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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料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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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圖書館館藏民國時期原始法律資源綜述
            成斌琴等 點擊量:9230
國家圖書館參考咨詢部
【摘要】
文章從民國原始法律資源的概況和特點分析入手,比較詳細地介紹了國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原始法律資源的特點和開發利用情況,提出要加快民國原始法律資源的整理和數字化進程,從而實現對這一類資源的進一步開發和利用。
【關鍵字】
原始法律資源 一次法律資源 法律文獻 政府公報 法規匯編
    

    原始法律資源,又稱為一次法律資源,主要是指國家立法機構和政府制定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法律解釋等。在普通法系國家,原始法律資源還包括司法判例和決定。這類資源具有法律效力,具有規范性,也稱為“規范性法律資源”。[1]其文獻表現形式主要是各類官方版和非官方版的法律單行本、法律法規匯編、各類官方公報等。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莫里斯·L·科恩和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法律檢索教師肯特·C·奧爾森在其合著的《法律檢索》( Legal Research )一書中認為,法律文獻按其效力的不同而分為三類:原始法律資源(Primary Sources),具有強制約束力;二次法律資源(Secondary Materials),沒有法律效力,只是在不同程度上有一定說服力;法律檢索工具(Finding Tools),用來查找其他法律文獻的工具。[2]本文敘述的民國時期原始法律資源,主要是指從1911年辛亥革命到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這一時期的原始法律資源。

  1.民國原始法律資源概況

  民國時期是我國近現代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歷史時期,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結束了延續兩千多年的君主專制制度,建立了中華民國。同時西方近代的政治與法律思潮開始傳入中國,西方資產階級的民主法制觀念逐漸被人們接受,這些對民國時期的法制建設都起了積極和深遠的影響。

  民國時期的法律資源非常豐富,據《民國時期總書目》法律卷統計,僅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和重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時期法律圖書就有4368種。其中國家圖書館收藏有3175 種,占三者收藏法律圖書總數的72.2%。上海圖書館和重慶圖書館分別收藏有2584 種(占總數60.1%)和344種(占總數8%)。上述統計顯示,國家圖書館館藏民國法律文獻在數量上居三家首位。[3]這其中就包含大量的法律法規匯編和單行本,這些都屬于民國原始法律資源的范疇。除此以外,民國時期發行的各種公報也是重要的一類原始法律文獻載體,此類文獻主要由國家圖書館和南京圖書館、重慶圖書館等地方圖書館收藏,其中僅國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時期各類公報就有410種之多。

  這些法律文獻不僅從不同角度反映了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等諸多方面的歷史,而且對中國法制的現代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是研究中國近代史、中華民國史、中國革命史和中國法制史的重要法律文獻源。

  2.民國時期原始法律資源主要特征

  民國時期頒布的各類法律法規是在滿清政府末期制定頒布的一些法律的基礎上,借鑒吸收了西方大陸法系的法律體制與精神,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是中國近現代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總體上講,民國原始法律資源大都貫穿了“會通中西”的立法原則,中為體,西為用,既保留了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精華,又吸取了大陸法系以及國際上通用的法律原則,并且結合了中國當時的一些實際情況,從而形成了其獨特的立法架構和內容,在中國法制發展史中具有其獨特的歷史地位。

  2.1 從立法思想的角度上看,民國原始法律資源采取了中西結合的原則

  縱觀民國原始法律資源,我們不難發現,這些法律文獻一方面體現了西方資產階級的自由、平等、博愛、民主與法治等法律觀念,同時又保留了中國幾千年來一些固有的傳統理念。

  如袁世凱當上中華民國大總統后,在1913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中規定:“國民教育,以孔子之道為修身之本”,大肆宣揚封建的倫理道德觀念。[4]而1912年孫中山以臨時大總統的名義頒布的《中國民國臨時約法》,則集中體現了資產階級的法治思想,其總綱中明確規定,“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5]這些都體現了立法者法治觀念的進步,為后來我國現代法律體系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2.2 從表現形式上看,民國原始法律資源比較繁雜

