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表述法官與法院的最經典詞句莫過:“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是帝國的王候”。但是,法院如何才能成為“法律帝國的首都”?法官又是如何才能成為“法律帝國的王候”?這是無疑是社會各界尤其法律職業人應著重思考、踐行之處。應該說,要讓法院是成為真正法律帝國的首都,讓法官成為法律帝國的王候,并不容易,需要內外兼收,自實行司法考試以來,通過考試并被補充入法院的者,廖廖無幾,“很多基層法庭只有一名法官,要組成三人合議庭審案,只能四處借人”,也就是說法院出現前所未有“法官荒”。而現有法官中有相當一部分為年齡偏大又欠缺法律專業知識、素質低下的人,甚至存在“三盲院長”、“舞女法官”之流,屬時代淘汰之列。而目前,法官政治待遇低下,經濟待遇更是羞于啟齒但又不得不說的隱痛,辦公條件惡劣,吸引不了人才。在東部經濟發達地區,法院的建筑發展很快,大樓高聳、宏偉漂亮,成為當地引人矚目的標志,盡顯王者風范。同時,孔雀東南飛,法院進入了大批碩士、博士乃至博導。可是,無論是在中西部,抑或東部地區,對提高法官理論素養方法、舉措均存在著明顯的欠缺,特別是法院里的法律圖書館建設基本付之闕如,許多法官無書可讀、無資料可查考。
一、中國法院應加強法律圖書館建設
客觀地說,與國外的法院比較,中國法院的公務樓和其他硬件條件基本與國際接軌,但是有關法官理論素養和法律圖書館建設卻存在巨大的差距,宛如天地之別。在國外,法院常設有非常完備的圖書館,并向全社會開放,往往成為當地一流的社會公共法律圖書館,甚至法官個人亦擁有很好的圖書館。法官們在坐堂斷案之余,時常流連、浸泡于圖書館,充分、盡情地吸食法律精神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諸多因素的成就。但可以肯定一點,法官理論素養之提高和法律圖書資料之完備,則至少為其中的關鍵一環。
二、今日中國法律帝國之景象
今日中國,司法獨立得到初步實現,司法權正漸成為裁處社會矛盾糾紛的終極性權力;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得到極大的加強,法院正成為實現社會正義、公平和傳播法律理性的地方;司法考試得到統一,大批高素質的優秀法律人才如過江之鯽,正源源不斷地進入法院;各地法院的辦公建筑,氣勢磅礴、雄偉壯觀,法官袍莊嚴肅穆。總而言之,凡此種種,法院各項建設飛猛突進,巍巍乎,初具法律帝國之景象。但是,今日中國的法律帝國,不可否認仍存在著極大的內憂外患,其基礎尚不牢固,甚至有一些名不副實。在一些中西部地區,在國內,當前,大多數法院都沒有設立圖書館,由于經濟不發達,地方財政困難,法院每年對圖書資料經費的投入很少,除了訂一些黨報黨刊和《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人民司法》等專業報刊外,平時基本沒有購買圖書資料。再加上缺乏專人管理,圖書借閱制度不完善,圖書資料的毀損、流失現象比較普遍,圖書館名不副實,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中國圖書資料的價格昂貴,法官經濟待遇低,養家糊口都很困難,如個人出資購買法律書籍,無形中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另外,從社會經濟成本計,圖書資料可以公共使用,而讓法官分別購置,則無疑是重復投資、浪費。事實上,法院圖書館建設的嚴重滯后,法官無書可讀、無資料可查,對中國法官文化學習、理論水平的提高極為不利。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先生名言:“大學者,非謂有大樓之謂也,有大師之謂也。”其中哲理,完全適用我們的法院建設,法院、法官的形象,不是靠大樓、法袍來創造的,而要靠法官理論內涵和對法律正義的身體力行來實現的。法官雖是法律帝國的王候,“但卻不是它的先知或預言家。” 也就說,法官需要從法律、法規、養分,提高自己的理論素養,難怪他們的寫作判決書猶勝法學論文,他們的論著引領法律潮流。
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指導性意見中尋找司法裁判規則,需要從古今中外的各種法學圖書典籍及其他社會科學圖書資料中,尋求司法裁判的學理依據,提高法官賴以安身立命的理論素養。進入21世紀,法院大樓的建設固然很重要,而法院的圖書資料作為軟件,其建設亦不可或缺。一個法院如缺乏相應的圖書資料,猶如缺乏糧草,安能養成深厚的法官理論素養,必然外強中干,法律帝國、法律王候將徒有其名。今后,中國法院應可能建立法院圖書館,按最高法院有關要求,建立并不斷充實法院圖書資料,各地區中級法院應爭取在三年時間內建成藏書萬冊以上具有一定規模的圖書館,為法官提高理論素養創造必備條件。
三、佛山法院圖書館建設的成就與改進
我們佛山法院,特別是中級人民法院,在法院圖書館建設方面,建立了專門的圖書館(包括期刊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并作了專門的預算。可見,佛山法院對法院圖書館建設是重視的,成績是顯著的。在此,有關成績不必多說,大家有目共睹,有關不足之處,仍待檢討、完善之。加強法院圖書館建設,對提高法官理論素養、打造佛山法院品牌的影響和意義深遠。同時,就經費而言,僅以一、二輛汽車之費即可形成一定規模圖書資料,費少功大,何樂而不為?以我們視之,我們的法院圖書館建設可以建設得更好,完全可以建設成為廣東地區乃至全國一流的法院圖書館。下就我們圖書館目前存在的問題和一些小建議簡陳如下。
(1)目前購置的法律專業圖書數量少,許多書架都是空蕩蕩的,有人說其猶不及某些法官個人圖書三分之一,建議及時增加購置至5000至10000冊。
