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已進入信息時代,隨著信息的社會化與社會的信息化,信息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面對信息社會的挑戰(zhàn),檢察機關必須增強信息意識,自覺利用檢察信息,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本文試就檢察信息的概念、屬性及檢察信息的利用,談點粗淺的認識。
一、檢察信息的概念
所謂檢察信息,是指檢察領域以及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的社會生活領域一切活動的消息、情報和知識的總和,它反映檢察工作以及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的社會生活的狀態(tài)和形式。
從縱的方面講,檢察領域既包括檢察工作的歷史,也包括檢察工作的現(xiàn)實。從信息研究的價值來看,雖然我們研究的重點是現(xiàn)實的檢察工作信息,但對于過去檢察工作中的信息(主要是各種形式的文獻、資料),也必須給以足夠的重視。
從橫的方面講,檢察領域既包括檢察工作本身,也包括與檢察工作密切相關的社會經(jīng)濟生活。我們關注的重點,當然首先是檢察工作本身的信息。但是,隨著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確定,我國法制建設日益健全,法律監(jiān)督的職能越來越重要,如今的檢察工作已經(jīng)越來越廣泛地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社會生活中存在和出現(xiàn)的許多難點、熱點,問題都直接或間接地與檢察工作有關,這些方面的信息也應該包括在我們研究的范圍之內。
從地域上講,檢察領域既包括中國的檢察工作,也包括中國之外的世界各國、各地區(qū)的檢察工作。我們研究的重點,自然應是中國的檢察工作,但當今的世界是個廣泛聯(lián)系、互相影響、互相滲透的世界。中國檢察工作的發(fā)展、檢察制度的健全,也離不開借鑒世界各國、各地區(qū)成功的、有益的經(jīng)驗。所以,外國檢察工作的信息也是我們要研究的對象。
二、檢察信息的屬性
檢察信息是信息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檢察信息具有一般信息的共同屬性,如:具有表述性,即內容是可以表述的;具有傳遞性,即內容是可以傳遞、傳播的;具有分享性,即內容可以為多人分享,而且不會由于信息的分享而致使效益遞減;具有選擇性,即對于受眾來說,接受什么樣的信息是可以選擇的;具有實用性,即信息對于接受信息的人來講是有效用的;具有與載體的不可分性,即信息離不開載體,沒有載體就沒有信息;具有可貯存性,即信息是可以貯存、可以積累的;具有可衰減性,即隨時間的推移,信息會逐漸老化,其價值會逐漸衰減等。
檢察信息除具有以上一般信息的屬性外,還有自己所特有的屬性:
第一,檢察信息具有強烈的政治性。根據(jù)我國憲法的規(guī)定,檢察機關擔負著法律監(jiān)督的神圣職責。檢察機關的工作反映了人民的、國家的、階級的意愿和利益。檢察工作具有鮮明的政治性和階級性。因此,發(fā)端于檢察工作本身的檢察信息也必然具有鮮明的政治性、階級性。
第二,檢察信息具有社會性。檢察職權的行使不但與人民群眾的政治生活密不可分,而且與人民群眾的經(jīng)濟生活乃至家庭生活也密不可分。因此,檢察信息深深地扎根于廣泛的社會生活中,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第三,檢察信息具有歷史性。一切檢察信息都是在一定的歷史背景下發(fā)生的,與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有密切的聯(lián)系,離開了對特定歷史條件的分析,就不可能把握一定的檢察信息的內容實質。
第四,檢察信息具有專業(yè)性。檢察信息的專業(yè)性源于檢察工作的專業(yè)性。
第五,檢察信息具有時效性。法律文件、法律事實時效的發(fā)生、消失都是有嚴格規(guī)定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法律文件、法律事實就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這種特點反映在檢察信息中,就形成了檢察信息的時效性。當然,時效性并不是所有檢察信息的特性,但它是一部分,特別是與執(zhí)法活動有關的檢察信息的特性。
三、檢察信息的利用
檢察信息的利用,是指有意識地將原始的或經(jīng)過加工整理的檢察信息運用于檢察實際工作或檢察理論研究,并對檢察實際工作和檢察理論研究起到促進作用。檢察信息的利用,大體上包括如下幾方面:
1、利用檢察信息,為檢察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服務
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與正確地利用信息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在決策之前要全面了解掌握與決策有關的實際情況,特別是要盡可能獲得有關的可靠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這里講的“實際情況”、“數(shù)據(jù)”亦即信息。科學決策最重要的依據(jù)是可靠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和對有關信息進行科學的分析和正確的抽象。社會生活豐富多彩,社會現(xiàn)象紛繁復雜,社會矛盾形態(tài)各異,僅憑個別的事例、個別的數(shù)據(jù)不能保證決策的正確;對個別現(xiàn)象的分析,不能代替系統(tǒng)、科學的數(shù)據(jù)及大量的信息資料的分析。簡而言之,沒有大量的可靠的信息,就沒有科學的、正確的決策。
2、利用檢察信息,反饋決策效果,為檢察決策的進一步完善服務
