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2006 年中央宣傳部、司法部提出的“五五”普法規劃[1](2006-2010 年)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關于加強互聯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2]為圖書館參與全民普法提供了可能。我國圖書館如何開展法律信息服務,俄羅斯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10 年的經驗可為我們提供借鑒與啟示。
1 俄羅斯圖書館公共法律信息服務的可能與必然
建設法制國家和公民社會是俄羅斯國家發展的基本目標。目標的實現與公民法律素質(即公民具有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法律知識和運用法律能力的總和)密切相關,而公民法律素質的高低首先取決于公民能否有效獲取法律信息。1998年俄羅斯法律改革基金會(Российский ФондПравовых Pеформ ,簡稱РФПР)的民意調查顯示,1/3的俄羅斯人連最起碼的法律都不知道,法律信息來源或偶得或不可靠[3],迫切需要建立公民獲取法律信息的保障機制。保障公民獲取信息是俄羅斯文化部關于圖書館事業發展的政策的核心,是建立全俄圖書館信息服務系統的目的。
(1)全俄圖書館數量眾多(約13 萬個),遍布全俄、規模龐大的圖書館網是宣傳法律知識現成的資源服務網,能保證法律信息有效傳播。圖書館信息化水平在俄羅斯處于領先地位,最符合俄羅斯總統令“利用信息技術提供法律信息服務、解決法律信息公共獲取問題”的要求[4]。
。2)俄羅斯圖書館擁有公眾信息服務的傳統、經驗和資源,是唯一保證公民免費獲得法律信息的公益機構。開展法律信息服務是圖書館履行參與解決社會問題、提高公民素質的法定義務! 。3)公民法律素質培養是長期持久、復雜且覆蓋面廣的社會工作,需要圖書館這樣一個穩定的社會文化、教育、信息機構參與和支持,依托全俄羅斯圖書館網建立全俄統一法律信息空間和法律秩序是切實可行的。
2 全俄圖書館公共法律信息中心(ПЦПИ)計劃
2.1 ПЦПИ 計劃的制定
1998 年6 月,在斯摩棱斯克州政府、俄羅斯總統政府通信和信息聯邦通訊社(Федеральное Aгентство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енной Cвязи и Информации приПрезиденте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簡稱ФАПСИ)、РФПР的支持下,斯摩棱斯克州圖書館成立了全俄第一個公共法律信息中心(Публичный ЦентрПравовой Информации,簡稱ПЦПИ)。1998年8月,俄文化部與ФАПСИ 簽署了在圖書館網基礎上建立全俄羅斯統一法律信息空間的“法律信息領域相互關系協議”。同年11 月,俄總統辦公廳、俄文化部、俄財政部、ФАПСИ 聯合向各聯邦主體行政長官發出“在聯邦主體圖書館建立公共法律信息中心”建議信。1998 年末在俄總統國家法律總局和杜馬法律局的支持下,俄文化部、ФАПСИ、РФПР 聯合制定了“在公共圖書館建立全俄公共法律信息中心網”跨部門計劃(簡稱ПЦПИ 計劃),計劃的目的是建立公民有效免費獲取法律信息的機制,其主要任務是在圖書館建立法律信息中心、提供法律信息服務、建立公共法律信息交流系統、研究使用國內外法律信息系統[5]。各部門按計劃各司其責:俄文化部-- 一般性方案的調查研究、組織指導、協調實施,ФАПСИ -- 免費提供法律數據庫,РФПР--提供資金用于法律信息中心購買技術設備、舉辦會議以及圖書館訂購法律文獻,圖書館--設立法律信息中心,開展法律信息服務[6]。1999 年2 月,俄文化部與РФПР簽訂了“公民法律教育領域合作協議”。至此,在圖書館建立法律信息中心、保障公民獲取法律信息的機制最終確立[7]。
2.2 ПЦПИ 計劃的實施
2.2.1 第一階段(1998-2000年)擬在俄羅斯國立圖書館(Российская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 Библиотека,簡稱РГБ)、俄羅斯國家圖書館(Российская Hациональная Библиотека,簡稱РНБ)和12個聯邦主體圖書館建立14個ПЦПИ 。由于社會普遍認可與強烈需求,實建200多個,對此大眾信息傳媒刊發2 200多篇報道,吸引更多圖書館參與ПЦПИ 計劃[6]。
