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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法院信息化建設情況的考察報告
            成都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 點擊量:6371
    

    去年10月11日至17日,市中級法院組織全市法院分管信息化建設的院領導,分兩個組分別到北京、深圳、廣州、佛山、珠海、青島、東營、威海、上海、南京等地的13個中級法院和1個基層法院的信息化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的學習和考察,并于10月21日專門召開會議進行總結和分析,現將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和突出特點

    因為被考察法院是根據最高法院提供的信息和我們了解掌握的情況選定的,所以這些法院的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水平相對較高并各有所長。考察認為,如果將他們的優勢和特點匯集起來看,基本上能夠代表中國法院系統目前信息化建設的最高水平和發展方向。從共性來看:一是普遍實現了全院無紙化辦公;二是普遍運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訴訟;三是多數法院建立了一定范圍的廣域網,其中北京、上海和山東法院實現了高級法院和基層法院三級聯網;四是多數法院建起了視頻系統,實現了遠程會議;五是干警普遍能夠良好地運用計算機從事本職工作,運用水平較高;六是基礎設施建設檔次較高,基本上不存在資金方面的制約;七是電子檔案系統尚處于待開發階段。在上述基本程度的基礎上,各法院在發展思路、軟件開發、管理水平和運用程度上又存在不同的差異。

    (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地區法院已進入第三輪信息化建設,目前擁有計算機三千多臺,已建立北京高法網(即廣域網和23個局域網)、北京法院網(互聯網),該院各內設機構均建立了模板統一而色彩不同的信息網頁進行對口交流。北京法院網站每天的訪問量約為一萬次,能夠自動生成全市各法院審判數據的排行榜并實時發布。

    該院網站設立了三個特色欄目,一是數字圖書館,實時補充、更新經分類的法律、法規及全國所有知名法學刊物的所有文章;二是名為“綜合新聞”新聞網站,包括新聞關注、政要新聞等,新聞及數字圖書館的數據均由專門公司進行信息錄入、更新及管理;三是“圖片新聞”,實時公布一些圖片新聞,以直觀、簡潔的形式引起三級法院的重視。該院15個法庭已建成了數字法庭,通過多媒體手段全部實現了視頻、聲頻的實時、同步錄制,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也正在實施過程中。

    該院信息化建設的特點及做法:一是計劃性強。形成了2004年至2008年信息化建設五年規劃綱要,對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建設目標、建設步驟、建設資金來源等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保證信息化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二是建設的統一性強。該院利用北京地區訴訟費由高級法院統籌的優勢,采取“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四統一”建設管理模式,收購了實施信息化建設較早的法院的系統,統一系統設計和實施,克服了各法院各行其是產生的投資成本大、系統難以兼容、資源難以共享、系統作用發揮不充分等諸多弊端。三是在統一的基礎上強調差異性,針對不同級別法院的需要進行系統軟件設計。該院要求軟件開發要針對普遍性需求,解決普遍性問題,力求軟件的簡潔性及實用性、易學性;基層法院軟件更注重強化功能的實效性及簡潔性,高院和中院軟件更注重宏觀管理功能。四是以點帶面,推廣使用。在北京市法院推廣系統時,該院選擇了人員素質較差、硬件建設較落后、資金困難的房山法院,提出明確要求,支持電腦設備并培訓相關人員,挑選運行良好的時機召開現場會,使各法院院長直接感受到信息化建設的好處,實現全面推動。在該院內部推廣系統時,先制作了各內設機構的內部網頁模板,選擇立案庭、檔案處這兩個法院工作的“一頭一尾”,協助其制作出符合部門特點、適應部門工作需要的內部網頁并督促運用,帶動本院各部門積極參與。五是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推進網絡更新。建立“信息發布排行榜”,分別按法院、各審判庭、圖片新聞作了三個序列的排列并實時更新,排名前十名的加五分,對能否得到先進的影響很大,調動起了積極性。六是實施“信息的物業化管理”。該院技術部門主要負責與技術公司的溝通,而網絡的設計與維護則交由不同公司完成。北京地區整個網絡的開發與維護一年的費用為1400萬元,由四家公司共同完成,其中清華紫光負責整個系統軟件的開發及維護,一些單獨的子系統、子項目則由法院與其他公司單獨簽訂合同實施。七是三級法院均實現了內外網隔離,同時建立了北京市法院計算機網絡非法連入互聯網監控系統,一旦發現非法連入,就及時曝光并予以相關處罰。

    (二)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

    該院信息化建設的思路為通過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事務性工作,緩解辦案壓力;通過信息資源共享保證案件質量及類似案件的相同處理;通過科技手段為當事人提供更全面、快捷的服務和充分的信息資源,增強案件的透明度。目前已實現對案件和行政事務的信息化管理并提供對審判事務的技術支持,建立了遠程立案遞交系統、案件質量管理系統、人事管理共享系統工程、后勤管理系統、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及獨立的對外網站。