  民國時期政權更迭頻繁,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出現多個政權并存的局面。各個政權組織上臺伊始就會在自己的勢力范圍內頒布一系列法規、法令,來維護自己的統治秩序。這種政治上的不穩定客觀上造成了當時的原始法律文獻體系比較繁雜、混亂。

  不同的政權組織幾乎在同一時期頒布不同的法令。以1927年為例,當時就有武漢國民政府(之后并入南京國民政府)、中華民國北京政府(即北洋軍閥政府)以及廣州蘇維埃政府等。他們各自為政,頒布各自的法令。如:武漢國民政府制定的《國民政府反革命罪條例》和《參審陪審條例》、北洋政府制定的《保險契約法草案》,中共江西省委制定的《江西省蘇維埃臨時組織法》和《江西省蘇維埃臨時政綱》、共產黨領導的廣州蘇維埃政府頒布的《廣州蘇維埃宣言》。不同的政權組織制定頒布各自的法令,一定程度上注定了該法令的法律效力在地域和時間上的局限性。

  不同的政權組織在不同時期頒布相同或相似領域的法律。以《教育部組織法》為例,汪偽政府于1941年頒布了該法,南京國民政府也在1947年制定了一部《教育部組織法》。由此可見,不同政權不僅在同時頒布各自的法規,而且還就相同內容制定各自的法律。這種狀況使得民國時期的原始法律資源更為繁雜。

  2.3 從具體內容來看,民國時期原始法律資源在某些領域規定非常詳細

  民國時期是一個戰亂叢生的年代,既有抵抗外來侵略的抗日戰爭,也有軍閥混戰、國共戰爭等國家內戰,但是它卻是中國近現代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代,是中國從漫長的封建社會向民主社會過渡的時代。雖然只有短短的30多年,但中國人的民主意識卻日益增強,這在這段時期頒布的一些法律中就有所體現。從表現形式上看,這一時期的規定非常詳細具體。

  以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有關教育方面的法令為例,包括:《教育部組織法》、《教育會法》、《地方國民教育經費整理及增籌辦法》、《全國教育會議規程》等30多條。而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有關教育方面的法規則更多,其中包括《普通教育暫行辦法》、《教育宗旨令》、《大學規程》、《中學校令》等。

  2.4不同的圖書館收藏的民國時期原始法律資源各具特色

  民國法律文獻的數量之多,內容之廣超過了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國內許多圖書館都或多或少地收藏了民國時期的法律文獻,其中國家圖書館、南京圖書館、重慶圖書館和上海圖書館收藏最多。這些圖書館的收藏因歷史原因各具特色。如國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北京政府的原始法律文獻就是其一大特色。1916年民國北京政府教育部飭令第128號,飭知京師圖書館,政事堂承準內務部立案之出版圖書分送京師圖書館庋藏。[6]也就是說當時的北洋政府明文規定出版的圖書應該繳送當時的京師圖書館(國家圖書館的前身),故國家圖書館與其他地方圖書館相比,其收藏的民國北京政府時期的原始法律文獻更為豐富。如1923年出版的《中華民國憲法》就收錄了“曹錕憲法”、“大總統選舉法”“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等11個憲法性文獻。該書只有國家圖書館有收藏。

  南京圖書館國民政府時期的政府出版物數量最多,獨占鰲頭。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公報、會議紀要、法令法規以及議會、國會、舊政協、國民大會、國民黨各軍事機構、國民黨黨務方面重要文獻一應俱全。而重慶圖書館作為南京國民政府1937年11月到1946年5月抗日戰爭期間的臨時陪都,保留下來大量當時大量的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政府公報、會議紀要、法令法規等,是我國抗戰時期的原始法律資源的主要收藏地之一。上海圖書館的民國法律文獻除了一般的法律圖書和期刊外,還有一部分外文文獻,涉及日、英、法、德、拉丁、意等10多種外文民國文獻,其中也有一部分民國原始法律文獻。

