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著信息經濟與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圖書館所處的環境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使得曾經處于信息交流中心位置的圖書館面臨嚴峻的挑戰。中國圖書館界開始全方位探索、構建現代圖書館學理念,以謀求新的環境下圖書館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一批學術期刊也及時開辟專欄,發表了眾多專家學者的研究論文,推動了現代圖書館學基礎理論的研究。
在這場觀點紛呈、激揚交鋒的討論中,“圖書館核心競爭力”一直是頗受矚目的議題。筆者于2010年3月通過CNKI中國知網檢索發現,自2000年我國開展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研究以來,專門論述該主題的文章為229篇,其中大多數立足于整個圖書館行業,或是從圖書館員職業的角度進行探討,涉及專業圖書館的為6篇,醫學、醫院圖書館11篇,目前未見有人撰文討論法律圖書館的核心競爭力問題。那么,核心競爭力理論對我國法律圖書館的發展是否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如何界定法律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本質和構成要素? 基于以上的思考,本文擬對幾種有代表性的觀點進行簡要評析,并結合我國法律圖書館的現狀,提出筆者的一些見解,以期對我國法律圖書館以及法律信息事業的發展有所助益。
1 我國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研究綜述
1.1 生存危機與圖書館
核心競爭力研究20世紀中后期,作為公益性機構的圖書館經歷了前所未有的沖擊。在計算機和通訊技術的推動下,互聯網在全球以驚人的速度擴張,數字信息呈幾何級數迅速增長,人們開始習慣于通過搜索引擎來查找信息,傳統圖書館的功能和角色被逐漸淡化,人們開始懷疑圖書館還有沒有存在的價值。1978年,蘭卡斯特在《情報檢索系統》(第2版) 一書中寫道,“我們正在迅速地不可避免地走向無紙社會”,“讀者幾乎沒有必要再進出圖書館,地方圖書館已無足輕重,直至消失”。這股“圖書館消亡論”在很長的時間里拷問著每位圖書館人的信仰和堅持。然而時至今日,圖書館行業不僅沒有行將消失的跡象,甚至在網絡信息服務高度發達的今天,在信息服務環境中出現了眾多競爭者之后,圖書館仍然能夠生存( 盡管有時是艱難地生存) [1],對此必須承認,圖書館還是具備某種維持其生存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核心競爭力(Core Competence) ,最早是美國密西根大學商學院教授普拉哈拉德(Prahalad C K) 和倫敦商學院教授加里·哈默爾(Hamel G) 于1990年在Harvard Business Review 發表的“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一文中提出的,指的是組織具備的應對變革與激烈的外部競爭,并且取勝于競爭對手的能力的集合。當核心競爭力概念被運用于圖書館領域時,研究者從不同角度給予定位,逐漸形成了以下四種觀點:
優勢資源論:將某種資源( 文獻信息資源或人力資源) 界定為圖書館核心競爭力。如程煥文認為網絡環境中圖書館擁有獨一無二的紙質資源是核心競爭力的根本所在; 而王均林、范并思等學者則認為“新世紀圖書館的核心能力只能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圖書館核心競爭力是人,是各類專業人才匯集的團隊”。
系統整合論:以社會系統理論為基礎,試圖從圖書館內部業務或構成要素的異質性來論證,圖書館的核心競爭力取決于各種能力的有效發揮和彼此的協調,是圖書館智力、技術、館藏、產品、管理、文化等各方面能力的有機整合[2]。
知識服務論:張曉林、黨躍武等學者認為圖書館的核心競爭力主要在于能提供專業化、個性化的知識服務,從圖書館社會服務的前線執行能力方面來論證圖書館的核心能力,試圖據此集中反映圖書館與時俱進的綜合競爭優勢[3]。
文獻組織論:徐引篪等學者主張從信息資源集合的角度去解讀圖書館的核心競爭力,認為在各種職能當中起核心作用的還是信息資源的集藏和整序能力[4]。
1.2 基于上述觀點的評析與思考
圖書館界對于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探討尚處于起步階段,對上述觀點進行一一梳理,可以看出,研究者試圖從核心競爭力的資源基礎、要素整合、能力形成以及社會功能等不同的視角來說明圖書館的核心競爭力,在理論上均有可取之處,但都未能全面概括其本質。
