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騰訊微信產品總監曾鳴在接受采訪時明確表示:“微信并不是營銷工具。”但經歷了初始的博客宣傳到后來的微博運營,尤其是微博的興起帶動網絡營銷市場。于是,眾多企業、商家或是個人都把目光投放在微信這一新興網絡資訊交互平臺上。2012年8月,騰訊推出了微信公眾平臺,一個新型的信息交互、流轉平臺就此誕生。一年后,騰訊對微信公眾平臺做了二次劃分,將企業號分為訂閱號與服務號,力求將微信從信息交互平臺打造成合咨詢瀏覽與生活服務為一體的新銳軟件。
超過三億的用戶群體、使用數量僅次于手機號碼的移動終端資源,微信的重要性對于法律服務提供者而言不言而喻。原中顧法律網總編輯徐浩然認為:“做好微信營銷工作,對律師業務確實幫助,但并不是所有的律師都適合這種微信營銷,還要綜合考慮律師的業務特長,時間花費,及技術開發,推廣成本等。”
微信營銷,因人而異,亦因律師事務所而異。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在運營微信公眾號前,應先對自身的公眾號的發展路線有一個清晰的定位,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的去使用微信工具。
法律服務提供者在開設微信公眾號時可以選擇定位為訂閱號或服務號。訂閱號可每天推送一條信息,但微信用戶所關注的所有訂閱號都會集中在“訂閱號”這一二級目錄中,需要二次點擊才能瀏覽具體的信息。服務號則每月只能推送一條信息,但服務號會直接置于微信板塊的根目錄中,如同普通聯系人。

可見,訂閱號能夠保證信息的推送量,通過每天定時推送法律軟文、案例、專業意見及新增法規政策,宣傳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但法律服務應有適時性與針對性,客戶期待在適當的時候獲得合適自身需求的法律意見。如一味通過信息轟炸博取客戶的關注,律師(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意見未能成功轉化為客戶的信任,客戶耗費時間又不能得到所需服務,這樣一來,律師的微信營銷也難以獲得效果。
服務號直接置于微信聯系人的根目錄中,并無特別之處,但正是由于它的平凡,使得其更像是客戶通訊錄中一個能夠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朋友。客戶與服務號的針對性問答及一對一的交談模式,更能培養客戶對服務號背后律師事務所的信任。同時,服務號運營者能夠在聊天窗口下自定義菜單,并在菜單中設立不同的板塊。在咨詢法律問題前,客戶可以通過服務號菜單了解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的具體情況。

然而,過少的信息推送成為制約服務號宣傳、發展的主要因素。服務號一個月只能推送一條信息,難以引起客戶的關注,盡管服務號能夠通過設立豐富的自定義菜單贏得客戶青睞,但這種“等客上門”的營銷方式并非上策,只有加大前期宣傳力度,才能為后期專業服務奠定良好的基礎。
顯然,法律服務行業有其特殊性,既要有良好的口碑,又要專業的意見;既要有廣泛的前期宣傳,又要有細致的后期服務。無論是訂閱號還是服務號,都不能單獨完成微信法律服務營銷這一工作,只有同時運營二者,各司其職,才能讓營銷做得更好。例如律師事務所可以開設訂閱號,通過宣傳培養律所的品牌,當有客戶前來咨詢問題時,可以把問題推送給事務所的律師,再由律師一對一服務;對于擁有一定知名度的個人律師,可以開設自己的服務號,由旗下的律師團隊合作運營,若能快捷、準確地回答客戶的問題,相信也會獲得不俗的營銷效果。

據統計,至2013年尾,微信公眾號的注冊數量將超過一百萬,認證用戶數量達十萬,其中涉及“法律”、“律師”等關鍵字的公眾號也有一萬之多。要從眾多公眾號中脫穎而出,除了需要專業的律師團隊運營外,還應有微博、博客、網頁等其他通訊媒介的支持與配合。例如知名法律網站金牙大狀律師網可以在其開通的微信公眾平臺自定義菜單上添加法律服務項目、經典案例等板塊,將微信號打造成一個小型網站,給客戶一個簡潔、直觀了解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途徑;微信公眾號亦可添加金牙大狀律師網的鏈接、知名律師的聯系方式等,做到多渠道宣傳、多平臺服務。請注明金牙大狀律師網(www.jylawyer.com)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