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服務工作始終伴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每一個歷史時期都有其不同的服務方式立法決策服務就是一項為國家的立法決策提供文獻支持。以參考咨詢工作為核心內容,同時還涉及到圖書館服務各個領域的綜合性的新型服務方式。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了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1]。國家圖書館首開先河,1998年成立了立法決策服務部,為中央國家機關立法決策服務。國家圖書館不但很好地履行了一個國家級綜合性研究圖書館的職能,也因此在中國圖書館界開創了一種全新的服務模式而引起業界的高度關注和仿效。
2010年12月26日在國家圖書館第一次召開了《全國公共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研討會》形成了《全國公共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合作共識》一文,就建立有效信息溝通和聯系機制、共建全國省級公共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協作平臺,建立人才培養機制提出了倡議[2]。在這種大環境下公共圖書館為政府機關立法與決策服務已成為其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工作之一。
1.省級公共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的意義
1.1開展省級公共圖書館為地方立法決策咨詢服務是時代發展的需要
世界各國家圖書館為政府決策機構提供服務由來已久,特別是美國、日本和韓國的國家(國立)圖書館,在履行為國家立法機構和政府服務的職責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這些國家的地方性公共圖書館也承擔起為當地的政府部門提供相關的立法決策咨詢服務,在這樣的大趨勢下,作為我國的省級公共圖書館,也應該為地方立法、決策提供更優質的咨詢服務。首先是要全面、合理、準確及時的做好咨詢服務工作。多層次、多角度、全方位的了解與立法決策相關的信息、資料、情報和國外的相關法律,充分利用圖書館文獻、信息、資源的優勢和現代化的網絡手段,承擔起為地方立法決策咨詢服務的重要職責。
1.2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保障
省級公共圖書館為地方立法決策咨詢服務工作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保障。開展省級公共圖書館為地方政府立法決策咨詢服務工作,使咨詢服務工作進入省級人大、政府決策層,為省級人大、政府的立法、行政決策等工作直接及時地提供咨詢服務,使地方立法、行政決策和管理更加科學,從而促進地方科學立法和政府依法行政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在開展地方立法和管理各項事業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律化中,更好地體現黨和人民的意志,為新戰略的發展提供法律保證。
1.3擴大公共圖書館為地方黨政機關服務網絡的途徑
開展省級公共圖書館為地方立法決策咨詢服務工作,是宣傳圖書館、擴大公共圖書館為地方黨政機關服務網絡的途徑。
目前,地方政府部門利用省級公共圖書館文獻資源為自己工作服務的意識淡薄,他們獲取信息的途徑主要是依靠本單位的信息服務系統。其次是通過行政手段下發公文的形式從下屬單位或相關部門獲取等方式。其信息利用、傳遞與掌握有很大的局限性,而省級公共圖書館的文獻資源優勢和多年形成的參考咨詢服務力量可以彌補政府部門信息需求的不足,但是地方政府部門對省級公共圖書館深層次的文獻咨詢服務卻不甚了解,利用信息資源的程度很低,究其原因就是省級公共圖書館對自身職能的宣傳力度不夠,主動聯系、建立并維持工作網絡的意識不強[3]。
因此省級公共圖書館應走進地方政府部門,了解其信息服務部門的現狀及對信息服務的需求。通過各種途徑宣傳自己的服務內容,展現自己的服務能力和質量,并依據各部門不同的狀況與需求,采取形式多樣的服務方式,擴大服務面拓展服務領域,提供積極、主動的服務,進而形成省級公共圖書館為地方政府部門信息服務的網絡。
2.省級及副省級公共圖書館立法決策咨詢現狀調查
2011年12月12日,筆者參加了全國省級公共圖書館決策咨詢服務理論與實務培訓班。在為期5天的學習之余,和全國36個省級、副省級圖書館的60位同仁們進行了座談與交流,并對各館開展決策咨詢服務的現狀進行了調查。
在調查中發現,絕大多數圖書館都開展了決策咨詢服務,很多公共圖書館已經把這項工作作為了常規性工作,還有一小部分圖書館不定期地提供決策咨詢服務。
筆者選取了10個已經開展了決策咨詢服務的省級及副省級公共圖書館,就開展服務時間、人員編制、服務品牌、資金投入等幾個方面進行了現狀調查。
2.1開展決策咨詢服務時間
在調查中了解到,各省級及副省級公共圖書館雖然沒有像國家圖書館那樣,建立專門的立法決策咨詢服務部門;但在參考咨詢或信息服務部門開展了相應的咨詢服務工作。開展時間見表1。
2.2開展決策咨詢服務的人員編制
根據調查,各省級及副省級公共圖書館開展的決策咨詢服務的人員數量不盡相同,主要還是參考咨詢人員在提供決策咨詢服務;同時人員的數量與開展服務工作的數量有著密切的關系。人員編制見表2。
2.3決策咨詢服務品牌
在調查中了解到國家圖書館立法決策咨詢服務品牌,主要有以下幾個:《兩會服務》、國家圖書館部委分館、立法決策服務平臺、信息專報、部級領導干部歷史文化講座等等。雖然各省級及副省級公共圖書館開展決策咨詢服務沒有象國家圖書館開展的服務那么豐富,但也各具特色。服務品牌見表3。
2.4資金投入
各省級、副省級公共圖書館在開展決策咨詢服務中,無論是編輯出版內部刊物;還是為兩會、專題服務,都相應的需要資金的支持。總體來看開展這項工作比較早的經濟發達地區的公共圖書館資金的投入較多。在這些公共圖書館中,作為一項常規性的服務工作,甚至還有專項資金。各館的資金投入見表4。
結論
通過對省級及副省級公共圖書館決策咨詢服務現狀的調查,可以看出地方性的公共圖書館到目前為止,都相應的開展了決策咨詢服務。很多公共圖書館無論從服務開展時間、服務人員數量、提供服務品牌、甚至是資金投入都形成了一定的規模。由此可見,國家圖書館在《全國公共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合作共識》中:提出的建立立法決策服務協作機制、共建全國省級公共圖書館立法決策服務協作平臺、奠定了一定的基礎,體現了“共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從而能規范立法決策服務工作,整體提升圖書館對各級政府的立法決策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