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大綱:
一.歷史
二.現狀
三.未來
資料匯總:
(1)
如果從1983年算起,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作活動走過了27年的歷程。在這瞬間的過程中,許多曾在這個領域工作過的新老同行們留下了值得后人回顧與總結的團體活動。作為一項事業或者將它作為一個民間組織而能夠去經常的回顧與反思它的步伐,無疑是一件積極而有意義的事情。今天,當我們又能坐在一起,來上海華東政法大學參加2010年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作會議暨學術研討會,回過頭來看看協會曾經走過的路、反思以往的話題,會令我們內心感覺振奮,畢竟我們走了過來。
中國的法律圖書館事業的發展,曾有過斷斷序序的漫長歷史,但一直沒有形成穩定的組織形式。從清朝末年中國憲政之初時的大理院圖書館到民國時期國民政府高等法院圖書館,直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中央政法五機關聯合圖書館都未曾留下完整的文獻記錄。特別是在新中國成立后發生的歷次國內政治運動中對長期保留下來的各地高等院校圖書館中的法律文獻館藏體系的破壞,使得在改革開放之初國內竟找不出一家能夠完整、系統、全面收藏中外法律文獻的專業圖書館。
自本世紀70年代后期,伴隨國家法制建設事業的逐步發展和依法治國基本國策的確立,首先在國內法學高等教育事業的大發展形勢下,高校專業院、系圖書資料事業經過數年發展取得極大成果。特別是政法院校圖書館的早期發展,得到令人注目的業績。一個被國人所并不了解的專業圖書館系統:法律圖書館,慢慢浮出水面。為使更多的同行們了解這個領域的發展,本文整理了27年來作為法律圖書館領域,特別是高等院、校法律圖書館之間的協作組織“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作委員會”歷年來的基本活動與議題加以歸納并給予簡單的分析,供國內法律圖書館同行們參考:
(2)
綜上所述,到目前為止作為全國性的法律圖書館協作會議共召開過十三次,總攬十三次會議以及每次會議參加者與其會議所定的主題,我們可以大體上看出作為一項專業圖書館事業的發展脈絡。
(3)
相較傳統法律教育而言,中國法律教育在近些年發生了很多新的變化。在變化了的背景之下,法律圖書館面臨著一種新環境。
作為高校系統下的專業圖書館,法律圖書館工作的視角、思路,應該首先關注和分析所身處的法律專業教育的大環境與背景,認識法律圖書館所面對的讀者服務群體結構和需求的變化,從變化的環境來思考法律圖書館的發展
(4)
創新,開拓,指適應環境,拓展法律圖書館的發展空間,提升法律圖書館的價值。當下圖書館面臨著各種外部競爭,例如出版商、數據庫商等上游競爭;各種搜索引擎、商業性資源平臺的涌現等。圖書館的某些傳統功能因此受到沖擊,壓力很大。但如果仔細審視自身所處的位置與所具有的優勢,適應自身所處的大環境,則有無限可能的拓展空間。專業圖書館從傳統的信息服務向“知識服務”轉變是一個趨勢。法律圖書館館員熟悉信息源,掌握著大量數據,與研究相結合,與院系科研人員相結合,則可以將資源變成活的知識。在專業圖書館行業領域內,存在著大量的需要由圖書館人員來做的空白領域和課題:例如對法學科研成果狀況的研究;對學術成果在數據基礎上統計分析,進行法學學術評價體系方面的建設性研究;對于前沿和熱點問題研究狀況的跟蹤分析等。如果專業館員能夠利用自身所掌握的資料,做出分析研究,發揮些微導向作用,對于教學與科研都將影響深遠。也正因為此種發展趨勢,未來的中國法律圖書館界,對于擁有圖書館學、情報學、法學知識背景的專業館員,將會需求更強烈,圖書館學與法學的融合性研究將更為必要。
環境的變化,決定圖書館的定位。發展就是要隨著需求的變化和環境的復雜度而變化。轉引一位美國學者的話,恐龍的滅絕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有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不能適應變化了的環境,不能隨變化了的環境而改變自身。危機與挑戰,意味著機會與創新。用新的思維和新的觀念,才能激發法律圖書館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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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國有法學專業的高校數量為615所,在校生約30萬人。幾乎所有的本科院校都設置了法學專業。目前,全國已經建立了由普通高等法學教育、成人法學教育、法律職業教育構成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法學教育體系。
