒有信任感,而便攜并不是客戶想要的法律服務的核心價值。
2.我們來談談法律服務的核心價值
做了那么多鋪墊,其實我想說的是,法律+互聯網,重中之重是法律這個環節,而非互聯網。互聯網僅僅是一個工具,如果這個工具不能很好的運用到法律服務的過程總去,那么利用互聯網提供給客戶的傳統的法律服務產品與之前沒有互聯網時其實沒有區別。有人說不,我獲得的方式更加便攜了,我的可選性更多了,我對律師的了解更透明了。我說這些其實都不是客戶最關心的,他們關心的是法律服務本身是否專業,靠得住,而非便攜。不然律師事務所就不會開在高檔寫字樓,而應該開在各個社區內了。
在法律服務過程不能透明的前提下,對法律服務者的一切所謂評價體系,嚴格來講都是不客觀的。我是個執業十年的律師,我做過類似的案子100件,我是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律師。他是個執業三年的律師,做過類似的案子兩件,是個律師事務所的工薪律師。能說明什么呢?
也許那個執業十年的律師,這十年來做案子都沒有任何長進,做的第一百個案子用的還是第一個案子的模板,還是依舊不愛學習新知識,新工具,依舊只會鼓吹自己經驗豐富呢。而那位執業三年的律師,也許早運用互聯網工具,對該領域的法律法規政策,歷年來案例以及研究性文章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并運用律師事務所內部的知識管理軟件獲得了該案所需要用到的文書及業務指引,同時按照律所的規定進行案件研討,模擬開庭等一系列準備,最后按照所里標準化文本進行訴訟。
我們總說做互聯網要有用戶思維,那我們就來說說用戶思維。首先,客戶想要找律師的本質是找律師還是法律服務呢?不用解釋也知道,是找法律服務。其次,客戶找的法律服務是對質量要求的更高呢,還是對獲得的方式更便攜要求高呢。當然獲得更便攜,質量也高最好,如果二者只能選其一呢?多半是質量更重要,除非是些不疼不癢的法律服務,比如代辦注冊公司,比如代辦注冊商標。事實上也不是因為這種法律服務質量就不重要,而是市場上這類法律服務產品的質量相差不多,選誰都差不到哪去。
3.現有互聯網平臺能改善或篩選優質法律服務嗎
現有的磋商類法律服務平臺風起云涌,去年我寫了篇文章《法律電商的現狀和未來》在無訟發了沒多久,就有一位投資人,兩位創業者分別找到我想合作創業。而在網上留過電話的崔律師,更是隔三差五就接到新的平臺打電話邀請開通賬戶。法律行業內部有很多人在做也就罷了,有很多互聯網行業的人也前仆后繼的投身其中。
其中有一個朋友在我還有一個月就生圖圖的時候給我打來長途電話,說他是做互聯網的,現在跟一個律所合作想一塊做一個在線平臺,盈利模式主要是搓合訴訟業務和中小企業的法律服務。
跟他電話溝通了幾次,我問他的問題他都沒能很好的回答我。我問他你準備怎么營銷客戶和營銷律師,他說營銷客戶我明白,但是營銷律師是什么意思。我說你難道認為你的平臺一上線律師們就都會爭先恐后的去注冊嗎?沒有優秀律師的進駐,你們怎么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呢?
