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建立公安檔案館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 公安檔案工作發展變化的一個顯著特點。最近幾年, 北京、天津、山西、山東、四川、云南、江西、廣東、河南等省、直轄市, 以及鄭州、珠州、淮南等省轄市陸續建立了公安檔案館,許多尚未建立的省、市也都在積板籌建之中。由于公安檔案館工作實踐時間較短, 尚沒有完整的理論作依據, 特別是有關公安檔案館的性質、任務、職能范圍以及與其他各類檔案館的關系、分工等理論問題的研究明顯不足, 從而直接影響到公安檔案的健康發展。有鑒于此, 筆者就公安檔案館的性質, 談談自己的淺見,敬請同行指教。
一、綜合性
我國公安管理活動范圍的社會性(既有刑事偵察、治安保衛、交通消防等專業工作, 又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科研、物質裝備等保障性工作), 使公安機關的檔案形成了立檔單位多、門類繁雜、數量龐大的特點。從檔案內容上分有文書、公安業務、科技、會計、教學檔案等。從檔案物質載體分有紙質、膠片、磁帶、光盤等;從檔案形成主體分有公安部,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地、市、自治州公安處, 局和縣、區公安局分局四個層次的公安檔案, 還有鐵路、交通、林業、民航公安局和公安院校、科研所的公安檔案。此外, 又分有指紋、痕跡、化驗、驗尸、警犬等特殊形態的公安檔案。可見, “ 公安” 這個綜合性很強的社會實體, 決定了公安檔案館的館藏內容和覆蓋范圍, 其檔案來源超出了某一單位、部門或某一特定專業所屬的領域, 具有綜合檔案館的性質。公安機關管理職能與范圍的不斷拓展也要求能夠多途徑、全方位綜合開發與提供檔案信息。特別是在改革開放新形勢下, 社會經濟活動向多體制、多樣化發展, 出現了人、財、物的大流動。各種刑事犯罪分子混雜其間, 伺機作案。治安管理已逐步由靜態過渡到動態。宏觀控制和管理活動客觀上要求系統加強與環境之間的聯系與協作。這就不得不依賴于信息工作。當前, 公安機關各單位、各部門應當以公安檔案館為中心, 形成一個檔案、情報、資料綜合管理的網絡體系, 來增強決策和判斷能力。檔案、情報、資料一體化管理, 給公安檔案館的綜合性增添了新的內涵, 同時, 也為公安機關預防、控制、打擊犯罪, 維護社會治安提供更為可靠、全面、高層次的信息服務。
二、專業性
公安機關是具有武裝性質, 執行治安任務的國家行政機關, 相對于整個國家的全部社會活動來講, “ 公安” 具有鮮明的專業性。公安機關在打擊敵人、懲罰犯罪、維護社會治安過程中, 形成了獨特的文書材料—公安業務檔案, 主要包括:政治偵察檔案、刑事偵察檔案、預審檔案、治安處罰檔案、調查檔案、組織檔案、外國僑民檔案、出人境管理檔案、事故檔案等二十多類。這些占公安機關檔案總資源百分之九十的專門檔案, 必然賦予公安檔案館顯著的專業特征, 具體表現為:(一)構成公安檔案館館藏主體的公安業務檔案, 是公安機關在行使偵察、調查、拘留、逮捕、審訊、處罰等項職能活動中產生的, 有著特定的形成規律和管理方法, 尤其象指紋檔案、痕跡檔案等特殊形態的檔案, 其檔案的內容與圖像必須由專門技術人員才能掌握。(二)公安檔案材料多數是通過偵察調查、本人交代、群眾揭發, 甚至是技術偵察手段獲得的, 具有極強的機密性, 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內進行單獨保管。從長遠考慮, 公安檔案館保存的檔案不宜為社會廣為接觸, 只能由內部控制使用。(三)公安檔案的利用班蓋面較小, 即公安機關形成的檔案不管從當前現實工作需要, 還是從長遠歷史研究需要, 都不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而主要是供檔案的形成部門和這些部門的專業人員所利用。這就決定了公安檔案館的服務對象主要面向公安機關以及有關的政法部門。
綜上所述:公安業務檔案反映了公安機關重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 揭示了公安管理活動過程和對象的本質與特點, 因而, 它能真正系統、完整地休現公安檔案館應有的專業特點。為此公安檔案館只有從本地方、本專業或本系統的客觀實際出發, 以公安業務檔案為主體, 合理確定館藏成份, 才能從縱向反映公安專業系統的發展狀況, 從而體現館藏的地方特色、專業特色和時代特色。