(2)目前購置的法律圖書中法學名著和高質量論著不多,質量略有欠佳,甚至有些為社會普法讀物。建議多購置一些法學名著和各學科領域代表作品。
(3)有關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工具書資料不足、更新不及時。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工具書資料,對法官司法裁判指導作用大,應由各庭室擬出相關指導必備書目,直接按期訂購,以免怠誤。
(4)有關外國法的法典、論著和判決例資料,基本處于空白,應注意加強購入相關圖書資料。因近現代法治,實為西法東漸、移植而來,作為法律職業人,我們不能不看一下外國法原本又是如何的;同時對我們的涉外審判大有裨益。
(5)有關期刊征訂不足,法學核心期刊廖若晨星,同時過刊的保管亦存在問題,搬辦公樓以前訂下的《法學研究》等過刊散佚怠盡。建議從2006年訂閱法學核心期刊24種及其他司法實務刊物,并加強管理。
(6)沒有建立本院的判決例資料庫、法官論著資料庫,找不到本院歷史裁判文化資料。有人或說,文書在檔案中存檔,多此一舉。其實不然,其一,世界各國法院無不建立自己的判決例資料庫;其二,案件卷宗涉及審判秘密,而裁判文書則為社會公開資料,可開放查考;其三,裁判文書在圖書館裝訂成冊,查閱方便,可省卻領導們的審批手續。凡自今以后,建議所有審結的裁判文書呈送圖書館一份。
(7)佛山法官到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到日本、歐美各國、俄羅斯考察學習、交流為數不少,但未能在圖書館見到帶回相關交流、收集的法律圖書資料,以讓沒有出去的法官們增長見識,不能不說多少有點遺憾。如有機會請設法購入中國臺灣的六法全書和香港法例資料。
(8)其他社會科學類圖書資料亦應進一步添置。
附:建議購置的《佛山法院基本法律圖書書目》
一、中國法論著
1、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目前已出約40種,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注意該文叢為中國20世紀法學經典文獻,為20世紀中華法學之集大成者,不可不備。
2、中青年法學文庫,目前已出約50種,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注意該文叢,為當代中國學者最好的法學論著,不可不備。
3、中國大陸當代法學名家之代表作,江平、高銘暄、韓德培、江偉、陳光中、王家福、謝懷式、梁慧星、王保樹、張文顯、張晉藩、王利明、崔建遠、陳興良、夏勇、蘇朱力等約100人,每人可選其1-2種代表性論著,則增益200種法律圖書。勝之處,兩相比較可相得益彰。
4、王澤鑒等中國臺灣法學家論著,目前大陸出約50種(基本為精品論著),多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客觀而論,有關臺灣法學家論著,尤其是民商法學方面,比大陸學者論著確有優《中國民商審判》、《刑事審判參考》、《判解研究》等10種。注意應及時購置最新版。
5、法學研究生精讀書系列,目前已出約10余種,法律出版社出版。
6、論文類,(1)法學論文選萃一套,凡12種,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2)民國法學論文精萃,凡6卷,法律出版社出版。
7、期刊類:中國法學類核心期刊凡23種,如《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比較法研究》、《政治與法律》、《政法論壇》、《知識產權》、《法學論壇》、《法學》、《法商研究》、《法學家》、《法律評論》、《中外法學》、《現代法學》、《行政法學研究》、《法學雜志》、《法律科學》、《環球法律評論》、《法制與社會發展》、《河北法學》等,外加《中國社會科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人大復印資料》及其他。
8、中國最新民商事、刑事、行政及訴訟法等立法資料論著,如梁慧星、王利明等人主持編纂的中國民法典學者建議稿及其立法理由書系列。
9、各法學學科論叢,如《民商法論叢》已出34種。
10、最高人民法院審判指導系列叢書,如《民商事審判指導》
二、外國法論著
1、外國法律文庫,該叢書全套25種、32冊,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
2、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中的政治法律類,約40種,商務印書館出版。
3、法、德、日、意、瑞、美等國的《民法典》或《商法典》,注意應盡可能購置多種譯本和新譯本。
4、外國法律政治類典籍影印本,約35種,法律出版社出版。
5、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目前已出約20種,法律出版社出版。
6、美國法律文庫,目前已出10余種,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7、其他羅馬法、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代表性論著、判例選,約50種。
三、建立本院歷史文化資料庫
1、建立本院判決例資料庫。建議將2000年以來所有本院審結的裁判文書,分為民商事、刑事和行政三類,按年份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2、建立佛山法院歷年《法院工作報告》、《法院志》、各種調研報告,以及本院法官所撰寫論文、論著的資料庫,為我們法院留下一點歷史文化。
以上建議書目和事項,對與不對,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