    圍繞上述發展思路,海淀法院開發了以下適用于審判工作的較有特色的軟件系統:一是法律文書校對系統。由計算機對裁判文書中的常用法言法語、規范性用語及慣用語進行自動校對,以減少因工作疏忽可能產生的低級錯誤。二是類型化案件法律文書自動生成系統。根據交通損害賠償和婚姻案件的基本要素和裁判特點,開發專門適用于這兩類案件的調解書、筆錄等基本文書模式,法官在辦案中進行適當補充和填寫即可形成完整的文書,保證用語規范、避免計算錯誤,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案件信息系統。為法院領導和法官提供大量案件信息,實現信息對稱,為相同案件得到相同處理提供信息保障;同時,向當事人提供案件流程查詢服務,當事人可以隨時查詢自己案件的審判和執行信息。四是庭審過程刻錄系統。可將開庭相關信息在后臺刻錄后直接形成電子檔案進入數據庫,該軟件已基本完成。五是遠程打印鑒章系統。六是開發建設政法網絡,實現北京地區刑事案件公、檢、法三家信息資源的交流和共享。

    (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該院自1996年開始信息化建設時,指導思想尚未明確。目前,各基層法院已建立局域網,中院也建有一個網站與黨政網聯接,但兩級法院并沒有完全實行統一系統軟件。信息化建設主要由辦公室負責,自行聘用10名技術人員進行軟件維護和軟件開發,硬件維護交給外部公司管理。

    該院十分重視信息的及時錄入、高速傳送及數據整合、數據利用,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實現了所有案件裁判文書的網上儲存和院內外查詢,方便法官和當事人查詢相關案件的處理情況。二是實現審判數據的及時錄入。在立案時即將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等雇請專人掃描進入信息系統,還將要求各基層法院對基礎資料錄入后再進入中院的信息交換平臺。三是準備實行文書套印系統,即設計一個程序,從文書起草、簽發、傳送到印刷,一旦印刷即自動生成結案并一一記錄。四是當事人查詢系統。當事人只要輸入姓名,即可通過互聯網查詢案件將在何時、何地開庭和執行信息。五是實行網上立案,但只接待律師事務所的網上立案。

    (四)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兩級法院已全部聯網,能對接并實現相關信息共享,但尚未實現系統軟件的統一開發和使用,與省法院的三級聯網存在技術障礙。非審判公文的處理已全部實現了無紙化,督辦也實現了自動化,實現了兩級法院文字資料的資源共享;電子檔案工作正在招標,計劃投入300萬元將歷史檔案全部掃描存儲。此外,中院內網給每個基層法院留有一個空間進行資料填充及更新,各庭室也有自己的信息發布空間,但發展不平衡。該院辦公自動化系統、審判自動化系統分別由不同公司設計、維護;電腦維護及更新由辦公室技術科(共4人)負責,司法行政處下設的行政科負責對軟件的招投標進行處理。

    廣州中院信息化建設的突出特色是開發了一套先進、適用、成熟的法院辦公系統。一是公文處理實現了流程管理。外部公文由收文管理員掃描進入處理系統,然后發送給相關領導和人員進行處理;無論是外來公文還是自擬公文,所有的處理過程和階段都會按照設置好的工作流程有序進行并設有流程圖;處理過程的詳細情況也會在一頁發文稿紙上顯示并保存下來,非常直觀和方便。相比之下,成都法院目前使用的公文管理系統就落后得多。二是在市中院的辦公系統內給每個基層法院設置一塊空間,用于包括兩級法院之間的文件、簡報、信息、調研文章等各類文字材料的網上發送、傳遞和交流,實現了全市法院文字材料傳遞方式的統一和高效;市中院對各基層法院的調研、信息的考評通報工作也依托此網絡功能進行,保證了考評的準確和高效。三是中院各業務庭建立了由自己管理和維護的網頁,用于發布規章制度和專業方面的信息,加強業務和內部規范化建設。四是設置了院領導工作安排列表,由秘書科統一進行信息錄入并每天打印一份,便于領導之間相互了解,也利于辦公室的跟蹤服務。

    (五)廣州海事法院

    該院規模較小(不到100人),但信息化建設堪稱全國一流,已建立起一個廣域網大系統,即利用政府內網,連接到深圳、汕頭、湛江、江門四個駐外法庭,并將審判工作、司法政務、人事管理納入計算機系統,通過互聯網向外部延伸。應用軟件的開發走出一條本院技術人員(素質非常高的5名專業人員)與外部公司合作之路,故而開發的軟件特別適用且降低了成本。

    該院信息化工作的主要特點是:打造了包括四個駐外人民法庭在內的全院大平臺網絡辦公系統,“電子法院”初具規模。大平臺網絡辦公系統,即將審判流程管理系統、信息系統、辦公系統、庭審記錄系統和裁判文書查詢系統五大系統統一整合在依托內網界面的一個網絡工作平臺上,通過登錄網上工作平臺完成所有的工作,使用方便、運行快捷、完善成熟。

