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美國的法學教育模式和教育理念在世界上備受矚目,是許多國家學習借鑒的對象。美國的法律學位(J.D, L.L.M, JSD等)屬于研究生教育,以培養律師為目標,體現了職業教育的特點,其課程設置、教學原則和方法都圍繞這一培養目標展開。法學院開設專門的實務技能課程以培養學生的律師執業技巧,教學實施過程中強調并始終貫徹“實踐中學習(l e a r n i n g b ydoing)”的原則。課堂內外,學生有許多學以致用法學知識和執業技能的機會。通過這種培養模式,法科學生在畢業后便可以直接進行實務操作,開始真正的律師執業。本文將對美國太平洋大學麥克喬治法學院的實踐教學模式做個案分析,總結其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經驗,并探討如何針對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進行運用。
二、實踐教學理念的歷史發展
實踐教學理念由來已久,其歷史來源據說出自古語:“I hear and I forget, I see and I remember; I do and I understand”(聽而忘之,見而記之,做而知之)[1](有人認為這是出自《荀子.修身》中的:“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 。亞里士多德持有相同的觀點,在《尼各馬科倫理學》中有類似的論述:“for all the things we have to learn before we can do them, we learn by doing them”。[1] 東、西方的兩位偉大哲學家用不同的語言表達了同一理念:實踐是最佳的學習方法。通過親手做,去實踐,我們才能明白所學的知識,才能真正掌握技能。
從實踐中學習的理念廣泛體現在理工科中的實驗法、醫科學生的臨床實習等教學方法,在這種模式下,學生不是被動地接受知識,而是通過親自動手參與、親身感受以及運用來學習,使得學習效果倍增。美國的法學教育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以蘇格拉底究問式和案例教學法為主,這種教學模式注重法律知識的獲得和原則的研究,并不強調法律實踐,培養出來的學生只具有法律知識,卻不具備運用知識的能力,并不能即時勝任律師的工作。對這樣一種培養模式,法學實務界提出了批判。
1 9 9 2年美國律師協會完成了對美國法學教育影響深遠的麥克特報告,這是被視為美國法學教育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麥克特報告對美國法學院重理論、輕實踐的做法進行了批判,明確提出法學教育應以實踐為導向,法學教育與律師執業應當建立無縫隙對接(no gap),即法科學生畢業后能立即從事律師實務工作;法學院要致力于培養律師,傳授學生從事律師職業必備的技能和職業倫理觀,使之在隨后的律師生涯中不斷鞏固和提升。麥克特報告總結了十項基本的律師實務技巧和能力,包括:1 ) 解決問題技能;2 )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3 )法律研究技能;4 )事實調查;5 )溝通交流;6 )法律咨詢;7 )談判;8 )訴訟和非訴訟爭端解決技能;9 )組織及管理法律業務技能;10)辨認及解決職業道德倫理問題的能力。[ 2 ] 除了律師實務技能以外,報告還認為法學院有責任幫助學生樹立其職業道德倫理觀,并提出四大職業價值觀:1 )提供稱職的代理;2 )努力促進公平、正義和道德;3 )努力推動律師職業發展;4 )努力自我發展和提升。[ 2 ]
麥克特報告推動了美國法學教育的改革,其報告中提出的律師實務技能等內容成為此后美國眾多法學院改革的模板和參照,大大推動了實踐教學在法學教育的展開。法學院隨之開設各種律師實務技能課程,積極探索實踐教學方法和模式,為學生創造實際運用法律知識和操練律師實務技能的各種機會,讓學生在成為真正的律師之前親身感受律師職業的自豪感和責任感。時隔1 0 多年以后,不少人在回顧美國法學教育的發展時,都紛紛肯定麥克特報告對法學實踐教學的影響。
三、麥克喬治法學院的實踐教學模式
圍繞麥克特報告提出的以實踐為本的法學教育觀,美國法學院校高度重視對學生律師實務技巧和職業價值觀方面的培養。下面我們以美國太平洋大學麥克喬治法學院為例,從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和內容、師資上探討和總結其實踐教學模式的經驗。
(一)課程設置
