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全面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對廣大法學院系而言,要培養創新法律人才并創建自己的教育特色,加強實踐教學是必不可少的環節。然而,由于長期以來深受傳統教育的影響,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過分倚重校外專業實習,對校內實踐教學平臺建設缺乏應有的重視。這不僅在法科學生人數眾多、實訓基地容量有限的情況下無法充分實現實踐教學的價值和功能;而且法學院系人才培養模式容易雷同,難以凸顯自身的辦學特色和優勢。鑒于此,本文擬以商科院校法學專業為例,提出“構建校內綜合實踐教學平臺”設想,即旨在通過跨學科的機構和制度平臺,在統籌的教學計劃、跨學科雙師型組織主體、階梯式教學模式以及全過程質量監控等四個維度體系協同運行下,有效改變現有實踐教學流于形式的狀況,凸顯法學實踐教學的個性和特色,促進創新法律人才的培養,使法學專業的學生更好地適應社會需要。
一、建構商科院校法學本科綜合實踐教學平臺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對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的需要
現代社會對應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不僅要求其具有良好的專業素質,過硬的專業技能,而且要求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和創新精神。這種趨勢客觀上要求高校法學院系不能拘泥于一般法學專業通行的案例教學、審判觀摩、模擬法庭和畢業實習等傳統實踐模式,過分依賴檢察院、法院、律所等校外實習基地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而是應根據自身的辦學特色,轉變人才培養理念,在對校內實踐教學項目進行系統整合的基礎上,構建跨學科專業的綜合性實踐教學平臺,以彌補現有校外專業實踐基地的先天缺陷。否則,將難免落入大一統法學教育模式的泥沼,無法滿足多元化社會趨勢和創新型國家戰略對法律人才培養的要求。構建商科院校法學本科綜合性實踐教學平臺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條件下的一種必然選擇。
(二)是學科交叉融合發展趨勢對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的要求
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對寬口徑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多。有學者就復合型法律人才需求情況在公檢法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進行了廣泛調研。調研結果顯示,當前及今后相當時期內,融經濟與法律問題為一體的糾紛案件在我國越來越多,如證券民事侵權、保險理賠、合同糾紛、海運損失理算等等。這些糾紛處理需要辦案人員具有復合型的知識、能力和素質,既精通法律又掌握財經、會計等知識。復合型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客觀上要求高等院校打破學科專業界限,組建學科群,實現法學學科與其他不同學科間的交叉與融合。作為商科院校的法學本科,應當在其法商結合的辦學特色和個性基礎上,加強復合型高端人才培養的軟硬件建設,形成跨學科綜合性實踐教學平臺,提高復合型人才培養質量。
(三)是充分實現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價值和功能的需要
目前法學本科實踐教學的形式雖然多樣,實際運用中卻未能充分實現實踐教學體系的價值和功能。在課程教學中,教師通常組織學生進行旁聽和案例討論,但這兩種實踐活動的知識感性有余,操作性不足。學生除感到新奇和熱鬧之外,參與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都難以調動。就模擬法庭而言,該實踐活動可以讓學生通過演練熟悉案件審判過程,有益于初學法律者了解基本司法程序。但是,由于所涉角色有限、表演成分過多且無法容納事實調查等方面的訓練,許多法學院系只是將模擬法庭作為一項課外活動,實際開展的次數很少,難以發揮模擬法庭的訓練作用。在專業實習環節,各法學院系大多實行集中實習和分散實習相結合的實習方式,目的是讓學生深入司法實踐第一線,在導師指導下處理案件以培養實務工作能力。但是,由于時間、經費、基地容量和公檢法機關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等因素限制,學生集中實習參與程度非常有限。即使是有機會參與,由于種種限制也很難接觸到辦案的實質過程,難以達到實習目的。另外,對于分散實習的學生來說,實習大多有名無實。要么缺乏教師的指導和監督;其實習的自覺性大打折扣;要么根本不參加實習,僅在實習結束時通過關系在實習鑒定表上蓋個公章了事,畢業實習的目的根本無從實現。鑒于此,法學院系有必要在進一步鞏固和加強現有實踐教學平臺建設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校內優勢學科資源和硬件設備構建綜合性法學實踐教學平臺,充分實現法學實踐教學的價值和功能。
二、建構商科院校法學本科校內綜合實踐教學平臺的具體路徑
(一)思想觀念上高度重視校內綜合性實踐教學平臺建設
