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月4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首府瑞金。這一天,被稱為“中央蘇區第一大報”的“紅色中華”報,在第二版顯著位置上,發布了一份1933年12月15日,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主席毛澤東、副主席項英共同簽署的“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第26號訓令,以及中央工農檢察部一封“怎樣檢舉貪污浪費”的指示信和《人民委員會對于中央總務廳瑞金縣反貪污浪費案的處分》。該訓令和指示信及處分,號召中央蘇區廣大軍民立即行動起來,迅速開展檢舉和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斗爭。“紅色中華”報是蘇維埃中央政府機關報,是中央蘇區輻射范圍最廣、影響最大的一份報紙。毛澤東等領導人非常喜愛這份報紙。黨和蘇維埃政府的大政方針及重大消息,大都是通過該報予以發布或報道的。從中央直屬機關到基層蘇維埃政府人員,幾乎同時從“紅色中華”報上獲悉了蘇維埃共和國這一重大決策。以此為標志,1934年,這場群眾性的與反貪腐、反官僚主義相結合的“反浪費風暴”,高潮迭起,力度空前,席卷整個中央蘇區,直至中央紅軍長征前夕才未終而止。其規模之大、聲勢之猛、影響之深,在中央歷史上實屬鮮見。從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伊始,以毛澤東為代表的蘇維埃共和國領導人,對貪污浪費問題就一直保持高度警惕。早在“一蘇大會”前夕,即1931年11月初,中共蘇區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了“黨的建設問題決議案”。決議案嚴肅指出:必須將嚴格黨的紀律、反對官僚腐化現象作為黨的建設工作的中心任務之一;對一切違反蘇維埃法律、對革命有損害行為的黨員,必須進行嚴厲的紀律制裁。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成立后,臨時中央政府主席毛澤東主持召開人民委員會常務會議,重申中央政府對一切貪污浪費等腐化分子要給予嚴厲打擊;后來又以人民委員會的名義發布了“幫助紅軍發展戰爭、實行節儉經濟運動”等通令,要求“各級必須堅決執行”,“不得稍有玩忽和怠工”。在此期間,時任臨時中央政府副主席的項英,也在《紅色中華》報上連續發表多篇文章,對貪腐浪費等現象進行了嚴厲的批判。他在《反對浪費,嚴懲貪污》一文中明確指出:“現在正當紅軍在前方進行革命戰爭……的緊張時刻,所有后方的同志……最重要的就是節儉經濟來供給紅軍,幫助紅軍去進行革命戰爭,誰要不努力去做這一工作,就是怠工。”“這個時候,誰要浪費一文錢,都是罪惡,若是隨意浪費,那實際是破壞革命戰爭。”“號召工農群眾起來幫助政府,來反對各級政府浪費政府的錢,對于一切浪費行徑,特別是貪污分子,都要給與嚴厲的懲辦!”為此,中央工農監察部增設了一個控告局,并在各機關單位、街道路口顯眼處掛設了控告箱,接受人民群眾的控告檢舉。在反浪費斗爭中,這些控告箱起了重大作用,一些貪污浪費分子都是通過控告箱檢舉線索查出來的。從1933年秋開始,在毛澤東、項英等領導下,中央蘇區反貪污、反浪費斗爭進入高潮,并及時公布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貪污浪費案件。對這些案件中涉及的浪費款項等犯罪事項均予以披露,《紅色中華》也做了公開報道,陜西省檔案館藏1934年1月4日第二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機關報《紅色中華》報道:唐仁達執行槍決,唐仁達瑞金財政部會計科長,這次檢查他的罪目,單只吞蝕各軍政機關交來的余款,變賣公家物件的谷子,及隱瞞地主罰款等共三十四項,合計大洋二千余元,其經手浪費中有貪污,還不算在內,人民委員會已決定將唐仁達交法庭處以極刑,并沒收其本人財產;藍文勛撤職查辦,藍文勛瑞金財政部長,他對于瑞金財政的收支,全未理會,唐仁達的貪污他是知道的,但不舉發,反直至中央工農檢察部審查到,無可掩飾時,才說出唐仁達貪污了土豪劉繼儀罰款二十元,讓其賠還了事,再不追究,藍文勛放唐仁達的貪污案件有重大的嫌凝,應予撤職查辦。瑞金主席團事先全無覺察檢查又不上緊,故予主席楊世珠以警告的處分。在中央蘇區引起了強烈震撼。自中央蘇區開展反貪污浪費斗爭以來,一個個蛻化變質分子被檢舉揭發出來。但同時又出現了一個新問題,這就是由于缺乏一個完整的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法律,造成臨時最高法庭在審理案件時,有時出現量刑不準的情況。毛澤東很快發現了這一問題,并意識到必須盡快制定頒布一個懲治貪污浪費的法律文件。他找到項英,以及時任中央工農監察部長兼臨時最高法庭主席的何叔衡、中央司法部代部長的梁柏臺等人,征求他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大家一致贊同毛澤東的意見。于是,從法制上反對和嚴懲貪污浪費行為的重大課題,開始擺上了蘇維埃共和國最高決策者面前。經過反復討論和多方征求意見,一份專門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的法令誕生了。
1933年12月15日,由毛澤東主席、項英副主席簽署的《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十六號訓令--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用石印印成大字布告,在中央蘇區廣為張貼散發。“二蘇大會”前夕,為了擴大影響,項英又指示中央工農監察部草擬了一份專門配合這場斗爭開展的指示信,報經毛澤東審定后,與上述《訓令》同時在1934年1月4日的《紅色中華》報公布發表。這是中國共產黨成立以來制定的第一份完整的反貪污浪費的法律文獻,標志著反貪污浪費行為的斗爭開始步入了法制化軌道。1934年1月22日,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瑞金隆重舉行。24日毛澤東在會上再一次大聲呼吁:應該使一切蘇維埃人員明白,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向著貪污浪費作堅決的斗爭,過去雖有了些成績,以后還應加倍地用力。節省每個銅片,為著戰爭與革命事業,是蘇維埃會計制度的原則。毛澤東的話,擲地有聲,振聾發聵,引起了與會代表的強烈的共鳴。會場上不時爆發出持久而熱烈的掌聲。這代表著中央蘇區廣大軍民與貪腐浪費行為作斗爭的決心和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