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是貫穿律師執業生涯始終、需要不斷精進的一門核心技能。數據電子化的飛速發展,賦予了檢索嶄新的外延和內涵。信息存儲方式持續變化、檢索工具快速迭代、檢索需求向縱深發展,都逼迫著律師不斷升級檢索技能。
想要“找得全”、“找得快”、“找得準”,檢索思維和檢索技巧缺一不可。檢索工具的革命,將不斷重構檢索的價值,形成嶄新的能力評價體系;檢索思維的提升,將激發律師的創造力,開拓出更多的知識荒地。
(一)
講了這么多,究竟應如何做好檢索呢?我想,不妨從解開對檢索的五大誤讀開始。
誤讀一:檢索就是又快又好地找到案例和法條
無訟學院檢索課的線下培訓中,每次開場,我都會和大家討論一個問題:“你覺得檢索課會講什么內容?”或者“你期待從無訟學院的檢索課中學到什么?”
我聽到最多的答案是:
1.如何快速找到精確的法律依據;
2.如何快速找到支持己方觀點的、具有參考價值的案例。
這個回答顯然沒錯,法條和案例的檢索,是整個法律檢索的核心,再怎么強調都不為過。但這個思維是相對狹隘的,我們來回憶幾個場景:
第一,你在生活中運用檢索技能多,還是在工作中運用檢索技能多?第二,除了找法條和案例,日常工作中的檢索任務是否還包含其他?事實上,我們上亞馬遜、京東、淘寶購物,甚至是查地圖、訂外賣的時候,都在利用檢索技能,“檢索”滲透于你的生活。法律檢索固然有其特殊性,但檢索技能的提升卻是共通的。即便在工作中,某些法律爭議簡單、待查事實復雜的案件,也要求我們將檢索的重心轉移到事實核驗和細節比對上來,而并非法條和案例的檢索。所以,對檢索范圍的認識,既要立足于狹義的“法律檢索”,又要跳出只找法條和案例的思路,在一個更高的層面上看待“檢索”這門技能。
誤讀二:“多看多聽”是提高檢索技能的王道
很多人對如何提高檢索技能很是迷茫,時下的一句流行語講:“聽過很多道理,卻依然過不好這一生”,套用到檢索上,就是“看了很多講檢索技巧的文章,卻依然做不好檢索。”為什么呢?我個人認為,“多讀多看”固然重要,但檢索本質是一種實操技能,檢索技巧的提升,更多地依賴“練習”。
囿于紙質印刷和電子傳播的局限,現有檢索技巧的傳授大部分都是“靜態”的,你會在教授檢索技巧的文章中看到大量的截屏,展示如何一步步通過輸入關鍵詞和限制檢索條件獲得結果。這種“靜態”的展示,很可能導致你一合上書就已經忘記了作者是怎樣一步步推演的。即便是在視頻教學中,你仍可能遭遇看的很明白,自己一檢索還是摸不著頭腦的尷尬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推薦的學習方法,是一邊聽講,一邊打開搜索引擎、網頁或數據庫,跟著一起一步步練習。在聽完一節課程之后,自己再試著完整地做一遍檢索。只有真的去“練”,你的眼睛、手、思維協同起來,你才可能真正記得住、學得會一些檢索技巧,當你實際掌握某種方法時,才會理解“萬變不離其宗”的奧妙。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對于檢索來講,看千遍不如做一遍,道理是一樣的。
誤讀三:檢索的“專家”心態
檢索的“專家”心態,就是對檢索的貪念。
以前,我遇到某個特定問題的時候,恨不得掘地三尺,認為好的檢索是要吃透問題的全部,在這個點上成為專家。
可很多次的檢索實踐證明:這是吃力不討好的錯誤思路,由于時間限制、工具限制、甚至是環境限制,想每次都達到這個目標,幾乎是不可能的。我開始漸漸明白,在沒想明白檢索的目的之前,對所有問題抱著刨根究底的態度立即著手去做,是非常愚蠢的。道理很簡單:檢索的目的不同,有深有淺、有寬有窄。即使是一模一樣的檢索命題,在不同的情境下,也對應著不同的檢索要求。
譬如,初次接觸案件時,我們要對案件走向有個初步判斷。針對特定的法律問題,你可能只需要知道實踐中存在哪幾種處理方式即可,而并不需要特別細致的個案分析,這時候,找到一篇綜合性較強、寫作質量上乘的介紹性文章,是最快速的學習方法。如果沒有現成的歸納總結,應該自己挖掘案例庫,但也不必求全,找到可能的處理方式即可。但在你做開庭準備或撰寫代理意見時,你就需要深挖案件細節、仔細地做個案甄別,判斷案例的參考價值。
同樣,做掃盲式的學習和在某一領域做深耕式的研究,對應的檢索方法也是不同的。如果只需對某一前沿法律問題保持關注,就不需要檢索一堆材料研讀,貪多的結果很可能是一篇也沒有讀,找到一篇權威論述精讀即可。如果要做深入研究,你就需要從最基本的概念開始學起,盡量收集更多的材料,全面通讀,形成自己的鑒別力,為研究打好根基。
誤讀四:檢索不到答案就是在浪費時間
在與同行的交流中,我時常聽到這樣的抱怨:花了兩天時間,什么都沒找到。他們這樣講的時候,難掩沮喪和失望。我也會遇到檢索不到滿意答案的問題,起初很是焦慮,覺得時間花的不值。后來才明白,有些問題可能就是沒有確定答案的,有這種想法,是因為我自己并沒有端正對檢索的心態。
任何腦力活動,都不會沒有任何價值。這一次檢索的失敗,不過是某個問題沒有找到答案,但檢索過程本身,其實就是一種學習和積累:首先,你肯定學到了你以前不會的知識,這些知識如果內化入你的腦中,你的知識體系就會更完整;其次,這次檢索的過程可能直接就是下次檢索的答案;最后,如果你愿意把你的檢索結果分享給大家,將使別人少走彎路。
