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英國法律界的不同部門,已經在法律制度方面引進新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只是它們在引進的效率和速度上彼此有些差別。在英國法律界的某些部門,法律家已經很快地認識到引進先進技術可以獲得的潛在的種種好處,并且對于采取新技術的要求立即作出反應。但是另一些法律家則默不作聲,甚至不承認關于當前的法律活動從引進新技術獲得任何好處的可能性。然而英國現在確實有了一個“計算機與法律協會”。它在這方面提出了建議,并且出版了《計算機與法律》季刊。這個機構取得的進展之一,就是它的小組委員會提出了一項報告書以及關于在英國建設計算機輔助的法律信息檢索系統的建議。
英國法律教育中心領域把技術變革引進法律界的活動是比較緩慢的,特別是各個大學的法律學院尤其如此。然而,在組成現代巨大的大學復合體的各個學系的范圍內,有一些可以共同利用的設施,向人們提供了可以運用信息技術的大好機會,來滿足法學教育的需要,至少滿足某些需要。
本文打算說明蘭開斯特大學法律學院--英國最大的法律學院之一,在這方面正在取得的進展。特別注意探討通過法律學院同整個大學的社會科學活動、計算機學系、圖書館設施等進行合作,對法律學者提供技術的范圍。本文還要提到為了英國大學今后世代的法律學生提供教學與研究設施,增加各種手段的迫切性。
二、法律檢索技術:數據和存取信息
在英國和美國這些采取普通法體系的國家里,關于立即存取法律信息中廣大數據的要求是特別強烈的。現在大量案件正在經常不斷地判決,每天都要發表一些重要的新判決書。其結果是,由于“法官創造的法律”繼續增加,法律工作者是否有能力及時掌握新資料和最近的發展情況,這是一個具有關鍵性的重要問題。實際法律工作者和法學教師同樣面臨這樣一個問題。現在可以利用各種各樣的設施幫助解決困難。
(甲)案例和制定法檢索數據庫
稱為‘LEXIS”、“EUROLEX”、”INFOIEX”和”LAWTEL”的法律信息檢索系統,就是對于上述迫切要求的一種反應。通過英國的巴特沃思公司和美國的米德信息中央公司,付款就可以使用LEXIS系統。現在蘭開斯特大學法律學院也正在使用它。
這個系統提供一個資料全文的數據庫。我們只要提出各種關鍵字或關鍵詞就能夠檢索了。這個系統的“神經中樞”設在美國俄亥俄州戴頓市,通過普通郵政局電話線路同個人用戶聯系。使用這個系統要付的費用是按照“使用時間”計算的。
英國已經廣泛地推廣使用這個LEXIS系統。現在大多數大學法律學院也已經使用它。蘭開斯特大學法律學院同該系統的聯系,是通過設在大學總圖書館內的一個終端。雖然現在正在讓法律學院的人員有機會參加專門的培訓班,但是在早先創始階段,只訓練了三名操作員使用這個系統。預定在今后(即從1982年5月國際法律信息學大會舉行前后起-譯者),十二個月內讓法律學院全體人員都有機會接受此項訓練。
迄今為止的經驗表明,為掌握LEXIS檢索技術進行嚴格訓練,對于節省支付費用和時間有效使用這個系統,是至關重要的,使數據在“直觀顯示器”出現的新奇性以及通過終端直接利用廣泛的書面法律資料帶來的喜悅,非常容易使人入迷。結果,強烈地促使人們迅速投入大量款項,而未必能從這樣付出的時間與金錢獲得豐碩的研究果實。
然而,由于各種各樣的理由,法律學院的人們對于用LEXIS系統建立聯系廣泛地表示贊同和歡迎。人們特別感到這個系統帶來的好處是:現在可以查到沒有選編的判例,以及本大學沒有收藏專業案例匯編所選入的判例:例如關于知識產權領域的判例,還可以利用美國的判例法和資料的數據庫。這個系統還有如下用途:研究各種案件以后的沿革;了解與直接檢索領域相關聯的領域中其他的判決范圍;檢索關于那些通過關鍵字或者關鍵詞就立即能夠認定的問題的判例法。