在課程設置方面,麥克喬治法學院的實踐教學分為技能課程、法律診所和實地考查/ 校外實習三大類。專門的技能課程主要包括“當事人會見和咨詢”、“談判和和解”、“司法仲裁”、“替代性糾紛解決”、“民事預審”“刑事預審”“庭審準備及抗辯”、“高級庭審抗辯”、“上訴及跨國訴訟”等等。[ 3 ]其技能課程設置非常全面和具體,涵蓋了律師執業各個階段所需要運用的實務技能,環環相扣,跟真實的律師執業相對應。學生從簡單的基本的技能訓練開始,再逐步過渡到綜合性的復雜的技巧,而這些技巧的安排順序也跟實際案件處理的流程吻合。例如,民事審前技能和刑事審前技能這兩門課程針對的是律師在代理民事/ 刑事案件后、法院開庭審判前所需要做的一系列工作,包括進行前期調查,形成案件理論(case theory),準備證據披露、選取證據、提取證人證言、申請簡易審判以及起草相關的法律文書。學生在學習這些知識和技巧的同時,真實地了解律師的實際工作。法律知識變得具體生動,不再那么晦澀難懂,學生置于法律場景中能更容易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
麥克喬治法學院在其提供的J.D.、L.L.M和JSD 三種法學學位課程中,都開設專門的技能課程。以J.D.學位為例,學生必須修讀“全球律師實務”課,主要學習法律寫作和研究。因為美國是判例法國家,如何查找和援用判例對執業律師是一項重要的技能。學生通過學習如何查找判例,如何準備和起草法律文書,培養了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除了必修課,J.D.的學生可以選修其他的技能課程(如上所列)和法律診所課程。盡管L.L.M 和J.S.D 學位更注重培養學生的學術研究能力,但麥克喬治法學院也為他們開設實務類的課程。例如L.L.M 體驗式教學方向的學生的必修課中就有三學分的“全球律師實務”課程。
除了專門的實務課程以外,法律診所課程是美國法學院的另一種典型實踐教學模式。法律診所起源于醫科專業的診所實習模式,在60年代開始延伸到法學教育。其主要做法是學生在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的法學教師的指導下,在校內或者校外的診所為公眾(主要是弱勢群體)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務。法律診所的理念是學生通過為真實當事人服務從而訓練了律師實務技能,并且加深了對律師這一職業的理解。美國眾多法學院校都開設有診所課程,據統計,1990年美國律師協會認證的法學院中超過80%開設了診所課程。[ 5 ]
法律診所在美國法學院是作為獨立的課程開設。在修讀該課程之前,學生已經學習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和技能,在診所中,通過教師的督導,接觸真實的當事人、代理真實的案件。學生要親身經歷會見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進行事實調查、收集證據、起草法律文書,出庭辯論等各個階段,綜合運用法律理論解決法律問題,鍛煉了寫作、辯論、談判、咨詢等技能,學習面對道德困境時如何思考和做出抉擇,從而對律師這一職業有了更深的體會。這樣一種實踐教學方式被證實是鍛煉和培養法科學生律師實務技能的有效模式。
麥克喬治治法學院的法律診所課程覆蓋面很廣,涉及行政判決、上訴抗辯、破產法、受害人代理、老年人和醫療、聯邦案件被告、移民法、囚犯的民權等方面。學生修讀診所課程,可以獲得學分。受害人代理診所讓學生為刑事犯罪行為和青少年犯罪行為的受害人維護其法定權利;行政判決診所中,學生擔任行政法官,出席地區事務聽證會,就行政糾紛做出判決;破產法診所讓學生擔任破產案件中的債權人、債務人的律師。[ 4 ] 學生在診所課程中,如同真正的執業律師一樣,跟真實的當事人、律師、法官溝通交流,處理各種關系,進行法律思考和推理,運用法律抗辯和寫作技巧,親身體驗律師的各種工作。
麥克特報告中強調法學院要幫助學生培養職業責任感和道德感,要樹立公平正義的價值觀,法學院要培養既有能力又有責任感的律師。如同其他的法學院一樣,麥克喬治法學院也很重視培養學生的職業倫理道德,不僅在一般的法學課程中融入對職業倫理的討論,還開設專門的職業倫理課程,既有針對為政府服務的公立律師的、也有為獨立執業律師的職業倫理課程。教師通過精心設計的案例和問題,跟學生探討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面對各種道德難題時該如何抉擇,例如律師跟當事人有保密協議,但律師卻發現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有虛假的嫌疑,律師該如何處理,是舉報還是隱瞞的兩難問題。通過這些討論,學生能夠從律師的角度進行思考,對律師的職業有了深刻充分的了解,為今后真正執業遇到同類問題做好準備,并逐漸樹立職業倫理道德、責任感和操守。
麥克喬治法學院的校外實習項目讓學生可以在政府部門、法院或者非盈利機構實地考察和學習,了解律師的日常工作,近距離觀察律師如何跟當事人打交道。在真實的環境中,學生在實習機構導師的監督下完成指定的法律工作,并不斷總結反思工作中的經驗和感受。[ 5 ]
