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制新聞作為一項真正意義上的新聞類別,其出現不過是二十年的事,盡管起步遲,發展卻很快。目前,除全國性的《法制日報》外,各省都有自己的法制報,大多數省會城市以及一些中等城市也創辦了自己的法制報,法制領域的公安、檢察、法院、律師等部門及行業也都有了自己的專業報,社會上各種法制刊物層出不窮,此外,黨報黨刊、經濟類報刊以及廣播電臺、電視臺也紛紛開設了法制專欄,法制新聞形成了遍地開花,競相爭榮的局面。相比之下,法制新聞的理論研究工作則極為薄弱,據筆者統計,在各種傳播、新聞、編輯研究文章中,涉及法制方面的才占十分之一、二,比例極低,即使這些研究文章,多數也屬于實際操作方面的,層次較低,深層次的文章幾乎空白,更不用說形成各種理論和流派了。這種情況和法制新聞的發展不相適應,因此應加大投入,加強研究才行。法制報是整個法制新聞的主體和龍頭,這些年來的發展,各省市以自己的社會環境為依托,基本上辦出了各具特色的法制報,從中可以發掘、提煉的東西不少,需要我們在理論上加以總結和概括。這里,筆者就辦好法制報探討共同關心的幾個問題。
一、辦報宗旨
辦報宗旨是指辦報的目的,報紙的努力方向和追求目標。法制報具有我國報紙的共同目的,即:提供信息服務,成為黨和人民的喉舌,是聯系黨、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工具。法制報發展的這十幾年里,經歷過幾次大的政治風波,沒有在風雨中迷失方向,甚至偏航,一個基本經驗就是堅持了正確的辦報宗旨。早在1985年11月,第一次全國法制新聞工作會議上,與會者對法制報的辦報宗旨就達成了共識,這就是為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服務,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改革服務,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為人民服務。這種共識在十多年后的今天看來仍然是比較科學的。
首先,它考慮到了法制報與一般報紙不同,有其特殊性,既反映了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又體現出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其次它擺正了民主法制建設與經濟建設和改革兩者之間的服務關系,將為民主法制建設服務置于首位是合理的,法制新聞是法制領域的輿論宣傳工具,服務于民主法制建設是其應有之義。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工作的重心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一切以中心工作為轉移,一切為中心工作服務,民主法制建設為經濟建設和改革保駕護航。那么法制新聞是不是也要把為經濟建設和改革服務放在首位呢?
我們認為,法制新聞為經濟建設和改革服務是間接的,它通過為民主法制建設服務來達到為經濟建設和改革服務的目的。民主法制建設與經濟建設是互相密切關系又彼此獨立的兩件大事,各有各的歸屬和價值。民主法制建設為經濟建設和改革保駕護航是其一項重要史命,并非全部。民主法制建設的目的是國家的長治久安,國家、社會生活各領域依法辦事,人們享有充分的權利和自由;經濟建設的目的是國家富強,人們物質生活極大提高。經濟建設是我國發展的基礎,民主法制建設是我國發展的保證,兩者都不可偏廢。正因為這樣,鄧小平同志提出要“一手抓經濟、一手抓法制”的思想,兩者互不隸屬,法制新聞服務有主次之分就不言自明了。
我們對法制報宗旨的認識一直比較科學,但并非完美無瑕,因為我們對問題的認識不能超越時空的限制。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人們的認識在深入,我們對法制宗旨的認識也應有所深化。十多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我國的社會環境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在經濟領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育壯大,經濟增長迅速,社會財富迅速增加;在民主法制建設領域,人們的法制意識,依法辦事的觀念極大增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大量頒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框架初步形成。同時法制領域的改革成效也很顯著,主要的特征是國家職權主義削弱,法制民主化加強。