    五大系統各自有不同的功能,基本涵蓋了法院工作的主要方面:第一,庭審記錄系統是目前所見國內法院首家開發使用的記錄系統,也是海事法院五大系統中的最亮點。它是一個以多媒體技術為基礎的智能系統,它采用國際先進的音頻、視頻數字處理技術,通過多軌道庭審現場數字錄音,將庭審現場的情況客觀、真實地記錄下來,并用“打點”的形式對案件庭審記錄、存儲、刻錄、庭后聽審等一系列工作進行管理。案件審理從庭審開始到結束都有記載,一般將聲音資料儲存在本部的服務器里。為了方便識別,界面右邊(由書記員、法官人工錄入)根據發言順序設有內容識別標志及提示,可以直接進入相關查詢。其中聲文識別的實現是通過預先設定所有當事人的位置,再通過位置、聲音由專門系統進行發言人識別。當事人可以要求提供光盤(庭審后三分鐘內制作),也可查詢所有參加審判的人員身份情況。要上訴的案件則由專門人員進行文稿整理,也可將光盤交當事人簽收。當庭審后需要查詢時,該系統“原汁原味”再現庭審實況,能有效克服漏記、錯記的問題。其適時錄音、錄像功能使庭審現場外的人員能夠同步觀看庭審進程,案件審理更加透明。第二,網上辦公系統和信息系統。通過發文收文、文書審批、公文傳閱、網內交流、車輛流向、指令請示、請假銷假(自動分案系統不再給已請假人員分案)、乘機申請、郵件收發、訂餐服務、圖書查閱、在線同事等多項功能,使大量日常工作、管理和同事之間的聯系均在兩大系統中完成。全體法官從信息系統中可以隨時了解全院各項工作情況和同事情況,同時將自己的工作情況及時反映到網上供領導和同事了解。第三,裁判文書查詢系統。數據庫涵蓋了建院21年來已結案件的一、二審裁判文書1.3萬多份。采用專門設計的軟件進行管理,系統具備快捷和高級搜索功能,在幾秒鐘就可以找到相關案件的裁判書,極大地方便了案例資源的利用。第四,審判流程管理系統。這是該院今年才投入試運行的訴訟管理系統,通過審限監督電子預警等功能,對審判流程實施有效的監控和管理。

    (七)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該院信息化建設以司法改革實踐需求和審判工作需要為導向,以司法審判信息資源為核心,建設了覆蓋青島兩級法院的司法審判信息系統,實現案件管理類、司法統計類、法官管理類、案例管理類等業務的規范化、電子化、網絡化。目前已建立內、外網站,形成法院專網、政務網、互聯網并存且實現物理隔離,實現中院與基層法院、基層法院與法庭的聯網,以及中院與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一、二級聯網;實現與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其他法院的IP電話接入;審判流程管理系統能實現立案登記、審批、分案、預書票據打印、文書模版設計、公文流轉、開庭排期全部網上進行。開發了涉案當事人財產查詢系統、司法統計數據自動生成系統、視頻會議系統、訴訟財務管理系統、電子公告系統、信訪管理系統、“天平熱線”系統(提供法律咨詢、解答群眾關心的問題);執行管理系統正在建設之中。

    (八)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

    該院已建成局域網、廣域網和互聯網站,建成了數字監控、一卡通、證據展示、庭審直播、車輛衛星定位、視頻會議、電子表決、公眾廣播、訴訟查詢等10個系統,開發、引進了10套網絡或單機版軟件。依托局域網,建成了“科技審判法庭”,實現網絡庭審直播、遠程作證、多媒體證據展示、庭審輔助指揮、庭審音像存儲功能,實現對庭審活動的全程監督。

    該院工作的主要特色:一是實現審判管理網絡化。該院的法院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把審判、執行、信訪等工作作為管理主線,實現案件從立案、庭前調解、排期、證據交換、開庭、結案、執行、信訪、再審、鑒定、評查、歸檔、統計等14個環節在網上運行,全程監督、動態管理。二是實現行政管理智能化。將干警考勤、財務、固定資產、物資采購納入數據庫管理,建立車輛GPS衛星定位系統,全院各類公文網上流轉。三是實現人事管理信息化。完善干警實績、培訓、獎懲、廉政、考勤、健康等9類綜合檔案,開發“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建立人事信息庫;引進“人才測評系統”,定期進行性格類型、職業潛能、綜合素質等方面量化測評;配備“法院工作人員考核系統”,對干警政治素質、組織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量化分析,實現定性與定量的綜合評價。四是將ISO國際質量管理體系引入審判管理,實現審判工作標準化。

    (九)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已建立法院內網、外網和互聯網站,實現中院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基層法院三級聯網;開發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從立案到歸檔及統計全程動態管理,解決了與最高法院司法統計軟件的接口問題;實現辦公自動化,將紀檢、人事、財務、全面納入智能化管理;在涉外案件的庭審中安裝同聲傳譯系統,建立視頻會議系統,開發安保監控系統、網絡安全系統、視頻點播系統;實現與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其他法院的IP電話接入;建立電子圖書館,建立干警網吧,實行電子簽章等。

    該院的建設經驗:一是領導認識必須到位;二是計劃應當適當超前,設備要精良,不能一次到位的可以分期建設;三是落實資金保障,量力而行投資,但不可忽略必要投入;四是加強開發應用;五是管理工作要跟上,每季度進行考核,落實責任制;六是保證網絡使用安全。

    (十)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該院于2000年建成智能化辦公樓,硬件投資近6000萬元,目前安保系統已升級為數字化系統;建立法院內網、外網和互聯網站,實現內外網物理隔離,建立了證據展示系統、庭審直播系統、人員管理系統等;實現中院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基層法院三級聯網,由上海高院統一與開發商簽訂軟件開發協議,開發的軟件能夠兼容最高法院的司法統計軟件;根據上海市政府與微軟公司簽訂的協議,法院可有償使用正版軟件,確保系統正常動轉和升級。

    該院的特色工作主要是建立了固定資產管理系統,通過網絡運用成本和控制的手段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等狀況進行監控,對維護報修統一實行網上申請,降低了使用和管理成本,提高了使用效率。

