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國律師協會法律圖書館評價標準
1921年,美國律師協會(ABA)要求各法學院“成立一個為學生使用的充分的圖書館”。后來又增加了更具體的兩項指標:藏書規模和重點預算。在紙質圖書是信息儲存主要介質的年代,藏書量是評價圖書館質量的最佳標準一“越大越好”。這種以藏書量作為首要評價標準的模式通常被稱為紙質范本模式。
ABA(美國律師協會)法律圖書館質量評估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每年通過強制調查問卷表收集具體藏書量的數據。調查問卷表中大多數問題涉及法律圖書館資源的數量,最重要的兩項就是藏書總量和預算數額。時至今日,調查問卷表仍然收集量化數據,只是涵蓋范圍涉及其他方面的投入,諸如館際互借流通數據、圖書館員工數量、座位量以及場館面積等。由于藏書量最容易統計且能夠用于圖書館間的比較和排位,因而比其他統計數據更重要。有趣的是,有助于提高法律圖書館在《美國新聞》上排名的唯一途徑就是增加藏書量。以藏書量為基礎的評價體系激勵圖書館積極地收集和保存大量權威紙質資源,使圖書館能夠提供廣泛而公平的信息獲取渠道。在大多數信息都記載于書籍和其他有形物體的時代,紙質范本模式可以作為評定質量的風向標。然而,時至今日,紙質范本模式已經不能體現圖書館核心價值。圖書館不能僅僅作為大量圖書倉庫而存在。傳統質量標準本身也存在一些先天性的缺陷。大量的藏書并不能保證更有效地提供更多的信息。大量的藏書還會導致使用繁雜和讓人無所適從。過度關注藏書量會減少人們對其他質量標準的考量。而且,過度關注高藏書量還會導致圖書館預算膨脹。
現代信息技術對美國法律圖書館評價標準的影響。計算機技術和數字化信息渠道改變了法律圖書館,這是一把雙刃劍。電子信息渠道比傳統書籍和期刊具有更多的優越性。數字資源可以進行迅速的網上全文搜索,甚至以“大海撈針”的方式搜索-個詞語。輸入一些詞匯后不再需要使用文摘或索引,剩下的工作主要由搜索引擎來完成。由于在網上很快就能找到所需的資料,研究人員可以自行掌控自己的科研工作和信息資源,無需等待圖書館工作人員查找。電子資源不會關閉,每周7天,每天24小時開放,根本不存在沒上架或丟失的圖書。用戶可以遠程便捷地獲得信息資源而無需親臨圖書館。此外,電子信息無需寬大的建筑空間存放書架和紙質圖書。
伴隨著這些令人激動的優越性的是并沒有被清楚認識的副作用。例如,電子資源臭名昭著的短命,電子資源和網上定點連接有時會迅速消失得無影無蹤。紙質圖書一旦購買即可永久保存并隨時查找,而付費電子資源必須每年重新購買,還經常將未付費用戶包括畢業生、公眾甚至是本校師生排除在外。電子資源的奇跡伴隨著高昂的隱性成本,威脅著圖書館核心使命的實現。新信息環境--既有紙質文本又有越來越多的電子資源,產生了混血圖書館。很多評論者相信評估模式轉變已如暗流涌動,電子資源終將完全取代紙質資源。無論這一趨勢導致圖書館只擁有電子資源或者兩者兼有,電子資源在圖書館資源中的地位已經越來越重要。由于不存在計算數字化信息的計量單位,傳統圖書館評價方式諸如藏書量等無法衡量無形的信息。在評價電子資源量時,圖書館建筑面積以及書架高度、行數已經變得毫無意義。在數字化年代,法律圖書館采購紙質和電子資源兩種形式的相同信息導致經濟上的巨大浪費。
圖書館的讀者服務使命也不能通過數字來統計。傳統上,通過統計圖書館工作人員在崗時間來衡量圖書館的服務。電子資源要求更高的服務質量而不在于館員是否在場。圖書館領導們首要關注的問題是電子資源的高成本;其次關注的就是法律信息的保存、電子資源的獲取渠道、法律資源的質量和權威性以及技術對學生學習和科研的影響問題,卻沒有充分意識到法律圖書館的核心使命正面臨著消亡。美國學者法律圖書館質量評價標準的重構建議,在現代信息時代,法律圖書館質量評價標準必須能夠衡量法律圖書館核心使命的實現程度。法律圖書館將法律信息、法學教育和讀者服務視為核心使命,這些核心使命在數字化時代受到嚴峻的考驗。為了使質量標準能真正評價法律圖書館,很多法律圖書館業內專家建議圍繞法律圖書館的核心使命科學設計新的質量標準。
1.法律信息使命。