所以,以“學習”的心態對待檢索,每一次過程都絕不會是浪費。
誤讀五:檢索的目的就是解決問題
講起這個話題,很多人說,檢索就是為了找答案。出現了一個我不知道的問題,為了解決它,就必須啟動檢索。
大家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也這么看待檢索的目的呢?檢索是為了尋找答案。當然,這是正確的認識。但檢索其實有比解決問題更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創造價值。
解決問題的邏輯路徑是:問題在先,檢索的行動在后,這是被動的、單向的、后發的,問題帶著你跑,你去跟著它找答案。譬如你拿到一個案子,遇到不會的問題,檢索后形成一份《初步法律分析意見》,這是律師工作中最常見的場景。但如果我們的思路再打開一點點,會發現:通過檢索,你可能會看到潛在風險,進而幫助客戶做出更好的合規設計,通過檢索,你洞察到了未來某一領域訴訟將會呈爆發式增長,從而抓住了業務機會,拓展了案源。這些機會當然不是你坐在家中空想出來的,而是通過檢索讓自己走在了問題的前面。
通過檢索主動發掘問題,是檢索價值的另一層面。這里的檢索更類似于“情報搜集”的概念,它是主動、多維、具有前瞻性的。我們甚至可以大膽預測,這一部分的檢索,給律師工作的影響將更為深遠。
(二)
講完對檢索可能存在的五大誤讀,我們接著談談做好檢索的四個關鍵點。
關鍵點一:吃透檢索技能的“共性”和法律檢索的“個性”
前面我們有提到,法律檢索因為專業壁壘,固然有其特殊性,但其他檢索技能對于法律檢索,依然是通用的。所以,法律檢索技能的提高不限于專業數據庫使用的嫻熟程度,也要重視綜合搜索引擎、專業網站、紙質書籍和其他隱性知識的檢索方法。即使你把某一專業數據庫使用的出神入化,鑒于數據庫本身的設計局限和檢索范圍、深度的不斷拓展,也難以精通檢索。
很多搜索引擎的設計思路都是相通的,掌握的檢索技能越多,檢索思路越開闊,在遇到困難問題時就越能想辦法。
關鍵點二:堅守法律思維的“不變”以應對檢索技能的“變化”
技術突飛猛進,工具快速迭代。十年之前,你能選擇的檢索產品非常有限,但現在,可供檢索的資源和產品爆發式增長,產品越來越細化,使用體驗越來越人性化,這需要我們不斷更新檢索技能,去適應這種“變化”。但無論工具怎么變,法律檢索背后暗含的法律思維是不變的,如何解構檢索命題,如何甄別檢索結果,這些思路的梳理,考驗的永遠都是法律功底。就像我們同事之間老說的一句話:“法律檢索做的好不好,講到底,看的是法學素養。”技巧只是冰山一角,做一個優秀的檢索者,我們真正要常抓不懈的,是業務能力建設。
關鍵點三:光學技巧不夠,最好懂點技術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的檢索體驗:同樣的關鍵詞,在Google、百度、搜狗中的檢索結果是不一樣的,同樣的法律術語,在無訟案例、北大法寶、威科先行的搜索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我們有時候一味追求提高“關鍵詞”的準確性,卻忽視了檢索結果的精確程度,一方面依賴輸入關鍵詞的準確性,另一方面則依賴于數據庫算法本身的科學性。所以,除了學習技巧,了解一些數據庫設計和運行的基本原理也同樣非常重要,只有知其所以然,你才能有針對性地使用,培養跟數據庫的親近感,提高檢索技能。很多人會擔心,我是文科生,技術上的復雜指標我能學得會嗎?我們當然不是鼓勵大家去寫代碼,只要認真去學去想,基本原理大家都能明白,而了解這些,對于提供檢索效率非常有幫助。
關鍵點四:懂得將無形的檢索勞動有形化,將有形的內容價值最大化
技術的發展,導致單向度法律檢索結果的差異越來越小。信息爆炸的時代,信息挖掘、篩選、整合與呈現的能力才是律師價值的最高體現。
在知識封閉的時代,你在法學院學到的內容、在實務過程中積累的經驗,都可能形成不可踏平的職業門檻。知識的共享與開放,使得檢索技能卓越的年輕律師有機會彎道超車,去打破所謂的執業壁壘,形成個人品牌。
我們希望大家對“檢索”的內涵、外延以及作用有嶄新的理解,并且對于檢索過程的記錄、檢索結果的利用有嶄新的思路。在我看來,花了很多心力完成一次漂亮的檢索,如果不是基于保密需要,結論僅僅讓你的主管、客戶和你知道,未免有些太浪費。
做一個聰明的檢索者,你應該通過適當的方法將無形的勞動有形化,并讓有形的內容發揮出最大的價值。檢索過程記錄以及檢索成果的呈現能力也是檢索技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千萬不要忽視。
講完了五大誤讀和四個關鍵點,仍需要反復提醒大家,想靠任何一門課程或是任何一篇文章提高檢索技能,都是不切實際的。“檢索無捷徑”,外力只能幫你厘清思路、掌握技巧,檢索技能的提升,只有孜孜不倦地自我訓練這一條華山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