    (十一)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該院信息化建設耗資7000余萬元,建立了法院內網、外網和互聯網站,實現內外網物理隔離;實現中院與最高法院、省高院、基層法院三級聯網(上級法院在案件上訴前不能調看下級法院案件情況);使用由江蘇省高院統一開發的案件質量評估系統,對案件從立案到歸檔進行動態跟蹤,自動生成結案率、上訴率等數據,對審限進行適時監控,并解決了與最高法院的司法統計軟件的接口問題。實現無紙化辦公,建立了視頻會議系統、人事管理系統等。專門設立審判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院的案件流程管理、電子歸檔和質量評查工作。目前正在建設中的工作包括法官業績考評系統、“科技法庭”(包含證據展示與確認等)、電子卷宗網上移送、電子檔案全部掃描。

    二、感受和啟示

    上述情況表明,即使法院工作大體都是相同的,但信息化建設并不如司法工作那樣基本統一,即使我們考察的法院都是目前信息化建設程度比較高的法院,但其發展程度和具體運用也有較大差異。這種不統一和差異是由信息化本身技術性強的性質和飛速發展的特點所決定的,也和不同法院的不同發展理念和經濟實力有關,預示這種不同的格局和程度還會延續下去,不可能全國統起來。但是,我們還是從不同法院的不同發展現狀中感受到了諸多共同的思路和可資借鑒的東西,受到了不少的啟示:

    (一)依托信息化是實現法院管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的運用主要包括信息發布、網上辦案辦公和法院管理三個大的方面。從法院管理來說,不僅通過計算機和電子化、網絡化管理,實現傳統管理方式向現代化管理方式的轉變,極大地提高管理效果和管理效率,而且實質上還起著統領前兩者的作用。所以,大凡重視信息化建設的法院都比較重視其在整體管理法院工作的運用,基本形成了依托關系,成效比較明顯。但是,由于這塊工作難度相對較大,要求也相對較高,多數法院實際狀況并不是非常理想,或者說無論是在管理理念、管理思路和相應的軟件開發上都尚未達到成熟和比較成熟的階段,運用程度還比較粗和不系統,成都法院的現狀也基本如此。這種狀況如果持續下去,法院整體管理必然會受到根本性的制約和影響。

    (二)信息化建設的有效路徑是總體思路下的分步推進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法院工作現代化是一項嶄新的課題,從全國法院發展的平均水平看,目前只能說是初級階段,還有相當的發展空間。目前的認識和運用水平非常有限,尚有很多工作要做,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和階段,況且信息技術本身也在非常迅猛的發展。所以一步就考慮比較完整、系統和成熟的建設方案及具體項目顯然是不現實和不合理的。但是,如果為此懈怠或者盲目無序的發展和建設,也會給將來的發展造成被動和后患,或者帶來不必要的浪費。因此,從科學發展觀出發,應當在對信息技術特別是其發展方向有一定研究和了解的基礎上,有一個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思路和規劃,同時結合本法院一定時期的實際情況,制定一定階段的發展方案和目標并穩步推進,分步開發具體實用的項目。北京、上海等法院這方面的思路和作法給我們很大啟發。我們這兩年也有這種思路但總體方向還不是非常明確,分步推進的計劃性和落實性也還不夠好。

    (三)信息化建設良性發展的關鍵是科學、便捷、適用

    將信息化建設列入法院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并予以高度重視是時代發展的趨勢和新時期法院工作的迫切需求,但此項工作畢竟技術性較強,而且廣大法官和工作人員是否能夠充分掌握和熟練運用實際上成為推進工作并且形成良性發展的決定性因素。所以,在推進這項工作中不僅要考慮各種方案和軟件開發的科學性,更重要的是要考慮如何更加實用和方便,更加符合法院管理和使用的特點,更加容易為一般人員所掌握和運用。前些年,外地法院和成都法院在這方面都走了彎路,有的法院甚至停滯不前或陷入困境。從這次考察情況看,目前各法院這方面思路更加清晰和明確,開發的軟件也更加實用、方便和直觀,有的法院還特別注重以需求帶動和促進開發。正是因為如此,開發軟件目地明確,使用效果也就比較好,形成了開發為使用,使用促開發的良性互動的發展局面。

    (四)管理型和技術型人才是信息化建設的保障

    信息化建設除了需要全員懂得基本的電腦使用和操作外,必須要有自己專門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這個崗位的專門人員不僅需要具備電腦和網絡專業技術,更需要懂得法院工作,懂得法院管理,熱愛和理解這項工作,并且具有良好的管理協調能力。換句話說,這個崗位的骨干應當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從發展方向來說,他們應當是法院管理的專門人才。對這一點我們自己在工作中已經有深刻體會,考察中感受也特別深刻。我們看到,凡是這項工作搞得好的法院,除了領導層的高度重視和正確決策外,一定至少有一個非常具備上述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同志,比如北京高院行政裝備處副處長,他對本法院各項工作非常熟悉,對信息化的發展思路和具體措施有非常系統、全面的思考及研究,對信息化工作應當如何找到著力點和促進本法院各項工作心中非常有數,所以管理和協調力度也很大,效果也很好。廣州海事法院幾個專業人員對法院工作也很有研究,該院的法庭自動記錄系統和其他幾個大的系統都是他們在專業公司的配合下為主開發的,這些軟件不僅比較先進和實用,而且為法院節約了巨大的開發費用。成都法院特別是中院這方面與外地搞得好的法院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專門崗位的人員主要是技術型的,對法院工作和法院管理不是很理解,不能很好地適應工作和達到要求。這已經成為制約工作發展的重要因素;基層法院信息化工作搞得好與不好大多也與這個因素有關。

