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新媒體建設基本情況
(一)官方網站建設基本情況
除三級軍事法院外,全國四級法院共有3496個,其中最高人民法院1個,高級人民法院31個,中級人民法院384個,基層人民法院3070個,海事法院10個②。截至2014年7月15日,全國四級法院共開通官方網站2974個,全國法院系統官方網站開通率為85.07%。其中,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分別開通官方網站31個、350個、2582個和10個,官方網站開通率分別為100%、91.15%、84.10%和100%。
全國31個省(區、市)中有20個省(區、市)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已達到90%以上,其中,實現轄區內三級法院官方網站全部開通的省(區、市)有11個,分別是天津市、山西省、遼寧省、黑龍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陜西省和青海省。
我國東中西部地區③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開通率(未包含各地區海事法院)分別為84.84%、93.18%和78.21%。東部地區11個省(市)中,除山東省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為46.89%外,其余10個省(市)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均達到70%以上,其中有3個省(市)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達到100%;中部地區8個省中,除吉林省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為22.22%外,其余7個省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均達到95%以上,其中5個省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達到100%;西部地區12個省(區、市)中,西藏自治區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最低,為6.10%,其余11個省(區、市)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均達到50%以上,其中3個省(區)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開通率達到100%。
(二)官方微博建設基本情況
截至2014年7月15日,全國四級法院在新浪微博和騰訊微博兩大微博平臺上共開通官方實名認證微博3033個(未針對同一法院分別在新浪微博和騰訊微博均開通官方微博的情況作出排重處理)④,其中在新浪微博落戶的2433個,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開通率為69.59%;在騰訊微博落戶的600個,人民法院騰訊官方微博開通率為17.16%。此外,在搜狐微博落戶的有86個法院,但均未進行官方實名認證。新浪微博平臺上,除最高人民法院已開通新浪官方微博外,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分別開通新浪官方微博31個、315個、2076個和10個,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開通率分別為100%、82.03%、67.62%和100%;騰訊微博平臺上,除最高人民法院已開通騰訊官方微博外,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分別開通騰訊官方微博8個、85個、505個和1個,人民法院騰訊官方微博開通率分別為100%、22.14%、16.45%和10%。
開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數量最多的新浪微博平臺中,16個省(區、市)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達到了90%以上,其中有14個省(區、市)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達到了100%,分別為北京、天津、山西、上海、安徽、江西、山東、河南、廣西、海南、重慶、陜西、甘肅。有8個省(區)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處于50%以下,其中1個自治區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在10%以下。
