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在法學研究、教育及司法實踐中的普及應用, 首先要有一個方便一般用戶自己使用的計算機查詢、管理法學與法律文獻和知識信息的檢索系統。本文所指的一般用戶是指從事訴訟法學研究、教育的學者、教師、學生、審判實踐中的法律工作者等。他們和法律情報工作者在檢索行為和檢索習慣上有著極大的區別。因此, 要設計一個適合他們需要的檢索系統, 首先要根據他們的檢索行為和檢索習慣來設計, 而不是僅從法律情報工作者的檢索行為和習慣來沒計。本文按照這種思路, 與我校重點學科訴訟法學的專家一起設計并建立了一個“訴訟法文獻與知識管理系統” 。在此過程甲, 我們積累了一些經驗, 并作了一些理論總結, 希望與大家共同探討這一問題。
1.檢索行為動機
一般用戶的檢索行為和專業情報檢索人員不同, 一般用戶檢索行為的動機來自于他對特定知識的特定欠缺狀態, 或稱他們對這一知識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以及為消除這種不確定性的檢索行為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直接和具體的知識欠缺
對一個明確的研究、決策任務和知識范圍, 一個或若干個相關文獻就可以充分滿足該需要, 往往導致即時的和直接的信息檢索。如教師和學生在回答或學習某一具體問題時所產生的需要, 這時訴訟法用戶往往能夠提出一個或多個明確的類別概念(情報工作者經常稱為主題詞或關鍵詞)。一旦檢索到有關這方而的文獻, 即基本上滿足了他的要求。
1.2. 延緩的知識和文獻欠缺
有以下具體的表現:a.非即時需求。信息需要深潛于用戶意識中, 等到適當的時機才會激發為顯現和實際的需要。這在訴訟法學研究課題的確定中表現十分典型。一個研究課題在確定前, 用戶往往只有關于這一問題的模糊印象,而要廣泛的檢索和閱讀相關的各種文獻資料, 需要對與此問題有關的多個類目或大量的關鍵詞或主題詞進行瀏覽比較, 才能達到對某一問題的明確了解, 以最終確定研究課題。 b. 涉及復雜問題的需要。解決復雜問題的需要將導致連續的信息跟蹤和積累行為, 用戶在此過程中逐步完善對信息需要的認識。如律師在辦案過程中, 為解決有關訴訟法實際問題而進行的檢索這種盅要迫使用戶進行大量的瀏覽和摸索, 尋求澄清問題的線索, 探查相關知識的范圍和結構。C.現代社會中的信息用戶產生著多方面和多層次的信息需要。用戶在檢索利用過程中, 其它方面的需求將得到激發和聯結。
總之,信息需要有其內在的模糊性和變化性, 用戶表達或據以進行檢索利用的信息需要將在檢索利用過程中不斷修正和轉變,新的信息、需要隨著檢索利用的進行而不斷地被激發和延伸。由于用戶檢索動機的模糊性、變化性,用戶的信息檢索行為不可能按事先嚴格分析規劃的步驟機械進行, 由檢索行為動機決定了用戶檢索行為從本質上只能是個試探和摸索的過程,用戶在信息檢索中的決策和行動并不是按照明確目標和嚴密方案進行的, 而是一個帶有強烈隨意性的摸索過程,很少去確認和分析“所有方案” 和“ 所有因素” ,而是在某些習慣、偶然因素和簡單知識驅使下“試探” 一個個途徑和方法。因此,一般用戶檢索行為過程具有以下的特點: a.用戶對信息源的選擇有相當大的隨意性。訴訟法文獻信息種類繁多,包括論文、圖書、法律文件、司法解釋、案例、會議文獻、訴訟法理論知識等, 由于檢索動機的模糊性、變化性, 用戶在檢索過程中大多數無法明確確定其所需的信息種類,即并不是事先就選好他所需要的信息種類, 在檢索過程中隨著檢索需求的變化, 將不斷地改變信息種類, 而且選擇信息的種類也不是每次只選一種或選擇全部種類、有時可能只選一種、有時可能選擇若干種,有時可能選擇全部。 有時又可能在檢索過程中增加和減去若干種。b.用戶對信息檢索方法的選擇有相當大的隨意性: 一是在多個檢索方法中選擇一種入口檢索方法, 其他方法作為限制或篩選方法, 其中用戶在選擇入口檢索方法和選擇限制或篩選方法時有很大的隨意性; 一是在檢索過程中,隨意改變入口檢索和限制篩選方法。c.用戶檢索行為具有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信息體系的特點, 用戶希望任何檢索系統都必須適合他自己的信息需求和信息檢索行為過程及檢索習慣。
