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較法的無窮魅力
比較法從其誕生之日起就充滿著無窮的魅力。1900年,在法國巴黎召開了第一次國際比較法大會,在這次大會上,薩萊伊和朗貝爾提出了“共同法”的概念,并將其作為比較法的口粵1】。從這時起,比較法的魅力吸引了一群追求真理的法學家投身其懷中,并造就了一批杰出的比較法學家。比較法并不是一個法律部門。比較法作為一門學科,正確的稱謂應是“法律比較學”,但比較法這一稱謂已成為習慣。比較法的魅力主要體現在其與眾不同的廣闊視野與恢宏氣度上。比較法從來就不是狹隘的,在這一大花園里,你可以欣賞到各不相五彩繽紛的法律之花,并可采擷到最美麗的花朵。英國哲學家和科學家培根曾經說過,“判斷的對象不能同時成為判斷的標準。”他的這種觀點給比較法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比較法在其發展過程中經歷過一段衰落的時期,但到20世紀末又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隨著比較法的逐漸成熟,比較法旨在建立“人類共同法”的觀點受到了質疑。比較法的任務是實現法律的統一還是追求法律的多樣性?對這一問題也有著不同的答案,但幾乎每個國家在制定法律的時候都會運用比較法的方法,對不同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及其運作效果進行比較,從而借鑒世界法律文明最優秀的成果,制定出最適合本國國情的法律。比較法不僅在立法過程中可以發揮巨大的作用,在司法中同樣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在涉外案件的審判當中,經常需要適用外國法,有時還要求適用有利于取得某種結果的法律,這就必須對有關國家的法律進行比較,才能選擇出有利于取得某種結果的法律。比較法最深層次的魅力在于可以促進人類的進步。有比較就有優劣,有優劣就有選擇。這樣,通過法律的比較,各個國家就能較快地建立適合自己國家的,經過不同國家檢驗的好的法律制度,從而實現法律的進步,而法律的進步毫無疑問可以促進人類的進步。
二、法律趨同化的歷史必然性
(一)法律是文化還是工具
對法律是文化還是工具這一問題的回答影響到我們對法律是否具有趨同性的認識。如果法律是一種文化,就有必要保持其多樣性,如果法律是一種工具,就沒有必要保持其多樣性,而應該把各種法律制度放在一起進行比較,將經過實踐檢驗的具有普適性的法律制度在各國推廣。筆者認為法律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工具,但主要是一種工具。這里所說的工具不是指法律是維護階級統治的工具,而是指法律是社會治理的工具,是維護正義的秩序的工具。法律作為一種社會治理的工具,是具有普適性的,不同于其他各種文化。我們經常說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文化傳統,如唐詩宋詞等文學藝術、中國畫等繪畫藝術以及民間音樂等,這些傳統文化不僅應該保持下來,而且應該發揚光大。但法律不同于這種傳統文化,法律在本質上是治理國家的工具。當然,對法律傳統的研究也是很有意義的。如博登海默指出,歷史法學派花費在歷史研究上的勞動同其所取得的成果很不相稱,但在許多情況下,這種研究也大大豐富了我們認識早期法律制度發展時所必需的知誕2】。研究法律傳統,必須進行縱向的比較,同時還必須進行橫向的比較,經過縱橫交錯的比較之后,必然會發現最優的法律制度。
需要注意的另一個問題是文化與法律并不是嚴格對應的。人們常說法律需要適應一個國家的文化,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并不準確。英國或瑞士境內各有好幾個截然不同的“民族文化”,幾乎所有的民族國家都內含了相當多的“少數民族”和多元異質的文化傳繡3】,而這些國家大多有一個統一的法律制度,適用于不同的文化傳統。我們中國也是如此,有著豐富多樣的文化傳統,卻同樣有著統一的法律制度。“無論何種法治都是萬變不離其宗,都離不開法治的幾項基本原則。”【4】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不同的文化可以容納相同的法律。這一結論無疑為本文所贊同的法律趨同化提供了支撐。
(二)共同法與法律趨同化
