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事法學的學科意義源遠流長
醫事法學作為現代新興的交叉類綜合性學科,被認為是我國醫學高等教育最熱門的專業之一。醫事法學的學科淵源可謂源遠流長,源于古代法學和醫學兩大學科,兩者自古以來就有著密切的關系。隨著社會的發展,關于醫藥方面的立法條文逐漸完善、醫事立法內容涉及公共衛生、醫藥食品衛生等相關制度。例如我國的《唐律》。宋代提刑官宋慈的《洗冤集錄》,是世界首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隨著近代工業的發展,社會關系發生變革,由于工廠的勞動導致的流行病和職業衛生問題也引起了政府的重視,相關的醫事立法進一步得到完善。例如1601年英國的《伊麗莎白救濟法》,它被認為是近代首部醫事法規。1851年在巴黎由11個國家簽署了地區性的《國際衛生公約》,20世紀中期大部分國家已經從憲法上對公民的衛生健康權利進行了保護。醫學與法學也越來越緊密結合。在科學與教育不斷相互融合的大背景下,醫學與法學彼此之間的學科交叉點也不斷顯現。醫學以維護人體健康和人類的發展為宗旨,而法學也是以維護人類的生命安全為宗旨之一,由于相同的使命,兩門學科在長期的相互融合過程中形成了一門新興的學科:醫事法學。醫事法學的學科淵源源遠流長,一脈相承,是不同學科在歷史發展中長期發展融合的結果,同時反過來促進了相關學科的發展。
二、醫事法學的社會意義廣泛深遠
由于共同的社會實踐和科學實踐而相互交叉,反過來醫事法學又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因此醫學與法學交叉發展的社會意義是很深遠的。首先,規避醫學科技帶來的倫理道德沖突。隨著現代醫學科技的快速發展,克隆技術、安樂死、器官移植等新的醫療科技在醫學實踐中得到廣泛的運用,而它們引發的社會倫理道德沖突都應有相關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和調整。其次,拓展學術領域。現代科學在不斷專業細化的同時,也在不斷地重組整合,并且推動了科學的發展。交叉學科的發展實際上也促進了學術的發展,如近年來諾貝爾醫學獎獲得者不少都是在交叉性學科方面取得學術成就的。學科不斷進行交叉也是未來學術發展的必然趨勢。再次,推動醫事立法發展。近現代醫學科技的革新變化也迫切要求醫事立法不斷完善自身的法律法規,醫事法學的建構與完善將會有利于醫事立法,更好地維護人類的生命健康安全權。最后,有效解決醫患問題。我國處于醫患關系相對緊張的局面,醫患關系的合理處理有賴于醫事法學的理論研究提供支持與依據。醫事法學對解決尖銳的現實醫患問題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
三、醫事法學發展面臨的限制因素
首先,醫事法學發展動力不足。學科交叉已成了科教發展的大勢所趨。然而目前大學管理層與普通教師的交叉學科發展的意識淡薄,對于醫事法學的重視不足。另外部分高等院校在學科建設上盲目擴大規模也導致了原本的學科建設資源浪費嚴重。
其次,國家重視不足。醫事法學作為一門交叉學科,在學科設置上,甚至沒有專門的學科位置,得不到體制上的鼓勵與支持。
再次,學科平臺缺失。由于我國高校的組織結構本身的限制,并未設置專門的交叉學科院系,因此這種管理體制的資源分配和制度設計并不照顧包括醫事法學在內的許多交叉性學科。
最后,評價機制的局限。由于我國高校實行量化評價模式,對于科研教學能力評價強調量化的論文、課題和獲獎,缺乏全面的、整體的、完善的指標評估體系,醫事法學這類交叉學科也缺乏科學合理的評價與對待。另外,還有師資力量的缺乏,由于交叉學科并未獲得制度設計中的合理位置,因此沒有合理的學科建制,醫事法學學科的建設和發展也沒有相對穩定的科研隊伍,醫事法學人才的培養模式也僵化缺乏活力亟待改革。
結束語
各種學科在專業化發展的同時也在不斷地相互融合朝著綜合方向發展,而古老的兩門學科醫學和法學在維護人類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共同實踐的基礎上,相互滲透、融合并形成了一門新的學科--醫事法學,交叉學科知識綜合性強,學科意義和社會意義都十分深遠,是推動醫學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基礎,但其發展中也面臨著多重不利因素的制約,如缺乏國家制度與政策上的保障和支持,以醫事法學為代表的交叉學科急需國家的重視與支持,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推動醫學高等教育的發展。原載《學園》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