    (五)統一協調的機構對有效組織和協調工作比較有利

    信息化建設作為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多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總體思路和管理協調、具體工作部署和安排、研究和提出軟件開發思路并組織方案的落實以及相應的技術參謀和服務等等,協調性又非常強。這個工作放在哪個部門之下,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有弊端。外地多數法院的作法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門之下設立單獨一個機構,這樣便于資源的統一配備和使用,也便于總體管理和協調,弊端是對法院整體工作和管理思路不是非常熟悉,所以工作不容易上到宏觀的層次和高度。成都中院目前這種總體協調、分散管理的模式主要是為了克服專業人員綜合素質不適應的弊端,在推進工作上有一定效果,但新的問題是組織和協調工作都非常困難,特別是要有效地組織和協調兩級法院目前發展到一定程度的信息化工作,就感到力不從心。因此,從當前工作和長遠發展看,更宜集中力量,由一個部門單獨負責信息化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和技術服務工作。但應當配備管理型和技術型人才,特別是這個部門的負責人和骨干,應當是既懂得但又不需要非常精通電腦技術、更懂得法院工作但也不需要精通審判工作細節的綜合素質較高的管理型人才。

    (六)選擇有實力和有信譽的公司作為合作伙伴至關重要

    由IT技術的高科技性質以及其迅猛發展的特點和趨勢決定,法院信息化建設不可能也不應當完全由自身承擔,理想的模式是以內部專業人員為橋梁,技術和服務工作主要依托有實力和有信譽的電腦網絡公司并按照市場化的方式運作。從考察情況看,多數法院特別是工作搞得順的法院這一點非常關鍵,但具體的模式和方式又有不同。比如,南京法院主要依托一家大的公司,該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和辦公地點都在法院內,公司全方位為法院服務;廣州中院則是分項目以招標方式與多家公司合作;廣州海市法院則以自身力量為主,公司只是技術上的配合。成都法院的作法類似于南京,但邁維公司無論在機制上還是在實力上都有些遜色;而海市法院和廣州法院的模式對法院自身專業管理人員的要求很高,這一點我們又難以達到。權衡之下,宜堅持現行的主要依托邁維公司的工作模式,但要努力促使該公司更好地滿足我們的需求,同時也不排除從其他公司引進一些比較獨立的先進而實用的技術和項目。

    三、思考和建議

    在全面考察,基本把握全國法院信息化建設總體脈搏和發展趨勢的情況下。我們對成都法院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及差距有了十分清醒和更加理性的估價:成都法院信息化建設在全國法院有一席之地和自身特點,但整體優勢地位還不十分顯赫;市中院和部分基層法院起步較早,但總體發展不夠平衡和理想;初步實現了信息技術在全市法院工作中的整體運用,但運用層次尚不高精;有個別非常重視和精通信息技術在法院工作中運用的領導,但多數領導的信息化意識還不到位;有一批比較懂IT技術的人員,但缺乏既懂法院工作又懂IT技術的管理型人才;依托統一的軟件公司避免信息孤島問題和法院間各自為陣的混亂局面,但公司不適應市場規律的運行機制和技術實力不完全適應需要,制約發展的問題日益突出。

    為了成都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持續發展和穩步推進,我們必須要有深層次的思考和明確的工作思路。

    (一)把握方向,穩步發展

    毫無疑問,現代信息技術在法院工作中已經并將愈加發揮巨大的作用。這種作用是長期的、持久的并最終將使法院工作產生巨大的變化。但是,信息技術是一門日新月異的、科技含量很高的、發展非常迅猛的行業。在我國,信息技術運用于法院工作也是近幾年的事情但發展非常快。所以,現實地說,目前我們很難有一個準確和詳盡的中長期發展計劃、發展模式和最終目標,也沒有能力和必要一步到位。但是,我們可以憑借對信息技術發展方向的預測和對國外發達國家、國內先進法院運用現狀的了解,把握住信息技術在法院工作中運用的方向,并根據成都法院的實際,制定階段性的建設計劃和發展目標。這樣既不走盲目推進、無序建設和重復浪費的彎路,又能夠有所作為,量力而行,持續發展。