“優勢資源論”將靜態的資源要素視為核心競爭力,但這些資源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競爭力,而是形成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只有通過管理和整合才能轉化為競爭力。“系統整合論”在資源、能力的關系上有協同、整合的意向,但所涵蓋的內容顯得過于龐雜,使人難以把握和研究。“知識服務論”的重要理論價值在于對圖書館服務能力提升的高度重視,也是為大多數學者所認同的; 但也有人提出質疑,認為如果實施以知識服務為核心的戰略,會導致圖書館成為一個只為少數人服務的機構,這對圖書館生存和發展都是極為不利的。“文獻組織論”認為圖書館核心競爭力建設必須立足于基礎領域拓展,然而作為圖書館最基本的職能之一,難以突顯核心競爭力的獨特性和優質性。
確定何種能力是圖書館的核心競爭力,即對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定位研究,幾乎覆蓋了圖書館的所有業務和能力。楊廣鋒、朱國萍等學者在對現代圖書館的行業屬性和競爭環境進行理論和實證辨析后,指出“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主體只能是個體圖書館,每個圖書館都應該立足自身資源、服務或管理定位各自的核心競爭力”[5]、“圖書館核心競爭力具有行業與個體兩個層面”[6],因此出現核心競爭力定位互異性的看法并不足為奇,也沒有必要力求統一,每個圖書館都應該立足自身實際,從用戶和社會的期望出發來定位核心競爭力。
目前多數研究者是基于行業層面分析圖書館的核心競爭力,筆者認為,圖書館核心競爭力并不等同于核心價值,后者是圖書館界對于自己的責任或使命的系統說明,是具有普適性的,需要我國整個圖書館行業共同認可、遵守和維護; 核心競爭力則更多的具有個體特性,眾多的圖書館個體才是參與競爭的真正主體,因而不僅要探討圖書館作為一種社會機構/體制這一宏觀整體而具備的核心能力,而且還應該思考包括微觀層面的不同類型、不同定位的圖書館能夠立足于當今社會應具有的真正能力。
2.我國法律圖書館發展現狀分析
國內關于法律圖書館的相關研究性文章,尚沒有對“法律圖書館”的概念給出一個明確的定義。本文沿用曹明老師在《法律圖書館的競爭環境分析》一文中提出的,“把專門從事多元載體法律文獻收集、整序、保存以及專門從事法律文獻信息服務的圖書館都囊括在法律圖書館內涵中”,基本上包括了法學研究機構的圖書館、政法類高校院系的圖書館、相關政府部門( 法院、檢察院、公安等系統) 的圖書館、法學學術團體和律師事務所的圖書館。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律文獻及法律圖書館的建設與發展基本與中國法學教育的發展同步,取得了長足的進展: 圖書資料品種的豐富推動了中國法學教育與研究,數字信息技術的運用便利了檢索與管理文獻,各種館際合作形式的開展有效促進了資源的共建共享。然而隨著與國外法律圖書館同行的日益頻繁的交流合作,逐漸顯現出我國法律圖書館的在管理理念、運作機制等方面的不足和亟需解決的問題。
我國在立法、司法、執法、法學教育與研究等領域產生了海量的法律信息,如何構建一個成熟完備的法律信息保障體系,幫助政府做好法律信息的全面公開,幫助立法和司法工作者有效獲取和準確理解掌握法律信息,幫助法學教育和研究人員了解中外法制的歷史及現狀,是需要審慎思考的課題。
明確法律圖書館的使命,進一步增強服務能力和服務意識。法律圖書館身兼信息職能和教育職能,主要使命在于為用戶提供直接的文獻資源支持以及富有成效的法律信息服務。因此法律圖書館必須加強特色資源建設,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質量。
盡快成立全國性以及地區性的法律圖書館協會,促進業界學術交流和同行評議,作為行業代言人,在維護法律圖書館員的利益、開展行業自律、獲取社會資源、與國外同行建立全方位的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加強法律圖書館員的教育培訓,完善從業人員的資質認證。在新的信息環境下,傳統概念的法律圖書館需要被重新界定,對從事法律圖書館工作的人員的教育內容也應當作相應改變,使其具備應對現代信息用戶多元化信息需求的能力。
3.我國法律圖書館競爭環境分析