1900年巴黎國際比較法大會提出了共同法思想。我國比較法學者米健先生在《比較法研究)2000年第3期上發表了《從比較法到共同法--現今比較法學者的社會職責和歷史使命>一文,認為創建人類共同法是比較法學者的歷史使命。該文再次引起了我國法學界對共同法的討論。如華楓先生在《比較法研究12003年第2期上發表《從美好的幻想到理性的追求--評米健“從比較法到共同法”一文質疑新共同法說》,對共同法說提出質疑。人類共同法不斷進入比較法學家的視野,歷經波折但又生生不息,折射出比較法學家超越本國視野,探求普世真理與普遍知識、追求達致法律大同的普遍法或世界法的志趣"。然而,創建共同法這一美的理想能夠實現嗎?共同法這一提法是否科學?由于國家將長期存在,各個國家也必須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因此,創建共同法只能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空想。但法律趨同化這一走勢卻是無法避免的。法律趨同化是我國著名法學家李雙元先生提出并進行了系統論述的法學思想。法律趨同化,指的是不同國家的法律,隨著社會需要的發展,在國際交往日益發展的基礎上,逐漸相互吸收、相互滲透,從而趨于接近甚至趨于一致的現象。其表現是在國內法律的創制和運作過程中,越來越多地涵納國際社會的普遍實踐與國際慣例,并積極參與國際法律統一的活動等等6】。共同法與法律趨同化之間也存在著一定的聯系。在法律趨同化的過程中已經趨同的那部分法律,是可以稱為共同法的。而且共同法思想和法律趨同化思想的理論基礎都是法律具有普適性。但共同法是一個靜態的概念,而法律趨同化是一個動態的概念,更能夠反映法律發展的基本規律。
(三)當代法律趨同化走勢的特點
1.法律趨同化是各國的自主選擇
法律趨同化思想得到了廣泛的認同,但仍然有一部分人反對這一思想。法律趨同化思想的反對者經常將法律趨同化與法律殖民主義、法律霸權等聯系在一起。現在的國家都是主權國家,在決定本國的法律制度時都有著選擇權。當代的法律趨同化走勢,與以前殖民主義者向其殖民地強行推行其法律以取代其本土的法律制度或消除彼此之間法律的差異是完全不同白勺[7】。有人認為現在的情況是西方國家把法律輸入到世界各國,這就是法律殖民主義。這種說法是存在很大問題的。以羅馬法為例,很多國家接受了羅馬法中的許多制度,這些國家包括德國、法國以及一些英美法系國家,我們能說德國和法國成了羅馬或意大利的法律殖民地嗎?顯然不能。相反,一些國家借鑒了別國的法律制度而變得比被借鑒國更為富強。法律趨同化在很多時候是通過各國法律相互借鑒表現出來的。法律作為社會治理的工具,包含著人類的智慧和勞動,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把法律視為知識產權的一種也未嘗不可。在法律借鑒當中,得到好處的是借鑒國,被借鑒國是得不到實質意義上的好處的。總之,當代法律趨同化是各國的自主選擇,與法律殖民主義無關,與法律霸權無關,與文化入侵無關。
2.法律趨同化從私法領域擴展到公法領域
在20世紀,比較法學者一般將比較集中于私法領域,法律趨同化也被認為只限于私法的趨同。比如,朗貝爾認為,比較法可以鼓勵不同國家的法律規則的和諧,其最終目的是具有相同文明的國家的民商法的統J 8)。與公法相比,私法確實更容易趨同。由于公法與政治的關系更為緊密,在公法領域借鑒外國法律制度時,各國都非常謹慎,在公法領域也更難達成國際公約。但是,隨著國際交往的進一步密切,隨著跨國文化交流的進一步加強,公法領域的某些理念得到了普遍認同,如保障人權、罪刑法定、民主制度等,已成為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在這一背景下,比較法學者開始將觸角伸及公法領域,從而加快了公法的趨同。此外,各國人民對公平與正義的認識也趨于一致,尤其是公平正義的核心含義是每個國家的法律制度必須包含的,因此,我們在看到各國公法的差異性時,更應該看到各國公法中的核心部分已經相同或正在趨同。
3.法律趨同化與全球化沒有必然聯系
20世紀90年代,隨著冷戰的結束,通訊技術的發展,以及跨國貿易投資的激增,世界進入了全球化時代。那么,法律趨同化是不是全球化所造成的?筆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即使沒有出現全球化這一現象,法律趨同化同樣存在。法律從它產生時起就有一種趨同性,法律趨同化是人類社會進步和法律進步的“理性選擇”,是一種與自然界“遺傳與變異”和“優勝劣汰”十分類似的“自然進程”o[9】人類各大民族的法制文明有非常重要的深層次的共同價值基礎和手段選擇上的共性。這種共性是各大民族的文明創造者從未相互商量的,但卻是發自文明深處或人類的人性深處時10】。法律趨同化走勢的加強首先是由于比較法的發展,其次才是全球化的推動。法律趨同化最主要的表現是各國國內法的趨同。各國在制定國內法時,廣泛采用比較法的方法,借鑒其他國家的法治經驗,從而出現各國國內法趨同的現象。這種國內法的趨同現象并不是全球化造成的。當然,我們也不能否定全球化對法律趨同化的推動作用,全球化可以促使越來越多的國家積極參與國際法律的統一活動,促進各種國際條約的達成。總之,全球化可以促進法律趨同化的發展,但法律趨同化是法律發展的自然進程,其最主要的推運力量是比較法。