在廣泛學科建設及多極化的教育層次的影響下,法學教育課程設置呈現出一系列的特點,如與學校特點相結合,與社會重點問題相結合,與全球化發展趨勢、國際化合作理念相結合。除了傳統的法學14門核心課程課以外,許多學校結合自身特點和傳統的學科優勢,開設與財稅、貿易、金融、醫事等領域相關的多種針對性、實用性較強的課程。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法學新興應用學科和社會熱點、焦點問題層出不窮;在全球化視角的影響下,許多法律院系也將目光投向了域外法系研究,這些都為法律課程設置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指導和參考。法學作為一門應用型與學術型相結合的學科,學科呈現交叉式、交融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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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國家有關部門將擬定設立法學院的最低標準和考核法學院的基本標準,法學院設立的最低標準有三個方面,法學師資、法學圖書資料、法學教學形式。其中條件之一,即法學院校必須有法學圖書館。可見,法學圖書資料是法學院學習的重要條件,它是影響學生知識面、專業水平的重要因素。文獻資源建設在所有學術性機構中具有基礎性作用,其存儲、傳遞和利用決定了教學和科研的水平與成功,應該成為法學教育和法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7)
課題組根據北京地區高校法學院系的設置及其法學教育開展情況,最終選取了28所本科院校為考察對象。通過調查和實證研究,分析相關數據,從專業用戶、文獻收藏單位、資源共建共享等多角度對法學文獻狀況進行評價,了解北京地區法學文獻資源布局,以及資源的合作建設與共享現狀;試圖為建立并完善北京地區法學文獻信息資源的保障體系提出可行性建議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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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中國的政治文化中心,是高校云集、國家機關所在,是法律職業群體密集的地方,北京地區法律圖書館的建設與發展以及法律文獻信息的傳遞與研究具有獨特的需求與優勢,研究成果將對本領域具有參考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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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學文獻信息建設一方面與學校本身發展和學科建設密切相關,如綜合性大學圖書館的人文、法律、社會科學方面的資源非常豐富;而理工科院校圖書館這方面的資源建設相對弱一些。另一方面,這些院校中法學院系的發展規模也不相同,有的法學院系設立了一定藏書規模和專業服務的法學專業圖書館或資料室,在法學資源建設和服務方面具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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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的“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作委員會”是全國唯一的政法院校館際協作組織,該組織在原司法部屬政法院校館際協作委員會基礎上,吸收了全國眾多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參加,加上國家圖書館立法參考咨詢部、社會科學院圖書館法學分館等共有成員館80多家,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為主任館。每兩年召開一次全國性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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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是依法成立的組織協調在京高校法律圖書館、在京國家機關、立法司法單位、律師事務所及法律網站的學術性團體。隸屬于北京市法學會。研究會的掛靠單位是清華大學法學院,秘書處設在清華大學法學院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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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圖書館研究會近30余個單位的代表(約90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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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協作委員會。成立于1982年,早期為“司法部部屬政法院校圖書館協作委員會”,當時的組織者為部教育司所屬5所政法院校(北京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中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和地方26所政法干部管理學院圖書館。協會下設東北、西北、華東、華北、中南五大區域分會。2000年全國高教體制變革后,原司法部所屬院校歸屬教育系統,協會也更名為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協作委員會。