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緊跟國家電子政務建設發展戰略的步伐,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以信息化建設為載體,大力推進人民法院司法規范化建設,保證司法質量,提高司法效率,已經越來越為人民法院所關注。
一、發揮信息化系統管理功能,促進審判管理規范化水平的提升
基于法院信息化系統,實現審判管理的全方面滲透,提高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一是提升法官工作的效率。通過安裝動態全程管理的案件管理系統,立案、審判、結案、執行、歸檔等各個環節都納入其中。案件承辦法官根據案件審理情況及時錄入各類信息,方便查找。利用管理系統中的審限提示、催辦、報警等功能,促進在審限內及時結案,避免隨意延長、中斷和中止審限,提升工作效率。二是提高審判管理人員的工作效果。利用信息化系統,加強案件流程節點管理。審判管理工作人員對于案件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流程節點的管理上。對立案、分案、開庭、合議、宣判、審限變更、裁判文書的制作和審核、調解、宣判、送達、上訴等各個流程節點,審判管理人員可以明確具體辦理程序和時限,進行嚴格管理和監控,使案件流程每個節點的操作程序更加規范,時限管理更為嚴格,有效實現審判全流程“大提速”。三是增強領導監管的直觀性。信息化系統自動生成的各項司法統計數據、審判指標數據、法官業績考評一目了然,直觀性很強,方便領導管理,促進了司法規范化程度的提高。
二、發揮信息化系統便民功能,促進審判公開透明
信息化系統的最大特點就是數據傳輸的高效。利用信息化系統的這一特點,為當事人提供一系列的便民訴訟措施,促進審判公開透明。一是提升訴訟信息發布的效率。法院通過建設自己的互聯網網站和電話語音個案查詢系統等媒介對外發布個案信息、司法文件、案件公告、裁判文書等案件信息,進一步擴大公開透明效應。在法院內部還可以通過在立案大廳、法庭等處設立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對外發布立案受理程序、訴訟風險告知、訴訟常識、法庭紀律、收費標準等信息,宣傳法律,指導訴訟當事人參加訴訟,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服務。二是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規范化水平。通過人民法庭與院機關以及上級法院互聯互通的信息化系統,人民法庭全面建立網絡立案機制,人民法庭受理訴狀后,通過網絡將立案信息傳輸到立案庭,由立案庭審查統一立案;建立人民法庭電子簽章系統,通過電子簽章技術實現了當庭結案的裁定、判決、調解文書的現場送達,減少當事人的訟累。
三、發揮信息化系統引導功能,促進隊伍素質提升
信息化工作重在建設,根本在應用。而應用效率的高低關鍵就是在人。注重發揮現代化辦公設備的引導作用,在促進法院隊伍素質提升的同時,也提高了司法規范化程度。一是促進法院工作人員自動化辦公水平的提高。建成了先進的信息化系統之后,通過加大培訓和法院工作人員自學,提升法院工作人員運用信息化系統開展工作的能力。二是營造濃厚宣傳調研氛圍,推動法院文化建設。信息化系統建成之后,法官的視野開闊了,引導法官將平時審判實務中的經驗、做法、心得提煉出來進行創作發表。在調動了法院工作人員寫作熱情的同時,也推動了法院文化建設。三是加強業務交流,打造學習型法院。利用信息化系統查找信息方便的特點,引導法院工作人員多上網查找資料、多開展網絡業務交流、研討,提高說理能力和辦案能力,拓寬法院工作人員的知識面,也激發了法官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四、發揮信息化系統監督功能,促進司法行為進一步規范
利用信息化系統的公開、透明等特點,將信息化系統作為監督的手段應用于法院辦案的各個環節,促進司法行為進一步規范。一是規范法官行為上的作用。通過加強保安監控系統和科技審判法庭的建設,利用它們全程錄音錄像和方便傳輸的特點,發揮考評、監督作用,對法官庭審活動起到了無形的監督作用,也促進法官庭審活動更加規范。同時這也是針對近年來司法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發揮它對于及時化解爭議、防止蓄意鬧事人員攜帶違禁物品進入審判場所,切實維護法官與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二是規范司法輔助行為上的作用。對于案件審理中的司法鑒定機構的選定,可以通過建立專門的司法輔助系統軟件隨機選擇鑒定機構,最大限度杜絕人工干預和暗箱操作,增強司法行為的公信力。三是樹立法院形象上的作用。通過信息化系統,建立網絡信訪、監督信箱、投訴電話等功能,增加法制宣傳,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這不僅促進了法院司法行為進一步規范,而且搭起了一座與人民群眾聯系互動的紐帶,樹立了法院“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