三、因特網時代的比較法與法律趨同化
(一)因特網為比較法研究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在過去,獲取外國法資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比較法就像一個貴族,各國立法者使用比較方法存在著諸多不便,比較法研究的普及程度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如今,我們已經進入了因特網時代,作為信息資料傳播手段的現代網絡技術的發展克服了獲取外國法的不便。有了因特網,查找外國法律資料已不再需要旅行到其他國家,也不需要使用速度慢費用高的郵寄方式。目前,大多數國家的立法機關都擁有自己的官方網站。這些立法機關不僅將其頒布的法律發布在網站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將與立法過程相關的重要資料也發布在網站上。許多網絡比較發達的發達國家的法院判決也基本上可以在法院的官方網站上獲得。很多官方網站上沒有的資料也可通過私人、大學、律師事務所或相關組織的網站獲得。如馬克斯·普朗克外國私法和國際私法研究所、美國國會圖書館都提供了網絡服務。此外,很多法學著作和法學論文也可以在因特網上找到,比如在專業法律數據庫WESTLAW、LEXI$、JURL$和CELEX中,就可搜索到大量法學著作和論文。有一些期刊甚至只在因特網上以電子版發行,如EJCL。一些網站還提供了電子郵件服務,將最新資料在第一時間發送至用戶的郵箱,這就使研究者可以獲得法律最新發展的第一手資料11】。很多國際組織也將其大部分文件通過因特網發布。可以說,比較法研究所需要的法律資料,基本上都可以在因特網上找到。
因特網不僅為比較法研究提供了海量的信息資料,其查找方便、時效性高的特點也為比較法研究者帶來了福音。一般而言,我們可通過兩種方式在因特網上查找法律資料,一是目錄搜索,一是搜索引擎。
目錄搜索方式是指在某一法律信息網頁上,將不同的法律文獻按其內容主題、文件類型、法律淵源等不同標準進行分類,每一類提供相應的鏈接,用戶可按自己的需要進行點擊(12】。搜索引擎更是為我們查找法律資料提供了極大的便捷。我們只需在Cm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中輸人關鍵詞,所有包含該關鍵詞的資料都將顯示在你的面前。此外,專業的法律搜索引擎可使搜索結果更具相關性,如Find Law's Law Crawler、Law Runner Global Index、Intemet Le鯽Resource Guide就是一些常用的專業法律搜索引擎。除了查找方便這一優點外,因特網為比較法研究提供的資料還具有很高的時效性。通常情況下,新的法律文件通過后的數天內,就能在因特網上找到:有些法律文件更是通過因特網同步發布。在因特網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多可用于比較的法律資料的情況下,我們在法學研究中再也沒有理由不重視比較方法了。與因特網的發展相伴隨的,將是比較法的蓬勃發展。因特網時代,是比較法學者的天堂。
(二)比較法的蓬勃發展加速了法律的趨同化
前面討論了因特網時代比較法將得到蓬勃發展,那么,比較法的蓬勃發展將帶來什么呢?本文認為,比較法的蓬勃發展必然帶來法律趨同化走勢的加強,法律趨同化走勢的加強也需要比較法的發展。比較法學的興起和發展,對推動法律的趨同化起了很大的作用。法律是人為的,而人類又是群居的,種種生活關系以及演化出的法律關系就有共同性。而既然人類之法律關系漸趨統一,將各國法律放在一起予以比較、研究,俾取長去短,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13】。比較法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比較不同法律體系中的法律規則,揭示所有法律體系中的一般法律原則,以尋求法律規則的協調以至實現不同國家法律的一班14}。比較法對法律趨同化的推動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法律移植或法律借鑒來實現的。通過比較法研究,我們可能會發現外國法中的某些制度對國內社會治理是有益的。