2.2.2 第二階段(2001-2003年)2003 年РГБ、РНБ、俄羅斯科學院國家和法律研究所聯手成立ПЦПИ 協會--統一協調與認證全俄羅斯ПЦПИ工作、研究實施法律信息化計劃、培訓ПЦПИ人員。2003年俄文化部、Кодекс 公司建立了全俄ПЦПИ 網站(www.pcpi.ru),提供2 129個法律數據庫、57萬多種圖書、7 000多種期刊、2 000多種報紙及各地ПЦПИ 信息,為館員提供培訓、合作及研究的平臺,用戶可通過該網站直接獲取法律信息,消除了因地理或所有權導致的公民獲取法律信息的不平等問題。1998-2003年ПЦПИ 網站建設投入超過120萬美元,專家估算總費用為500 萬美元[8]。
2.2.3 第三階段(2004年)ПЦПИ 全面快速發展、輻射影響力顯現:①ПЦПИ 建設向農村地區圖書館延伸,2006 年77 個聯邦主體建立了1 372 個ПЦПИ (其中70% 建在自治地方圖書館)、擁有計算機4 058 臺、接待居民150 多萬人、解答法律咨詢170 多萬個[8] ;②ПЦПИ 計劃帶動了國家機關、國防機構、司法機關、學校、醫院、軍隊、駐外機構等的ПЦПИ 建設;③ПЦПИ 計劃突破國界,德、意、法等20 多個國家的俄文化中心建立了俄羅斯法律信息中心,白俄羅斯、烏茲別克等國也效仿俄羅斯的做法,在圖書館建立ПЦПИ ;④ПЦПИ計劃逐漸擴展為“建立社會信息中心計劃”,提供與居民生活、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法律、商業、環保、文化、消費等信息,2007 年這樣的信息中心有150 多個。目前,全俄有4 000多個ПЦПИ ,超額實現了建設2 500個的原定目標[8],基本上形成了覆蓋全俄的法律信息服務網。
2.3 ПЦПИ計劃與UNESCO“全民信息計劃(IFAP)”ПЦПИ 計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 United Nations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簡稱UNESCO)的“全民信息計劃”(Information for All,簡稱IFAP)在任務、目標等方面有一致性--為普遍獲取官方信息創建平臺。2002 年IFAP 俄羅斯委員會開始參與ПЦПИ 計劃,ПЦПИ 計劃隨即成為俄羅斯實施IFAP 的重要形式。
2002 年俄羅斯IFAP 委員會在與俄文化部、РФПР、РГБ共同舉行的“政府與社會:俄羅斯官方信息公共獲取”全俄大會上指出,建立ПЦПИ 是保障公民獲取官方信息的有效機制,并決定將ПЦПИ 計劃作為俄羅斯實施IFAP的最好實例在UNESCO 宣傳[9]。2003 年和2004 年ПЦПИ 計劃在IFAP 跨國政府會議上展示,與會者認為俄羅斯利用信息技術和信息基礎設施保障居民獲取法律信息的經驗值得他國借鑒。IFAP 秘書處負責人Ф.Кео的評價是:“俄羅斯保障居民獲取法律信息的做法可打‘10分’,經驗值得推廣”。IFAP 跨國政府委員會稱ПЦПИ 計劃是其他國家“效仿的好模式”[9]。2006年EuroNews 電視頻道拍攝了ПЦПИ 計劃專題片,在歐洲國家及UNESCO 網站上用7 種語言播放了一周時間。國際圖聯盛贊ПЦПИ 計劃是實現世界信息社會峰會提出的保障有社會意義信息獲取計劃實施的最成功創舉[9]。在國際社會的關注與贊譽之下,ПЦПИ 計劃的發展迎來了新時期。
2.4 ПЦПИ的發展前景
2007 年4月,普京總統在向聯邦會議做的年度國情咨文中提出了要在新條件、新基礎上振興俄羅斯圖書館事業,這為ПЦПИ 發展帶來了新機遇。2007 年10 月,俄羅斯聯邦文化和電影署向聯邦主體行政長官發出“在圖書館建設公共法律信息中心網”的建議信,俄文化部部長在俄政府工作會議上作的《圖書館事業發展報告》中明確了ПЦПИ 的基本服務是向公民提供有社會意義的信息[10]。2007 年末俄文化部按“建立葉利欽總統圖書館”總統令(2007 年6月)在《到2015 年俄羅斯圖書館事業發展構想》中確定了在ПЦПИ 基礎上建立總統圖書館地方分館。2008年修改的《俄羅斯聯邦圖書館事業法》將葉利欽總統圖書館法定為俄羅斯的第三個國家圖書館。至此,ПЦПИ 的地位、作用更顯重要。2008年俄羅斯政府制定的《到2012年政府工作內容》和《到2020 年俄羅斯社會經濟發展長期構想》將發展圖書館法律信息中心列為政府工作的優先內容。2008年俄羅斯總統辦公廳、國家杜馬、政府的代表出席了ПЦПИ 計劃10周年大會,并對ПЦПИ 的未來寄予厚望。2009 年國家杜馬審議通過《保障獲取國家機關和地方自治機構工作信息聯邦法》,使ПЦПИ 的發展有了法律保障。ПЦПИ 網隨著俄羅斯法制國家、公民社會、信息社會的建設不斷發展完善,在國家強力支持下發展前景廣闊[11]。
