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大學法學教育開設的目的是為社會輸送優秀的治理人才。隨著社會科技的不斷進步和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新型法律不斷產生,網絡民意表達、網上開庭等現象大量涌現。如何回應信息化的時代潮流、使開放大學法學教育得到合理的優化成為學校面臨的一項緊迫的研究課題。
2.開放大學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
開放大學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是要培養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需要,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具有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行政執法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應用型高等法律專門人才。
3.信息化背景下法學教育所面臨的挑戰
3.1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受到法學教育資源偏在官方、學校和教師的制約。
傳統的法學教育資源偏在官方、學校和教師,圖書館和資料室所存的法學教學資料極為有限,教學資源優先受學校、教師的使用,學生無法平等使用。更有甚者,一些資料只為教師使用,學生根本就無權使用,達不到共享教育資源的目的。由于教育資源偏在教師的現象十分嚴重,造成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形成明顯的優越感,始終占據著主導地位,學生被動地接受教師的教學形式和教學內容,學習的自主性便無從談起[1]。同時,傳統教育體制下教師具有優于學生的地位,造成在教學過程中師生之間難以形成平等的溝通和對話。這種情況一方面嚴重制約著學生創造性思維的培養,另一方面也阻礙了知識的再生和真知的發現。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這一格局被逐漸打破,法學教育資源徹底擺脫了身份標簽和國界限制;同時信息資源的科層制傳遞也被網絡空間打破,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平等關系得以有效實現;知識更新的速度越來越快,教師已經沒有能力也沒有必要壟斷教育資源,所有這些都有效轉變了傳統的教育觀念,極大改革了傳統教學方法,徹底革新了學生的學習方式。
3.2學生的職業能力受到傳統的知識教育的制約。
“以教為中心”是我國傳統的教育理念,教師對知識的傳授是教學活動的重點,這一傳統知識教育與治理教育理念更是嚴重制約著法學教育的發展。一直以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們始終堅持的理念,法學教育與此相適應,法學教師通常用“三段論”式的法律方法培養法律人才。對法學進行注釋幾乎是我國法學教育的全部內容,而對法律條文的注解也幾乎是法學教學活動中使用的教材的全部內容,教師向學生灌輸法律文本體系是整個法學教學的重點。在這樣的教學體系下,學生地接受教師傳授的知識并取得良好的學習成績之外,什么技能都沒學到。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在這種教學體系下成長的學生必將無法取信于社會,無法適應社會的飛速發展,更加無法有效解決信息技術發展所帶來的經濟社會的一些列新問題、新情況。在網絡時代,伴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環境的風云變幻,教師很難把握法律問題的本質性問題。法學教育的教育者們應該給予培養學生以不變應萬變的能力這一任務以充分的重視,運用法律職業特有的思維方式去引導學生,在教會學生知識的同時讓他們有效培養自身法律職業的思維方式。傳統的法學教育下學生無法了解網絡時空問題的復雜性,與科技、信息發展之間的距離越來越大,很難從心理、技術和方法上去有效解決網絡空間的法律新課題[2]。
3.3學生的實踐創造力受到法學教育資源匱乏的制約
法學這一學科具有極強的實踐性,因此法學教育的教學之路應該偏重于需求導向,教師在向學生傳授知識時應該保證這些知識能夠讓學生理解并解決生活中遇到的種種法律事件,并能夠在解決實踐問題的過程中不斷創新法學理論[3]。但是,一直以來,由于教育工具落后,法學教育資源匱乏,我國的法學教育存在嚴重的缺陷和不足,理論無法有效指導實踐。同時,由于沒有將信息技術有效運用到法學教育資源的完善和共享中,學校的教師和學生和現實社會發展嚴重脫節,無法解答社會提出的問題,甚至在教學中對現實社會問題進行刻意的回避。這種一味依賴課本,與社會脫節的法學教育嚴重制約了學生實踐創新能力的培養
4.運用信息化技術推進開放大學法學教育的創新
4.1創建專門的虛擬法學教室