對是否應該借鑒這一外國法律制度的態度影響到法律趨同化的進程。我們應該認識到,對外國法律制度的借鑒不是一個民族性的問題,而是一個有用與否、需要與否的問題。沒有人會從大老遠拿一個自己家里已有或比自家東西更差的東西過來,但也只有一個傻瓜才會因為一朵美麗的花朵沒有生長在自己的后花園里而拒絕曹15】。在消除了對法律借鑒或法律移植的排斥情緒之后,各國的立法者就會自覺地采用法律比較的方法來提高立法質量。法學研究者也應該通過對不同社會、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及相應規則的比較和研究,對本國和外國法律制度的差別及其長短予以明確了解,從而在本國法律的制定和實現過程中,提供最佳,或至少是較佳的選擇和方案,以求獲得最好或較好的社會效點澄16】。在因特網時代,所有法學研究者都會自覺不自覺地運用比較法的方法,因為因特網為他們提供了如此多可供比較的法律資料,而且這些資料的獲取是方便快捷甚至是免費的。世界各國的法學研究者使用比較方法,可以在他們之中產生共同的話語,形成共同的法律理念。而法學研究者一般同時又是法學教育者,他們自然會在教學過程當中傳授比較法所取得的成果,從而使整個法律職業共同體都受到比較法的教育,這將對整個國際社會法律的趨同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法律趨同化是法律發展的自然進程,即使沒有比較法,法律趨同化也同樣存在。但沒有比較法,就不知各國法律的優劣,甚至對彼此的法律相互不了解,法律趨同化的進程是緩慢的。當然,法律的工具性和普適性本身會使各國法律中包含有很多共同的東西,但如果沒有比較法,又怎能知道法律趨同化已經發生了呢?而因特網時代比較法的飛速發展就使得法律趨同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因特網本身對法律趨同化的作用
通過促進比較法的發展,因特網間接地推運了法律的趨同化。但因特網本身對法律趨同化走勢的加強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法律主要是一種工具,但同時也具有文化的因素。一些法律制度之間的差異就是由于文化背景、法律觀念的不同造成的。因此,如果各國人民之間文化背景、法律觀念之間的差異得以縮小,則毫無疑問為法律趨同化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而因特網對人們觀念的影響是革命性的。我們完全可以把我們所處的這個時代稱為因特網時代,因為因特網的普及程度以及我們__對因特網的依賴程度是如此之高。以中國為例,高學歷的人幾乎不分年齡不分城鄉都會經常使用因特網,而年輕人則不分城鄉不分學歷一般都會經常使用因特網。在農村,幾乎每一個鄉鎮都有好幾個網吧,很多年輕人干完農活之后都喜歡跑到網吧上網。因特網是一個開放的媒體,可以營造一個自由、民主和寬容的文化環境,可以喚起人們的民主意識和權利意識。因特網還可以使信息的傳播跨越國界。這對各國文化的趨同將產生深遠的影響。與傳統大眾媒介相比,因特網使跨文化傳播從概念到形式都發生了變化,它為世界不同地區的人們同時共享相同的信息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因時間、空間引起的傳播障礙變得愈來愈少。在網絡社會,任何獨立的人在網上都是對等的主體,他們不分地界,不分時區,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不受其母國機制的制約,最后必然形成相似的生活習慣和趨同的價值觀忿17】。因此,因特網本身也在背后推動著法律趨同化的進程。此外,人們在因特網這一沒有國界的空間所為的行為也需要共同的法律規則進行調整,這也在另一方面推動著法律趨同化走勢的加強。
綜上,我們認為,法律趨同化是法律發展的自然進程,比較法在這一進程當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在進行法律制度、經濟制度和社會制度的改革,這為比較法學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天地18】。比較法的發展離不開豐富的可供比較的法律資料。因特網正好滿足了這一需求,其所提供的豐富的法律資料以及獲取這些資料的便捷性為比較法研究G3T--扇明亮的窗戶。與比較法的蓬勃發展相伴隨的,是法律趨同化走勢的進一步加強。同時,因特網時代各國文化的趨同也在加速,這從另一方面推動了法律的趨同化。因此,在比較法和因特網的雙重推動下,法律趨同化的走勢將越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