(乙)其他圖書館檢索教據庫
已經存在相當時期的另一種形式的數據庫,就是為了圖書館檢索的目的,提供使用書目摘要和刊物索引的數據庫。蘭開斯特大學圖書館現在使用的這些設備之一,即美國創制的DIALOG系統。這種數據庫,雖然不是專門為法學研究而設計的,但是事實上對于法律學院研究人員是能夠有所幫助的。然而必須承認,這些數據庫的大多數目前主要注意社會科學或者自然科學的期刊資料。專門為法律家建立的數據庫是比較少的。大多數英美法律研究者熟悉的是傳統的手段,例如《法律期刊索引》和在大多數重要法律學院里可以得到的類似的出版物。在當地的“直觀顯示器”終端就能夠完成簡單的通常的檢索程序因此通過這種程序取得同樣的信息,將大大地提高法律界用戶進行此項檢索的質量。
(丙)大學自己創制的專業數據庫
法律家可能特別對專業的范圍感興趣,因此考慮為特定領域創立“自制”數據庫的一可行性,這也是很重要的。關于這一點,在蘭開斯特大學里,它的“斯堪的納維亞勞工關系資料中心”取得了經驗。這個中心存貯著大量的關于斯堪的納維亞各國勞動法和勞資關系書面資料,其中包括有關的制定法、案例匯編、刊物和政府文件。它現在正在進行著下述工作:使那些由于語文能力的限制不能夠利用斯堪的納維亞原文資料的研究者,能夠利用這些資料。關于這方面,初步努力建立瑞典勞動關系立法數據庫的工作已經取得巨大成果。現在注意力正轉移到將該中心存貯的期刊所登載的資料作成摘要。這項工作是圍繞蘭開斯特大學中央處理機可以利用的文字整理程序而進行的。這樣一種巨大存貯器的利用率,對于上述目的有其特殊價值。
但是同建設專業數據庫息息相關的一項困難,就是在從事數據庫的物質建設時,耗費人力的問題。克服此項困難的一個方法就是使用“光字符讀出器”,這一類設備,這就可能避免復本打字員在鍵盤操作上耗費許多時間。
然而,解決“自制”數據庫的問題并不是毫無困難的。同這方面相關聯的問題包括3可能有來自保護版權方面的反響問題?(與現有的文字整理程序和硬拷貝裝置相關聯的大規模使用“光字符讀出器”問題(以及不可避免地出現的關于這樣設立的數據庫的存貯和安全問題。
三、檢索技術:定量分析與信息技術的調查使用
目前,在蘭開斯特大學里面,法律家們使用統計的電子計算機裝置為數不是很多。然而有一批可能很有用的“軟件包”是可供使用的,其中包括廣泛使用的“社會科學統計包”,“牛津創制‘總線路交互型’的NRG包”以及更簡單的“交互MINITAB包”。按照這些“包”的任務說,“社會科學統計包”適宜于需要處理大量數據的作業。對于涉及分析數量較少的數據,則使用交互型的(人機對話式的)裝置較合適。
蘭開斯特大學法學研究人員,由于隨時可以取得本校電子計算機研究系和大學電子計算機實驗室人員提供的幫助,因此使用這些裝置時的手續變得簡單方便了。結果,給法律學院的工作人員開辟了一個可以采取的研究方法的新領域。最近使用這些裝置進行的工作,包括為英國衛生和社會保障部準備一個關于父繼母收養慣例的重要研究報告。這個項目牽涉到基本的“瀕譜分析”和最高法院就繼父繼母收養問題所作判決涉及家庭中的可變因素的各種圖表。
現在,蘭開斯特大學法律學院的本科學生也可以使用這樣的計算裝置。最近一個學生寫一篇涉及刑事犯罪調研資料分析的論文,也利用這種電子計算裝置。如今在蘭開斯特大學,每年給法律本科學生開設電子計算機的入門課程作為選修課。
計算機分析裝置的使用,在蘭開斯特大學雖然處于初期階段,但它顯然已成為法學教師和學生的研究技術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方面在最近的將來顯然定將繼續發展下去。
四、檢索的使用:著作與出版
(甲)文字整理程序