這些因素豐富了我們對法制報宗旨的看法,筆者認為法制報的宗旨可以這樣表述: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服務,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服務,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嚴格執法、司法公正創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前三者是我國發展進步三個最重要的方向:制度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三者密切相關又各自獨立,主次分明又共同發展。法制新聞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對三者都有極為重要的作用。這一表述沒有提及改革,并不是說,法制新聞不服務于改革,而是從理論上講,改革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達到目的的手段,改革的目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解放和發展我國的生產力,使國家富強、文明、進步,人民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極大提高,一言以敝之,就是上述三個方面共同協調發展。
法制新聞服務于這三者就是服務了改革。表述中沒有提為人民服務也并不是說法制新聞不為人民服務。為人民服務是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是我們從事各項事業的指導方針,適應于各行各業。既然普遍適用,也就不能為專業領域提供明確直接的目標,而只是指導性原則。
作為法制報的宗旨,其表述應更具體,因此改為為嚴格執法,司法公正創造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嚴格執法、司法公正是法制領域的永恒主題,也是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制的強烈呼吁。我國的市場經濟在不斷的發育發展之中,大量糾紛不斷出現,人民群眾的各種利益受到侵犯時,迫切需要法律公正處理,但由于制度不很建全,司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辦人情案、關系案,徇私枉法等不公正執法,不嚴格執法現象屢屢發生,因此,全社會迫切需要一個良好的執法環境,迫切需要新聞輿論為嚴格執法、司法公正鼓與呼。法制報除了宣傳黨的政法戰線的路線方針政策,表彰政法戰線的先進事跡,交流工作經驗,研討法律問題,傳播法制知識等內容外,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促進嚴格執法,進行輿論監督,維護廣大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法制新聞輿論監督在輿論監督中有其獨特的優勢和力量,其影響和效果是其他新聞監督所不能比擬的。在西方,一般認為新聞輿論是社會的“良心”。法制領域是各種權益矛盾沖突的匯聚點,為公眾所關注,法制報在法人和公民的權益受到不公正對待時,挺身護衛是責無旁貸的,這是社會公正力量形成輿論主流的強烈體現,而所有這些工作和職能,其目的都可歸結于一個:為人民服務。
二、社會定位
一項事業在社會中的地位高低是由其本身的性質和社會中的作用所決定的,其地位發生變化也是其在社會中的作用改變而促成的。法制新聞的地位與作用,與民主法制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關,可以說是水漲船高。我國的法制建設逐步建立完善,其地位和作用是人所共知的,法制新聞在社會上的影響也是與日俱增,有目共睹的,它在新聞領域中的地位節節升高。對此,法制新聞工作者當然有清醒的認識和估計。但究竟法制新聞座次如何排定當前這種認識還不完全一致,有研討的必要。
一種觀點認為,在新聞領域中,經濟新聞應列為首位,法制新聞則在其次。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的經濟持續增長,經濟新聞隨著經濟的發展、改革的不斷進行層出不窮,經濟類報刊比重在整個新聞業中最大,法制新聞雖然也很重要,涉及面廣,但畢竟沒有經濟新聞根底深、陣容大、份量重。
另一種觀點認為,自從我國各項工作走上正軌以來,經濟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同步進行,這兩者并行不悖,同等重要,不能認為經濟新聞與法制新聞孰輕孰重,只有方面不同,沒有高低之別。法制作為調節社會關系的重要工具,越來越與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息息相關。隨著法制的不斷推進,人們對法制的關切度越來越高,法制新聞在社會中的作用日益凸顯,與經濟新聞并駕齊驅。