同時擴大吸納了綜合院校、理工院校法學院、系圖書館或資料室參加。協會每兩年召開一屆全國性的會員大會,基本內容大多局限于各館之間的業務交流和工作信息交換。協作委員會常設主席為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協會辦有內刊《政法圖書館》,后更名為《法律文獻信息與研究》,是目前國內出版的唯一的法律圖書館與信息的專業期刊,編輯部設在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內,截止目前出版了50期。近年來經常參加協會活動的法律圖書館大約有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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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高校資料研究會法律信息分會。隸屬于全國高校社科資料研究會。主要會員來自于北京地區各高校法學院圖書館和法律系資料室。常設機構設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圖書館。分會近年來接納了國家立法機構、司法機構、科研機構、社會團體中法律信息與資料工作者參加。該組織形式為松散性的行業組織,每兩年召開一屆北京地區的法律圖書館年會。除年會之外,分會每年組織若干次學術活動,主要集中在法律信息與法律圖書館的業務理論探討內容中。近年來分會曾數次邀請國外法律圖書館專家來分會演講與交流。作為地方性組織分會目前是國內法律圖書館領域最為活躍,學術氣氛最濃的民間組織。目前擁有地區性的團體會員4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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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傳統的法律信息收集與利用的機構:法律圖書館來看,其不斷發展基本上是自1978年改革開放之后的事,特別是作為法學教育領域中的法律圖書館建設,隨著高校法學教育和科研機構恢復與發展,全國高校法律圖書館不斷重建或新建。80年代中期,司法部隸屬的5個院校的圖書館基本壟斷了國內圖書館資源,但2000年以后,隨著法學教育的發展,院校法律圖書館的數量和規模都有了大幅度的改變,特別是一批國家重點大學法學院系的發展及擴大,使得國內法律專業圖書館開始興起并不斷完善,逐步走向初具規模階段。據統計全國約有200多家法學院、系恢復與設立了法律圖書館或資料信息中心。此外,國家各級立法、司法機構也正在積極恢復與籌辦本系統的專業圖書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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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高校圖書館設立專業分館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按照學校各院系或學科發展設立學科專業分館;另一種是學校圖書館統一管理學校文獻信息資源,沒有設立專業分館。對于第一種情況,具體做法也有差異,有的專業分館行政隸屬于本學院,經費、資源、人員等完全獨立,在業務上與學校圖書館保持合作;有的分館則完全隸屬于學校圖書館,在資源和服務方面具有專業性和針對性。在調查的28所北京高校中,有10家設有相對獨立的法律分館或資料室(具體情況參見表4),其中絕大多數都隸屬于法學院或法律系。這些法律分館的規模也有很大差別,因此,自然存在著文獻資源數量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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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業已成熟的各類型信息資源共建共享體系,都有比較完善的組織模式和管理制度,制定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服務規范,才能保證合作體系的良性運行。探索建立北京地區的法學信息資源保障體系,需要一系列的學習和研究,制定出符合北京地區法學院校圖書館特色和信息資源建設與服務規律的發展戰略。我們認為,北京地區的法學信息資源保障體系可以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加入已有的資源保障體系中,如依托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CALIS)北京地區高校圖書館文獻資源保障體系(BALIS)或者北京高校圖書館聯合體,加強法學信息資源建設和共享,逐步形成地區性法學信息資源保障體系。另一種是建立獨立的以法學信息資源為核心的資源保障體系。如依托“全國政法院校圖書館館際協作委員會”或“北京法學會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由若干核心單位為主體成員,推舉一個中心機構,負責聯絡和協調各個成員館的工作。各成員本著平等互利、資源共享等原則共同建設,采取分布式文獻傳遞服務模式,開展多種形式的業務協作,充分發揮集體效益。