蘭開斯特大學電子計算機實驗室向大學的學術研究人員,提供集中管理的電子計算機服務程序,其范圍至為廣泛。對于法律家具有巨大價值的是文字整理服務程序,這是一種面向多用戶的服務工作。使用在大學里面各個學系或者公共地方設置的落地式“直觀顯示器”終端,就能夠利用此項服務程序。它提供進行寫作、編輯、存儲和印刷文件的一種方法。蘭開斯特大學的文字整理程序是打算給那些對于計算機沒有專門知識的工作人員使用的。盡管如此,它是同全面的計算機服務程序合并在一起的,因此數據庫或者信息檢索系統所保有的文本鄉或者來自計算機程序取得的結果,都無需重排,就合并到文字整理程序的材料里面。
(乙)排版
現在,蘭開斯特大學已經設立了中央電子翻印處,并且已經全面地裝配齊全,以便復制、印刷和裝訂各種教學資料和出版物。最近可以使用的設備之一是照相排版機。它可以把鉛印版面的和各種大小的材料制成照相排版的復制品。排版機有一個信息傳遞聯絡裝置。這個裝置能夠直接從適當的電子計算機或者文字整理系統接收樣本。
蘭開斯特大學電子翻印處和電子計算機實驗室進行合作,已經取得兩項進展。其一是,安裝了一條線路,把排版機同大學立體電子計算機聯接起來。其二是,設置一套便于記憶的排版指令操作器。這些指令可以加入到文字整理系統正在準備的文件里面,讓文件的作者能夠控制排版的某種功能,如版面的大小和式樣,行的寬度和行距等等。這些進展的結果是,現在排版機為文字整理系統提供了一種可供選擇的高質量的輸出設備。
因此,在一個單一的系統中,在蘭開斯特大學的作者現在享有充分自由,可以隨意支配?在制作、修改文件和排版方面一切必要工具。這就使得工作的周轉期更快些。消除了在排版后校對清樣的必要性,從而大大減少了排字成本費。由此看來,其利益是很明顯的。再說,由于所有這些程序都是在本大學里進行的,作者能夠進行更多的監督和享有更大的靈活性,從這一點來說,有更多的好處。
五、教學上的應用:資料的準備和存儲
在英國法律學院里一般使用的材料的性質決定了必須提供一些設備,以便能夠很容易地使教學材料所載的信息是最新的。現在大學法律系本科學習往往圍繞著大學法律圖書館的圖書設備進行。在這樣的圖書館里,主要的圖書設備是各種案例匯編叢書、制定法和法學刊物。在許多法律學校里,教學方法是依靠傳統方式的講演,加上輔導小組教學。這些法律學院大大地依靠分發印刷的(通常是打字或者電子翻印的)講義、案件一覽表(指示應該參考的案例匯編)和輔導閱讀材料一覽表。即使一些法律學院注重編輯“成套資料”,以電子翻譯的方法印刷和銷售給學生們,但是這些法律學院仍然需要制作分發的印刷材料和閱讀一覽表,作為那些基本材料的補充。
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如果象普通法系各國的法律那樣迅速變化,那么把那些對學生具有指導性的材料不斷地更新,那是非常重要的。那種相當簡單的文字整理程序是滿足這種需要的方法之一。這一切,還有提供適當存儲資料裝置(利用磁帶或者簡單式盒式磁帶),在制作有關教學材料方面遠遠勝過傳統的方法。例如,每一學年增補、刪訂許多細微的內容,只要付出最少的勞動就能夠實現。因此使教學內容更新的任務非常簡化。一般地說,法律學院能夠獲得好處,常常是由于只是使用了標準的新的事務管理技術。甚至在國家資助的大學里,英國法律學院的秘書們比在私立大學里的同行們相差不遠,也在利用最近在事務管理伎術與自動化方面出現的無數新發展的技術。
六、法律學院的行政管理
上面最后提到的一點,廣泛適用于大學法律學院內部事務管理的更一般的事項。在法律學院里面更加顯著地利用數據存貯器和信息處理機的某些工作,是關于基本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諸如關于錄取學生入學、學生成績登記、學系會計、課程與會議的安排等等。所需要的工具常常是很簡單的。例如只要具備很簡單的某種條件,象能夠在帶粘膠的紙條上印制地址人名一覽表,就能夠采取一項新的通過郵政同學生和其他人聯系的辦法。