與某個系統的方便聯結和有效交互作用是用戶使用該系統的重要標準, 比這些系統擁有資源的程度更重要。任何系統作為交流一方, 只有在能被用戶清楚方便地理解、能夠動態地提供幫助并調整以適應用戶的需要與能力、能根據用戶需要和摸索過程的變化靈活組織和利用各種可能的資源和方法時, 才能被用戶接納到自己的信息體系中, 也才真正有用和被重視。
2. 一般用戶使用習慣
根據一般用戶的檢索行為動機、過程、特點, 一般用戶的使用習慣具有多樣性、共同性。為了使訴訟法文獻檢索系統符合大多數用戶的使用習慣, 就需要觀察和研究一般用戶的使用習慣的共性。
2.1. 檢索類型
這里主要是指檢索入口的類型。一般用戶對檢索類型的選擇范圍是有限的, 主要集中在分類、主題詞、任意詞、著者、期刊上; 選擇方式要求能夠盡量直觀、方便, 而不是隱含的和間接的, 因為一般用戶并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去選擇檢索類型。由于選擇的隨意性, 他要在檢索的任意階段中方便地改變檢索類型, 所以檢索類型的選擇應置于一眼就看到的地方。每一檢索類型的使用都有其特殊的習慣: 分類檢索, 由于用戶不可能了解或沒有必要了解分類表體系, 因此, 他要求直觀地顯示分類等級, 而不是平面地以分類號來表示分類等級; 主題檢索, 用戶不能確定和記住各種主題詞, 以及種種主題詞間的關系, 用戶需要直觀地以各種方式顯示專業主題詞, 或以字順方式, 或以概念、類別、標題等方式, 他們能夠直接地挑選。由于同樣的原因, 在著者和期刊檢索中, 也要直觀地顯示出來, 或以字順的方式, 或以分類、著者單位、期刊的專業或出版地等顯示,使他們能夠直接挑選。
2.2. 檢索類型的轉變
根據一般用戶檢索過程中檢索方法選擇的隨意性, 用戶希塑在系統的任何地方任何階段都能以某種檢索類型開始檢索, 并隨意改變檢索類型。
2.3 檢索方法
由于一般用戶不具有情報語言的知識和經驗, 加上用戶檢索需求的模糊性和行為的實驗性及摸索性。顯然不能象情報專業人員一樣以事先確定和不斷修改布爾邏輯表達式為主要的檢索方一般用戶在選擇檢索入口后,即通過瀏覽、排序、篩選, 再選擇入口,再瀏覽、排序、篩選的方式來達到檢索目的。他們對情報專業人員所說的檢索效率觀并不習慣, 他們比較重視信息的內容本身, 為此不惜多次地重復選擇入口、瀏覽、排序、篩選。關鍵詞或自由詞檢索是一般用戶最常用的檢索手段, 當他們不滿足系統提供的各種直觀的工具時, 最常用的就是這一檢索方法, 要求能對題目、文摘以至全文進行任意詞檢索。在全文檢索中希望能對關鍵詞在文中的位置與相鄰度進行限制, 并能進行前后截斷檢索, 限定性檢索, 一般用戶在選擇檢索類型, 選定任意檢索詞后, 即要求對檢索結果進行篩選, 主要包括: 文獻信息類型、關鍵詞、作者、期刊、年代、出版時間、國家、文獻的重要性、文獻的長度等; 并且要求篩選項目的選擇直觀方便, 能隨意改變和組配。對引文的檢索是一般用戶十分重要的檢索習慣和方法。
2.4.顯示方法
由于一般用戶的檢索動機模糊、變化, 檢索行為的試驗、摸索特點, 他們要求檢索結果的顯示具有直接性、多樣性、靈活性。選擇檢索詞, 選擇排序、篩選的同時, 在同一解幕中撇示命中、排序、篩選的結果。
對單一檢索結果的顯示。能以多種排序方式顯示記錄, 可以文獻信息類型、分類、主題、關鍵詞、作者、期刊、年代、出版時間、國家、文獻的重要性、文獻的長度等方式排列顯示; 既能以簡單的方式一屏顯示多條記錄, 以便于瀏覽, 可以選擇顯示任意記錄中的任意字段; 也可以以卡片的方式顯示每一記錄的詳細內容, 以便進一步了解該記錄。命中的結果如用戶沒有要求排除應總是顯示在屏幕上, 以便能夠在瀏覽命中結果時參考。
對多個檢索結果的顯示。每一個檢索結果都能同時顯示出來, 以便進行對照, 根據檢索的進度, 試驗和摸索新的檢索入口, 并能對多次檢索結果進行合并顯示。
