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強調,全國各級人民法院要緊緊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狠抓審判管理,要將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對于審判管理的手段,王勝俊院長指出“要堅持以科技為保障”,加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信息化應用的力度。筆者認為,利用信息技術進行審判管理,其基本目標和要求就是: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作用,實現對案件審判和執行過程全方位管理,實現對微觀個案管理和對宏觀審判工作管理相統一,實現對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的管理相統一,實現對法官辦案質量的管理和對法官業績考核的相統一,實現對審判管理和對法官的服務相統一,實現司法公正和司法為民便民相統一,真正建立起切實有效、可操作、可量化、可視化的審判管理體系,實現審判工作的公正與效率,并取得社會廣泛認可。下面以筆者所在的山東省全省法院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審判管理為依據加以論述。
一、建立案件審判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個案的全方位有效管理與監督
整個審判工作的管理,一是對個案的微觀管理,二是對整體審判形勢的宏觀管理,包括對本院和轄區法院的管理。這里提出的建立審判綜合管理系統,主要是指對個案的管理,即實現對案件從收案到結案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實現案件審理過程、流程管理、當事人查詢、同步跟蹤監督考核和電子卷宗同步生成的五位一體。
一是將案件審理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訴訟材料全部輸入審判管理軟件系統。這是對所有案件進行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與案件審理的過程同步進行。把工作過程(即案件審理的過程)和信息輸入作為一個工作來做,所有卷宗材料只輸入一次,書記員和法官可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上直接操作,基本上沒有增加法官的工作量。
二是流程管理(主要是程序管理),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明確立案、管轄、訴訟費收取、案件排期、保全、立案調解、案件審理、評議、裁判、送達、結案、上訴卷宗材料移送、申訴信訪、再審立案、執行、歸檔等各個節點的完成時限,將上述節點的內容作為軟件設計數據項(信息點)。在每一個節點設置時限自動顯示功能,在接近時限沒有辦理的情況下,軟件自動出現黃燈提示,在達到時限而沒有辦理的情況下,軟件自動出現紅燈提示。這樣每個案件的流程進展情況就會一目了然,保證了案件在審限、執限到達之前能夠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
三是案件質量監督跟蹤與考評。案件質量監督考評,是指對各類案件的實體、程序、法律文書、案卷歸檔情況進行內部檢查和評價,一般包括庭審質量考評和案件質量監督評查。首先管理軟件對案件評查標準中每一項的扣分項目進行設計,評查人員根據標準和扣分項目進行評查。主要評查案件審理過程、裁判過程、裁判文書制作、卷宗裝訂等環節:案件審理過程部分重點審查訴訟程序、訴訟主體、庭審過程等;案件裁判部分重點審查裁判過程、結果、效果;裁判文書制作部分主要審查文書結構、事實敘述、裁判說理、法律適用、文字表述等;卷宗裝訂部分,主要審查卷宗裝訂是否合法規范。管理軟件對每個環節進行打分,這樣總評即可得出每一個案件的最后得分。相關部門每一季度或半年匯總一次數據,進行質評通報,重大事項隨時通報。
四是建立智能審委會系統,實現審委會審理案件的優質高效。在該系統中,案件材料可通過系統提前在網上發給審委會委員,委員可在會前事先閱讀有關案件材料,并對是否同意合議庭意見進行網上表決,如果意見一致,案件就不需在審委會匯報。這樣就減少了大量開會討論的時間,提高了效率。同時,可在該系統中直播或者播放案件開庭錄音錄像,基本解決了委員的“親歷性”問題。
二、對案件開庭審理實行同步錄音錄像,實現對案件的可視化監督與管理