法律圖書館所處的競爭環境分析是其核心競爭力研究的前提和基礎。一直以來,我國的法律圖書館屬于服務性的公益機構,其運營資本主要來源于政府及母體機構的投入,始終把追求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把維護讀者平等獲取信息的權利視為基本原則。然而隨著服務多元化競爭格局的形成,法律圖書館如同整個圖書館行業一樣,其服務對象已不再是傳統的狹義的讀者,而是一般意義上的信息消費者,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也具有信息行業產品和服務的一般特性,法律圖書館在具有服務性的同時,也開始顯現信息行業的性質和特征,表現出一定的生產性和經濟性。
基于邁克爾.波特(Michael E. Porter) 提出的行業結構分析的五力模型,并結合法律圖書館的行業特性、信息資源體系以及社會宏觀環境的影響,筆者認為現代法律圖書館的競爭環境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因素:
同一行業的圖書館個體:主要表現為法律圖書館之間以及法律圖書館與其他類型圖書館之間的競爭。長期以來,法律圖書館之間的競爭并不顯著,各個館在產品和服務手段上很難說是獨一無二、其他館難以模仿的,其競爭優勢會更多地體現在文化、制度、服務理念和運作方式上,而這些是可以相互學習、交流和借鑒的,因此法律圖書館之間的競爭更多的表現為合作競爭,通過資源共建共享以及多種形式的交流合作,最終形成共贏的發展態勢,促進整個法律圖書館行業的良性發展。
而法律圖書館與行業內其他類型的圖書館,如大型公共圖書館、數字圖書館等的競爭,則是需要法律圖書館人重點關注的。這些行業內部的潛在競爭者除了資源基礎相對薄弱,在管理方式、技術手段上無疑具有明顯的優勢,他們倚靠雄厚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圖為讀者提供更加專業、深入的法律信息服務; 隨著數字技術、開放存取的不斷發展成熟,法律圖書館的文獻資源優勢將逐漸弱化,屆時現有法律圖書館的體系和格局將受到巨大的沖擊。
法律圖書館的替代行業:法律圖書館的傳統替代行業主要是一些公益性機構,如博物館、檔案館以及這些機構內部的網絡中心、信息中心,他們具有與圖書館近似的價值觀和服務宗旨,其競爭主要圍繞社會資本而展開; 在新的信息環境下,行業競爭出現了全球化的趨勢,也涌現出眾多的新興替代行業,網絡公司、信息中心、咨詢機構等不一而足,他們通過對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轉化為企業資本,并作為商品進行市場贏利,尤其是一些傳統媒體與信息技術公司結合或兼并后,形成的跨國經營的超級信息集團,成為當前法律圖書館主要的競爭對手,其競爭主要圍繞信息用戶而展開。
法律圖書館的上游行業:就法律圖書館而言,其上游行業主要包括各種類型法律文獻的出版商、法律數據庫及數字資源提供商、系統服務商等,既是法律圖書館信息資源和技術支持的供給者,也是法律圖書館資金輸出的主要對象。隨著這些行業的快速成長和規模的迅速擴張,逐漸顯現以下發展態勢: ①法律文獻的出版發行數量和種類激增,增加了法律圖書館的運營成本和競爭負擔; ②一些數據庫提供商憑借其壟斷地位、技術力量和相對成本優勢,對信息資源進行深度加工以提供高附加值的產品和服務,使得法律圖書館對他們的依賴性不斷增強; ③信息服務呈現“非中介化”,利用技術優勢直接將文獻收藏、檢索、傳遞等信息服務提供給最終用戶,導致法律圖書館被邊緣化的境況。
社會資本:法律圖書館的運營資本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撥款和機構投入,經濟上具有依附性,此外作為維護知識自由的社會制度是法律圖書館行業獲取競爭優勢的制度保障,法律圖書館的存在和發展既是為了滿足社會制度完善的需要,推進法制化進程,也是為了滿足社會公眾的法律信息需求。由于資源的有限以及配置的最終決定權在于管理層,使得法律圖書館需要爭取管理者和社會對其存在價值的認同,以保證更多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
信息用戶:信息用戶是圖書館存在和發展的直接因素,是圖書館的主要競爭目標,隨著信息獲取渠道更加豐富暢通,同時也更為便捷有效,法律圖書館同其他大多數圖書館一樣,面臨著傳統讀者不斷流失,對圖書館的依賴程度逐步下降的尷尬局面,此外,我國的法律圖書館長期以來基本處于一種較為封閉保守的狀態,尤其是一些政府部門、研究機構的法律圖書館,僅僅為機構內部提供服務,這種固守陳規的運作模式與信息用戶日益個性化、多元化的需求產生了背離。
4.法律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本質與構成要素
基于上述對我國法律圖書館發展現狀以及競爭環境的剖析,并結合現有的各派觀點,筆者試圖對“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概念在理論上回歸其原本意義: ①圖書館核心競爭力是圖書館在競爭狀態下協調、整合各種資源和技能,進而使自身獲得持續競爭優勢的能力,圖書館各種有形和無形資源是核心競爭力形成的基石,本身并不是核心競爭力; ②核心競爭力是各個圖書館在長期發展中形成的不同優勢能力的結合體,表現為一種綜合能力,從單一角度出發,定位于一種能力或一個層面的能力,將難以達成共識,也會有失偏頗。就法律圖書館而言,對核心競爭力進行準確定位,將有助于在同行之間、鄰近行業間的競爭中,專注于自身的特色,做大做強。
