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來, 盡管我國的改革開放為西部大開發奠定了較好的經濟、政治和法律基礎, 但西部仍存在著許多問題, 特別是西部的法治建設環境還很薄弱。由于受西部文化教育和法律傳播的條件所限, 西部民眾了解并遵循民間習慣往往比服從國家法律條文的情況更多。目前, 西部普法(傳播) 工作的硬件和軟件兩方面都存在著資金短缺、人員素質差、普法阻力大、傳播范圍有限以及開展法制教育過程中出現“形式主義”等嚴重障礙。同時, 西部還存在著嚴重的犯罪現象。由于西部地處邊疆前哨, 外有國外敵對勢力的干擾滲透, 內有民族宗教方面的問題, 一些地方、一些人就利用西部特殊的地理與民族宗教環境, 在利益驅動下, 制造各種犯罪。這些犯罪對西部大開發危害極大。我們通常講, 要在西部建立良好的“造血”機制。其實, 比“造血”和“輸血”更重要的是“活血”。如果說資本、技術和人才的輸入是“輸血”, 那么, 法治環境就是“活血”機制。而法治環境的建立不是短期就能完成的事, 它是一項長期的、艱苦的工程。豐富的法學信息、全面的法學知識是實現西部法治環境建設的重要保障。法學信息作為信息的組成部分, 在西部開發中的功用是不可估量的。
1、法學信息的引導作用能完善西部的法治環境
法治環境建設必須以法治精神為基準實現系統化, 不僅要重視法律制度的建設, 也要重視社會成員法律意識、法治信念的培養; 不僅要重視立法環節, 也要重視執法環節; 同時要保持地方性法規與國家法律、行政性法規的統一, 必要時可以制定統一的《西部開發法》, 用以制定西部開發的立法原則, 明確西部開發的基本政策。總體而言, 西部的許多司法工作人員由于長期生活在交通不便、信息閉塞、對外交流困難的環境里, 對于法學信息掌握的不充分, 因此法律知識水平達不到一定的高度。要開發西部, 建設西部的法治環境, 就必須掌握大量的法學信息,認真學習法律知識, 在大量的、豐富的、全面的法學信息的引導下才能保證實現立法工作的目標, 才能發揮法律實施的最佳效果, 才能使西部的發展有法治環境。如高質量的法學論著, 代表著高水平的法學理論信息, 它是我國建設現代法治的支撐點。只有以高水平的法學理論信息作為基礎, 在高水平的法學信息理論的指導下, 我國立法人員才能制定出高水平的法律規則, 執法工作者才能實現執法工作的最佳效果, 健全西部的法治環境才能得以實現。
2、法學信息的教育作用可以改變西部落后的人文生態環境
西部地區與我國其它地區, 特別是經濟、社會發展較快的東部地區相比較, 整體人口文化素質較低, 文盲、半文盲在西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較大。我們發現, 西部民眾根深蒂固的傳統法律觀和處于“脫法”狀態的行為方式是實現區域法治的最大障礙。也正是這種傳統觀念的制約,使得西部的人們普遍缺乏改變自身素質和自身處境的內在動力, 最終使新的生產力、新的科學技術以及新的經濟制度在西部缺乏生長點。要改變其傳統觀念, 提高西部人的文化素質, 加強其法律意識, 就必須利用法學信息的教育作用, 大力開展對西部人的法學知識的教育, 大量傳播法學信息, 強化西部人的法律意識, 使西部人都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要守法必須懂法, 如果以一種生動、活潑的形式, 將法學信息及時、不斷地輸入西部, 讓西部人從這些活潑、生動的事例中懂得不懂法的后果是多么得嚴重;懂得什么樣的行為是犯罪, 犯罪后會受到怎樣的處罰等等, 才能使西部群眾增強法律意識, 遵紀守法, 懂得保護自然環境, 改善其生存環境; 建設西部良好的人文生態環境, 進而為西部的大發展做出貢獻。
3、法學信息的規范作用能減少西部犯罪現象
通過對西部犯罪現象的分析, 我們可以看出, 西部犯罪的類型主要有: 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犯罪以及瀆職犯罪, 環境犯罪, 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等。造成這些犯罪的原因是復雜的, 其中最主要的是, 長期以來,無論是國家公務員還是一般公民都沒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如有些進行職務犯罪、挪用公款犯罪、環境犯罪的西部人對于法律認識不透徹, 對于挪用公款的行為, 他們認為只是“借用”, 最終是要還的, 不存在違法的問題; 有人進行“掠奪”式的開發, 卻自認為他們是響應黨中央的號召, 在為西部大開發做貢獻。法制宣傳員如果能將抽象的法律條文用生動的判例形式對西部人進行法律教育, 那將事倍功半。如將《最高法院判例》作為一種法學信息對西部干部進行法律培訓, 將會使他們很容易明確, 作為國家公務人員所應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與責任; 明確在法律規定中有挪用公款罪、職務犯罪、破壞環境罪等罪名。因此只有大量地輸入各種形式的法學信息, 使他們吸收豐富的法學信息, 自覺利用法學信息來規范他們的行為, 并按照法律的要求去行事。