在普遍建立科技法庭的基礎上,實現對案件開庭審理的全程錄音錄像,所有案件都能視頻直播并能夠存入法院的存儲系統,現場刻錄光盤,供現場觀摩和事后調閱查詢。法院工作人員按照權限設定可在內部局域網上觀看本院的案件開庭情況,也可通過全省法院內網(廣域網)點播觀看全省法院任何一個庭審的現場開庭情況。同時,庭審錄音錄像可以存入法院內網的存儲系統,根據權限設置,可隨時調閱任何一個案件的庭審實況。這樣可對庭審進行現場監督,并對庭審情況進行考評打分,也便于事后查詢,同時解決了法官親歷性的問題和有的當事人對法官在庭審中偏袒的無端指控。
三、充分利用電子卷宗,為查詢和監督以及綜合利用服務
根據上述做法,電子卷宗可一次同步生成,不需再單獨制作電子卷宗系統。上述工作流程輸入的信息,經過必要的技術處理,就可作為電子卷宗永久保存,提供各種備查,同時還可綜合利用,提供各種數據信息。這樣可節省大量時間和人力、物力。比如可把電子卷宗的內容分為正卷和副卷,正卷的內容可以對公眾和當事人開放。
四、建立審判績效考評系統,實現法官業績考核科學、規范、可量化
設計結收案比、正常審限內結案率、超審限未結案率、長期未結案率、人均結案率、調解率、撤訴率、上訴率、被二審改判發回率、被申請再審率、被再審改判發回率、信訪投訴率、服判息訴率、實際執行率、平均辦案天數、案件評查評分、庭審考評評分等考評指標。將這些指標設計成業績考核系統,明確每項考核指標所占分值,在上述各考核指標都得到正常輸入的前提下,系統可對每個庭室和每個辦案人員的業績情況進行自動打分,時間周期可任意調整,同時,根據分數自動進行排名,得出一個直觀量化的考核成績和排名。
五、建立全省法院案件信息數據交換平臺,實現對全省法院審判形勢的動態分析管理與對中院的審判業績考核
一是對全省所有案件的監督和管理。通過法院內部廣域網,在審判綜合信息管理平臺上,根據權限設置,省高院可調閱全省任何一個案件的電子卷宗和開庭庭審錄音錄像,可以根據調閱的電子卷宗情況對整個案件進行審查;同時,中級法院也可調閱所轄基層法院的任何一個案件的子卷宗和開庭錄音錄像。這樣就實現了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個案的有效監督和管理。
二是上訴案件訴訟卷宗網上呈送。通過整個系統,只要案件進入二審,一審法院在報送紙質卷宗的同時,同時報送電子卷宗,二審法院也可通過審判綜合管理平臺直接提取電子卷宗。這樣克服了以往一審法院案件卷宗報送不及時的問題,同樣,對于申訴案件,上級法院也可如此調取案卷。
三是加強對審判運行態勢的分析。在整個綜合審判管理信息平臺上,實現全省案件審理信息和數據的集中,所有案件審理信息可同步生成。系統每天將各個基層法院的信息集中到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再集中到省高院,信息集中在晚上和夜間由系統自動進行,每天早上即可看到截止到頭一天的所有的司法統計數據。這樣可隨時掌握全省的審判動態,隨時對這些審判數據和信息進行分析,開展季度、半年、全年審判運行態勢分析,也可以此為依據開展專題或專項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增強審判態勢分析的敏銳性、針對性和建議對策的可行性、實效性。
四是把對各中級法院的考核指標設計成數據信息點,進入審判綜合管理系統,可實現對各個中級法院審判工作業績的動態考核和實時排名,加強考核工作的實效性、科學性。
六、以信息技術實現司法為民、便民、司法公開
一是建立當事人案件信息查詢系統,給案件當事人設定一個密碼,根據前述的案件輸入信息,當事人可隨時查詢其案件的審理情況。當事人可到法院查詢系統查詢,也可通過互聯網系統隨時隨地查詢。二是給當事人提供庭審現場的錄音錄像資料。所有案件的開庭實現同步錄音錄像,庭審結束后即可刻錄出開庭光盤。當事人可拿回去認真研究,這對法官是一種監督,也避免了有的當事人無端指責法官偏袒。三是裁判文書公開上互聯網,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四是對案件開庭審理進行網上直播。五是遠程立案。六是實行電子印章,可以方便偏遠地區的當事人。
以上各個系統,雖然有的是單個的系統,但可整合成一個大的軟件,實現各個系統之間信息數據共享,不必進行重復信息輸入。在利用信息技術加強審判管理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要以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為核心,而不是以“管法官”、“治法官”為出發點;要盡量簡化界面,以增強可操作性;盡量減少法官的工作量,不進行重復輸入;要有一個審判綜合管理部門來牽頭整個審判管理中的信息化應用,建立一套信息化應用機制,明確各個部門在信息化應用中的作用。
原載《人民法院報》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