筆者認為,這兩種觀點都有可取之處。首先,看不到經濟新聞是我國新聞的龍頭是不對的。今天,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抓住這個中心不放,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成為全社會共識,全社會身體力行地實踐,經濟發展成為全體人民追求的首要目標,經濟新聞理所當然地最為人們關注,其地位最重要。不能對這種現實視而不見,熟視無睹。但是不能不看到,人們的需求和渴望是多層次、多方面的。當前民主法制是僅次于經濟的第二大事情,人們需要了解法律,需要法律來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處理各種社會關系;需要參與國家政治生活。隨著人們的物質生活改善,人們參與社會生活,國家政治生活的熱情將不斷增強,對民主法制問題日益關注,民主與法制的地位和作用將不斷提高,法制新聞在新聞業中的比重將不斷增大,其遠景看好。盡管現在還不能與經濟新聞一爭高下,但將來并駕齊驅還是有可能的。作為法制新聞工作者,我們應樂觀地看到這種發展趨勢,增強我們對法制新聞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我們從事法制新聞事業的信心。
三、讀者定位
對法制報的讀者定位即是確定法制報的服務對象,這不僅是個辦報的理論問題,更是個辦報的實際問題。服務對象決定報紙的服務內容和層次,服務對象確定妥當,有利于報社開展采編工作,也有利于報紙形成自己的特色。我國法制報雖然創辦時間不長,辦報紙經驗不多,報紙不是很成熟,但法制報起點高,報人素質較強,有很大的創造力。各地因地制宜辦出了自己的特色,這既是較好地適應了不同讀者需要的表現,也是報紙趨于成熟的標志。
據筆者觀察,法制報大致形成了三類風格:
第一類以《法制日報》和各省法制報為代表,這類法制報的特點是報紙內容基本限定在法制范圍,嚴肅準確,權威性強,有歷史文獻價值,為政法機關的各項工作開展服務,為社會安定服務,為傳播法律知識,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服務,這些方面的內容占了報紙的大頭,其風格與黨報類似。總的說來,嚴肅有余而活潑不足。為改變這種局面,一些報紙增強了可讀性內容,辦月中、月末、周末版來彌補這一缺陷。
第二類是以省會城市法制報為代表,這類法制報的特點是報紙內容沒有嚴格限定在法制范圍內,而是以法制內容為主體,包括與法制相關或不相關的其他內容,外延很廣,比較散漫,文化氛圍濃,經濟信息多,趣味性、可讀性強,這類報紙較好地適應了休閑生活中市民了解信息、陶冶情操,增強法律、文化、道德修養的需要,辦得較活。
第三類以法律文萃報為代表,其特點是以法制內容為主,但與之相關的內容如政治、經濟、文化及其他社會問題方面的占了相當的比重,新聞性,可讀性強,信息量大。這類報紙適合各界人士,為社會各階層喜聞樂見,其缺點是對政治工作的指導性欠佳,直接體現為為政法工作服務的內容少,也就是新聞價值高,宣傳價值相對較低。但這種報紙完全站在讀者的立場來辦,因而深受讀者喜愛,最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
以上三種風格不是人為的,而是報紙在長年的經營中不斷反饋信息,滿足讀者的需求自然而然形成的,這給我們一些啟示,就是報紙確定自己的服務對象,給讀者定位,不能憑空想象,而應根據法制報的特點、性質,其所生存發展的社會環境來研究。從理論上講,法制報的服務對象與普法對象一樣,應是全體公民,所有公民都應接受法制教育,法制報應為全體公民平等地提供法制方面的精神食糧。但法制建設與其他任何事業一樣,其開展總是由點到面,由近到遠,由窄到廣逐步推開的。因此,在現階段,其服務對象應有所側重。依我國各省法制報的現狀,其讀者定位應為,以政法機關為主體,以行政執法機關、立法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為依托,以廣大公民為歸宿。在穩步發展中,讀者范圍不斷擴大。
這樣來定位讀者,道理在于民主法制建設是不斷向前推進的,目前還只是初級階段,當務之急首先是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嚴格執法;提高各級國家機關干部的法律意識,依法制理。只有全體干部的法制觀念樹立了,法律業務水平提高了,才能為全體公民示范,才能在全社會形成依法辦事的局面,因此,各級干部應是法制報服務的重點對象。其次廣大公民對法律的需求有一個過程,涉及到有關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才會引起他們了解法律的強烈愿望;同時,依法辦事逐步在社會形成,各行各業逐步走上了法制軌道,他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會遇到越來越多的法律問題,這也從客觀上促使他們了解法律,關注法律新聞,因而廣大公民是潛在的數量不斷增多的法制新聞讀者,他們是法制報不斷發展的基本動力。這種情況為法制報的發展奠定了群眾基礎,對法制報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除了提高政法機關及其他法制部門的法制報道質量外,還必須重視廣大公民的需求,必須不斷加強對廣大公民所關心的法律問題的報道,真正貼近讀者,只有這樣,作為特殊的精神商品,法制報才能適合市場經濟的轉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僅能站穩腳跟,而且能健康穩步發展,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內容定位
