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法律圖書館采購方向
高校法律圖書館與所有公共圖書館一樣,正面臨著圖書、社會信息去紙化的影響,這一主題這些年大家研究探討的很多,基本共識是現階段紙質圖書與電子圖書資源并存是客觀存在并不可回避的現實。圖書數據化直接的影響是各圖書館采購的資金逐漸向數據庫等電子圖書資源傾斜,原來我們采購圖書,單本圖書的館藏平均需要3-4本,而今天館藏復本已經降至2本。而通過與國外法律院校的交流中我們了解到,很多院校的圖書采購復本已經采用單本制多年,而數據庫采購資金占整體圖書采購資金的比例高達60%以上。數據庫的利用在電子閱覽手段發達的今天,便利性是不言而喻的,今后在校師生可以通過圖書館驗證頒發的登錄用戶卡,在館內、(宿舍里)家中、校內其他可利用校園網區域,登錄檢索自己所需的圖書資源,基本實現了在校內的隨時化、隨地化的閱讀。而數據庫也以其容量龐大而見長,除涵蓋傳統法律圖書、期刊外,在影音資料、法律法規的更新、案例搜集等方面也有其很大的優勢。但新生事物總是有很多弊端的,這一點我們在下一章節利用率里進行討論。
二、高校法律圖書館主要的服務目標和資源利用率現狀
目前高校法律圖書館主要服務對象仍然是在校師生為主,根據我們做的內部問卷調查顯示,本科生利用閱覽環境多于圖書借閱,利用率最高人群為碩士生和博士生,利用率最高的目的方面撰寫論文排在第一位。教師利用方面因年齡差異較大,閱讀習慣左右著閱讀方式,年紀較長的教師仍習慣于紙質圖書的借閱,而相對年輕的教師則會嘗試數據庫的利用。雖然各高校專業圖書館與校級圖書館基本達成了互通互聯合作,但出于圖書安全考慮,在本館圖書出借外校、外系師生方面,仍然采取比較保守的管理原則,也就是說,各專業圖書館紙質圖書在校內還未達成真正流通。
數據庫資源利用方面,也存在著一些新課題:其一,數據庫供應商雖然數量遠少于出版社,但數據庫的搜集和整編方面存在著大量的內容交集問題,同時采購會出現不小的資源浪費。其二,數據庫資源的利用具有一定的法律隱患。這一問題在高校圖書館里已經有了先例--使用者下載并轉用了數據庫資源,造成法律糾紛,引起了對數據庫資源使用界限的討論,究竟何為學術應用,何為個人或組織牟利使用。出現法律問題后,使用者、圖書館、供應商都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其三,數據庫供應商為確立自己的行業地位,都采取自己獨有的瀏覽器、搜索引擎和文件保存格式,這給使用師生造成了很大困擾,雖然供應商提供了比較積極的跟進培訓,但對使用者來說,使用不同數據庫要接受不同培訓顯然是缺乏熱情的。其四,我國國內數據化起步明顯晚于西方很多年,歲月培養的閱讀習慣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數據庫的利用率,當然這是一個可以隨時間慢慢淡化的問題。
三、高校法律圖書館的社會化服務現狀
長期以來高校圖書館主要為本校教學、科研提供文獻信息服務,與社會大眾的需求相距遙遠。據初步統計,我國現有大學圖書館(公辦)1794所,藏書約6.6億冊。但館藏利用率極低,平均只有40%左右,更有甚者還不到20%。高校圖書館每年得到學校的大量經費,購買了大量圖書資源和電子資源,每個高校建校歷史最起碼都有幾十年了,積累了大量的圖書資源和電子資源,這部分資源一般只對本校及很少的校外通用借書卡的讀者開放,造成大量資源浪費。1985年,吉林大學圖書館楊春元先生提出“大學圖書館應該向社會開放”的觀點。2002年2月國家教育部印發了《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修訂)》,提出“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圖書館應盡可能向社會讀者和社區讀者開放”。2005年夏,50多所不同類型的大學圖書館館長齊聚武漢,參加了武漢大學舉辦的“中國大學圖書館館長論壇”,宣言指出:“圖書館是國家和政府為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地獲取信息和知識而進行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滿足每一位公民(讀者)對信息和知識的需求,是圖書館義不容辭的責任。”這一會議精神又將高校圖書館社會化服務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2011年1月,文化部、財政部頒布了《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到2011年底,全國所有公共圖書館實行免費開放。高校圖書館社會化服務越來越成為關注的話題。在此之前,不少學者對高校圖書館社會化服務研究進行歸納分析,如楊煥敏闡述高校圖書館社會化服務的理論觀點、障礙、措施與模式。趙國忠敘述高校圖書館社會化服務的概念、必要性、主要依據、可行性等6個方面。董乾楓對高校圖書館社會化服務程度、實踐等4個方面進行研究,重點介紹文化宣傳、有限開放、參考咨詢、聯合共建等4個服務方式。