再說營銷客戶,成本也是非常大的,你們準備怎么做呢。第一次他沒有回答我,只給我講了做二手車的平臺是如何成功的,他們的成功意味著法律服務也一樣,諸如此類。第二次通電話是我生了圖圖之后,他也已經找到了合伙人,他說我們準備做內容營銷,將客戶所有可能問的問題找律師都整理出來,這樣就可以帶來流量了。
我告訴他他們要做的這種內容很多年前就有人做了,而且搜索引擎也不是優先展示你的新出現的內容。即便你的SEO做的好,自然排名很靠前,抱歉還有很多競價排名。
事實上自然排名還真的沒那么容易做好,得有點干貨才行,而平臺的合作律師多半是不會提供干貨的。我還問了他法律服務質量如何保障以及你們的平臺與其他平臺的本質區別等等問題,他當時關心的點顯然并不在這些。
其實目前很多磋商平臺關心的都不是法律服務質量,而是流程、流量和融資。流程主要解決客戶體驗以及飛單的問題;而流量解決成交量的問題;融資解決活下去以及賺錢的問題。流程怎么做,搞一群互聯網行業的人照搬模擬很多其他領域的所謂成熟模型。流量怎么來,也許真的做內容營銷的已經是過去時了,畢竟啃骨頭和賺快錢是相矛盾的。現在多半是在用大量投資人的錢做廣告,造勢,從其他大平臺引流等。融資呢,據說是最容易的。
那么這些平臺解決了法律服務優質化的問題了嗎?貌似從開始就沒有在這方面進行努力嘛,而所謂的通過某種機制尋找到更好的法律服務,我想就目前看至少還很難實現。
就像我曾經跟別人說的,這是自相矛盾。很多磋商平臺喜歡說數據,中國有多少多少萬家企業沒有法律顧問,又因為二八定律有多少多少律師沒有案源,平臺一出現,他們的問題都解決了。拜托,誰說我是初創企業我就要找那些找不到案源的律師了呢?如果說這些企業是因為付不起高價律師費而沒有找法律顧問,那是不是就是說平臺上的法律服務價格就低于市場價呢?那它的質量如何保障呢?
4 . 法律+互聯網的正確姿勢是先做好法律服務的專業化
說了那么多,是不是說法律+互聯網就沒法做呢?當然不是,互聯網是一個好的工具,其他行業可以用,法律行業當然也可以。但是前提是法律服務要因為有互聯網的加入而變得更加專業化、透明化。到那個時候,快速便捷的平臺加上專業透明的法律服務,帶給客戶的將是既方便又優質的服務,當然它的價格也會營銷成本的降低,法律服務效率的提高等因素而更合理。
法律服務的專業化實現起來難不難呢?誰做誰知道。很多專業化的所都是積淀了十幾二十年,熬過了風風雨雨才勉強稱得上專業化,而真的將無形的法律服務實現工業化生產,需要很多人很多年不懈的努力。即便如此,也是有很多業務是無法被流程化,標準化的,法律服務一定會有一部分定制化的服務留下來。那么我們只說那種高頻詞,低門檻的傳統中低端(指的是法律服務的難度)法律服務的專業化。
這種專業化應該是法律服務過程的流程化,各個流程節點的標準化,以及全部流程的可視化。即客戶購買了一個法律服務產品,在法律服務開始前律所就已經有一套對于該類案件辦理的標準化流程,以及各個流程節點的標準化文本以及操作指引。
客戶在購買產品后可以通過一定的媒介時刻了解案件的進展及辦理過程。法律服務的過程不會因為辦案律師的不同而產生太大的差異,也不會因為客戶的監督嚴格與否而有太大的差異。客戶在購買法律服務產品之前就可以通過產品手冊了解到核心產品的基本情況,而不用通過各種方式去試圖猜測律師及法律服務的好壞。
只有實現這樣的專業化,未來的法律電商平臺售賣的才有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服務產品,而非類似于「7*24小時服務」這種互聯網產品。而未來能與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電商合作的律師或律所也一定是不缺案源的專業律師和精品律所。一個好的可持續的法律平臺應該是挖掘或培養最優秀的服務者,提供給有給付能力和愿意給付合理對價的客戶。而非試圖為尋找不到案源的律師尋找付不起費用的客戶。而事實上,即便是付一分錢的客戶,也是希望能找到最優秀的律師。
所以我認為,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擁抱互聯網的方式應該是抓緊做專業化建設,而互聯網平臺能做的則是去整合這樣律所和律師,打造一個法律服務過硬而非價格低廉的服務團隊。在未來能做好法律+互聯網這件事的,一定是在專業化建設上做的好的,或者可以培養、孵化、整合專業律師和精品所的。
說了那么多,如何實現法律服務的專業化呢?很多人已經實現了,而我現在正在做,有機會慢慢分享。(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麥田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