當然,法學信息資源保障系統的建立、建設、利用等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成員單位需要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學校圖書館、法學院系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同時可盡量利用和爭取社會各方面的投資與合作,包括商業公司在技術上和系統上的支持。在建設過程中,要把握專業資源協作的定位,爭取建立起可持續發展機制,以實現法學信息資源保障體系的建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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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開拓,指適應環境,拓展法律圖書館的發展空間,提升法律圖書館的價值。當下圖書館面臨著各種外部競爭,例如出版商、數據庫商等上游競爭;各種搜索引擎、商業性資源平臺的涌現等。圖書館的某些傳統功能因此受到沖擊,壓力很大。但如果仔細審視自身所處的位置與所具有的優勢,適應自身所處的大環境,則有無限可能的拓展空間。專業圖書館從傳統的信息服務向“知識服務”轉變是一個趨勢。法律圖書館館員熟悉信息源,掌握著大量數據,與研究相結合,與院系科研人員相結合,則可以將資源變成活的知識。在專業圖書館行業領域內,存在著大量的需要由圖書館人員來做的空白領域和課題:例如對法學科研成果狀況的研究;對學術成果在數據基礎上統計分析,進行法學學術評價體系方面的建設性研究;對于前沿和熱點問題研究狀況的跟蹤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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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與研究應該成為新環境下專業圖書館的發展理念。在新環境下,研究尤為重要。高校專業圖書館尤其應該成為服務與學術型并重的機構,做研究型、學術型專業圖書館,專注于教學和研究的前端。也只有在研究的基礎上,才能提供更科學、更有效的專業服務。
從這種理念出發,筆者提出法律圖書館未來的兩個工作視角:一個是延伸,深化;另一個是創新,開拓。延伸,深化,指基于讀者的結構變化與需求特點,將傳統服務細化、深入,體現專業圖書館服務的價值所在。例如:對文獻資料進行加工與分析,進行基礎性的研究工作報告;對大量資源信息進行再分析整理,以進一步方便讀者;開展具有針對性、滿足特殊需求的專題服務;做專門的資源管理庫,提供系統性的信息服務,如為Jessup國際模擬法庭辯論賽團隊建立一套系統的資源引導方案;為仲裁辯論小組的成員提供全面的資源解決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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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項目多元化、所服務用戶結構和需求上的分化、教育方式的變革、法律資源本身的全球化等諸種新變化與新發展,對當下法律圖書館的作用其實是提出了更嚴格、更專業化的要求。除了借助于信息科技時代圖書館行業所共同采用的新服務技術、新服務手段之外,作為一個專業圖書館,要審視自身所在的“專業”大環境的發展與變化,思考自身所應承擔的責任,調整思路與應對策略,以實現專業功能的充分發揮。僅舉幾個方面的例子以作說明:
(一)保障文獻資源需求,體現在館藏結構上的發展。
例如,針對中國法項目--中國問題的國際關注,應注重用英文撰寫的中國法類文獻資源,引入英文版的中國法律數據庫。又如人權法領域,中文文獻資料較為匱乏,可更多借助外文法律、政治類文獻及國際性的電子資源。針對教育項目的多元化發展、讀者需求的特殊性,專業圖書館在保持館藏特色的同時,要平衡和兼顧特殊需求。
(二)讀者服務,以分析用戶構成變化和需求上的分化為基礎。
例如,以學術型、研究型、學理型為培養目標的法學碩士,與以應用型復合法律人才為培養目標的法律碩士,其需求會有相同、有交叉,但是更會有其各自需求特點,有所側重。[3]法律圖書館讀者服務工作的許多方面,都可在此基礎上進行細化、層次化。
(三)承擔教育職能。
專業圖書館是整個專業知識教育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教師承擔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理念、基本專業技能的傳授。學生培養思維方式、分析、判斷、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圖書館則承擔處理專業信息,駕馭、運用專業知識資源能力的教育。
法律文獻檢索教育一直是中國法律教學中比較欠缺和薄弱的環節,在多數法學院的法律教學中與法律職業道德等課程共處邊緣地位。[4]之所以形成此種狀況,傳統觀念的影響固然是一個重要因素,但是或許也與課程本身的設計有關。即如何設計一個科學的、系統的教學方案?如何能吸引讀者使其真正體會到該課程的重要價值?如何根據教育結構的變化而使其更有針對性?如何使課程效果達到預期目標?這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法律圖書館員應該就此問題,進行更多的研究分析與論證工作。