對于西部地區來說, 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首先, 應面向各級黨政干部、執法部門干部。通過法制宣傳教育, 樹立廉潔、公正的國家公務員形象, 帶領西部地區的廣大群眾投入西部大開發的事業中去, 預防和杜絕鉆政策的空子, 利用職務犯罪。其次, 應面向各類公司、企業的從業人員。通過法制宣傳教育, 樹立起公平競爭意識、環境保護意識以及遵紀守法的意識, 倡導商業道德和商業信譽,減少商業活動中的糾紛和違法犯罪。其三, 應面向社會大眾。通過法制宣傳教育, 提高全社會的守法意識, 提高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制的信心, 在自覺遵紀守法的同時,積極與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 預防和減少犯罪, 以維護西部地區安定團結的局面。
4、法學信息能啟迪、指導、規范人們的經濟活動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 市場對社會資源的調配起著基礎性的作用, 這種調配過程只能依靠價值規律在其中起作用而得以實現, 行政指令性辦法在這個過程中則沒有位置。市場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沖突和糾紛不能運用傳統的行政調解的辦法加以解決, 而必須依靠法律手段解決。但在西部, 經濟活動中的行政調解、行政干預, 尤其是政府官員濫用權力的現象極為普遍。這種情況極需通過法律來加以規范。西部大開發的實踐打破了原有社會成員間的利益均衡, 社會的經濟活動變得異常紛繁復雜, 各種犯罪活動不斷產生, 違反經濟法規的行為時有發生, 這些都銷蝕和阻礙著西部經濟的發展。如果能及時地對他們進行法律教育, 啟迪、引導、規范其經濟活動, 使他們按照經濟法律的規范模式去運作, 那么, 西部的經濟發展將會得到保證。
5、法學信息能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
一個社會的全面進步, 包括政治開明, 經濟繁榮, 社會成員精神健康、生活富裕、生存環境美好等方面, 這些都與法學信息的吸收、學習分不開。開創西部美好的明天, 需要一代人, 甚至幾代人的不懈努力。西部現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細密的文字法規加嚴格的司法體系, 而是與億萬西部人民的價值觀念、心態以及行為模式相聯系的, 西部的法治之路必須依靠西部人的實踐, 是現代法制在西部人的自覺認同和揚棄的前提下進行的實踐活動。因此, 西部的大開發, 必須依靠廣大的法律工作者積極吸收豐富的法學信息, 在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質的同時, 進行長期、細致而艱辛的普法教育工作, 大力進行法制完善, 強化政府的法律調控, 培養西部人的法律意識并規范其行為, 西部法律文化才有可能全面確立起來。西部的市場經濟建設同別的地區一樣, 也必須有同它相適應的法律制度加以規范、引導、制約, 并保障其健康發展。所以, 必須努力加強法學信息在西部的傳播, 促進西部人對法學信息的吸收、整理及應用, 有了這個前提, 西部大開發才能順利進行, 西部的明天才會更加美好。
國內外開發落后地區的經驗證明, 良好的法治是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獲得成功必不可少的基礎性條件之一, 我們必須加強法學信息的傳播, 充分發揮法學信息在西部開發中的作用, 以推進西部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