  3.國家圖書館民國原始法律資源特點與開發利用

  國家圖書館作為全國總書庫,收藏的民國法律資源非常豐富,以圖書3000余種,期刊400余種的數量居國內各圖書館之首。素以信息量大、資源相對較全,保護開發利用較好為特點,成為其獨具特色的館藏之一。那么如何更好地整理、保護和利用這些資源就成為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圖書館將這些資源逐步進行了數字化處理,供讀者在互聯網上免費閱讀。目前,國家圖書館的民國法律資源主要以圖書、期刊等紙本文獻和數字資源的形式收藏。

  3.1紙本資源

  紙本資源通常是指書刊報等載體的資源,由于原始法律資源主要體現在法規匯編等圖書和公報類的期刊里,故本文只敘述圖書和期刊兩類紙本資源。

  3.1.1圖書資源

  如前所述,國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法律文獻資源居國內各圖書館之首。尤其是各類民國法規匯編和法律單行本更是讀者利用國家圖書館原始民國法律資源不可或缺的信息源。

  國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法律圖書從內容上分,大致有可以分為四類:

  一是民國法規單行本。這類圖書數量比較大,當時頒布的一些重要的法規幾乎都有單行本,如《中華民國憲法》(1923年)、《民法總則》(1929年)、《保險法》(1929年)、《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1935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1943年)等。如果讀者知道自己所需法規的具體名稱和頒布的年代,那么查找此類單行本是最準確、最快捷的方式,否則就需要查找以下圖書資源。

  二是按大陸法系通常所說的部門法來劃分的法規匯編,如憲法類性質的法規匯編、行政法匯編、民法匯編、商法匯編等。據初步統計,國家圖書館的此類資源涉及了民國時期的幾大部門法規:如憲法匯編《中華民國憲法》(1923)、《刑憲法規匯編》(1947)、《各國憲法條文合編》(1936)、《世界各國憲法匯纂》(1944)等;行政法匯編(其中還包括許多地方行政法規匯編)有《現行行政法令大全》(1~4冊)(1930)、《現行行政法規》(1933)、兩輯《北平市市政法規匯編》(1934和1937)、《山西省單行法規匯編》(1935、1936和1937)等;民商法匯編有《中華民法》(上下冊)(1935)、《商事疑義解釋匯編》(1937)、《最新商業重要法規稅則匯編》(1943)等;刑法匯編有《中華民國現行特別刑法匯編集解》(1931)、《中華民國新刑法判解匯編》(1936)等。如果讀者需要查找民國某一部門法的話,這些法規匯編是最好的選擇。

  三是從民國不同政權的角度出發,出版的一些法規匯編。如國民政府秘書處編的《國民政府法令匯編》(1926)、國民政府法制局編的《國民政府現行法規》(共11冊)(1928~1936),國民政府文管處編的《國民政府法規匯編》(共19編,缺藏第9、15編)(1931~1948)等;(偽)國務院法制處編的《滿洲國法令輯覽》(10冊)(1934~1939),(偽)中華法令編印館編譯的《中華民國新六法》(1939)、《現行中華民國法令輯覽》(6卷)(1939~1940)等;晉冀魯豫邊區政府編的《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法令匯編》(2冊)(1945)、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編的《現行法令匯編》(上下冊)(1945)等。如果讀者不知道具體的法律,但知道頒布法令的政權組織時可以查找這些圖書。

  四是綜合性法律圖書,主要是建國后編寫的,有法規匯編,也有目錄類性質的圖書。如《現行六法全書》(1935)、《民國法規集成》(100冊)(1999年出版的影印本)、《中華民國教育法規選編》(1912~1949)(1990)、《民國法律總書目》法律卷等。當讀者有比較明確的需求時,查找單行本或者法規匯編會方便快捷一些。但對于需求不太明確的讀者來說,更適合于查找綜合性的法規匯編。在所有館藏圖書中,最重要的莫過于合肥黃山書社于1999年影印出版的《民國法規集成》。