3、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及社會支持與社會意義
3.1 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的內容與方式
圖書館ПЦПИ 的服務是向居民提供法律信息(包括法律法規、法律文件、政府信息、法律出版物等)、宣傳法律知識、解答法律咨詢。ПЦПИ 按《圖書館法律信息中心藏書條例》訂購和收藏各類法律文獻、編制特色出版物。62%的ПЦПИ 接入因特網,鏈接和利用法律網站的信息資源,如1998-2003年РГБ 的ПЦПИ 有70%的咨詢是依靠電子法律數據庫解答的[12]。在因特網尚不普及、大多數印刷出版物不能在全俄順暢流通的情況下,ПЦПИ 擁有和鏈接的法律資源成為服務的核心資源。為確保服務質量,全俄ПЦПИ與全俄外文文獻圖書館聯合成立了教育中心,對館員、用戶進行法律數據庫使用培訓。ПЦПИ 邀請法律學者、律師、法律專業大學生參與法律咨詢的免費解答,如1998-2000年斯摩棱斯克州圖書館ПЦПИ 的1.4萬個咨詢中有半數由法律專業人士解答。ПЦПИ 還與地方機構聯合開展有法律意義的活動,如斯摩棱斯克州圖書館與該州選舉委員會舉辦“杜馬選舉制度:歷史與現在”展覽會、摩爾曼斯克州圖書館與州稅務局針對中小企業主的“你的納稅申報單”的法律宣傳日活動、雅羅斯拉夫爾州圖書館在地方報紙《工會聲音》開辦“法律動態”專欄、別爾哥羅德州圖書館與阿富汗戰爭老兵聯盟等社會維權機構建立業務聯系、圖拉州圖書館設立公民法律接待處并將公民對法律的建議與意見轉交地方當局。在РГБ 法律信息中心有俄羅斯青年律師聯盟、地方法律保護研究所兩個青年律師團隊,每周進行一次免費法律咨詢服務[13]。
3.2 社會各界對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的支持
地方政府制定法令計劃、劃撥ПЦПИ 經費、提供館員補助、購買通訊設備,將建設ПЦПИ 作為地方法律改革的重要內容予以支持。保護俄羅斯聯邦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Cлужба Oхраны России,簡稱ФСО России)是專門收藏俄總統辦公廳、俄政府、聯邦會議、聯邦憲法法院、聯邦高等法院、聯邦最高仲裁法院發布的法令并編輯出版成法律數據庫的聯邦機構。2007 年有1 537 個ПЦПИ使用ФСО России的“俄羅斯法律”和“官方法律信息連續出版物”數據庫。2002-2003 年РФПР為18 個圖書館ПЦПИ 提供價值28 萬美元的計算機設備?死怪Z達爾等市的兒童、青少年圖書館按РФПР“學校法制教育計劃”建立了ПЦПИ ,РФПР為其提供了150 多種7-11 年級學生使用的法律讀物。俄文化部與Консультант Плюс、Гарант及Кодекс等公司簽訂免費和優惠使用法律出版物的協議,目前分別有55.98%、19.61%、13.56% 的ПЦПИ使用上述三家公司的法律信息產品。1999-2001年Консультант Плюс公司與俄文化部簽署協議,實施“對俄圖書館信息支持計劃”,РНБ、РГБ等100 多個圖書館免費使用公司16種法律信息產品[6]。1998年Кодекс公司提出了“圖書館和公民法律素質計劃”、“從法律信息中心到法律電子圖書館計劃”,向圖書館提供“專家:圖書館”法律咨詢系統、“法律中心:文件資料(CD-ROM )”等信息產品。2000 年Кодекс 公司支持圣彼得堡兒童圖書館成立了ПЦПИ 作為全俄羅斯青少年法律道德教育研究中心。2000 年索羅斯基金“開放社會研究所”(Open SocietyInstitute)參與建設ПЦПИ ,在全俄羅斯外文文獻圖書館建立比較法學科學研究中心,資助建立40 多個ПЦПИ [5]。社會各界的參與和支持是ПЦПИ 計劃成功實施的關鍵。
3.3 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的意義
。1)ПЦПИ 作為全俄羅斯法律傳播系統的要素,是實現公民自由獲取、生產、傳播信息的憲法權的有效手段,對保障公民獲取法律信息、縮減公民間信息貧富差距、提高公民法律素質、促進法律信息化改革、建立全俄統一法律信息空間有重要意義。
。2)ПЦПИ 在提高圖書館和館員的社會地位與威望、樹立圖書館良好的社會形象、挖掘圖書館潛能、拓寬圖書館用戶群、加強圖書館與國家機關和社會各界的關系、增強圖書館的公關能力、使圖書館贏得廣泛的支持與資助、促進圖書館館藏和信息化建設、調動館員積極性等方面產生了深遠而有益的影響。圖書館的社會價值因ПЦПИ 的建立而被重新審視和重視 。