法制報要宣傳報道的內容包羅萬象,林林總總。我國現今頒布的法律法規已成千上萬,涵蓋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法制報進行宣傳不可能面面俱到,應有所側重,重點何在呢?這個問題看似摸不到邊際,不知如何下手,但只要回到辦報宗旨和服務對象上來,答案不難得出。
筆者認為可以從五個方面來定位內容:
一、法制報的首要宗旨是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服務,那么有關這個領域的重大事項都要包括。具體說,黨在政法戰線上的路線方針政策,如反腐倡廉,政法隊伍建設;在一定時期內的重點工作、重要任務,如“嚴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普法”、專項治理等;國家頒布的涉及全體公民的重要法律,如修訂的刑訴法、刑法等;法制領域的改革如審判從糾紛式到控辯式的轉變,律師介入提前到預審階段等等;政法機關業務工作的經驗作法、先進人物事跡、個案偵破審判等;行政執法機關、立法機關的重大活動等等。
二、法制報的第二宗旨是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這方面一個通行作法是加大經濟法制新聞的報道比重,如開設專門版面、專欄來實現,其內容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出現的各種新現象、新問題,從法律的角度探討如何解決,如股份制改造、股票、期貨、銀行票據等,以及各種各樣的經濟糾紛。
三、法制報的第三宗旨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法制意識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法律意識高則社會正氣上升,行為舉止文明進步,法制報對社會法律意識有非常重要的輿論引導作用,它促進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鼓勵人們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引導人們遵紀守法,這種作用在法制報中通過言論、紀實文學、通訊、報告文學等宣傳排難解紛、救死扶傷、見義勇為等來實現。
四、為嚴格執法、司法公正創造一個良好的輿論氛圍是法制報的宗旨之一,這一方面,法制報通過報道嚴格執法的典型,執法犯法的案例來創造法制輿論氛圍。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依法進行法制新聞輿論監督,法制新聞記者通過采訪、調查、刊登違法瀆職,徇私枉法,作假欺詐,損公肥私,妨害公務等行為來進行揭露,申張正義,為民作主,維護我國法制的尊嚴。
五、傳播法律知識,解答法律疑難。讓人們了解、學習、掌握法律,這是現階段法制報的一項基本職責。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是一種全新的法律文化。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廣大公民中法律意識大多還有封建法文化殘余,要除舊布新,實現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意識轉變,需作很多基礎性的工作,如不斷進行普法等,在這方面,法制報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其歷史使命可謂任重道遠。
以上是對法制報內容的基本定位。隨著法制建設的深入,其內容逐步擴大,特別應推進到行政執法方面。這里點多面廣,值得宣傳報道的熱點問題很多,如“打假”、環境污染、下崗就業、減輕農民負擔等等。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法制報的內容除了法制方面外,與之相關的方面能否刊登,毫不相關的方面能否見報。我們認為前者是可以刊登報道的,因為法制不是一個與其他事物毫不關聯的社會存在,道德、政治、經濟、文化等都與法制相關。事實上,現代社會中,一切重要的方面無不涉及到法制。法制報內容適當擴大有助于辦活報紙,增強可讀性,但是不能沒有個“度”。其他方面過多,會沖淡法制主題,即使報道其他方面也應從法制的角度契入才行,否則法制報就不成為法制報,而是一份綜合性報紙了。至于毫不相關的內容,如街上流行色、書畫裝裱之類,與法制毫無關系,刊登徒費版面,實在沒有必要進入法制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