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彩玩法及中奖规则/足总杯在线直播/欧洲杯2021赛程/内蒙古中优足球俱乐部

 
本站首頁 關于我們 法律圖書館與法律信息研究會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圖書館 法學文獻與檢索 政府信息公開 法律圖書館導航 法律法學網導航
法律信息資源
法律信息服務
數字信息檢索
數字技術發展
專業網站建設
澳門法律信息
  當前位置:首頁 > 法律信息研究 > 法律信息資源
法律信息資源
暫無下載資料

 論我國法律信息資源的公共獲取
            周淑云 點擊量:7971
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法律信息資源是指與法律活動有關的數據、文件、資料等信息內容。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政策,法律信息資源是事關國計民生的基本信息內容。隨著國家法制建設的日益增強,法學研究的不斷深入,法律信息的數量越來越大,社會對法律信息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向公眾傳播有關法制信息,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基本義務。即時獲取法律法規信息,是公眾了解國家政策,行使其知情權的一種方式。法律信息資源的公共獲取情況是衡量國家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依據。
  
  1、法律信息資源公共獲取現狀

  1.1.法律信息資源公共獲取內容

  從內容上看, 法律信息資源既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 也包括法學研究者的法律著作和學術論文, 還包括有關的國際條約和外國法律資源等。根據其自身特點,可將法律信息資源分為制度性法律資源、判例性法律資源、學術性法律資源、一般性法律資源和國際性法律資源。不同的法律資源各有其發布和獲取的特征。

  1.1.1.制度性法律資源公共獲取現狀

  制度性法律資源主要是指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具體來說包括法律、法律解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是自然人和企事業單位、各社會團體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我國每年發布的國家級法律法規與其他地方性和行業性法律法規共同構成我國制度性法律資源。

  制度性法律法規屬于公共信息,法律法規的復制、發行不受著作權法的約束,這為我國法律法規的公共獲取提供了方便。另外,我國立法法也規定法律法規通過后,需要及時公布,刊登在指定的公開發表的刊物上。因此我國制度性法律資源的傳播渠道較為暢通。

  1.1.2.判例性法律資源公共獲取現狀

  判例性法律資源主要是指法院的司法判決。在實行判例法的國家里,法院判決被看成法律規范,是重要的法律淵源。在我國法院案例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也是重要的法律資源,尤其是對于法官和律師等從事法律實際工作的人員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我國各級人民法院每年審理案件約500 多萬件,將這些案例組織起來將是一個巨大的法律資源庫。

  在我國,司法判決不屬于必須公開的信息,各個法院的判決結果,往往保存在本法院的檔案室,而較少公之于眾。在一些案例匯編中,可以找到一些典型的、重要的判決,但要系統全面地掌握有關的案例非常困難。在我國的法院審判制度改革過程中,司法判決的透明被列為重要內容,在有的法院,可以允許公眾查找或復制任何該法院的案例。雖然如此,判例性法律資源還是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離公共獲取的目標相差較遠。

  1.1.3.學術性法律資源公共獲取現狀

  學術性法律資源主要是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各級法院等單位的法律研究人員所撰寫的法學專著、學術論文等。學術性法律資源是重要的法律信息資源, 它們對于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學術性法律資源中,除公開出版的法律著作以及有關期刊中登載的論文獲取較為容易外,仍有一部分資源沒有公開出版,不能為公眾自由獲取,如學生的學術論文,學術研討會的會議論文等,有的資源沒有廣泛向社會傳播, 造成資源閑置、獲取障礙。

  1.1.4.一般性法律資源的公共獲取現狀

  一般性法律資源主要是指與法學理論或實踐有關的法律事實、法律數據等信息內容,它囊括了前面3 種法律資源之外的所有其他國內法律信息。一般性法律資源較為分散寵雜,系統性較差,公眾獲取有關信息往往具有不確定性。

  1.2.法律信息資源公共獲取途徑

  總的來說,獲取法律信息的途徑主要有2種,一種是傳統方式,一種是電子方式。傳統方式主要是用來獲取印刷型法律資源,電子方式是用來獲取數字型法律資源。

  1.2.1.以傳統方式獲取法律資源

  以傳統方式獲取法律資源主要是指對以紙張為載體的法律圖書、報紙、期刊、檔案、會議文獻等法律資料的獲取。在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印刷型文獻仍然是法律資源的主要載體。2006 年,全國共發行報紙1938種,出版期刊9468種。近10年來我國出版的法律出版物年均達1000余種, 近幾年更高達3000余種。公開出版發行的法律類期刊總數約600種,其中法學學術期刊180種左右,核心期刊30種。法律信息資源廣泛分布于這些出版物中,各種不同的法律信息借此得以向公眾廣泛傳播。