CAI、MAI、VOD等是信息技術在法學教學中的主要應用。教師可以在進行各種教學活動中將計算機接口技術、虛擬仿真技術等充分運用起來,針對教學內容用對話方式和學生進行有效的討論和交流,從而對以后的教學進程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并是教學訓練方便有效。學校應該積極創建專門的虛擬法學教室,將這些信息技術在法學教學中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讓學生一方面可以在虛擬法等進行認真細致的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發表對最新出臺的法律法規的見解等[4]。同時,還可以對案例的發生進行模擬,要求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對案例進行有效的分析并解決。也可以將一些社會中有爭議性的法律問題提供給學生,讓學生圍繞這些問題分組討論和研究,然后寫出具體的研究報告,從而有效激發學生主動思考問題的興趣。這樣將一個良好的個人化學習環境提供給學生,必然能夠促進法學教學質量的顯著提升。教師可以運用所建立的虛擬法學教室,針對不同的教學內容和教學對象,有針對性地模擬教學環境,將多樣化的教學場景設置出來;還可以通過網絡對自己做制作的多媒體課件進行演示等。
4.2利用BBS將師生互動平臺搭建起來
BBS是一種即時性的雙向整合性布告系統,它將一塊公共電子白板提供給了網絡用戶。而ajax技術是動態網站出現的一門新技術,如果網站運用了ajax技術,那么無需刷新頁面就能夠對數據進行更新,從而有效實現了wev站點及時響應的功能[5]。自由的精神在這種即時性、開放性的信息技術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在法學教學中運用該項信息技術,每個學生都可以將自己所有的信息及對問題的看法發布在這一平臺上,針對自己的知識經驗和他人進行有效的分享和交流,對案例進行討論等。傳統教學模式下的學生過于被動,嚴重缺乏自信,不敢輕易發表自己的看法,和別人進行有效的討論,但是在這一平臺中,每個學生都能夠運用網絡初步發掘和掌握自己所需的各種信息資源,將自身現代學習和分析的能力培養起來。此外,學生還可以運用BBS用文字、圖片、影像資料等形式及時、方便地發布自己搜索到的各種信息,和他人共享,從而獲得學習的成就感。學生的交流方式在BBS教學中得到了改變,極大開闊了學習空間,加強了師生之間的相互了解和溝通[6]。這樣就極大提升了學生的參與意識,充分發揮出了學生的主體意識,主動學習、主體學習的目標得到了真正意義上的實現。
4.3建立開放大學的法學資源數據庫
法學是一門應用學科,具有很強的實踐性,法學的一個主要教學目的就是應用法學知識解決具體的案件。教材、大綱、課堂為傳統的教學環境中心,教材和法律法規是基本的教學資源,課堂上教師以為講授,嚴格要求學生理解法條并認真訓練,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簡單的教學資源已經無法適應法學教育的發展。因此,開放大學應該積極組織將本校的法學資源數據庫有效建立起來,同時認真編寫出詳盡的目錄,讓全校師生都能夠很方便地對數據庫的資源進行查找和利用,將其特有的功效充分發揮出來。法學資源數據庫可以包括素材庫(如圖片庫、視頻庫等)、文獻庫(如法律、法規、條例、經典專著等)、課件庫、案例庫(如課堂討論案例、課后學習案例等)、題庫五部分[7]。在建立本學校的法學資源數據庫的過程中,首先,學校應該盡可能地利用網絡將豐富的、有價值的網絡教學資源提供給學生,并對這些資源進行切實有效的整合,在網絡教學平臺上呈現這些資源時運用網絡導航的方式。法學課程的教學資源應該涵蓋國內外的各類法學資源,比如,法學基礎理論類、法學研究方法類、法學文獻參考工具類、法律文書、特點案例、著名法學者的講座等,同時保證這些資源的更新及時有效并與時俱進[8]。這樣就有效開放了傳統的相對封閉的教學環境,有效整合了豐富的資源,通過網絡將最全面最新的學習信息提供給了學生。此外,學生獨立思考和研究的能力也能夠在有效的網絡信息資源下得到直接的誘導,為達到良好的學習效果提供良好的前提條件。
4.4擴大與法院、檢察院網站的合作
法學教師是法學的研究者而非實踐者,在法學教育中教師由于缺乏法律事務經驗,往往只能對學生起到一定的引導作用,這就導致法學教師在對案例進行選擇時,僅僅依據自己對法律的學理認識,單純將課程輔導書上的案例提供給學生,有時甚至自己想象案例,這就造成學生所汲取的知識和經驗十分有限,只會十分機械地應對簡單的案例,而沒有能力解決較為復雜的案例。在信息化環境中,我們應該積極改變這種狀態,擴大與法院、檢察院、政法院校等網站的合作。學?梢耘c之共享一個平臺,有效利用各自的資源,法學教師可以在法院、檢察院、政法院校等網站上尋找教學案例。同時,積極在這一平臺上增添最新的法治動態、最權威的法學研究成果等。在和其他網站的共享中,學校應該熟練掌握更多的法學實踐案例,及時有效地了解法治動態,然后迅速更新本校的數據庫。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積極和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檢察官、法官等進行溝通和交流,通過網絡直播收看法院審案現場的案件等。通過這種方式,學生能夠思考怎樣更好地將理論和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從而為以后更好地適應社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5.結語
總之,運用信息化技術,推進開放大學法學教育的創新,能使法學教師的教授時間得到了大大的縮短,也使學生有充足的分析和思考問題的時間,并體驗到更多的法律時間。作為法學教師,我們在法學教學中應該盡量有效應用信息化技術,充分發掘學生的創造力,有效提升學生的創新意識,同時對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進行有效的訓練并使其得以顯著強化,從而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出高素質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