以北京大學為例,目前也尚未正式開設固定學時的法律檢索課程。實際做法是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讀者,通過講座的模式進行教育培訓:(1)新生入館教育與培訓;(2)高年級學生法律信息檢索培訓:法律碩士、法學博士班;(3)按學科專業、專題培訓:如人權法、勞動法、國際公法、中國法項目班;(4)小組培訓:如模擬法庭訓練營、理律杯、進修/訪問教師培訓;(5)由數據庫商培訓師提供的數據庫使用講座培訓;(6)參與本院法理學教師所開設的法學方法課程。
(四)促進專業學術研究。
高校專業圖書館館員的職業身份通常都定位于“教輔”,即輔助教學科研的人員。筆者認為,除傳統圖書館功能之外,可借助專業圖書館的優勢,做更多拓展性的工作。例如,可通過培訓教研人員的助理助教,以達到間接促進教研人員的科研工作。又例如,北京大學法學院每周有教研人員工作坊(workshop),法律圖書館館員也應適當參加。此類工作坊不僅促進教職人員之間的學術討論,也能為專業館員提供一個便利平臺,了解教研人員正在關注的研究、課題,當前熱點問題,以及不同領域學術研究的進展。筆者認為更為重要的,還在于保持法律圖書館專業館員與本專業的緊密關聯,同時增強研究型館員的身份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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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傳統法律教育而言,中國法律教育在近些年發生了很多新的變化。在變化了的背景之下,法律
圖書館面臨著一種新環境。作為高校系統下的專業圖書館,法律圖書館工作的視角、思路,應該首先關注和分析所身處的法律專業教育的大環境與背景,認識法律圖書館所面對的讀者服務群體結構和需求的變化,從變化的環境來思考法律圖書館的發展。
摘自: (法律教育背景下的法律圖書館/ 陳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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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法學院校的館藏資源特別是外文書刊、電子資源都是以法學為主,幾大法學主要數據庫都集中在這些學校,但綜合性院校及其他學校的法學院,由于學生及教師在學校所占比例較少,沒有足夠的經費單獨購買這些數據庫,而學校圖書館出于經費及采購政策的考慮,一般也不會購買這些專業數據庫供少數人使用,但這些學校的綜合性數據庫占有極大的優勢,他們往往會購買學科范圍很寬的、能夠供學校大多數專業的師生使用的數據庫,這些數據庫中往往含有一些重要的法學資源。由此看來,這兩種類型的圖書館資源是可以互為補充,共享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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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共享是法學院校圖書館發展的必然趨勢,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法學研究和教學的需求,實現資源效益的最大化。鑒于以上對我國法學院校圖書館信息資源建設現狀的分析,任何一家圖書館根本不可能對已產生的信息資源進行全部收藏,而且由于各館都有經費不足的現實問題,各館孤立地為各自的用戶提供信息服務時顯得力不從心,尤其是綜合性大學和理工類大學的法學院圖書館,其中有不少是新建館,在資源建設、人員配備上明顯不足,制約了這些法學院各學科的發展。
建立一個有統一規劃,多方位、多渠道、立體化的信息資源共享體系,整合各方面的優勢資源,并借助先進的網絡服務平臺,優質高效地為讀者做好信息服務,滿足讀者對信息資源的多方面需求,正是解決這一矛盾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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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圖書館作為一種專業性的圖書館,其生存和發展會受到來自各方的挑戰,既有具有相同或相近職業視野和價值觀的公益機構檔案館、博物館、包括開放存在,也有核心價值觀完全沖突的網上書店、信息娛樂了、信息服務商、信息咨詢機構等,這些機構可以在一個或幾個方面對法律圖書館的資本投入或用戶或業務內核形成分流,但都不足以替代法律圖書館。真正具有替代法律圖書館及其服務潛質的是大型綜合性圖書館及蓬勃興起的數字圖書館。
大型綜合性圖書館近年來無論是理念還是資金、技術、合作等方面,都得到極大的發展和提升。同時,這些圖書館更加以讀者為中心,力圖提供更加專業化、更加全面、深入的信息服務,學科館員制度由此建立和發展,其中,法律專業信息服務將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內容。近年來,建立國家法律圖書館和法律圖書館體系的呼聲日漸高漲,這對現有法律圖書館的體系和格局形成巨大的沖擊。