特別是在日常管理事務上給予這種極微小的幫助,對于辦理錄取入學手續是很有價值的。因為在英國各大學里,這種手續通常是由各個學系辦理的。發出大批標準格式的信件(例如,關于通知報名人到學校面試的日期,等等),編制關于已經提出入學申請的目前進展情況,“等候批準的申請人名單”登記處以及下學年入學申請條件等等的信息,這一切都是例行的任務,使用電子數據檢索系統就能夠大力地幫助完成這些任務。
但是有一個領域拒絕把情況交給數據檢索裝置的。這就是那些牽涉到保管保密文件的領域。屬于這樣一個領域的,有考試管理工作。雖然某些英國大學已經使用文字整理程序裝置制作考卷,但是這些有關保密和安全的問題,它們同樣地與保管人事檔案有關,自然顯得突出了。這也是一個有關考試分數和升級的問題。目前對于這些事項究竟什么才是適當的處理方法,確實存在著深刻分歧的觀點。
再說,關于保有屬于保密的個人情況,在即將制定的關于調整和規定監督數據庫所保有的信息的英國立法中,正在提出更多的問題。(參見1983年《數據保護法案》,1983年3月24日在英國上議院三讀。)
盡管潛伏著這些困難,但是按照行政管理說,那些管理法律學院行政的秘書工作人員,將來一定能夠如同其他管理事務工作人員一樣,從引進新技術中獲得好處,并且向著“電子辦公室”的方向前進。然而,迄今還沒有向辦理秘書事務和行政事務的工作人員證明數據存儲裝置的可靠性和使用的簡便性,因此現在仍然存在著一種強烈的傾向。在事務管理上人們照舊沿用熟悉的更富有傳統性的方法。這是一個同工作人員保持良好的公共關系的問題。因此那些已經轉而相信在這種發展中會取得潛在效益的人們,應當謹慎地并且敏銳地設法說服他們的同事和工作人員,使人們相信采用新技術是合乎人情的,可以獲得效益的進步。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七、結語
從以上簡單的說明可以認識到,英國最大的法律學院之一在采取新技術方面,已經邁進,走了一段出人意料之外的長途。某些發展將來會出現是毫不足奇的,因為已經取得了LEXIS系統和DIALOG系統在事務管理工作方面,許多發展情況將來也不會引起人們驚訝。使用“社會科學統計包”將來也不會使那些認為法律學院應當積極考慮法律在廣大社會中的作用的人膛目而視。另一方面,蘭開斯特大學已經獲得了為著作和出版提供便利的各種裝置,并且使用這些裝置取得進展,這兩點在目前超過了大多數同級的法律學院。再說,專業化的數據庫,例如關于斯堪的納維亞各國勞動關系的數據庫或者關于繼父繼母收養的數據庫,就是蘭開斯特大學法律學院獨有的。
因此,綜上所述,這篇文章的要旨是簡單明了的。如果愿意調查研究可以取得的“資源”(處理某一任務或某一作業時所需要的硬件設備和軟件設備的總稱-譯者),并且愿意同現代大學里面其他方面的研究者和技術專家取得適當的聯系,一個法律學院顯然可以利用從先進的信息技術獲得的幫助,促進它的研究潛力,使它的教學方法現代化,并且提高它的管理工作的全部質量。這樣做,也就促進了法律信息學的事業的發展,并且能夠迅速地把改善利用法律數據的利益傳給未來的世世代代的法律學生。現在毫無必要害怕“電子計算機時代”進入法律學院和大學法律圖書館里滿布塵埃的地方。法律教師用不著害怕“直觀顯示器”終端,不要深思默想這個電子的不速之客是“惡漢抑或是神仙”了這樣的問題。他應當掌握“知識之鑰”,接近他新認識的“柔順的朋友”,他就能夠獲得積極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