決策是否正確,要在實踐中經(jīng)受檢驗。而檢驗結果的反饋,靠的也是信息。以檢察工作方針為例,“嚴格執(zhí)法,狠抓辦案”的方針在1993年至1997年間取得了公認的成效。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略的確定,根據(jù)一個時期以來司法腐敗案件的增長趨勢,特別是一些檢察機關,檢察人員執(zhí)法犯法、違法辦案的嚴重情況,根據(jù)廣大群眾對檢察隊伍思想、業(yè)務、作風、道德素質等方面的諸多反映,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經(jīng)過深入調研、慎重研究,及時決定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深入的集中教育整頓,提出了包括正確認識檢察機關的性質和在反腐敗斗爭中的作用、辦案不準下指標、強化遵守程序法的觀念等內容的六條嚴格要求,提出了包括嚴禁超越管轄范圍辦案、嚴禁對證人采取任何強制措施等內容的九條“卡死”的硬性規(guī)定。六條要求和九條規(guī)定,對進一步統(tǒng)一執(zhí)法思想,嚴格辦案紀律,對建設高素質的專業(yè)化檢察隊伍,對全面正確發(fā)揮檢察職能,更好地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開創(chuàng)檢察工作的新局面,必將起到有力的保證和促進作用。很顯然,檢察信息,對檢察工作指導思想的完善同樣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3、利用檢察信息,擴大案源,揭露和打擊犯罪
《檢察日報》曾登載過一篇“一句閑話”牽出”六案”的報道,說的是江蘇阜寧縣檢察院兩名檢察官在辦案中偶爾聽到群眾議論該村支部書記”無錢不辦事”及如何”心黑”、”斂財”的閑話。嗅覺、靈敏的檢察官立即將此信息報告院領導,院領導當機立斷,馬上進行案件初查。幾經(jīng)周折,不但將貪污、受賄5萬余元的村支書送上法庭,而且還順藤摸瓜,挖出包括3名副鎮(zhèn)長在內的5人犯罪案件。通過信息的分析,找出犯罪線索,挖出犯罪;或通過小的犯罪線索挖出大的犯罪,這樣的例子很多。關鍵在于檢察人員要有強烈的信息意識和從本質上把握各種事物是否有內在聯(lián)系的辯證思維能力。
4、利用檢察信息,改進檢察教學和科研工作,提高檢察教學和科研水平
檢察官的教育培訓,是提高隊伍素質,保證檢察工作順利進行的戰(zhàn)略性的任務;檢察理論研究是把檢察實踐工作的經(jīng)驗上升到理論高度,反過來又指導檢察工作不斷前進的重要一環(huán)。這兩項工作都是檢察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做好這兩項工作,都離不開對檢察信息的利用。教材的編寫、講稿的準備、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的確定和研究,都必須建立在對大量的檢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上。占有的信息資料越充分、越可靠,教學的內容、理論研究的內容越扎實、越有針對性,對檢察實際工作越有指導或借鑒意義。因此,有意識地利用檢察信息,改進和提高檢察教學和科研水平,也是擺在檢察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者面前一項十分光榮而艱巨的任務。
5、利用檢察信息,開展法制宣傳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20年,也是檢察工作大發(fā)展的20年,檢察機關的影響日益提高的20年。檢察工作能有今天的局面,是黨中央路線、方針正確和全國廣大檢察干警艱苦奮斗的結果,同時,與利用檢察信息開展法制宣傳也是分不開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有了面向全國公開發(fā)行的《檢察日報》、《人民檢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中國刑事法雜志》、《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學報》等報刊,有了初具規(guī)模的中國檢察出版社。檢察機關通過自己的新聞信息渠道,把有關檢察工作的情況向社會宣傳,不但普及了法律知識,而且擴大了檢察工作的影響。同時,這些渠道也成了檢察機關聯(lián)系人民群眾的橋梁。不但如此,還可以有意識地把檢察信息通過中央新聞媒體(廣播、電視、報刊等)的宣傳,使檢察工作在更大的范圍內得到社會的了解、支持和監(jiān)督,為檢察信息的利用開辟更為廣闊的天地。
6、利用檢察信息,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社會治安是個系統(tǒng)工作,不但需要政法部門的努力,也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不但需要政法各部門發(fā)揮職能作用揭露犯罪、打擊犯罪,也需要政法各部門積極參與綜合治理,凈化社會環(huán)境,預防減少犯罪。這也為檢察信息的利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利用檢察信息進行法制宣傳;從對大量檢察信息的分析中找出發(fā)生某種犯罪的規(guī)律,根據(jù)其規(guī)律尋找預防犯罪的措施;針對發(fā)案單位工作中的漏洞,提出檢察建議;把外地乃至外國預防某一類犯罪的經(jīng)驗信息提供給政府或有關單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檢察機關利用檢察信息參與綜合治理成功的例子很多。如四川省檢察院曾對全省基建工程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分析,向省委寫了專項報告,引起省委重視并將報告轉發(fā),對預防犯罪,保障經(jīng)濟正常發(fā)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7、利用檢察信息,為立法或制定政策提供參考
法律和政策的制定需要大量的現(xiàn)實的事實和數(shù)據(jù)為依據(jù)。近年來,全國人大關于修改刑法、刑訴法的決定,關于打擊經(jīng)濟領域犯罪及稅收、金融、投資等方面的許多立法,都與對大量的檢察信息的分析和研究有關;黨中央關于干部廉潔自律的一系列規(guī)定以及選拔干部的做法,也都借鑒了檢察機關提供的大量信息資料。要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的法治國家,加快立法進度、提高立法質量的任務還十分繁重。有意識地收集、積累檢察信息資料,提供給立法機關作為參考,這也是檢察機關的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