就高校法律圖書館而言,其提供的圖書和數據,目前正在通過共同編目、互通數據化資源等方式進行著網絡化、社會化建設,努力服務于高校高墻外的社會,但相對于商用法律網,高校明顯更側重于歷史脈絡的保存,資料具有更強的學術性,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會化服務能夠到達的人群。社會上對法律資料的較多需求集中在法律法規的檢索、代表性案例的推介瀏覽、法律審判程序、法律代理機構的了解和挑選、重大社會事件的法律判處等方面,因此,高校法律圖書館基于國家經費來推動館際資源社會化的積極性不是很高,社會化信息服務進展緩慢。從我院的情況來看,這些年我們在社會化服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主要形式有:第一,以圖書捐贈的名義支援幫助地方法律院校、基層和邊遠地區的司法機關進行法律圖書館建設,近年來,我院圖書館與以下院校和單位開展了合作共建法律圖書館的項目,計有新疆財經大學、中央財大、蘇州研究院、貴州苗為民圖書室、北京市檢察院二分院、懷柔檢察院、密云檢察院、海淀法院、以及井岡山法院、青海法院、海南法院等。第二,與專業律師機構建立信息資料與法律實務的合作機制,以我院圖書館為平臺為律師辦理案件提供法律信息支持。如與我市著名律師事務所康達律師事務所建立了合作關系,該所向還我院贈送了包括彭真手跡的一批珍貴的法律文獻。第三,信息資料對特定圍的人士免費開放,對來我院查閱圖書資料及電子信息數據庫的本校和其他院校的教師、法律專業人士憑有效證件都可免費查閱。第四,校友服務。為校友服務正在逐步形成我院圖書館的特色服務,我院圖書館為我院校友制作了終身的法學院圖書館閱覽證,讓畢業的校友享受院圖書館終身的服務,對于校友而言,他們也更愿意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下獲取信息,解決工作、生活、學習中的一些問題。這些推廣我院圖書館現有資源,積極發揮社會化服務的措施取得了不錯的社會反響。
四、整合資源、聯合開發的困難所在
和所有專業圖書館一樣,整合館際資源,共建應用范圍廣泛的社會化信息網絡,首先面臨的障礙是經費問題。當前國家撥款是專業圖書館建設的主要經費來源,而當前經費雖然數倍于10年、20年前,但對于成本激增、種類激增的圖書資源、管理費用,國家撥款仍然是捉襟見肘的,我們每年都會權衡裁剪部分原書單上的書目、期刊,增補新的內容,因此,沒有外界資金介入,館際、校際的圖書資源整合存在著很現實的經費困難。第二,現有協會繁多,但大多缺乏統合力,往往是一年一會,會議結束,論文結集就沒有下文了,一些有建設性的建議得不到有效推進,這就需要國家以一個統一的項目牽頭,切實地把大家共建圖書社會化服務網絡的各項建議落到實處。再次,需要盡快確立圖書數字化的國家標準,所有數據商必須有效融合入國家的搜索標準體系中。第四,明確界定資料社會化應用的合法與非法牟利標準。
五、高校法律專業圖書館社會化服務的前景展望
高校圖書館開放式服務是現代圖書館的必然要求。國外許多知名大學圖書館都是采用全開放的服務方式。如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對校外讀者都是完全開放的,校外讀者不必提供任何證件就可以與校內讀者享有除外借圖書以外的同等權利。美國耶魯大學圖書館也采取對外開放做法,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圖書館,且進出圖書館的人無須出示任何證件。我國現正處在起步探索中,2003年建成并向社會開放的寧波大學園區圖書館屬于城市圖書館類型,是高校圖書館與公共圖書館在性質和職能上合為一體的模式,表明我國高校圖書館已邁開了向社會化服務的步履。
本文雖然談及很多高校法律(專業類)圖書館建設社會化服務網的困難,但就高校圖書館走出高墻,服務于更廣泛的社會人群,筆者仍是持樂觀和積極的態度,最根本的原因是社會有這樣的需求,而更大地發掘和發揮我們手中資源也是我們主觀上愿意看到的。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高校圖書的網絡社會化建設不但會得到國家的重視和支持,也將陸續得到各專業部委、協會的積極指導和協助,同時將有大批的專業內容網絡商加入合作,使高校專業圖書館循著校級合作、校際合作、社會化合作的路徑發揮出更大的社會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