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各大圖書館,尤其是高校圖書館為保證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對信息資源的需求,購買了大量電子資源,但在數據庫的使用過程中也發生了許多非法使用情。2005年12月15日中科院國家科學數字圖書館發出、收到數據庫商發來的中科院單位因過量下載被關閉IP的通知。[1]2009年3月11日北京青年報報道:由于相繼發生部分讀者使用自動下載工具過量下載數據,美國化學學會數據庫(ACS)的數據庫商對國圖提出嚴重警告,并封掉了IP地址。國外數據庫商在與國圖的使用協議中明確規定了單位時間內的下載量,國圖也明確告知過讀者。但個別讀者對下載規定視而不見,近3個月中相繼發生4起過量下載。[2]這些事件的發生不得不使我們關注數據庫的合理使用問題,圖書館在合理使用數據庫的管理中,應當履行哪些職責成為需要研究的課題。筆者認為圖書館在合理使用數據庫的管理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提醒讀者合理使用數據庫
合理使用是指作品著作權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根據法律的規定,在一定范圍內不經著作權人的同意且不向其支付報酬而使用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一種制度。[3]科技文化是在繼承原有知識基礎上的不斷創新和發展的結果,為保護公眾對知識獲取的需要,我國《著作權法》對著作權的專有權利進行了合理限制,規定合理使用數據庫是合法的行為,并明確規定合理使用的范圍。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6條第7條規定,合理使用的范圍包括“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是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為報道時事新聞;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等等方面”上述行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引用、復制、翻譯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發行,直接或者間接獲得經濟利益、合理使用的目的在于鼓勵作品的創新,推動科學文化的發展。
圖書館作為數據庫的公共使用者應提醒私人使用者合理使用數據庫資源,例如:哈工大圖書館在其公告欄里發出有關數據庫資源合理使用的通知,告知讀者本校購買或試用的數據庫,僅限于本校校園網使用,為尊重并維護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識產權利益,要求校園網用戶在使用數據庫時,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則。嚴禁任何個人或單位連續系統、集中、批量地進行下載本館購買或試用的電子資源,更不能使用軟件工具批量下載;嚴禁將校園網數據庫的合法使用權限,如賬號、密碼等提供給其他非合法用戶使用,嚴禁私設代理供非合法用戶使用;嚴禁將所獲得的文獻提供給非合法用戶以及利用獲得的文獻資料進行非法牟利。[4]按照《CSDL隨易通網絡數據庫合理使用聲明》的規定,對網絡數據庫的如下操作屬于合理使用:對網絡數據庫進行檢索;閱讀檢索結果(文摘索引記錄或全文文章,下同);打印檢索結果;下載檢索結果存儲在自己個人計算機上;將檢索結果傳送到自己的電子郵件信箱里;承擔使用單位正常研究生教學任務的授權用戶,可以將作為教學參考資料的少量檢索結果下載,并組織到供本使用單位教學使用的課程參考資料包中,置于內部網絡中的安全計算機上,供選修特定課程的研究生在該課程進行期間通過內部網絡進行閱讀。[5]
實際上,數據庫提供商嚴禁非法使用的行為主要是指:不得超出使用范圍,不得惡意下載或批量下載數據,不得將數據隨意散發或者用于商業目的。為此,圖書館可以將《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范圍以及CSDL制定的合理使用網絡數據庫的有關規定張貼在圖書館的墻上或在電腦上顯示,時刻提醒讀者遵守我國知識產權法,遵守CSDL制定的合理使用網絡數據庫的有關規定,營造一個合理使用數據庫的氛圍,提高讀者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我國網絡建設的健康發展。
2.對合理使用數據庫進行監控
高校圖書館為保證教學人員、學生對網絡數據庫資源的正常使用,應對下列侵犯網絡數據庫商知識產權。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圍的行為進行監控并予以制止:
(1)對文摘索引數據庫中某一時間段某一學科領域或某一類型的數據記錄進行批量下載;
(2)對全文數據庫中某種期刊(或會議錄)或它們中一期或者多期的全部文章進行下載;
(3)利用類似netants的批量下載工具對網絡數據庫進行自動檢索和下載;
(4)把存儲于個人計算機的用于個人研究或學習的資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給非授權用戶使用;
(5)把課程參考資料包中的用于特定課程教學的資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給非授權用戶使用;
(6)設置代理服務器為非授權用戶提供服務;(7)在使用用戶名和口令的情況下,有意將自己的用戶名和口令在相關人員中散發或通過公共途徑公布;
(8)直接利用網絡數據庫對非授權單位提供系統的服務;
(9)直接利用網絡數據庫進行商業服務或支持商業服務;
(10)直接利用網絡數據庫內容匯編生成二次產品,提供公共或商業服務。
3.及時處理違規行為
圖書館對于超出合理使用范圍,侵犯網絡數據庫商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果不及時處理,勢必會助長批量下載數據或將數據用于任何商業或其他營利性用途等違規行為的蔓延,因此,圖書館一旦發現不合理使用情況,應停止違規IP地址的使用,必要時給予通報,并交有關部門做出處理。處理流程可以參考中國科學院國家科學圖書館基本處理流程:首先對不合理使用行為發出警告通知或者IP地址被封的通知,違規單位根據收到的不合理使用時段的使用日志,必須對該行為進行調查并對相關責任人下載數據等進行如下處理:
(1)刪除用以進行不合理使用的軟件,刪除不合理使用獲得的文獻。
(2)對直接行為人進行處理,處理方式包括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在一段時間內取消使用權利。取消使用特定資源的權利行政處分等。在非常嚴重、尤其是屢教不改、造成重大損失時,采取行政處分(注意:如果侵權行為非常嚴重,資源提供商有訴之法律的權利)。
(3)對使用環境進行整頓,加強合理使用宣傳和教育。包括:檢查所有可以使用被侵權資源的計算機,防止類似情況存在和發生;如果是因為設置問題,需要重新配置有關設備和網絡;加強宣傳和教育,公開不合理使用處理結果等。
(4)成員單位向國科圖提交情況調查和處理結果報告。
(5)國科圖收到成員單位報告后,轉發資源提供商并要求其盡快(或限時)恢復服務。服務恢復通知或不能恢復服務的情況說明將以郵件形式發送相關成員單位。
(6)國科圖保存成員單位發生不合理使用情況的調查和處理報告。
雖然在網絡空間“合理使用”的范圍難以控制,圖書館很難禁止使用者將校園網數據庫的合法使用權限,如賬號、密碼等提供給其他非合法用戶使用或將所獲得的文獻提供給非合法用戶以及利用獲得的文獻資料進行非法牟利。但是,如果各個圖書館在合理使用數據庫的管理中真正負起責任,對于提高讀者的版權保護意識,增強自律意識會有一定幫助并產生一定的效果,違反合理使用的行為也會越來越少。
(備注:本文原載《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9年第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