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彩玩法及中奖规则/足总杯在线直播/欧洲杯2021赛程/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

 
本站首頁 關于我們 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圖書館 法學文獻與檢索 政府信息公開 法律圖書館導航 法律法學網導航
法律信息資源
法律信息服務
數字信息檢索
數字技術發展
專業網站建設
澳門法律信息
  當前位置:首頁 > 法律信息研究 > 數字技術發展
數字技術發展
暫無下載資料

 大數據與法治升級版
            馬良驥 點擊量:2862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人民法院
    

    一、“大數據”的浪潮,洶涌來襲

    從硅谷到北京,“大數據”的話題正在被傳播。隨著智能手機以及“可佩帶”計算設備的出現,我們的行為、位置,甚至身體生理數據等每一點變化都成為了可被記錄和分析的數據。以此為基礎,一個大規模數據生產、分享和應用的時代正在開啟。這些數據容量之大,甚至可以用數據大爆炸來形容。然而“大數據”的意義遠非限于“容量巨大”,更重要的意義在于:人類可以“分析和使用”的數據在大量增加,通過這些數據的交換、整合和分析,人類可以發現新的知識,創造新的價值,帶來“大知識”、“大科技”、“大利潤”和“大發展”。正如美國麥肯錫全球研究所在其2011年的報告中所說,大數據,將成為全世界下一個創新、競爭和生產率提高的前沿。

    二、“法治升級版”破繭而出

    “大數據”不僅是一個科學技術的議題,更是一個社會文化現象,尤其是對于法治建設影響特別深刻。一般認為,現代國家的法治主要表現為兩方面:一是對政府權力的限制,二是對公民權利的保護。由于科學水平及社會生產力的限制,不同的歷史階段各國對權利的保護側重點也有所不同。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在法治建設的初期主要關注的是政府決策、執法的過程的法治化,此時程序性權利是重點;另外作為個體的公民人身權、財產權等權利作為重要的實體性權利也被高度關注。隨著時代的發展,西方國家逐步邁入了大政府時代,政府規模不斷膨脹,公文數量急劇增加,一種新型的權利形式誕生了,即信息權。它不僅影響了政府的管理,也對個體公民權利的保護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型權利的產生促進了現代法治的基本內容的更新,法治也進入了升級版時代。以美國為例,1966年美國國會制定并通過了《信息自由法》。此后,美國國會、政府又陸續通過了上百個大大小小的法規,分別對數據的收集、發布、使用和管理等關鍵環節都做出了具體的規定。更重要的是,美國人民對這些法規中不合理的地方,也沒有等閑視之,而是不斷地提起法律訴訟,美國最高法院再通過新的判例查缺補漏,推翻國會和政府制定的一些不合理的規定。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美國聯邦政府對于數據收集、發布、使用和管理,已經形成了一個比較成熟的框架和體系。美國聯邦政府第一任首席信息官維偉克·昆德拉就指出:“政府數據作為一項公共資源,應該像天氣預報、體育賽事和股票信息一樣實時公開。通過把信息的力量放到民眾的手中,可以增加公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對政府的監督。”作為老牌資本主義國家的英國也未忽視此次現代法治的升級。英國政府于1997年發布公眾知情權白皮書,向公眾咨詢反饋意見并將要制定的《信息自由法案》做準備,1999年發布了法案的征詢意見稿,2000年獲得初步通過,2001年大法官宣布《信息自由法案》自2002年12月起分步實施,2005年1月全面生效。英國現任首相戴維·卡梅倫更是興奮地指出:“新的數據權,最令人激動。這將確保人民有向政府索取各式各樣的數據,用于社會創新或者商業創新。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可以創建一個最開放、最負責和最透明的政府。”

    此次法治升級一方面是增加了政府信息公開的義務,另一方面則是加強了對公民個人信息權的保護。以美國為例,1974年制定了《隱私權法》及《家庭教育權利及隱私權法》;1978年制定了《財物隱私權法》;1980年制定了《隱私保護法》;1986年制定了《電子通訊隱私權法》;1988年制定了《電腦比對和隱私權保護法》;1988年制定了《錄影帶隱私權保護法》;1994年制定了《駕駛人隱私保護法》;1998年制定了《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個人信息權保護體系。同是普通法系英國也在20世紀末開始了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如:1974年制定了《消費信用法案》,之后又有1987年《個人信息法》,1988年《醫學報告法》,1989年《社會服務住房管理條例》,1989年《學校記錄管理法》,1990年《獲取健康記錄法》,1990年《受精胚胎法》,1998年《個人數據保護法》等。在英美等西方國家個人信息的保護,不僅是制度上的安排,而且其已經成為公民的共識。上述國家的普通民眾及社會組織已經感知到了“大數據”對其公民權利的影響,并積極行動以維護在“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權。美國隱私研究委員會就鄭重指出“我們有很小的、獨立的信息記錄系統。這些系統,就單個而言,他們可能無關痛癢,甚至是很有用的、完全合理的。但一旦把他們通過自動化的技術整合連接起來,它們就會漸漸蠶食我們的個人自由。這才是真正的危險。”

    正如任何一項重大的科學技術發展,都會帶來人類社會生活的巨大變化,“大數據”也帶來了法治內涵的重大升級:“大數據”要求政府更加透明,將政府信息視為公眾的資源置于全民的監督之下;對公民權利的保護更加透徹和全面,將個人信息權也納入其中。

    三、擁抱“大數據時代”,建設“法治中國”

    縱觀現代歷史上的歷次技術革命,中國均是學習者。而在這次由“大數據”引領的信息革命中,中國與世界的距離最小,在很多領域甚至還有著創新與領先的可能。

    然而談到上述問題,我們也不能回避:中國在歷史上是一個缺乏政府公開傳統的國家。中國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孔子就有過這樣論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中國古代的官方潛意識認為統治者并沒有義務向民眾告知其施政的內容及理由,作為政府“可以要老百姓跟著走,不一定要老百姓知道這是為什么”。此外還有“法藏官府,威亦難測”的表述。除了政治文化傳統等方面的原因外,中國人文化性格上也缺乏“數據精神”,正如著名歷史學家黃仁宇先生分析的那樣“在中國傳統的學問--理學或道學當中,一直都分不清倫理之‘理’與物理之‘理’的區別”。這兩個“理”混沌不分的結果,是中國人傾向于粗略的主觀定性、排斥精確的客觀定量,從而養成了重形象、重概括、輕邏輯、輕數據的文化習慣。

    雖然從歷史上看中國人與“大數據”并不親近,然而近年來我國有關數據方面的立法進程正在追趕世界發展的腳步。我國的第一部系統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的全國性法律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于2007年1月17日經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11年7月29日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已列入了國家的立法計劃。應對“大數據”時代,我們已經邁出了重要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自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法治中國”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講話,明確提出了法治建設的新要求,表明了黨中央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堅定決心和信心。在此背景下,筆者認為只要我們以開放的心態,創新的勇氣擁抱“大數據時代”,抓住歷史賦予中國的創新機會,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就一定能推動中國法治的轉型升級,“法治中國”的夢想也一定會乘上“大數據”的快車早日得以實現。

    《人民法院報》2014年7月25日

        
        
      首都法學網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與圖書館論壇(CAFLL)
      國家圖書館       美國法律圖書館學會(AALL)       國家檢察官學院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圖書館       國際法律圖書館協會(IALL)       最高人民法院圖書館

主管單位:中國法學會  主辦單位:中國法學法律網合作機制 技術支持:北大英華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寶)
電話:010-82668266-152 傳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頁 | 聯系我們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