  《民國法規集成》共100冊,匯集了民國時期各類政府政權曾經公布的各項法規及歷年公報所載的具有法律性質的官方文件,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檔案書刊和政府公報等原始資料為依據。除了資料來源客觀可靠之外,編排體例也特別有利于讀者查找。第一冊是索引,指導讀者查找整套書的法律文獻。其余各冊以頒布政府為主線,依次為中華民國軍政府法規、南京臨時政府及“南方政府”(包括廣州護法軍政府、大本營、廣州和武漢國民政府)法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暨總統府法規、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法規、中華蘇維埃工農民主政府法規和新民主主義革命根據地法規、偽滿州政府法規、汪偽“國民政府”法規,基本囊括了民國時期各大政權的主要法規。各部分中的法規按其性質分為:根本法、國會議會、官制官規、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黨務等九大類;其行政類又分為內政社會、軍政國防、財政金融、實業經濟、文教衛生、交通郵電、外交僑務等項,非常方便讀者使用。

  如果讀者通過以上途徑仍然無法查找到自己所需文獻時,還可以利用索引類的工具書《民國時期總書目》法律卷,通過該書不僅可以查找到國家圖書館的館藏民國法律圖書,甚至還能查到上海圖書館和重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法律圖書。

  《民國法律總書目》法律卷主要收錄了從1911年至1949年9月出版的中文法律圖書的目錄,1911年前印行,以后又連續出版的多卷本圖書也收錄在冊。據《民國時期總書目》卷統計,單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和重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時期出版的中文圖書就有12萬多種,其中包括法律文獻4368種。具體包括法學、憲法、部門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國際法、法學工具書等16大類。[7]其中每一類的書目又包含了書名、著者、出版者、出版地、出版年月和版次、頁數、簡介和收藏館,一目了然。利用該書基本上可以解決讀者利用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和重慶圖書館的民國法律文獻的圖書資源。

  3.1.2各類政府公報

  政府公報是政府機關出版發行的以登載法令、方針、政策、宣言、聲明、人事任免等各類政府文件為主要內容的連續出版物。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公報、中央政府各機構的政府公報、地方各級政府公報、地方政府各機關公報等。國家圖書館收藏的民國各個政權機構發行的政府公報也比較豐富。

  民國時期的中央政府公報很多,包括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發行的《臨時政府公報》(1912.1~1912.4)、袁世凱控制臨時共和政府時期的《臨時公報》(1912.2~1912.4)、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的《政府公報》(1912.5~1928.6)、廣州和南京國民政府發行的《國民政府公報》(1925.7~1948.5)等,這些中央政府公報都集中反映了當時政府的法規法令和政策,是我們查找民國時期原始法律文獻最權威的文獻源。

  中央政府公報還包括中央政府各機構的公報,如北京國民政府的《外交部公報》、南京國民政府的《財政公報》(1939~1940)、《檢察院公報》(1940~1942)、《社會部公報》(1941~1945)、《教育公報》(1938~1940)、《司法公報》(1939~1940)等,這類性質的政府公報反映了當時該政府機構發布的一些法令、規程。

  民國時期的地方政府公報種類也很多,有省市縣各級政府的公報,如《河南省公報》(1938~1940)、《沈陽市政府公報》(1946~1947)、《贛縣縣政府公報》(1942~1944)等,反映了各級地方政府頒發一些地方性法令和管理政策。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機構發行的公報,如《貴州農礦公報》(1930)、《山西工商公報》(1929~1931)、《晉縣財政公報》(1932)等,這類公報反映的是地方政府機構在本機構管理職責范圍內頒布的一些規定和政策。

  以上政府公報是我們查找民國時期各級政府及其機構頒布的原始法律文獻最直接、最權威的來源。同時也為我們研究民國時期各級政府及其機構的內外政策提供了豐富的第一手史料,是我們查找民國原始法律文獻的又一重要信息源。

  3.2數字資源

  民國文獻資源雖然存放年代不長,但由于當時使用的紙張酸性強、質量差,毀損相當嚴重,有的幾乎無法翻閱。國家圖書館的民國文獻也遇到同樣的問題。同時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民國文獻資源現在大都已經過了著作權保護期,為了這類文獻的長期保存和有效利用,國家圖書館率先實施了民國文獻的數字化工程。民國文獻的數字化不僅有效解決了保護問題,而且數字化之后的資源增添了新的檢索功能,尤其是全文檢索功能,極大地方便讀者利用該類資源。

