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項目開展至今已有四年了。在各級政府的領導及圖書館界同仁努力下,其服務平臺與體系已初步建成。而以基層為服務對象的縣級公共圖書館,不論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質量或層次上,都有賴于進一步提升與深入。故本文圍繞《條例》,結合福建省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調研,就進一步做好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進行研究探索。
一、深化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機遇及挑戰
1.縣級公共圖書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政策與學術基礎
縣級公共圖書館是城鄉居民接觸最密切的圖書館機構。其面向基層的優勢,決定了做好其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并使之融入群眾生活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故黨與政府對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高度重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中,對其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指明了方向,詳細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推動政府信息公開進程中的組織、職責、原則、公開范圍、重點公開內容、保密審查、公開方式和程序、監督等內容,如《條例》第一章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其確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第二章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分別規定了縣級以上政府主動公開的重點內容、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內容、鄉鎮政府主動公開的重點內容。”第三章第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這些條文的規定奠定了縣級公共圖書館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政策基礎。此外,近四年來,各省、市級公共圖書館在實施《條例》進程中,所積累的許多經驗及各具特色的服務模式,也為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深入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借鑒。可以說,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深入持續開展,不僅是公共圖書館此項服務可持續發展的延伸,而且,關系到基層民眾對政府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權益的保障,政府信息對社會主體發展所產生作用的充分發揮,以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使得“陽光政府”更加深入民心。
2.深化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緊迫性
數據顯示:至2009年底,全國2850所公共圖書館中,縣級公共圖書館有2491所,占公共圖書館總數的87.4%。故加強面向基層為主的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是一項重大的“民心工程”。然而,目前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開展仍存在諸多困難。根據我們于2012年23月間在福建省范圍內進行的一項調研(具體數據見下)顯示,其困難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部分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沒有形成應將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按要求如期提供給縣級公共圖書館,沒有形成主動送交意識和工作機制。部分縣級政府部門(單位)政府公開信息提供不齊全,甚至個別部門未公開信息。二是縣級公共圖書館沒有專職人員,沒有專項經費,場所也有限;相關的業務輔導或培訓幾乎沒有開展。從而使得縣級公共圖書館要勝任政府信息公開這一創新性服務的開展,不論在意識、資源,或服務能力等方面都急需提高。因此,站在“直接關系到政府形象構建,關系到我國民主社會改革進程”的這一高度,充分認識深化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重要性與緊迫性,持續提升其服務能力,是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拓展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重要內容。
二、福建省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調研
為了充分了解福建省縣級公共圖書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現狀,在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指導下,福建省圖書館于2012年23月間,對全省范圍內現有81所縣(市)級公共圖書館,開展了“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送交及利用情況調查”。
1.調查基本狀況:
本次調查共下發紙質及其電子版調查表各81份。調查表的第一部分為表格式,要求各圖書館填報接收多少個單位送交自2003年以來的文件、每年各單位送交圖書館紙質與電子版文件總數各多少;第二部分為文字材料,要求匯總其館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面的工作經驗、存在問題等。截至2012年3月20日,共收回有效調查表41份,回收率50.67%。
2.調查結果匯總:
(1)41個公共圖書館均有國務院公報、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報及當地政府公報。
(2)目前有8所市縣圖書館未收到相關部門送交的紙質或電子版政府公開信息,且無相關配套設備。
(3)有4所圖書館有電腦設備,但無當地政府部門送交的紙質或電子版的政府公開信息,讀者只能通過電腦瀏覽政府網站來了解政府公開信息。
(4)寧德市蕉城區、羅源縣、柘榮縣、尤溪縣這4個市縣,僅在檔案館設立查閱點,而不在公共圖書館。
(5)25所圖書館政府信息查閱點與其他閱覽室共用,其管理人員亦由流通部人員承擔,無專職人員。
(6)25所圖書館提供若干臺電腦供讀者免費上網查閱政府信息,并有文件柜、文件盒、書架及刊架,存放送交的政府公開文件,供讀者查閱紙質政府信息。
(7)90%以上圖書館收到的文件為2008年至2011年的文件,總體數量偏少,90%以上文件數量不足1千件,送交文件的單位也不齊全。其中廈門市圖書館收到政府公開信息較多,名列第一。2003年至2011年政府公開紙質文件1197件,電子文件22172件。其次依序為龍巖市圖書館、漳州市圖書館、武平縣圖書館等。90%以上圖書館收到的政府公開信息以電子版為主,紙質紅頭文件偏少。
(8)沒有進行相關的業務輔導與培訓。
三、調研分析與建議
自《條例》實施以來,各地公共圖書館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領域取得一定成效,而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深化與《條例》要求仍存在相當差距。故結合各地已有的服務模式及經驗,對深入開展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進行分析并提出建議。
1.從對福建省縣(市)級公共圖書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調研結果可見,目前其存在著諸多困難與不足,主要有:(1)缺乏配套政策。一些縣級主管部門未能制定系列配套措施,使得《條例》規定的縣級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流于形式,或政府公開信息主動送交機制尚未有效形成,造成《條例》的實施在部分地區存在著“雷聲大雨點小”現象,且呈現政府信息公開的落實程度逐級遞減,進而限制了其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充分發揮。(2)人員緊缺,業務能力亟待提高。部分縣市級公共圖書館無專職人員,且其上級行政或業務主管部門沒有對其進行相關業務輔導或培訓,從而造成其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能力亟待提高。(3)縣市級政府部門主動公開信息送交意識不強:實際送交單位低于應送交單位,有些部門甚至未公開信息。送交信息不及時,或時斷時續。送交文件形式不齊全,且送交年份不完整,尤其是2008年以前送交文件量很少。
2.建議:針對上述調研結果,本文結合各地圖書館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實踐,對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建設,提出若干建議。(1)建立健全各項機制及制度。縣級人民政府及縣級公共圖書館均應根據《條例》及配套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相應的機制與制度。其機制與制度的建立須涵蓋送交、專責、查閱、保存、監督等方面,尤其是政府主動公開信息呈繳制度的制定,是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有效進行的基礎與保障。同時,縣級公共圖書館應積極主動地與當地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聯系與溝通,形成明確有效的監督機制,明確政府主動信息送交單位的責任、內容、形式、辦法等;圖書館應專人負責接收,在規定的工作日內上架供讀者查閱,并及時按年度將有關文件整理裝訂,以便管理和保存。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社會公眾的監督與考核。(2)加強指導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圍繞服務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業務輔導部門應大力加強對縣級公共圖書館的指導,以提高其政府信息公開服務質量。各地政府在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福建省政府(閩政辦〔2008〕34號)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等基礎工作;制定政府網站有關欄目設置模式;閩政辦〔2010〕169號文要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培訓納入公務員培訓計劃,充分利用數字化手段開展全員培訓;福建省圖書館舉辦面向全省的專題培訓班。這些對各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開展,起到很好的指導與協調。但目前直接面向縣級公共圖書館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業務培訓的學習班仍偏少,且未形成制度化。因此,必須加快對縣(市)級公共圖書館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將其納入繼續教育體系,以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技能。
總之,近四年來,在各級政府領導與協調下,縣級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已陸續展開,但離《條例》及民眾要求尚有一定距離;福建省圖書館的調研亦顯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是一項長期、細致、復雜的工作。故縣級公共圖書館必須主動、自覺地將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納入當地政府行政體制改革規劃之中,不斷提高自身水平,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此項服務工作更上一層樓。
原載《蘭臺世界》2013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