  1.2.2.以電子方式獲取法律資源

  以電子方式獲取法律資源主要是指通過計算機對有關的法律數據庫、法律電子出版物、法律網站等電子資源的獲取。隨著計算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法律資源以數字形式進行傳遞, 使人們以電子方式獲取法律信息成為可能。隨著網絡的迅速發展,法律網絡信息資源呈現出數量巨大、內容廣泛、質量參差不齊的特點。截止到2004 年底,我國網站中擁有在線數據庫的網站數為17 萬個,全國在線數據庫總數為29.5 萬個, 其中6.8%的網站擁有政策法規數據庫,而且很多在線政策法規數據庫都具有資源豐富、界面友好、查找方便等特點。
  
  2、法律信息資源公共獲取的障礙分析

  法律信息資源中相當一部分屬于公有領域的信息,相對于其他信息資源而言,法律信息資源發布的透明度較高,信息發布渠道較為暢通,但是在法律信息資源傳播的各個環節, 仍然存在影響資源公共獲取的障礙因素。

  2.1.缺乏法律法規的寄存制度

  信息寄存制度相當于傳統圖書出版領域的呈繳本制度。通過法律法規信息的寄存保管,可以使法律法規信息實現集中統一管理,有利于用戶的快速查找。但是我國尚未建立起法律法規的寄存制度,沒有全國統一的法規寄存中心。雖然網上很多網站都有法律法規庫,但是這些網站中的法律法規資源不齊全,缺乏系統性, 造成資源的重復建設和無序化局面。我國上網人口中,有11.8%的網民認為網上法律法規信息不能滿足其需求。這一數據顯示我國網上法律法規信息建設存在著缺陷,網上的法律法規內容還不夠豐富,有待進一步加強。

  2.2.網絡法律信息資源缺乏權威性

  互聯網的興起一方面使整個社會信息總量增加,另一方面也帶來了大量垃圾信息和低價值信息甚至是錯誤信息。因為網絡信息發布尚未形成嚴格的管理機制,網絡信息的信用較差、權威性低。因此,網上虛假、錯誤、重復、過時的信息與有用的信息混雜在一起,降低了網絡信息發布的信譽和質量,妨礙了用戶對信息的公共獲取。

  2.3 用戶獲取信息的成本較高

  法律信息資源通過一定的載體進行傳播,而這些載體并不是存放在社會公眾隨手可取之處,人們在獲得自己所需資源的同時都要花費一定的成本。這里的成本主要指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用戶要查找自己所需的法律資源,需要到圖書館、書店等場所選擇相應的文獻資料,或者上網搜索相關信息,這不僅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同時需要一定的資金作為資料的使用費用,尤其是對于一些特定的法律信息其獲取成本更高。

  2.4.法律信息資源公共獲取的地區差異較大

  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帶來了不同地區居民獲取法律信息的差異性。一般來說,經濟越發達的地區獲取法律信息越容易;經濟越落后的地區獲取法律信息相對較難,F在人們較多地使用互聯網作為獲取信息的工具。但我國互聯網資源地區分布不均衡,如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和江蘇5 個。ㄊ校┑腎P 地址、域名、網站擁有量就占到全國的一半以上,而中西部地區就明顯落后。地區間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不平衡必然導致了信息資源公共獲取的差異。

  2.5.公眾缺乏主動獲取法律信息資源的意識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國才開始重視法制建設,但由于封建思想影響根深蒂固,我國大多數民眾法制意識仍較淡薄,法律知識仍較貧乏,缺少主動獲取法律信息的自覺性。黨和政府一直把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開展普法宣傳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但要將這種宣傳教育滲入到每個公民,變成公民的自覺性行為還需要一個過程。據司法部法制宣傳司調查:我國社會公眾中有19.8%的人表示對法律知識“知道很少”或者“幾乎不知道”,近一半民眾遇到問題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而是覺得按習慣來處理更好。
  
  3、推進法律信息資源公共獲取的對策

  針對法律資源發布、傳播、獲取中存在的問題,為促進法律信息資源在社會廣泛傳播, 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法制水平,就必須采取一系列措施。

  3.1.規范法律信息資源的發布制度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已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發布制度是社會發展的需要, 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國對信息公開制度日益重視,政務信息公開法正在抓緊制定。政務信息公開法公布之后,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外,其他信息政府都必須予以公開。政務信息公開法的制定有利于政務信息的公開透明, 有助于建立政府與群眾的有效溝通渠道,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