  國家圖書館現有三大民國資源數據庫:民國圖書資源庫、民國中文期刊資源庫和民國法律資源庫。這三個民國資源數據庫都提供免費的全文檢索,民國圖書資源庫里有許多民國法規匯編,如《金融法規匯編》、《經濟法規匯編》等,民國中文期刊資源庫包含《政訓公報》、《財政公報》等130多種各級政府公報。通過這兩個數據庫都可以查找到一些民國原始法律資源,但是這兩個數據庫主要提供的是書目和刊名的檢索。用主題詞檢索時會出現許多干擾項,如檢索主題詞“刑法”,在民國圖書數據庫里檢索到36條記錄,絕大部分是關于刑法的專著,而民國期刊數據庫則無法用主題詞檢索,只能用題名、目錄或者模糊檢索等,檢索出來的也是一些雜志的名稱,無法直接獲得全文。為了解決以上問題,國家圖書館編制了民國法律全文數據庫,該數據庫免費提供民國原始法律文獻的全文檢索。

  目前,該數據庫收錄了民國法律文獻8117種,涵蓋了民國時期的各個政權頒布的法律,如南京國民政府、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華北臨時政府、汪偽政府、滿洲國政府、中華民國浙江軍政府、江蘇軍政府、湖北軍政府等;共產黨領導的各類政權組織如中共中央、東北行政委員會、蘇北行政公署、山東省政府、冀南行署、太行行署、華北人民政府、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陜甘寧邊區政府等。內容上包括了當時具有憲法性質的法規、民法、商法、刑法、訴訟法、行政法等諸方面的法令;來源主要依據國家圖書館館藏的民國法律文獻,如《民國法規集成》、《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報》、《華北政務委員會法規匯編》、《中華民國教育法規選編》等多種文獻資源里的民國原始法律文獻。

  民國法律全文數據庫主要提供民國原始法律文獻的名稱、出處、公布單位等信息,讀者不僅可以利用法規的名稱、主題詞、關鍵詞、文獻出處、公布單位乃至全文進行檢索,還可以免費查閱全文,極大地方便了讀者對該資源的檢索和使用。美中不足的是該數據庫提供的是原文的掃描件,中文繁體豎版,與現在我們的閱讀習慣不符。另外數據來源相對單調,沒有將這一部分法律法規搜集完整,也許不久的將來隨著數據庫的不斷補充這個問題最終會得到解決。

  4.結語

  民國時期的原始法律資源深深地烙有那個時代的印記,不僅體現了民國時期法制方面的發展情況,同時對當時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外交等諸方面都有所反映。這些法律資源比較客觀地反映了當時的真實社會現實,為我們研究當時的歷史提供了詳實的資料,是我們研究中國法制史乃至中華民國史的重要文獻源。

  國家圖書館目前已經完成了大約60%到70%館藏民國文獻的縮微和數字化,剩余文獻的數字化仍在進行。但是作為民族傳統文化的一部分,整個民國文獻的數字化工程單靠一個圖書館的力量恐怕難以完成。我們應該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民國文獻保護修復中心,將全國各圖書館的民國文獻在篩選去重后以托管的方式集中到該保護中心,然后統一進行保存修復和數字化,這樣不僅有利于民國文獻的保存保護,同時可以避免各圖書館的重復建設,從而推進民國文獻的進一步開發和利用。

【參考文獻】
[1] 于麗英.《法律文獻檢索》[M].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6;37-38
[2] Morris L. Cohen, Kent C. Olson. 《Legal Research》[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2;7
[3]王珊、陳荔京、卓連營、趙紅等.  2005年國家圖書館館級科研課題《法律文獻藏用研究》(趙紅主持)部分  12-14頁。
[4] 張培田,李艷華.《新編中國法制史》[M].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9;249.
[5] 朱蘇人.《中國法制史》[M].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6;224-225.
[6] 李致忠.《中國國家圖書館百年紀事》[M]. 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9.8;
[7] 北京圖書館編.《民國時期總書目》(1911-1949)法律[M]. 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0.12(1998年11月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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