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內高校法律圖書館的現狀
在中國,從1978 年至2008 年止設有法學本科教育的高校共有630 所,本科學生有40 萬人左右,具有碩士點的高校333所,博士點有29 個,13 個教育機構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本科、碩士與博士在讀人數接近50萬。然而,真正設有獨立的法律圖書館的高校卻不是很多,具有豐富的法律資源館藏的高校更是少之又少,主要是原五大政法院校和一些著名高校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人民大學等等在法律方面有所建樹的法律圖書館。
2009 年5 月28日至30日,中美法律信息與圖書館研討會在中國教育部、外交部、中國法學會等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下順利召開,并達成了《香山共識》。與會人員感觸頗深的是:國內應盡快建立起與美國法律圖書館協會功能差不多的一個全國性質的法律圖書館協會。
二、法律圖書館協會成立的必要性及功能
國內法律圖書館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經費緊張、館舍小等。如何緩解法律圖書館面臨的問題,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多的資源,不僅是國內法律圖書館人,而且也是美國法律圖書館人需要解決的問題。其中最有效、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加強各個高校法律圖書館之間的緊密合作、互通有無。在這當中起到橋梁作用的一個組織部門就是法律圖書館協會。我國應該借鑒美國法律圖書館協會的做法,使協會切實能為法律圖書館做實事,緩解法律圖書館的壓力,促進合作,實現資源共享。
未來成立的法律圖書館協會在我國法律界及圖書館界所需要擔當起的職責如下:
A. 實現資源購置成本的降低
困擾國內外圖書館人最大的問題就是資金緊缺,絕大多數高校法律圖書館的經費是依靠學校的撥款,撥款金額卻數年不增反有削減的趨勢,而紙質文獻價格卻一路飆升,這樣導致圖書館的采購成本也相應地大幅提升
B. 合理配置各成員館的法律資源
圖書館工作內容之一是購書。由于各個圖書館都是根據自己本校的需求來制定購買書目計劃的,因此,各圖書館資源重復建設現象相當的嚴重,在重復購置的圖書中,價格昂貴的圖書占有很大的比重,特別是外文書刊。筆者認為,為防止高校間法律資源重復建設,法律圖書館協會可以合理配置各圖書館的購書名目,例如:各圖書館可將各自需要購買的圖書羅列成書單交給協會,協會根據各館所列書單,依各法律圖書館的館藏特色來協調各圖書館購買圖書的種類,依據“獲取”與“擁有”所付出的成本代價大小,盡量使圖書館通過“獲取”與“擁有”來共同實現文獻借閱功能。當圖書館將需要購買的圖書上報給協會,而協會卻將該書指定為其他圖書館購買時,協會應將相關情況反饋給該圖書館,征詢它的建議。通過協會這個中介來購買圖書的方式,不僅使資源得到了合理配置,促進了館際合作,同時節約了購書成本,間接地節省了館舍空間。
C.加強與國外法律圖書協會的密切合作
如何與具有先進經驗的國外同仁們加強交流、如何獲取他們閑置的資源,這些都可以通過法律圖書館協會來實現。通過國內法律圖書館協會與美國圖書館協會之間的溝通來促成個館與個館之間更高層次上的合作,當國內某館需要國外某館的幫助與合作時,就可以將自己的要求與希望告知協會,然后由協會來與國外的協會做協調,促進館與館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這對提升我國圖書館的服務水平及對教師的科研幫助都有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D.擔當起規范與標準的制定者
國內圖書館人的整體素質偏低的原因很多,其中,圖書館的社會地位及作用沒有得到國人的認可,專業人才留不住,以圖書館為擇業跳板的大有人在,因此人員流動相當頻繁。過去,圖書館的主要功能是收藏圖書,保護圖書,館員也都是教師、領導們的家屬,在外人看來,似乎所有的人都可以勝任此工作。隨著圖書館服務功能的擴展,圖書館不僅要保護圖書,還要參與科研、提供參考咨詢和提高學生信息素養等工作。這些工作對圖書館人的專業素質、信息素養教育課程設置及電子資源建設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因此,需要法律圖書館協會站在更高的角度上,為法律圖書館制定相關的標準,從而使得各個法律圖書館有標準可依。