三、多元性
公安機關的管理體系是一個多層次, 多遞階的龐大而復雜的系統。為了使這個系統正常運行, 并充分發揮它的功能, 就必須建立和健全結構合理、信息暢通、形式多樣的公安檔案網。根據當前公安工作實際要求, 公安檔案館的設置應體現多元化的特點。
(一)部門型。公安部、省、自治區公安廳檔案館、負責接收管理本身各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形成的檔案。應該注意的是, 在確定部門型檔案館接收范圍過程中, 不得借本部門職能活動范圍, 接收不屬于該部門領導的其它省市的公安檔案。那種把“ 公安部檔案館” 當作“ 國家公安檔案館” , 或將“ 省公安廳檔案館” 認為是“ 省公安檔案館” 的理解是不正確的。它會導致對不同類型公安檔案館概念認識上的混亂。
(二)地方型。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特大城市的公安檔案館:從本地區范圍著眼, 收集管理本地區公安機關各單位形成的檔案資料。進館單位包括: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縣公安局、公安基層組織〔公安派出所和基層保衛組織〕、公安院校、科研所、公安企業單位等。
(三)過渡型。對于沒有條件建立公安檔案館的中小型城市, 可設置類似于文件中心和聯合檔案室性質的管理機構, 集中管理本地公安機關的檔案, 使公安檔案及時、方便地為本地公安工作服務, 若干年后, 可向地方綜合性檔案館移交。上述各類檔案館的設置, 必須堅持統一領導, 全面規劃統籌安排, 逐步把全國的公安檔案館建設成一個結構合理、分工明確、關系協調、管理科學、優質服務的多元化網絡體系, 從而更好地發揮公安檔案館的群體效益。
四、服務性
公安檔案館是一種介于國家檔案館和單位部門檔案室之間的公安機關檔案管理機構。根據《全國檔案館設置原則和布局方案》的有關規定, 公安機關中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在本部門保存五十年后, 向各級綜合性檔案館移交。因此, 公安檔案館應當側重建設成為本部門現實工作服務的利用中心。具體來講, 其服務性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是對本專業系統的檔案實行綜合管理, 并進行科學分類、編目和保管, 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是組織有效、多樣的檢索工具, 研制檔案計算機管理系統, 并逐步與公安機關其它信息、情報系統實現聯網, 建立起部、省、市三級信息檢索網絡, 全方位、多途徑地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為了保證公安檔案館服務職能較好的實現( 必須健全公安檔案館的領導體制。對于這個問題, 公安部給我們提供了可行的模式。去年9月( 公安部將原檔案處和檔案館兩個處級單位合并組建了隸屬辦公廳的副局級機構—公安部檔案館(對外稱檔案局)。公安部檔案館(局)既負責公安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檔案接收、保管和利用, 也擔負著對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全國公安檔案業務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的任務。使用事業編制, 具有行政管理職能, 檔案干部保留人民警察警銜, 列為國家公務員, 退休后由老干部局管理。這樣一個開拓、務實的管理模式,將行政編制與事業編制結合起來, 優勢互補, 既加強了行政執法監督能力, 又提供了堅實的業務保障, 有利于檔案館服務功能的充分發揮, 是目前機關檔案部門中比較理想的機構配置, 對于各級公安檔案館的建立起到了模范和參照作用。
以上, 是筆者對公安檔案館性質的幾點粗淺看法。由于公安檔案館建設剛剛起步, 對其認識必然是隨著實踐的發展而進一步深人。本文僅作為引玉之磚, 希望有更多的同行來探討這一問題, 以促進我國公安檔案館沿著健康的軌道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