4.1 對法律信息資源的集藏與整合能力界定
圖書館核心能力必須充分考慮圖書館在社會分工中的核心社會價值和根本社會功能。對法律信息資源的集藏與整合,既是社會法律信息公平的保障,也是圖書館保存功能得以實現的基礎。此外,相對于圖書館的其他多種能力,諸如,信息識別能力、信息獲取能力、資源配置能力等,信息資源的集藏與整合能力無疑是前提性和基礎性的能力,推及到法律圖書館,館藏文獻更注重法律專業特色和學術水平,對法律信息資源的集藏與整合能力也是構成其核心競爭力的基本要素。近年來,我國的法律圖書館,尤其是各高校法律圖書館就構建特色館藏資源體系開展了有益的探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是也應該看到在法律信息資料獲取、傳播、保存和整合方面仍存在著以下需要改進之處。
﹡完善政府信息服務體系:制訂完備的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政策、管理體制和各項措施。相較于美國等政府信息化程度比較高的西方國家,長期以來我國政府發布的文件、出版物尚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由于體制的原因,一些政府主動公開的文件在圖書館還比較好查找,但不公開的紅頭文件,圖書館也沒有渠道獲得; 有的圖書館開辟了政府公報文告專架,但僅僅是象征性的,與真正意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還有相當大的差距。為此,法律界的有識之士一直在大力倡導籌建國家法律圖書館,作為指定的托管圖書館,以保障政府信息資源收集的權威性、持續性、全面性。
﹡適當加大外文法律文獻、數字信息資源的收藏比例,在多元載體的環境下,發揮不同載體文獻的優勢,在內容形式、使用習慣上形成互補。
﹡加強法律信息資源的整合能力。多數的法律圖書館以及政府官方網站,基本只具備信息搜集、借閱和簡單的檢索功能,深層次的開發整合能力還比較薄弱。應該重視多元文獻載體的復合整序能力,尤其是對數字資源的整合,在統一檢索的平臺上,提供異構數據庫一站式檢索服務,簡化用戶利用數字資源的操作,提高檢索效率。
4.2 知識服務能力
不同類型的圖書館面對的讀者群體和信息需求是有差異性的,如果將知識服務作為圖書館行業所追求的唯一核心能力,可能是陽春白雪、曲高和寡。但是也不能一味的滿足、止步于僅僅提供傳統文獻信息服務,他們不能從本質上改變在競爭中的態勢,也不能提供在新興市場中的至高點。尤其是對于法律圖書館等研究型專業圖書館來說,其讀者群相對集中、對于專業知識服務有著共同需求,有著顯著的學科特色,因此必須重新審視其發展定位,將開展知識服務提升到一種戰略高度,以尋求文獻信息工作新的增長點。
有些學者提出質疑: 如果實施“知識服務”為核心能力的戰略,圖書館將不得不放棄許多傳統的工作,從而使圖書館失去更多的用戶,使圖書館成為一個只為少數人服務的機構[18]。事實上,兩者并非相互沖突、排斥,知識服務植根于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基礎能力提升的基礎上,后者是構建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基礎,是一種比較優勢; 知識服務則是圖書館核心競爭力的具體體現和主要內容,形成一種競爭優勢。國外有一種說法“Library is a business”,圖書館是一個經營體。為了增強圖書館的競爭優勢,將知識價值鏈的概念引入到圖書館的管理中來,目的在于通過知識價值創造的一系列舉措,創新圖書館管理模式,優化和重組業務流程,改進服務方式和服務手段,實現圖書館的長遠發展。
知識服務并沒有固定的模式和流程可以遵循,法律圖書館應通過實證研究,定量分析用戶的需求特點,并結合館藏資源、技術設備和服務能力,推行切實可行的服務內容: 大型公共圖書館的法律分館,政府部門的法律圖書館可以把為國家立法機構、政府決策部門提供信息咨詢和決策服務作為知識服務的首選,同時還應該為非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普及知識文獻,為社會普法工作提供交流的平臺;科研機構、高校的法律圖書館則需要貼近學科發展,了解學科帶頭人、科研人員的研究習慣、研究方向,開展深層次的信息加工,把基于文本的檢索、咨詢、提供服務提升到基于內容的知識服務,真正融入到教學科研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