構建法學本科綜合性實踐教學平臺,首先需要法學院系領導和教師從思想觀念上予以高度重視。作為商科院校的法學專業,如果仍按傳統的法學辦學思路過于依賴公檢法機關、律師事務所等實踐教學基地,顯然不具備辦學特色和優勢,也難以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復合型法學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須轉變人才培養和實踐教學理念,將高素質復合型法律人才作為法學院系的培養目標;在堅持“以法為本”原則的基礎上,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的指導精神和學校優勢學科發展的具體情況,構建校內跨學科綜合性實踐教學平臺,努力培養具有寬口徑、厚基礎、強能力且極具商科特色的應用型法律人才。以作者所在的湖南商學院為例,學校在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資源,特別是在會計、營銷、企業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學科特色并擁有多個成熟的模擬實訓室,這為法學與會計學、管理學實踐教學之間的相互交叉和滲透提供了良好的教育資源。基于這些優勢,我們應當改革傳統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模式,在鞏固現有校外實習基地的基礎上,將系統的法學實踐教學活動回歸到校內組織進行,即充分利用學校經濟、會計、管理學科方面的優勢,構建“商事法務綜合實踐教學基地”,使其承擔復合型法律人才教育的系統實踐職能,旨在通過這一創新的法學實踐教學平臺,培養具有寬厚的法學知識基礎、完善的知識結構與良好的實踐能力的應用型高級法律人才。
(二)整合校內學科優勢資源建設穩定的多功能實踐教學基地
根據創新的人才培養理念和商科大學具體的學科優勢資源,商事法務綜合實踐教學基地可以考慮下設商事登記仿真大廳、商事談判實訓室、商事仲裁實訓室、模擬法庭、商事案例分析室、商務模擬實訓室等幾大功能區。幾大功能區之間既相互獨立又彼此聯系,構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商事法務實訓體系。具體建設內容及其主要功能定位如下:
1.商事登記仿真大廳
模仿我國工商行政公務管理大廳和兼顧模擬稅務申報登記柜臺、海關申報登記柜臺形式建設商事登記仿真大廳,做好情境外觀和知識內涵及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學生進行具體的現場式觀摩和實訓,使學生掌握國內外各種不同商事主體的市場準入、變更及退出程序和要求,讓學生了解企業經營、企業管理以及涉稅事務的相關基本知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學生對商法、經濟法等的認知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
2.商務洽談實訓室
商務洽談實訓室作為各類商事談判實訓場所,主要通過模擬具體的商事談判流程,使學生了解商務洽談的程序和特點,掌握洽談的方法和技巧,培養學生把握談判局勢、控制談判方向、避免合同中的法律風險,爭取更好的談判結局的能力。該實訓室可開設《法務談判技巧》、《會見當事人技巧》、《商事合同簽訂技巧》《消費者權益保護調解》、《如何當好企業法律顧問》等實訓實踐類課程。
3.商事仲裁實訓室
商事仲裁實訓室(含國際商事仲裁實訓)可規劃建設實地仲裁庭和網上仲裁庭兩個仲裁庭,為商事仲裁理論與實踐教學搭建良好的平臺為建設目標。主要通過建設和完善實地商事仲裁模擬室,讓學生從訂立合同至列入仲裁條款開始,到爭議發生后訴諸仲裁,能熟練掌握仲裁申請書、仲裁答辯書和仲裁裁決書或仲裁調解書等法律文書的寫作,了解仲裁庭的組成、開庭審理、仲裁裁決等具體流程和操作方法、仲裁技巧。網上仲裁庭的建設主要包括仲裁指南、仲裁資料、仲裁員、在線仲裁、各地仲裁機構等內容,使學生掌握網上仲裁的相關規則和流程,運用信息技術,進行網上仲裁。該實訓室可開設《仲裁法學》、《國際民訴與商事仲裁法律實務》、《勞動爭議仲裁》等仲裁實訓課程。
4.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服務于現行的“民事審判”、“行政審判”、“刑事審判”三大訴訟類別,堅持情景仿真化、功能實用化、管理專門化、制度規范化的原則,從物質保障和制度保障兩個方面保證模擬法庭教學功能的發揮。建設內容主要在于加強審判用相關法律文書文本、常用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匯編、法學案例教程和司法實務系列叢書及光盤軟件及其他配套教學設施的建設。旨在通過指導教師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模擬開庭,安排學生擔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全面完整地模擬案件的審判過程,使學生能夠從不同角度理解和運用法律,并在綜合運用法學理論處理案件過程中有效地鍛煉口頭表達能力、法律文書寫作能力、思辨能力及樹立法律職業道德意識。
5.商事案例分析室
創建商事案例分析室,為學生提供難度不一和不同知識內容,不同應用目的的商事案例分析實訓場所,以建設一個室藏內容豐富多樣、設備一流、兼具案例教學功能和自我學習功能的實踐教學場所。旨在通過對大量司法案例的剖析和模擬處理,學生能熟練掌握相關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挖掘具有事實上約束力的解決問題的規則。