(二)教學方法和內容
在麥克喬治法學院的課堂上,我們充分看到“從實踐中學習”這一原則的運用。除了傳統的課堂講授、小組討論和案例教學法以外,教師還運用角色扮演、__模擬演練、模擬法庭等教學手段,讓學生通過實踐的方式學習知識和技能。角色扮演教學法是指教師給學生分派角色,在設定的案情中解決法律問題。例如,在會見和咨詢課中,學生根據教師所給的關于場景和任務的指令,分別扮演律師和當事人,演練律師會見當事人時如何提問如何記錄等技巧。這種教學法一般針對某一個特定技能,涉及的案情和法律問題比較簡單。模擬演練法是角色扮演教學法的延伸,教師選擇的案例和設計的法律問題相對復雜,而模擬法庭則是學生對技能的綜合運用,教師選用完整的案件,讓學生在法庭上模擬庭審的整個過程。
下面我們以庭審抗辯課程為例具體解釋這幾種教學法的運用。庭審抗辯課程的教學目標是讓學生掌握法庭審判的抗辯技巧、證據展示技巧,公眾演講和說服技巧。課程的教學內容圍繞陪審團的挑選、開場陳述、直接和交叉盤問,終極辯論、證據呈現等幾種技巧展開。在教授交叉盤問證人技巧時,教師先講解提問的方式、問題的類型等盤問的知識。在解釋如何使用誘導性提問方式時,教師先做示范,讓學生明白什么是誘導性的問題,接著讓學生角色扮演律師和證人,操練誘導性提問這一技巧。講授完交叉詢問技巧后,教師讓學生模擬整個交叉詢問的過程。最后在學期末,學生通過模擬法庭的方式將庭審的各個階段完整呈現,綜合運用在該課程中學習到的所有技能。角色扮演、模擬演練等實踐性教學方法除了廣泛運用在技能性課程以外,也常常融入到傳統的法學理論課程。在這種實踐教學模式下,學生不是被動地接受者,而是主動的參與者,對于技能和法律知識不再只是停留在理論上的理解,而是通過切身地實踐習得。這樣一種教學方法使學生能夠真正了解并掌握知識和技能。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法學院對案例的選用非常嚴謹,案例的事實豐富均衡、邏輯性和可操作性強。85%的法學院采用國家庭審抗辯機構(National Institute for Trial Advocacy)編寫的案例材料。[ 5 ]這個機構致力于庭審抗辯技巧的培訓,其編寫的案例卷宗材料詳盡完整,包含有起訴書、證人證詞、訊問筆錄、證據等法律文件,形式跟現實中的法律文書一樣。這種案例材料在法學院的實踐教學中起了重要的輔助作用。對于學生而言,這些材料一方面讓他們了解今后工作中將要接觸到的法律文書,另一方面增加了真實感,在模擬演練時讓學生更加投入。
(三)實踐教學的師資
美國法學院教授專業技能課程的教師很多都有執業經驗, 曾經擔任過辯護律師或者公職律師,因此在教授的過程中能夠跟學生分享其工作中的經驗。此外,美國法學院還有一種兼職教師(Adjunct Faculty),他們是在律所和法院全職工作的法官和律師,利用業余時間在法學院講授實務性課程。據統計,美國法學院近四分之一的課程由兼職教師教授。[ 6 ]除了實務性課程以外,這些兼職教師還講授專門的法律課程,如體育法、娛樂法、破產法等。[ 6 ]據估計,這類兼職教師在美國法學院的比例將不斷上升。這些經驗豐富的兼職教師,給美國法學院的實踐教學帶來了寶貴的實戰經驗。
四、對我國的啟示
(一)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
《2011中國大學評價》中,我國共有514所大學開設法學專業。[ 7 ]法學專業招生人數從1977年的223人到2007年的10多萬人數增長了448倍。[8]法學畢業生連年增長,但就業前景卻一年比一年暗淡,在所有專業排名中比較靠后,2 0 0 2 年法學本科畢業生就業率在214個學科中排187位,被教育部列為紅牌專業。[ 9 ]
法學學生就業難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一點跟當前的人才培養模式有關。根據教育部1 9 9 8 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介紹》,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法學本科畢業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 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 , 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這個文件為我國法學院校的人才培養提供了指導性的方針,即法學院要培養既有理論,又有能力的畢業生。但事實是“法學畢業生到法律事務部門工作,要至少花三四年的實踐,才能夠適應審理案件、處理案件、代理各種法律事務的需要”。[ 1 0 ]這說明我們培養出來的學生沒有從事法律事務的能力,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沒有跟上社會的需求。問題出在哪里呢?