    按照上述思路,我們認為信息技術在法院工作中的運用空間很大,主要包括:①網絡辦案。即以計算機和網上辦案的自動化流程方式取代傳統的手工書寫、手工記錄和人工傳遞方式,減輕工作負擔,減少流轉環節,提高辦案效率。②案件管理。即在自動化辦案系統的基礎上,通過對個案流程的顯示、跟蹤、監控、重現和電子檔案等實現對案件的過程管理和結果管理、實體管理和程序管理,消除管理盲區,提升管理水平,增強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③審判支持。即借助于文檔管理、法律法規數據庫、判例案例數據庫、法律文書數據庫、專業書籍等基礎技術和網絡資源,建立完整和系統的資源系統,實現文檔、模板和裁判依據等的輕松、快速查詢和利用,方便法官辦案。④信息提供。即利用網絡辦案和信息卡片自動生成的司法統計數據、資料建立豐富而完善的綜合數據信息平臺,為法官、法院決策者和法院管理者提供各種所需數據信息。同時,建立相應的信息交流平臺,滿足法官之間、法院部門之間、法院之間和法院與社會之間的信息勾通和交流⑤公眾服務。即通過互聯網和各種查詢系統,指導和方便當事人訴訟,供其了解訴訟進程,滿足公眾對司法的知情需求,實現法院與當事人及社會公眾的互動。⑥遠程辦案。即通過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在必要時法官和當事人無需親自到法庭就可以完成案件的審理或聽證程序。⑦政務管理。即廣泛和全方位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實現公文處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務等辦公和管理的網絡化,實現以信息化為支撐的法院整體工作方式的現代化。⑧系統整合。即將開發運用的各個系統進行有機鏈接和整合起來,實現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以上幾個方面大致可以勾畫出法院信息化建設的方向和框架。這個方向和框架也許令人振奮,但卻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有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但是方向明確后,我們就可以根據實際能力和需求的緊迫程度,制定階段性目標,逐步實現。從現狀情況看,成都法院所作的工作基本上符合這個方向,特別是在網絡辦案方面已經走在了全國法院最前列,其他有些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開發和運用。但是應當說整體層次普遍不高,也很不完善,特別是數據信息平臺建立得非常差,政務和人事管理系統尚未形成體系,辦案系統還很不完善,遠程辦案完全沒有涉獵,系統整合更是尚未提上議事日程等等。為此,我們要心中有數并且有計劃地,每年確定一些重點項目,逐步攻克和推進。

    (二)注重適用,持續改進

    信息技術是現代化辦公的重要手段和載體而并非裝點門面的擺設,所以能否充分發揮其作用和形成良性發展,必須注重和追求其適用性。為此,每個項目的開發都要認真論證其必要性和功能的發揮,沒有必要或不是非常緊迫的不要盲目建設或者緩建。對于已經開發使用的技術和系統要不斷總結、研究并在此基礎上持續改進和完善,使其更加科學、精密和適用。從成都法院來說,盡管信息技術已經運用于審判和政務管理的很多方面,但是從其科學嚴密、合理方便,完善情況看都比較初級,使用效果非常不令人滿意。為此,現階段必須把主要精力放在強化改進和提高運用層次方面:

    1、強化辦案系統。一方面要在開發使用現狀基礎上通過嚴格管理,推進全院一體的規范和熟練運用。例如要求在網上填寫的數據和錄入的文件必須在網上進行而不能手工操作,審批程序必須在網上進行而不能手工審簽,證據和案件材料必須在相關階段同步錄入而不能事后補錄等等。另一方面要在調查研究基礎上不斷改進那些不方便辦案、不符合工作習慣或者不起作用的程序。例如目前審判和執行流程示意圖不適用,執行工作流程基本不符合執行工作程序要求和特點,網上立案程序還不夠成熟。再一方面要逐步開發目前我們還沒有的辦案系統。包括亟待開發的網上簽章系統和法律文書自動校對系統、正在考慮的電子檔案在不同審級法院之間的運用、重點開發的庭審自動錄像和記錄系統、后續開發的遠程辦案和聽證系統等等。

    2、改造公文處理系統。成都法院目前使用的公文處理系統是邁維公司按法院的指導開發的,這個程序無論在適用性和先進性上都比較差。從前者來說,很多地方不能滿足法院公文處理和流轉的要求。例如尚不能實現外來公文的網上流轉和處理,內部公文處理程序存在諸多不方便、不適用和不完善的地方,兩級法院之間通過廣域網進行公文交換的程序設計不科學、不方便、不規范。從先進性來說,相比廣州中院系統完整、科學直觀和方便運用的公文處理系統來說,感覺非常落后。所以,必須下大力氣研究和解決這個問題,采取修改原有軟件程序或者引進先進軟件的方式,在不長的時間內對全市法院的公文處理系統作徹底改造。

    3、構建綜合信息平臺。目前成都法院網上辦案、司法統計和司法政務等諸多工作都通過網上進行,各種審判和工作數據基本都已在電腦中儲存,但是我們沒有建立起基本的綜合數據平臺,因而沒有發揮出網絡在法院綜合信息交流和為管理者提供綜合管理信息方面的強大作用,這是我們與北京、上海等先進法院相比嚴重不足的地方。這個問題已經成當務之急要解決的問題。市中院目前正在建立審判質量效率綜合評估和綜合分析指標體系,并隨之進行相應的軟件開發,評估的基礎數據將完全信賴網絡自動提供。借助于這個系統,我們希望把全市法院司法綜合數據平臺建立起來。在此基礎上不斷作強作大,逐步構建起全市法院信息中心,實現數據和其他各種信息資源的廣泛利用與交流,為決策者、管理者和法院內外人員提供所需各種司法綜合信息。同時,還應當強化現有的司法統計數據網上自動生成工作,通過嚴格要求和程序校正,完全達到司法統計數據的網上自動生成要求,除滿足自身綜合信息需求外,也為通過網絡為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提供成都法院司法統計數據作好堅實的基礎性工作。

    4、深化人事和后勤管理系統。目前成都法院及至全國法院在運用網絡進行人事管理方面還沒有上到一個基本平臺,大多只是在網絡上儲存了一些靜態的基本人事信息和手工填寫的干部業績檔案等。下步的工作重點應當放在開發動態的人事管理系統方面。具體說,就是結合法院人員分類管理的改革,運用綜合信息平臺提供的相關數據和信息,開發法官、執行官、書記員和其他人員的分類評價、考核和管理系統,實現人事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信息化、自動化。在后勤管理方面,全市法院陸續開發了包括自動派車、辦公用品、槍枝和財物等管理軟件,但感覺科學性和適用性不夠。主要是作為工作手段運用而鮮為管理者提供相關的后勤服務管理信息,缺乏后勤管理信息的綜合提供和利用平臺,設計的思路不夠好,運用層次不夠高,還有不完善尚未形成管理體系的問題。下一步要在認真和系統研究的基礎上,逐步有計劃地予以技術改進和層次提高。