。3)ПЦПИ 成為國家和地方機關與居民信息交流、長期對話的有效渠道,起到居民與行政當局間溝通的橋梁作用,增強了俄羅斯人的公民意識和參與社會生活的積極性,__有助于消除社會冷漠、緩解社會緊張、推進公民社會建設。
。4)ПЦПИ 計劃與俄羅斯國家發展規劃綱要相輔相成,對后者的實施極具促進作用:《俄羅斯國家安全構想》(2 0 0 0 年)指出,“保持憲法制度和國家政權體系的穩定??統一的法律空間和法律秩序??關乎俄羅斯的國家利益”,《俄羅斯國家信息安全學說》(2000 年)將尊重公民獲取和使用信息的憲法權置于信息領域里俄羅斯國家利益的首位,“電子俄羅斯(2002-2010 年)”聯邦計劃的首要任務是保障公民獲取政府信息,《俄羅斯信息社會發展戰略》(2007 年)旨在實現信息社會的公民憲法權、建立平等獲取信息的機制,而實現戰略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法律信息化、建立公共獲取國家信息中心[14]。
基于此,普京總統2003 年和2004 年先后參觀了РГБ和楚瓦什共和國謝穆爾申斯克農村圖書館的法律信息中心,鼓勵建設與發展ПЦПИ [15]。2005年,ПЦПИ 計劃及對計劃實施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榮膺年度俄聯邦政府獎。 2008年對實施ПЦПИ 計劃有業績的個人和機構被授予了“ПЦПИ 計劃10 周年”獎章。
4、建立我國圖書館系統的法律信息服務機制
4.1 我國圖書館開展法律信息服務的可行性
在建設法治國家的戰略背景下,在“五五”普法規劃框架內,結合我國國情、借鑒俄羅斯ПЦПИ 計劃經驗,在我國圖書館系統建立法律信息服務機制是適時可行的。
首先,普法宣教是全社會參與的社會系統工程,是為公眾提供法律信息服務的社會公益活動,而為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和終身學習、受教育平臺是圖書館的社會職能,因此圖書館完全可以作為普法宣教陣地。
其次,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是對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①圖書館系統本身就是蘊涵巨大潛力的社會資源,數量多、分布廣、信息化程度高是圖書館開展法律信息服務獨具的優勢;②在有穩定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來源、固定場所的圖書館建立普法中心可解決多年來制約普法有效開展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經費保障機制等不健全的問題,節省社會資源支出;③圖書館作為擁有文化潛力、魅力、底蘊的公益機構,有能力和義務吸引并凝聚社會普法力量,對社會普法資源進行優化整合、合理配置,以提高社會普法資源利用率、節約普法成本,解決社會普法資源分散、浪費等問題。
再次,國內一些圖書館近年開展了多種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因此圖書館的法律信息服務已擁有一定基礎和經驗。
例如:
1、深圳圖書館與市普法辦聯合舉辦的“深圳市公民法律大講堂”、“12·4 法制大觀園”,邀請國內法學專家學者和普法講師團為市民宣講熱點法律問題,2008 年分別被評為“市民最滿意活動項目”、“最具創意活動項目”,成為深圳普法宣傳品牌[16]。2、 2001年佛山市圖書館在市普法辦的協助下成立了“佛山市普法教育基地”、“佛山市法律文獻中心”,組織普法系列公益講座--華法律師講壇,配合“12·4”全國普法宣傳日舉辦“佛山市中學生普法影展宣傳周”[17]。
3、 2002 年北京朝陽區圖書館建立了法制宣傳資料服務中心,中心有法律書刊10 000 余冊、電子讀物200 余種,并設有計算機供查詢網絡資料。2003 年朝陽區將館前廣場開辟成全市首個“普法廣場”。2005 年中心建立法律資料專題數據庫,收集“兩高”司法解釋、司法判例、論文精萃、法律規章、國外法律資料近12 萬件,在北京圖書館界有“看法律資料到朝陽”的說法[18]。4、天津和平區圖書館多年來開展普法進社區工作,多次舉辦普法講座,編輯《法制精覽》無償發放到社區,引領居民法律思考,增強居民法制觀念[19]。