協會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制定相關標準:
a. 員工的就職標準:在我國,圖書館專業是按照第一專業來設置的,因此所培養出來的人才只能是單一性的圖書館專業人才,沒有其他的專業背景來支持他的更高層次的圖書館服務工作內容,如:無法參與各個部門法的相關科研工作、不能深入地開展參考咨詢與學科館員制度等等,因為這些都需要館員必須具有一定層次的法律專業知識背景。
b. 課程的設置:圖書館在高校的職責之一就是對學生信息素養的培育。根據筆者對一些高校的走訪發現,各個高校在信息素養培養方面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問題,所采取的教學模式也是根據館內現有的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來開展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衡量教學內容及教學成果。拿我校為例,我校的信息素養教育工作仍然停留在舉辦講座上,講座的主要內容也只是簡單的介紹圖書館的基本情況以及規章制度。雖然最近兩年在本科二年級設置了法律文獻檢索課程,但選修的同學其目的都是為了得到2個學分,對上課熱情不高,缺課的現象時常發生,因此教學成效甚微。
成立法律圖書館協會可以對文獻檢索課如何開展,內容設置,課時的安排,教師的要求等都做出規定,并且代表圖書館界同相關的教育部門協商,爭取將信息檢索課由選修課變為必修課,那么,學校信息素養教育工作的開展就有的放矢了。
c.制定自建數據庫的標準
高校圖書館的另一職責是數據庫的自建工作,如將教師的課件、文章、工作總結、教學安排等等與科研和教學相關的所有灰色文獻都錄入機構數據庫里供學校的員工甚至其他校外的人進行非營利性使用。但如何實現館與館之間機構數據庫的資源共享呢?實現電子資源共享的基本條件是實現跨平臺一站式檢索,這需要對所有高校的機構知識庫規定共同的建設標準,例如:元數據的標準,檢索途徑的標準和存儲格式標準等等。因此,協會的__另一作用就是對各個成員館機構數據庫的建設要制定能實現資源共享的各種標準。
d..充當文獻傳遞機構
由于出版物數量激增、文獻資源價格上漲,使得圖書館館藏每年的訂購圖書量不增反而大量的削減,特別是外文期刊的刪減量更大;用戶信息需求的多樣性卻復雜多變;信息技術的發展為服務提供了技術保障。因此,當建立文獻傳遞機構的所有條件都具備時,筆者認為,未來成立的法律圖書協會就可以充當文獻傳遞機構,例如,以現今的中國政法大學為基礎,將所有各成員館的館藏按照一定的格式建立書刊聯合目錄,將各成員館的資源進行整合,以實現資源共享。這樣不僅可以提高了館際互借、文獻傳遞的服務利用率,而且極大地降低了資源重復購買率,將節省出來的資金用于購買價格高、學術價值大的外文期刊,并且也可以通過文獻傳遞機構,加大與國外的類似機構的合作,實現對國外資源一定程度的共享。
e. 提供到國外圖書館培訓的機會
國內圖書館人一個亟待改變的問題是服務理念的轉變。高校各個院系每年都會派出青年教師出國訪問深造,但似乎忽略了對圖書館人才的培養,即使“十年不遇”的得到了一個走出去看一看,吸取國外同仁先進經驗的機會,但一般都由館長代勞了。而在國內,館長一般都是由其他院系指派過來的教授來擔任,對圖書館的了解甚微,且時常三年一換,因此,這個寶貴的機會其實沒有得到真正的利用。而真正懂得圖書館,扎根在圖書館的一些中堅力量人員卻得不到這樣的機會,因此,圖書館了解國外,改變自己的源泉喪失了。據筆者了解,與國外合作較多的清華法律圖書館、西南政法圖書館等等,他們每年都會選派館內人員去美國對應的合作圖書館進修幾個月,效果顯著。
在研討會上,美國圖書館協會也拋出了橄欖枝,歡迎國內的圖書館人去美國圖書館學習。筆者認為,國內也需要成立這樣的協會,與美國圖書館協會一起為那些沒有國外合作伙伴的高校法律圖書館創造這樣的機會。
三、結論
由上述列舉出的種種理由與職責可以看出,法律圖書館協會的成立勢在必行,這也是國內法律圖書館人的共同心聲。當然,成立這樣的機構也有很多困難之處,如,在我國,成立一個團體需要涉及相關的一些政策與法律方面的申報與批準,手續繁多,內容復雜;圖書館評估標準的不科學性,導致各高校圖書館一味地追求館藏數量,而沒有將服務滿足率放在首位來進行考核,這嚴重影響了資源合理配置和文獻傳遞服務的展開等等,這需要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正如研討會美方主席代表劉亦寧教授說的一樣:“希望就在前方,我們一定會實現在國內成立法律圖書館協會愿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