  我國的立法法已經規定法律法規的公布制度,但是關于其他法律資源的公開尚未統一規定, 如判例性法律資源、法律草案等的發布問題都沒有具體規定。今后國家有關主管部門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以完善法律資源的公布制度, 使社會公眾能夠公開獲取有關法律信息, 在充分了解法律的基礎上實現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真正實現全民知法、懂法、守法,從而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目標。

  3.2.實行法律信息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

  對信息資源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有利于信息資源的公共獲取。當前數字技術也為法律資源的集中管理提供了條件。實行法律信息的集中管理有2 種模式可供選擇,一種是信息寄存模式,另一種是許可證模式。

  信息寄存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國推進信息公共獲取普遍采取的方式。信息寄存是指由政府主管機構確定一個全國統一的信息寄存處,將各種不同的信息集中存放,經過整理加工后供用戶使用。對于我國法律信息資源的寄存,可由國家作出統一規定,要求所有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教育機構、研究單位等產生的法律信息資源都發送至國家司法部網站統一寄存;另外建立一個國家法律數字圖書館,專門用于所有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產生的法律信息資源的備份,進行統一保管,并建立一個統一的法律信息發布平臺,以方便信息資源的公共獲取。要實現信息統一寄存首先需要出臺有關政策, 法律信息資源的統一寄存本身是一個十分巨大的工程,需要進行系統的規劃。我國高校系統建立的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簡稱CALIS)可以說是這方面比較成功的先例。我國法律信息資源統一平臺的建設可以參照CALIS 的成功經驗,建成一個全國性的法律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系統,以推進資源的公共獲取。

  許可證制度是市場經濟體制下信息統一集中管理的模式。信息發布許可證制度是指信息持有者通過與第三方簽訂許可證合同,允許第三方加工、使用、傳播其信息產品或服務,社會公眾可通過第三方允許的途徑獲得其信息產品。我國法律系統也可引入許可證制度實現資源的合理利用。如某信息開發商可以通過與我國各個法院簽訂許可使用合同,將各個法院所有裁判文書制成信息產品投入使用。這方面可供借鑒的先例是美國LEXIS-NEXIS 公司開發的LEXIS 數據庫,該數據庫收錄了美國聯邦與州政府的案例、律法,美最高法院及地方法院案例、法院判決書,歐洲聯邦律法,英聯邦國家法律法規和案例等眾多內容豐富的法律信息。LEXIS 數據庫已經成為一個世界知名的法律信息獲取平臺,全球許多法律事務所、高等學校法學院、大型公司都使用該數據庫。

  3.3.維護法律信息資源開發商的合法權益

  法律信息資源的公共獲取要求廣大社會公眾有可供檢索的平臺, 能夠方便、快捷地滿足其信息需求。要實現法律信息資源的公共獲取,最重要的在于法律信息平臺的建設。為促進法律信息平臺的建設,需要通過加強法律法規數據庫的知識產權保護來維護法律信息資源開發商的合法權益。如香港INFOBANK公司建成了中國資訊行數據庫,其中的一個分庫就收錄了自1949 年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及地方的法律法規,以及各行業有關條例和案例。為保護該數據庫生產者的權益,使用者需要購買其使用權以獲得閱讀該數據庫內容的資格。國家應制定有關政策扶植信息產業,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以此促進法律信息資源建設市場機制的形成,最終滿足廣大社會公眾對法律信息資源的公共獲取。

【注釋】

1.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中國新聞年鑒(2007).北京:中國新聞年鑒社,2006
2.沈麗飛.近年來中國法學期刊發展評述.法制與社會發展,2003(6)
3.劉莉.因特網中文法律信息資源的評價.新世紀圖書館,2006(2)
4.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 2005 年中國互聯網絡信息資源數量調查報告.
http://www.cnnic.net.cn/download/2005/20050301.pdf,2008-09-18
5.王恩海. 我國網絡建設初具規模,網絡應用走向多元化
http://www.cnnic.cn/html/Dir/2004/09/07/2492.htm, 2008 -09-13
6.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 第二十二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
http://www.cnnic.net.cn/uploadfiles/pdf/2008/7/23/170516.pdf,2008-08-31

特別備注:原文載《情報探索》2009第2期(總136期)。為溝通業內交流現刊于本網,特此鳴謝

        
        
      首都法學網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與圖書館論壇(CAFLL)
      國家圖書館       美國法律圖書館學會(AALL)       國家檢察官學院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圖書館       國際法律圖書館協會(IALL)       最高人民法院圖書館

主管單位:中國法學會  主辦單位:中國法學法律網合作機制 技術支持:北大英華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寶)
電話:010-82668266-152 傳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頁 | 聯系我們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