法律信息使命要求法律圖書館能夠持續公平獲得并保存高質量和權威性的法律信息。法律圖書館自身必須擁有一定的信息量,圖書館不能期望將館際互借作為自己的免費午餐。如果每個圖書館都依靠館際互借來支持自己的藏書,那么館際互借系統將會垮掉。如果所有的圖書館都不致力于獲取和保存法律信息,那么法律信息將無以為繼。法律圖書館應當始終不渝致力于信息獲取與保存的工作。Goman要求圖書館朝著“內部合作、外部協作、共存和平發展”的方向努力。在協作性藏書發展過程中,每個圖書館收集特定主題的書籍并依靠其他成員對其他相關主題圖書的收集。這樣。每個圖書館都可以有效地利用其購書款,而且各成員都能獲得更大的共享藏書量。法律信息是民主的核心。從美國憲法到地方立法和司法判決,法律信息是政府公開原則的基礎,公民因此才有免費的信息渠道。評價法律信息使命實現程度的考核方式可以適用ABA年度調查表。調查表中的問題應當關注法律圖書館對文獻信息收集和保存的努力程度。關于法律信息保存方面可以調查:在家使用lockss軟件的情況,以及OcLc數字檔案或大學存書庫的使用情況等。應當通過問卷表調查圖書館是否是uPA的成員(該組織特別關注法律信息的保存問題)。還可以調查圖書館為公共法律信息服務所作的努力,包括該法律圖書館是否允許公眾使用該圖書館,為監獄囚犯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社會團體,或非營利機構或參與面向讀者的協作性參考服務。哪些人可以使用本館紙質藏書?通過嚴格的許可證,哪種電子資源可以廣泛獲得而不是嚴格受限?
2.法學教育使命。
作為教育機構的一部分,學術性的法律圖書館應直接為師生的教學和科研服務,評估應當考慮法律圖書館館員本身提供的授課數量和類型以及對教學活動提供的支持。隨著資源復雜程度的提高,以及信息檢索技能培訓課程的減少,法學院畢業生進入社會后會深刻感受到法律信息檢索技能的缺乏是其職業生涯的瓶頸。《ABA標準》第302條第(1)款要求法學院保證每個學生都能接受“實質性的法律信息檢索技能培訓”。在律考中加入信息檢索技能的測試進一步強調了該項義務。專業的法律圖書館館員最適合教授這方面的技能。很多法律圖書館館員已經在JD第一學年就做了大量的教學工作,包括高級法律信息檢索課程、新用戶指導課程以及個性化的信息檢索技能培訓等。但是ABA沒有充分認識到這種培訓以及投入寶貴時間的價值,當前年度調查問卷表沒有涉及法律圖書館館員的教學工作。問卷表應當涉及法律圖書館館員這種不同的教授方式,包括實施教學工作的法律圖書館館員人數、教學課時以及課題。如果被采納,律考中對法律信息檢索能力的考試結果可以作為考核法律圖書館完成教學使命的優劣程度。法律圖書館館員除了教授法律信息檢索技能外,還應當教授學生必備的信息識別技能,使學生能夠從網上那些魚目混雜甚至是扭曲的信息中識別可靠的、權威的信息,嚴格地進行評估并有效地利用這些信息。年度調查問卷表應當調查法律圖書館館員是否以及如何提供信息識別技能教授工作,包括圖書館館員參與教學工作的人數及課時量等。
3.讀者服務使命。
對圖書館用戶來說服務是核心,因此,新的質量評價標準還應當評價讀者的滿意程度。調查用戶對圖書館服務的滿意程度既可以通過網絡進行,也可以利用DigiQual來衡量數字圖書館服務質量。對參考服務質量評估標準的設計可以通過調查問卷表的方式,可以提出以下問題:有多少人知道圖書館提供參考咨詢服務?收到多少問題?咨詢者對回答感到滿意的比例有多大?除了一些簡單問題外,圖書館應收集圖書館打算回答的問題的數據。一個充分的評估還應將圖書館不打算回答的問題進行分類,例如缺乏必要的資源,缺乏經驗或政策原因。法律圖書館還應當統計問題得到解答的平均時間。對那些不向圖書館館員請求幫助的讀者進行調查更有用。很多法律圖書館已經定期向老師和學生調查其滿意度。這些基本的統計方法和調查行為可以擴大并予以標準化。
美國法律圖書館專家在設計更能反映真實情況的質量評價標準方面越來越能發揮積極作用,他們倡議的圍繞使命設計法律圖書館評估標準對我國法律圖書館或其他圖書館都有很高的借鑒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