我國東中西部地區新浪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未包含各地區海事法院)分別為78.06%、70.49%和61.70%。其中東部地區的11個省(市)中,有6個省(市)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全部開通,1個省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在50%以下。中部地區的8個省中,有4個省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全部開通,3個省份的官方微博開通率在50%以下。西部地區的12個省(區、市)中,4個省(區、市)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全部開通,4個省(區)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在50%以下,其中1個自治區的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開通率僅為3.66%。
(三)微信公眾號開通情況
截至2014年7月15日,全國共有252個法院開通了微信公眾號,約占全國法院總數的7.21%,其中通過微信實名認證的人民法院官方微信158個,占當前人民法院官方微信開通數量的73.41%。除最高人民法院已經開通微信公眾賬號外,開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的高級人民法院有5個、中級人民法院有61個、基層人民法院有184個、海事法院有1個,其中分別有2個、24個、40個和1個未進行實名認證。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的實名認證微信公眾號的開通率分別為9.68%、9.64%、4.69%。海事法院尚無實名認證微信公眾號開通。
二、當前人民法院新媒體發展特點
(一)發展迅速,規模日益壯大
人民法院新媒體建設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初步形成了規模效應。根據正義網絡傳媒研究院統計,“截至2012年11月20日,全國共619家法院開通官方微博”[1],而時至2014年7月15日,全國法院開通官方微博數量已達3030個,是2012年11月20日統計數據的4.90倍。同時,全國法院系統官方網站開通率為85.07%,基本上覆蓋了全國絕大部分人民法院。此外,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建設也已經在全國各地法院逐漸鋪開,人民法院新媒體規模、力量日益壯大。
(二)公眾關注度高,功能日趨完善
人民法院新媒體建設得到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和認同。截至2014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粉絲數量達6978629人,31個高級人民法院粉絲關注數量達15199617人。人民法院新媒體在取得“數量”優勢的同時,各地法院不斷深入探索、發掘法院新媒體在信息發布、在線訴訟服務、司法公開等多方面的功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仍處于探索發展中
雖然人民法院新媒體建設發展迅猛,但是人民法院新媒體在建設及運行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未能顯現出較為成熟的發展特征,官方微信亦處于起步階段,人民法院新媒體發展道路仍然任重而道遠。
三、人民法院新媒體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人民法院新媒體建設存在四方面問題,制約了新媒體進一步發展壯大,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新媒體發展不平衡
人民法院新媒體發展不平衡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基層人民法院新媒體發展不足。較之高級、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新媒體建設無法得到充足的資金投入以及更加專門、精細的后期維護,造成新媒體開通率低,內容更新慢,功能設置不齊備,粉絲活躍度低,發展動力明顯不足。基層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實名認證微博和實名認證微信的開通率分別為84.10%、67.62%和4.69%,遠低于高級、中級人民法院的開通率。二是中西部地區新媒體發展滯后。由于資金、技術等因素影響,人民法院新媒體建設水平從總體上呈現出由東部地區逐次向中西部地區遞減的趨勢。從當前統計數據觀察,雖然中部地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開通率93.18%,遠高于東部和中部地區的84.84%和78.21%,但中西部地區中省際發展差距較大,法院官方網站開通率不足50%的3個省份中,中西部地區占2個,且開通率僅為22.22%和6.10%,遠低于東部省份開通率最低的46.89%;而官方微博(新浪)開通率在50%以下的8個省份中,中西部地區占7個,其中,西藏自治區法院官方網站和微博開通率分別僅為6.10%和3.66%。三是微信等新興媒體利用程度明顯不足。院官方網站、官方微博等傳統新媒體的發達程度要遠遠高于微信等新興媒體。僅從開通情況而言,官方網站和官方微博的開通率分別為85.07%和69.59%,而官方實名認證微信的開通率僅為5.29%,開通比例明顯低于官方網站和微博。
(二)新媒體互動服務功能發揮不夠充分