5、上海嘉定區圖書館積極組織和配合各社區以圖書流通點和百姓書社為單位,通過讀報、討論等多種形式,開展有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宣傳活動,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識,營造學法、用法的良好氛圍,2008年開設“普法課程”讓市民了解法律知識[20];上海閔行區圖書館在閔行區文化廣播電視管理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下,建立法律文獻庫,接收區司法局、法院、檢察院定期提供的《法苑》、《人民調解》、《司法行政》、《審判業務資料》、《判決精選》、《上海檢察調研》等文獻,設法律文獻專架和閱讀席、法律咨詢臺,提供法律文獻導讀和法律知識簡要解答服務,形成特色館藏和特色服務[21]?傮w而言,提供法律信息資源、組織普法講座和法律咨詢、開展“12·4”普法宣傳日活動是我國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的主要形式。
4.2 我國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存在不足
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在全國尚不普及,只集中于北京、上海、廣東等經濟發達、信息資源豐富的地區,而經濟欠發達、信息閉塞的中西部邊遠地區仍是盲點,尚未形成全國性的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局面,地域差異導致法律信息獲取的不均衡,不利于全民法律素質的普遍提高;缺乏信息交流平臺和機制,先進服務經驗難以有效地推廣、傳播,亦無法激發更多圖書館的熱情、產生更廣泛的社會反響和社會效果,制約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的發展;多數圖書館沒有將法律信息服務納入常態工作,服務內容形式單一,僅限于“12·4”普法宣傳日等的宣教活動,有形式大于內容之嫌。法律信息服務在人員、資源、管理、企劃等方面缺乏系統性、長遠性的規劃和目標,導致所帶來的社會效果是有限的、短暫的,難以持久。
4.3 建立全國圖書館普法網的幾點建議
綜上所述,在圖書館系統建立全國性法律信息服務機制、讓所有圖書館都參與全民普法活動是必要和可行的。依托圖書館網,建立全國統一的法律信息空間,確保法律信息在全國有效、有序傳播,是對全國普法工作的制度支持,是理念、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的創新。參與普法對圖書館事業發展的益處顯而易見,無需贅述。為此,筆者為建立全國圖書館普法網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國家文化部與全國普法辦聯合制定類似ПЦПИ 的計劃,從宏觀上部署和規劃圖書館法律信息中心建設;地方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和普法辦負責協調指導地方圖書館貫徹實施。
(2 )圖書館界要樹立正確的思想認識--普法服務是圖書館履行社會責任的份內工作,是圖書館信息服務的新亮點和發展的新動力,增強圖書館員宣傳普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圖書館應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為契機,在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窗口”職責、提供政府信息服務的基礎上開展法律信息服務,創建我國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的發展模式。
。4)圍繞“五五”普法的“法律六進”要求(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圖書館與有關部門、組織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吸納普法志愿者及法律專業人士等社會力量形成普法合力,以有效的服務業績贏得社會各界的認可與支持,確立圖書館在普法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5)依托中國圖書館學會建立全國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中心,負責理論研究、制定計劃、推廣經驗、人員培訓、工作調研,并建立網站作為交流合作的信息平臺。
。6)圖書館法律信息服務遵循公益性、引導性、互動性、實效性原則,宣教內容貼近生產生活、宣教形式喜聞樂見,把握社會對法律信息服務的根本需求,探索內在規律、轉變觀念、求實創新。
相信通過圖書館界的不懈努力,在下一個五年普法規劃中,圖書館會成為普法宣教的生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