數字圖書館的興起,為向用戶提供個性服務搭建了平臺。數字圖書館的興起,同時也改變或正在改變著用戶的檢索習慣、閱讀習慣,如果假以時日,數字圖書館在很好突破知識產權瓶頸的時候,其資源將得到極大提升,屆時法律圖書館的組織結構形式將受到極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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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絡化的競爭環境中,法律圖書館獨自承擔競爭壓力,基本沒有優勢可言。因此,法律圖書館之間的合作競爭,才能提高整個法律圖書館的競爭力。建立法律圖書館聯盟,即是這種合作競爭的組織形式。圖書館聯盟是從對抗性競爭轉為合作競爭的一種形式,通過這種形式,可以降低彼此的交易成本和生產成本,推動技術的聯合開發,促進成員們的分工和專業化水平縱深地發展。并且通過實力互補的圖書館與其他社會成員之間開展合作,可以在優勢互補的基礎上,通過密集的多邊聯系、互利和交互式的合作實現圖書館資源共建共享,最終達到提高用戶滿意度和服務質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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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種新的競爭因素
1、數字化。數字化已經成為圖書館界追崇的發展方向,法律圖書館的變革也將追隨這樣的潮流。但數字化絕不是簡單的文獻載體的演進,數字化將突破傳統印刷環境下制約圖書館發展的許多因素,圖書館的資源和服務將大大超出原來意義上的“館藏”,在網絡環境下,用戶可以獲得高效、便捷的數字化信息,真正突破圖書館時空有形的物理限制,用戶可以足不出戶或者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通過網絡訪問任何一個圖書館,對圖書館事業而言,圖書館的發展出現質的飛躍 [7]。數字化將改變信息所要服務的對象范圍、服務方法與手段, 這就使得網絡信息資源建設必須反映以網絡為依托的服務導向、用戶導向及系統化建設的原則[8]。對圖書館理念、對圖書館工作模式、服務方式、館藏結構、人員素質等幾乎所有的傳統方式,都將是巨大的挑戰。對傳統圖書館而言,是全新的,對愿意從事數字圖書館的競爭者而言,也是全新的。從這一點來看,對傳統圖書館而言,挑戰遠遠大于機遇。
2、全球化。在網絡環境下,信息業的競爭一開始便具有全球化的趨勢。信息全球化使圖書館競爭全球化就成為必然。網絡改變了圖書館的服務環境,全球化對圖書情報界的影響是巨大的、深刻的,由于信息傳遞的廣泛性、多樣性以及多種信息傳播媒體和傳播機構的涌現,圖書館不得不改變傳統的信息收集、信息傳遞的形式和手段,并在觀念上、技術上產生一次革命。作為專門的信息傳遞和服務機構,圖書情報界早就意識到不同地區間信息交流的重要意義,并且一直在致力于消除信息交流的障礙。如提出了世界書目控制等概念,編制了文獻分類、編目等方面一系列的標準性文獻。信息技術的發展為不同國家之間圖書館的合作創造了更加有利的條件,全球信息資源共享成為可能。但是,圖書館同時也面臨許多問題和挑戰,在因特網浪潮的沖擊下,傳統的印刷媒體也紛紛推出電子版或網絡版,在網上建立主頁或網站。除了網絡媒體的興起和傳統媒體的網絡化,已出現網絡媒體與通信技術公司、傳統媒體和娛樂業的結合或兼并,形成跨國經營的超級媒體集團和信息集團,在全球信息傳播中形成寡頭壟斷。各種信息傳遞和服務機構紛紛涌現,在網絡環境下大有與圖書館一爭高低之勢,生成了圖書館的全球化競爭環境[9]。
3、政策環境。從圖書館的發展歷程來看,隨著社會經濟、科技與文化的不斷向前發展, 圖書館經歷了若干演變從古代藏書樓演變為藏用兼顧、以用為主的公益性信息服務機構傳統圖書館, 現在又從公益性信息服務機構向公益性與商業性并存的多元化數字圖書館時代發展[10]。尤其是在數字化、網絡化、全球化的巨大沖擊下,一個國家或通過政策、立法的形式,或通過與他國或國際組織簽訂條約的形式,制定一國的信息政策、文化政策,對本國的信息產業、文化產業進行規范、保護、扶持,包括政府信息政策、審查制度與言論自由政策、通信與網絡政策、版權政策、信息產業政策、個人隱私政策、信息資源標準等等,涉及信息產業的市場準入制度、信息內容政策、技術政策、投資政策、系統政策等等[11]。法律圖書館身處信息產業、文化產業其中,一定會受到政策的規范和調整。政策演變將導致行業壁壘的設立或消除,從而影響法律圖書館競爭的政策環境。對法律圖書館來說,要參與競爭,不僅要研究、理解本國的政策環境,還要研究、理解他國的、相關國際機構、組織的政策環境,準確把握其演變,在每一次政策的推進、調整中,就會產生新的機遇,形成新的競爭。
4、個性化服務。圖書館一直崇尚“讀者至上”的服務理念,但限于條件,圖書館傳統上大多只能為讀者提高集中服務,盡管也開展一些定題服務、跟蹤服務等帶有個性化特征的服務方式,但服務對象極為有限,無法滿足大多數讀者的個性化需求。尤其是法律圖書館,大多停留在傳統的服務模式和服務方式上。圖書館傳統的服務理念、服務方法、信息產品形式等, 已難以適應讀者和用戶深層次、多樣化的需求。圖書館開展個性化信息服務成為一種必然,一種趨勢[12]。商業網站、數據庫商、搜索引擎運營商紛紛利用其技術領先的優勢,甚至在利用圖書館的服務模式、服務方法,紛紛開展體貼周到的個性化服務,與圖書館爭奪用戶、引導用戶、培養用戶。這些壓力要求數字圖書館通過個性化服務, 不斷開拓和創新自己的服務, 保持其在信息服務市場上的競爭力和對用戶的吸引力[13]。摘自:《法律圖書館的競爭環境分析》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