對與檢索有關的信息顯示。如將檢索的要求、表達式等和檢索結果同時顯示在屏幕上, 以方便進一步的檢索, 顯示命中的記錄總數、命中率等。
2.5.輸出方法
檢索結果輸出主要是能夠對查詢結果作進一步的查證原始文獻或直接作為論文的參考文獻或直接輸出原始文獻。因此,希望能夠選擇任意一條和任意一組記錄, 需要不同的輸出格式和順序。一般的格式包括作為查詢原始文獻的索引格式、作為論文的參考文獻格式以及和各種輸出順序的選擇。
2.6.個人信息的組織
如上所述, 在許多情況下一般用戶對文獻的描求都是在摸索、積累的過程, 并以自己的需求為中心組織信息的, 因此他們常常按自己的需要對檢索結果及對系統之外的信息進行保存、積累, 并希望能方便地檢索出來。系統應在這里留下接口。
3.訴訟法文獻檢索系統設計
根據一般用戶的檢索動機和檢索行為過程、檢索習慣,訴訟法文獻檢索系統的設計應以使用方便為主要原則, 并在此基礎上提供適合一般用戶檢索習慣的相適應的檢索效率。使用方便, 首先是一般用戶能否按照自己的習慣進行檢索, 組織自己的信息。其方便程度主要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衡量: 檢索類型選擇、轉換; 瀏覽、排序、篩選; 對多個檢索結果的瀏覽、對比、合并; 關鍵詞、全文、引文檢索; 對檢索記錄的顯示、挑選; 對最終檢索結果的組織管理; 對系統以外的信息的組織管理; 輸出格式的靈活多樣性等。在計算機中表現為操作的方便程度: 屏幕直觀清爽, 菜單分類及層次簡單明了。大量采用快捷鍵、多窗口顯示、盡可能少的鍵盤輸入等。對于一般用戶的檢索效率, 應以其需求滿足程度為標準, 以用戶習慣的方式方法來取得。如瀏覽、排序、篩選等方式反復實驗摸索, 多種檢索結果的對比和參照, 檢索結果及系統以外信息的保存、積累, 一般用戶對系統分類體系、主題詞、著者、期刊中的信息添加、修改、整理等。同時在標引階段, 提高分類、主題標引的質量, 提供各種參考指引。根據以上原則, 訴訟法文獻檢索系統設計如下:
3.1.主界面
將檢索窗口劃分為檢索類型選擇窗口和檢索結果窗口。這兩個部分可以改變大小, 用戶在檢索窗口選擇檢索類型中的任意檢索詞后, 命中記錄即同時在檢索結果窗口中顯示出來。當要進行多項檢索時, 可同時打開多個檢索窗口, 井能對多個檢索窗口進行排列。在窗口的左上角設立一個主萊單, 包括系統、排序、文獻類型、顯示格式、個人信息、窗口、打印, 使用戶集中、方便地選擇各種功能。屏幕左下角顯示命中記錄數和命中率。窗口上部開一小窗口。 讓用戶鍵人關鍵詞進行關鍵詞和全文檢索。
3.2.檢索方式
在檢索類型窗口, 設立五個標簽, 即分類、主題、著者、期刊、會議, 用戶在選擇檢索類型對只需點擊所在標簽即可。分類以等級列表顯示, 用戶可以展開、縮回各級; 主題可以按分類、字順、標題顯示, 也可以進行模糊查詢; 著者、期刊、會議可以分類、字順顯示。
3.3.檢索結果顯示
在檢索結果窗口中將命中的記錄以一行顯示一個記錄的方式一屏顯示十幾個記錄, 便于用戶瀏覽, 用戶要了解某一記錄的詳細情況, 只需用鼠標單擊該記錄即可。
3.4.篩選
用戶在主菜單中選擇篩選項后, 出現條件輸人窗口, 鍵人篩選條件后, 篩選結果即同時顯示在檢索結果窗口中。
3.5.排序
用戶在主菜單中選擇排序選項后, 選擇任意排序項目的同時, 排序結果顯示在檢索結果窗口中。
3.6.輸出
用戶在主菜單中選擇輸出格式后, 選擇任一格式, 用鼠標雙擊選擇一個、多個或者全部記錄, 再選擇主菜單中的“ 打印” 項, 系統即將結果輸出到記事本中。
3.7.個人信息管理
用戶除將檢索結果打印輸出外, 還可以將檢索結果保存在自己個人的專題庫中, 在主菜單中選擇“個人信息” , 給出相應的專題名稱, 即建立自己的專題庫, 可以在庫中添加以后的檢索結果和系統以外的信息, 刪除、修改庫中的信息。系統列表顯示專題庫名, 方便用戶選擇。
本系統是司法部部級課題“訴訟法文獻與知識管理系統” 的附產品, 經廣大用戶使用, 認為該系統的設計是能夠針對廣大非專門檢索人員使用的。 具有很大的實用價值與理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