看看當前法學院的課程設置,法學本科14 門核心課程沒有一門是跟律師實務有關,法學院校中真正開設法律實務技能課程的不多,大都是作為選修課開設,集中在律師實務一門課程中講授,沒有具體到特定場景下特定技能的訓練。教學方法上主要以課堂講授為主,案例教學為輔,學生只是被動地聽,實踐機會很少。學生在大學里學習的是書本上的法律條文,但沒有技能培訓和實踐的機會,造成的局面是:學生畢業后去到律所,不知道如何會見當事人,如何提供法律咨詢,不知道如何調查取證;去法院和檢察院工作的畢業生也缺乏實際的技能和經驗,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勝任工作。
(二)建議和對策
針對目前我國法學院重理論、輕實踐的教育模式,法學學生就業難、跟社會需求脫節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實踐教學模式,從以下幾方面改進:
1 . 明確培養目標
美國的法學教育以培養律師為目標,課程設置圍繞律師執業技能展開,學生要掌握的技能也非常明確。我國法學教育的定位是什么呢?以培養什么人才為目標呢,培養公檢法系統的人員還是執業律師?學生必須掌握的核心技能是什么呢?這些都是當前要考慮的主要問題。我們可以參考麥克特報告中的十項基本技能,結合我國法學畢業生主要從事公檢法等工作的實際情況,總結概括出法學學生必須具備的實務技能,如作為法官,要有閱卷、判決的技能,作為檢察官要有提審的技能,和作為執業律師的基本技能。這些技能以及相關的職業道德倫理觀都必須在我們的培養目標中明確規定,并圍繞這些內容進行課程設置。
2 .法學本科教育應以實踐為本
我國的法學教育,特別是本科階段,應當全面加強實踐教學模式。首先在課程設置上,應當開設更多的實務課程,例如專門的談判課程、調解課程、庭審辯論課程。法律診所課程在美國的法學實踐教學發揮很大的作用。但我國加入CCCLE(診所法律專業委員會)的院校只有100多所,跟我國共有500多所開設法學專業的院校這一數字相比,只占20%左右,而在這20%的院校中并非全部都開設了診所課程。因此我們要鼓勵更多地院校開設診所課程,并且號召政府和學校對此類課程在政策上、資金上給予支持。在教學方法上,法學院應當鼓勵教師積極探索和采用實踐教學,讓學生有更多實踐演練的機會,不再只是機械地被動地學習法學理論。教師可以在傳統的課堂上融入角色扮演和模擬演練的教學方法,在專門的技能課程中強化特定的技能。此外,學校應當努力為學生創造校外實習的機會,跟法院、檢察院、律所等建立聯系和合作,讓學生有實地觀摩、學習和工作的機會。
3 .加強師資的培訓
我們看到美國法學院校的教師大都具有律師執業的經驗,因此在教授律師實務時得心應手。他們能夠向學生即時展示談判的技巧,展示庭審抗辯的技巧。我國法學院中部分法學教師也有在律所當兼職律師的經驗。對于有執業經驗的教師,我們應當鼓勵他們開設專門的技能課程,向學生傳授案件代理時的技巧,而沒有經驗的教師,我們可以為其提供培訓,或者創造條件讓他們到律所、法院、檢察院實習和觀摩,鼓勵他們將實踐式的教學法融入自身的課程中。對于社會上有經驗的律師、法官、檢察官,我們可以采用靈活的方式,聘請他們擔任兼職教師到學校講授技能或者擔任診所的督導,將其在工作中的經驗和技能傳授給學生。
五、結語
最近,美國診所法律教育協會(CLEA)完成的《法律教育的最佳方案》報告進一步重申了麥克特報告提倡的以“實踐為本”的法學教育模式,強調對學生職業倫理的培養,提倡最佳的法律教育應當培養“既有能力(competent)、又有擔當(responsible)的律師”。[11]美國法學教育在過去10年來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我國的法學教育應當以此為參照,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培養具有知識、技能和價值觀的法學人才,為我國的法治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