6.商務模擬實訓室
充分利用學校優勢學科資源,構建商務模擬實訓室。為學生提供國際商務系統、通關(報關與報檢)系統、通關單證系統、通關海運貨代系統、通關空運貨代系統、國際貨物保險系統等,組織學生進行國際貿易實務模擬、電子商務模擬、企業經營模擬實訓,全面提高學生法商結合的專業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
(三)制定成熟的法學專業技能培養方案和實踐教學大綱
在建立穩定的校內綜合實踐教學基地基礎上,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有賴于系統化的專業技能培養。具體來說,商科院校法學專業的技能培養應當單獨設課,在四年內呈階梯式進行。一、二年級重點關注學生語言表達能力、計算機運用能力等基本技能和法律專業意識的培養,培養方案中不僅包括講座參觀、普法宣傳和社會調查,還應安排學生在綜合實踐基地的商事登記仿真大廳、商事仲裁實訓室、模擬法庭進行觀摩和訓練;三、四年級重點關注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文書寫作技能、商事案件處理及其他實務能力的培訓。培養方案中除法律咨詢、校外實習外,應當包括商務洽談、商務模擬、商事案件分析、模擬法庭、商事仲裁等。根據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結合民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等相關理論課程,制定科學合理的校內綜合實踐教學大綱。盡管實踐教學大綱因每個實踐教學基地功能區的內容與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但一般都應包括實訓室簡介、實踐課程內容及其目標、課程形式與學時分配、課程考核與評價等。在此基礎上,每年將實踐基地的教學方案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對實訓學生進行分組并明確組長的職責,確定實施的具體時間、對每年的教學經費進行預算,并將教學效果納入指導教師的年度工作考核。
(四)整合教學資源,大力加強跨學科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
教師是法學實踐教學改革的主體,是培養創新法律人才的重要保證。要實現校內綜合實踐教學平臺培養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專業技能這一目的,必須在基地配備一支既精通理論又擅長實踐的的雙師型師資隊伍。具體而言,就是整合商科院校的優勢學科教學資源,加強跨學科實務型師資隊伍建設,特別是要加強法學與會計學、管理學、金融學相結合的復合型、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首先,優先考慮組織校內知識結構好、實踐能力強、對學生認真負責的法學、會計學、管理學或金融學雙師型教師聯合承擔基地的常規實訓指導老師,充分發揮學科交叉指導力量;嚴格要求每個教學功能區的指導教師就實訓課程進行集體研究和備課;定期選派部分指導教師參加國內法學教學研討會、外出考察學習或到實務部門掛職鍛煉,以積累更多的實踐教學經驗。此外,從法院、檢查院、優秀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聘請熱心于法律人才培養的專家擔任基地兼職指導老師,加強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的有效互動,為探索復合型人才培養積累經驗。
(五)加強教學管理,完善校內實踐教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
傳統教學管理比較注重課堂教學質量的考核與獎懲,已形成相當成熟的課堂教學評價體系。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許多法學院系對實踐教學工作評價關注過少,往往套用課堂教學評價系統來加以考核,而且對實踐教學計算很少的課時或補貼。這些都嚴重挫傷了教師開展實踐教學活動的積極性。從實質上言,校內綜合性實踐基地的教學工作是一個復雜的動態過程,對其進行考核應該根據動態的評價體系,否則結果將很可能只是走個過場。為充分調動教師參加實踐教學的積極性和保障實踐教學的良好效果,法學院系應當建立起與理論教學相對獨立的實踐教學評估體系。該體系的評估指標應當包括實踐基地每個功能區的課程設置是否合理,教學大綱是否具有操作性,指導教師是否盡職盡責,實訓任務與要求是否明確,教學方法和手段是否可行,學生的受益面有多大,課程考核的形式和內容是否科學,學生的專業技能是否得到明顯提高、教學信息反饋渠道是否暢通等方面。在完善實踐教學評價機制的基礎上,應當建立一套科學的實踐教學激勵機制。具體來說,對課程外的實踐教學活動應當單獨計算學分和學時,并針對教學方法的創新性和實踐教學效果設定不同的計算標準;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實踐教學課程單獨進行獎勵和重點扶持;在教研教改課題立項評比以及對于教師的教學業績考核中加大實踐教學的考核比重等等。
總之,商科院校法學專業應當通過建立和完善實踐教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確保校內綜合性實踐教學平臺的應有地位,穩定實踐教學秩序并有效實現法學實踐教學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