    5、完善當事人和社會公眾服務系統。這方面成都法院目前的現狀是比較好的,在利用網絡增進司法透明度,方便當事人訴訟和為公眾提供司法信息和服務方面已經有一個基本的雛形,但從發展方向和國外法院實現程度來看仍有較大空間。從增進司法透明度來說,要逐步實現對社會公眾開放案件的審判過程查詢、案件裁判結果查詢、裁判文書全部上網公布、重大審判和執行信息隨時查詢等目標。從司法服務方面說,要在不斷完善和深化已經或初步建立的自動語音服務系統、電子屏幕查詢系統、手機短信提供系統、執行信息公示系統基礎上持續開發新的服務項目,以滿足當事人和公眾需要的司法信息。還要特別注意查詢內容的及時更新和準確、完善,以達適用和公眾滿意的良好效果。

    6、不斷整合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隨著法院信息化建沒的不斷深入和發展,技術和運用都在不斷提高和成熟,因而系統間整體整合顯得尤其必要。因此,要拓寬和調整思路,在工作推進的同時不失考慮系統的綜合利用和整合,追求既適用又有效率以及信息多重利用的效果,避免無益和重復勞動。整合的總體思路包括各系統間信息的互通互用、各管理手段有效連接、建立全市法院門戶網站,力爭把成都法院互聯網站打造成更高層次、更新服務、更快頻率和更多信息的知名法律網站等等。

    7.保證安全運行。信息化建設面臨的最大危險和敵人是計算機病毒問題,所以在發展中必須把建立和完善安全穩定的網絡系統作為基礎性但確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來考慮。要建立統一安全標準及規范,根據需要有選擇進行系統、數據和信息等方面的安全系統建設,實現設備安全控制、防病毒、安全訪問控制等安全系統建設的重要目標。

    (三)加強交流,借鑒先進

    信息技術在法院工作中的運用既依賴信息技術發展的大背景,也遵循著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和特定需要。所以,按理說,在最高法院的統一協調和組織下整體推進是可能和比較有利的。但是由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決定信息化建設不可能全國整體推進,而且由運用推動發展的原理決定,這項工作大體呈下熱上冷的局面,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統籌指導的力度不像其他工作那樣強,基本上是各法院根據自己的思路和能力各自為陣,而且是在沒有一個現成模式的情況下不斷地探索中求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先期建設的法院之間加強勾通和交流,互相學習和借鑒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特別是先進技術和軟件的交流引進可以直接產生效益,避免走彎路。實際上,上述被考察法院很多思路相通和開發的系統相同很大程度上信賴于此,市中院組織考察后各基層法院信息化工作普遍有較大推進也是得益于此。最近最高法院在搞調研,也是試圖在普遍掌握信息的情況下確定法院信息化建設的方向和框架。所以,發展到現階段的成都法院信息化建設一定要注重交流和學習,不斷開拓寬視野,啟迪思維,引進技術。當然,學習借鑒不能只是“形”而更重要的應當是“魂”,不能只是學習借鑒具體技術,還應當學到別人整體思路和好的方法。

    通過這次考察,我們應當學的東西很多:重點內容有北京和上海等法院注重信息平臺建設,為管理者提供充分管理信息的思路和作法;北京和上海法院建立的實現審判全程自動錄像的數字化法庭的思路和作法;海淀法院為減少法官事務性工作,緩解辦案壓力而開發法律文書自動校對系統、類型化法律文書自動生成系統的思路和作法;廣州中院開發的先進而適用的公文處理系統;廣州海事法院開發的數字化法庭記錄系統;東營中院建立人力資源測評和考核系統;南京中院依托計算機實現審判質量綜合評估和管理的思路和方法等等。對上述東西我們不只是囫圇吞棗和滿足于一般了解,要逐步消化,包括從功能效用和技術層面認真分析和研究,并在充分研究基礎上創造性地借鑒:有的在可行性論證基礎上可以直接引入;有的可以借鑒別人的思路或受其啟發,設計更好和更適用的方案或者產生新的創意;還有的可以將別人沒有完全實現但卻是很好的思路和方案借鑒過來并努力實現。

    總之,通過各種學習和消化方式,使兄弟法院的先進理念、方法和技術都能為成都法院所用。今后,我們仍然要堅持加強交流和學習的思路,使成都法院的信息化建設始終保持開放和與外地法院交流互動的良好格局。