一是宣傳互動能力不足。部分法院新媒體欄目設置以及宣傳題材不能緊扣受眾興趣點,傳播內容專業性過強,一些內容枯燥乏味。據統計,“截至2013年12月,我國20~29歲年齡段網民的比例為31.2%,在整體網民中占比最大”,較為僵化的宣傳模式難以獲得當代網民的認同。二是訴訟服務等功能尚不健全。法院新媒體欄目設置多以司法公開為主,網上訴訟服務平臺未普遍設立,部分法院雖開通了便民服務平臺,但其內容多為訴訟須知、風險提示等文件的在線展示。此外,受行為慣性影響,當事人更習慣于接受現實中“面對面式”的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新媒體訴訟服務功能尚未得到當事人廣泛接受。三是新媒體服務審判決策功能有待加強。法院新媒體可以積累大量網民對法院司法行為的評論、私信等資料,對此類資料的統計分析不僅可以幫助法院對當事人行為進行預判,而且能夠全面掌握人民群眾對個案裁判結果、法院工作乃至司法政策的意見建議,從而促進統一裁判尺度,增強法院工作科學性。
(三)新媒體管理制度尚待完善
一是缺乏統一管理機制。缺乏涵蓋發布內容、發布流程、審批程序以及如何與網友互動交流、進行輿論引導等方面的統一的制度性規范,造成新媒體運行隨意性強,甚至出現發布內容錯漏等現象。基層法院受制于編制及人員緊張等因素,普遍未設立司法宣傳部門甚至沒有專職的司法宣傳工作人員,易造成責任不清、任務不明的情況。天津法院系統16個基層人民法院中僅有1個法院設立了獨立的宣傳科。此外,缺乏有效獎懲機制,無法充分調動新媒體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二是重前期建設、輕后期維護現象明顯。部分法院在新媒體建成后疏于后期管理維護,致使新媒體發布信息數量少、內容更新緩慢且缺乏原創性,公眾認可度較低。例如,西部地區S省P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自2012年開通后,大部分信息內容發布時間仍停留在建站之初,截至2014年7月15日該網站訪問量僅為1307人次。少數基層法院主要依賴于轉發上級法院微博內容,轉發率高達90%以上,個別法院轉發率甚至達到100%。
(四)管理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一是對新媒體認識存在偏差。部分新媒體管理人員甚至個別法院領導對新媒體認識不深甚至存在偏差,存有畏難情緒,擔心引發不必要的負面輿論炒作,因此始終對新媒體應用保持警惕,甚至拒絕運用新媒體。二是管理人員綜合能力亟須提升。部分新媒體管理人員的文字表達和公眾互動交流能力欠佳,且對新媒體傳播規律知識匱乏,造成稿件內容不符合新媒體用戶閱讀習慣,稿件發布時間錯過網友閱覽高峰時間,致使許多稿件難以收到預期宣傳效果。三是專職管理人員難以保證。基層法院新媒體管理人員流動性強且多為兼職,極個別法院甚至由“社會聘任人員”對新媒體進行管理,造成管理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新媒體運行質量無法保障,甚至引發突發輿論事件。四是管理人員培訓效果不佳。當前對于新媒體管理人員的培訓多以課堂講授和知識信息灌輸為主,缺少實戰性的授課內容對新媒體管理人員綜合技能的提升效果并不明顯。
四、完善人民法院新媒體的意見建議
(一)大力加強新媒體組織制度建設
建立較為完備的新媒體管理、運行、審批制度,實現人民法院新媒體管理制度統一,確保新媒體工作制度化、科學化、常態化。建立并完善切實可行的新媒體績效評估考核機制和獎懲機制,調動新媒體管理人員工作積極性;對濫用新媒體管理權限,發布不實信息,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進行處罰。構建新媒體管理人員考核制度,暢通退出機制,對考核不合格的及時予以調離。定期開展法院新媒體篩查工作,防止新媒體“僵尸網站、賬號”出現。進一步嚴格新媒體保密工作機制,防止賬號盜用以及涉密信息泄露,確保信息安全。
(二)進一步加強新媒體物質保障
不斷加大對基層法院以及西藏等新媒體發展滯后地區的支持與投入力度,確保新媒體建設均衡發展。進一步落實新媒體工作軟件及硬件保障,根據實際需求配備電腦、照相機、攝像機等專用設備,劃撥并落實新媒體工作經費,保障新媒體工作專物專用、專款專用。
(三)大力加強新媒體管理隊伍建設
加大對人民法院新媒體工作的宣傳,引導法院干警樹立起建設新媒體、運用新媒體意識,消除法院干警對新媒體的“畏懼、抵觸”思想,提高對法院新媒體建設的重視程度。明確新媒體管理部門,有條件的基層法院可以設立獨立的宣傳部門,選擇政治立場堅定、能力突出的正式干警作為新媒體專職管理員,盡量減少新媒體工作人員流動頻率,確保新媒體工作充足的人力資源保障。不斷加強人民法院新媒體管理員培訓,加大培訓的實戰性和實效性,嚴格培訓考核程序,切實提高新媒體工作人員新聞宣傳和危機應對能力。
(四)進一步深入挖掘新媒體互動服務功能
針對新媒體受眾年齡及審美特點逐步轉變新媒體宣傳方式,廣泛利用微信等新興新媒體,充分實現新媒體“吸睛效應”。鼓勵法院干警以及各職能部門開通實名認證微博和微信公眾賬號,培育一批能夠代表人民法院系統的有影響力的意見領袖,逐步擴大人民法院新媒體影響力。進一步完善、發揮新媒體在信息發布、在線訴訟服務、司法公開、社會監督、網上信訪等方面的作用。深入探索大數據分析功能,充分發揮新媒體“4V”特點(即大量、高速、多樣和價值),逐步轉變、改進人民法院思維決策方式,促進司法公正。
(五)推動特色化新媒體建設
法院新媒體建設要在實踐中逐步突破法院官方網站、微博、微信整齊劃一、“批量生產”痕跡,找準特色法院新媒體建設的路徑,將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以及地域文化融入到法院新媒體建設中,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法院新媒體品牌。本文原載《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