    (四)構建機制,整合力量

    在基本明確發展方向和工作內容的前提下,重點要研究的就是如何切實落實和扎實推進和問題。在信息化工作發展前期,我們面臨的是資金投入和基礎建設的困難,目前,雖然經費困難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制約著工作的發展,而且在經濟相對落后的法院這個問題還比較突出,但是本著經濟適用、量力而行,逐步發展的思路和成都法院信息化的基本硬件建設已經完成并初步進入運用軌道的實際情況來看,經濟投入在現階段已經不再是推進工作的主要予盾。分析成都法院的情況,應當說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和矛盾是機制和人員不太適應工作的需要,包括缺乏高素質的管理型人才、工作機制比較分散、沒有建立起完善和規范的工作規程、對基層法院的指導和管理力度不夠等。對此,要使工作按照上述方向和思路有效推進,必須針對性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1、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市中院本身工作任務較重,并且要有效指導和協調基層法院的工作,應當考慮建立專門的信息化工作機構。這個機構外地法院多數設在司法行政處,也有設的在辦公室或研究室的。我們認為無論哪種形式都有利有弊,設在司行處能重點處理好信息技術和硬件設備等問題,弊端是法院總體工作協調和審判管理等不是司法處的工作范圍,信息化工作容易停留在技術和硬件層面,思路和方法不容易上層次;設在辦公室和研究室又不能有效地解決和銜接技術問題,工作困難很大;成都中院目前這種建立工作領導小組,協調相關部門工作的機制應當說在思路上是一種進步和探索,弊端是協調有一定難度,對上對下工作有時有些脫節。所以,我們認為可以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和整合力量:即在司法行政處建立專門的信息化工作科,而且至少配備(可引進也可培養)一名既懂法院全面工作又懂IT技術(無需精通)的精明強干的管理型人才分管此項工作。信息化工作科以現有技術科為基礎,但要改善目前主要是技術人員的人員結構。首先是要配備懂法院工作、文字工作和IT技術的人員作為科長,從事總體工作的計劃思考、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同時要充實有一定理論功底且比較熟悉IT技術的人員,負責網絡編輯和維護更新等相關工作。在院里層面繼續保留領導小組,協調無法由信息科自己承擔的相關工作,組長最好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科的院領導承擔。基層法院可以不建立專門的機構,但也要在與中院相對應的部門確定專門的管理型和技術型相結合的綜合素質能較好適應工作的人員。

    2、規范化的工作機制。信息化工作與法院其他工作相比,具有人員的綜合性、范圍的廣泛性、全市法院管理的嚴格性和統一性、與專門公司的合作性和需內部各部門良好的配合協調等特點,所以一套規范完善的工作機制和工作規程尤其必要。目前,因為我們多數是技術型人員,所以這方面工作較弱,很多工作沒有系統思考,缺乏整體性、目的性、組織性和規范性,很多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比較零亂且不規范,出現了很多令人困惑的問題,工作推動起來也不理想。比如說開發一個程序不系統論證其適用性、可行性、技術方案和經費投入等,甚至沒有提交決策部分研究就盲目上馬,出來的東西既不適用又不先進,還造成與公司之間的一些工作配合和費用支付方面的矛盾;再如基層法院全面建成局域網和兩級法院建成廣域網,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初步上臺階后,由于缺乏有力的領導、協調機制和整合各方力量,目前出現對基層法院的管理缺失,指導協調不力,各自為陣發展不均,資源浪費等苗頭性問題。另外,工作沒有主動性和計劃性的問題也比較突出,安排一項落實一項或者有安排無落實等問題比較突出。所以,必須花大力氣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努力實現規范化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包括完整系統的內部工作制度、內部協調配合制度、管理指導基層法院工作機制、整合和綜合利用公司資源及法院技術力量方案、重大項目的研發程序和方案設計、持續改進的調研和計劃程序、有效的激勵和懲罰機制等等。通過不斷完善和提高工作層次,才能形成良性的主動自如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有條不紊地扎實推進工作。

    (五)依托公司,良好合作

    實踐和考察結論證明,法院信息化發展的技術實現和技術服務的路徑采取以內部人才作橋梁,依托專門公司實施應當說是一種良好的模式。在這個前提下,公司的實力、運作機制和能否與法院實現良好合作就成為非常關鍵和重要的問題,甚至也是成都法院信息化發展到現在所面臨的主要矛盾。邁維公司前期在研發訴訟支持系統等項目上顯示出了比較強的實力,也取得了不落后甚至有些項目目前仍領先于全國法院的成績;而且成都法院乃至在全省法院統一依托邁維公司的思路和作法有利于廣域網建設和統一發展。但是發展到現在,我們越來越感到公司的開發和服務都有些跟不上,而且缺乏發展后勁和動力。

    初步觀察和分析其原因:一是內部機制和管理方式比較落后,沒有完全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科學運作方式;二是公司的市場在不斷拓寬,攤子越鋪越大,但公司本身卻沒有太大的發展,反而人才流失較多,故無論技術實力還是工作力量都難以應付;三是服務對象拖欠費用現象比較嚴重和服務質量不到位的現狀不僅制約了公司發展,而且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到了法院與公司的良好合作關系和互相信任。

    總之,邁維公司的問題目前也是困惑和制約成都法院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因素,我們必須要有所考慮。基于工作的穩定性和預測隨著最高法院的重視全國信息化工作可能有大的發展的可能性,我們認為目前還不宜中斷與邁維公司的合作關系。但應當采取一些建設性的辦法:一是本著誠信和相互支持的原則,互通勾通和諒解理解,作好法院該作的工作,努力建立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二是提出高的合作要求,促進公司內部運用和管理機制的改革,甚至可以考慮建議和促進實力強的公司并購邁維公司;三是與公司協商,有些落后的系統和項目可以由法院單獨引進而不全部由邁維公司壟斷,這樣也可以提高他們的競爭意識和競爭壓力;四是要求其提高和保證服務質量,并幫助其將在成都法院的技術力量進行整合,在同等投入情況下,減少人力資源浪費,提高管理效益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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