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法制史(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民商法學、國際法學、刑法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學。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法學理論(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刑法學(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經濟法學(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訴訟法學、法制史。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學為全國重點學科(含知識產權)、憲法與行政法、法學理論、刑法學(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訴訟法學、法制史。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主要研究方向有國際商法、公司法、投資法、合同法等,其中國際法學專業是國家重點專業學科,設法學博士點有國際經濟法、世貿組織法(WTO法)、對外貿易法、國際投資法(比較公司法、三資企業法、房地產法)、國際貿易法(合同法、買賣法、侵權法)、證券法若干研究方向。
清華大學:法學、憲法學 、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訴訟法學(包括刑事訴訟法學、刑事偵查學、行政訴訟法學、物證技術學)、法學理論(含比較法學、中國刑法學、犯罪學)。
中央財經大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法理學與經濟法學設有金融法、稅法、公司企業法和WTO法律規則四個研究方向,民商法學碩士點設民法、商法、公司法、商事訴訟與商事仲裁等四個研究方向。
南開大學:法學院于2004年5月成立,由原法學系、法學研究所和國際經濟法研究所等單為組成。法學院現有法學理論與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刑法、國際法、資源與環境保護法等八個教研室和法學研究所、國際經濟法研究所等兩個研究機構。南開大學于1994年按法學門類組建包括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在內的法政學院,并于1998年開始實體化運作。為了推動各學科的發展,南開大學于2004年5月決定按法學一級學科成立法學院。
復旦大學法學院, 復旦大學法學院現有七個學科組(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律史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訴訟法學和刑法學)和七個學術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國際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國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較法與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與東亞國家研究中心)。現有國際法學可授予博士學位;法理學、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和國際法學等8個法學二級學科可授予碩士學位,每年招收150名法學一級學科可授予法律碩士專業(簡稱J.M.)學位。
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系司法部部屬高等院校,現為司法部與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為主的高等院校。設有1個法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國際法學、法律史、刑法學、經濟法學4個博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9個法學碩士點和1個法律專業碩士點。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現設有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環境資源法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訴訟法與司法制度研究所、法律基礎課研究中心、人權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等學術機構。法學院現有七個碩士點,其中一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六個法學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環境法學、國際法學)。2003年法學院已獲批準設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面向全國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005年開始招收在職法律碩士研究生。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淵源于 1980年創設于世界經濟系的國際貿易與經濟法教研室。1981年1月,院系結構調整,原世界經濟系國際貿易與經濟法教研室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教師全部調整至經濟學系, 1987年,在經濟學系開始設立經濟法學專業。1991年12月,以經濟法教研室的教師和經濟法專業的學生為基礎,設立經濟法學系,下設經濟法專業和國際經濟法專業。1998年12月,法學院正式成立。現設有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等三個法學碩士點。 2006年法學院已獲批準設立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
黑龍江大學:法學院該院設有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學理論、經濟法學、刑法學、法律史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7個學科的碩士學位授予權。民商法學、法理學2個學科為省級重點學科。憲法與行政法學為校級重點學科。
法學院設有法理、法制史、刑法、民法、經濟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法、治安學等9個教研室,設有治安實驗室、微機室、圖書資料室、法制發展研究所和俄羅斯法律研究所。
吉林大學法學院:2002年1月教育部批準法學院法理學專業博士點法學理論學科為國家重點建設學科,并于2002年9月底完成了建設項目論證工作。法學理論重點學科以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法律文化學、法律經濟學為主要研究方向。
現有法理學與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事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等碩士學位授權點。
2003年9月,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2003]57號《關于下達第九批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法學院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具有了博士學位授權。
遼寧大學法學院: 的前身法律系建立于1981年,當年就進行招生,與國內教育部所屬重點大學的法學院系的建立與恢復幾乎同步。作為當時省內唯一一所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的教學基地,集中了遼寧省內高水平的法學教育和科研人才。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歷程,法學院形成了一支專業齊全、結構較為合理、教學與科研水平在省內具有很強優勢的教師隊伍。現設有訴訟法專業、經濟法專業、憲法行政法專業等三個法學碩士點,此外還是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28個試點單位之一。
煙臺大學法學院:始創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學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煙臺大學法律學系, 1999年由系改院,現任院長為首屆“高等學校國家級教學名師獎”獲得者、法學博士房紹坤教授。 法學院設法律學系、法學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大學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動中心等機構。法律學系下設理論法學、民商法學、刑事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訴訟法學六個課程組。現有民商法學、刑法學、法理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等五個碩士點;其中民商法學為重點學科。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于1998年正式成立。學院現擁有一個國際法學科的博士點,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經濟法、海商法、國際法、法律碩士專業。法學院注重國際間的合作與交流,聘請多名國內外知名學者作為客座教授。同時,與美國紐約大學國際管理學院、俄羅斯遠東大學經濟系、韓國東義大學法政研究所以及日本關西學院大學法學部建立了積極的合作關系。
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是東北財經大學具有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教學單位。2001年11月,法律系改建為法學院。法學院現下設理論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五個教學部。
法學專業開設的主要課程有: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物權法、合同法、WTO法律制度等。法學院現有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律碩士四個碩士點。
河北大學:政法學院于2000年10月在原哲學系和法律系的基礎上合并而成,下設法律系、哲學系、政治學與行政學系三個系,設有法學、哲學、社會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學與行政學五個本科專業。 政法學院現有民商法學、憲法和行政法學、訴訟法學、中國哲學、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馬克思主義哲學和倫理學七個專業碩士授權點和一個法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
山東大學: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后改系為院……法學院憑借山東大學濃郁的文史底蘊營造人文育人環境,并實踐教學改革和教育創新,努力發展法律專門人才培養質量。1995年,根據國家教委專業調整的要求,法學院原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三個本科專業合并調整為法學一個專業,并試行學分制。2000年,法學專業本科教育試行改革,實行文理兼招,并根據教育規律和社會需要開展法學專業平臺上的特色教育。1995年始,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學、刑法學、國際法專業、法律史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等學科相繼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1999年,開始試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2000年,理論法學專業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鄭州大學:法學院是1980年初,鄭州大學從原政治系中分出并組建了鄭州大學法律系,85年,我院在全國第一批設立了經濟法專業,88年經濟法專業從法律系中分出,獨立組建了經濟法系。94年,法律系和經濟法系合并組建了現在的鄭州大學法學院。
1991年取得刑法專業碩士授予權。之后,又先后取得了經濟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法理學、法史學和訴訟法學專業的碩士授予權。并于1998年被批準為第三批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試點單位。 2003年學院的科研機構“鄭州大學私法研究中心”、“鄭州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被評為河南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
山西大學:作為山西省惟一一所綜合性大學,學校現有經濟學、法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碩士學位3個專業碩士學位授予點, 學校擁有教育部在高校所設的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國家華文教育基地、國家職教師資培訓基地。
安徽大學: 學院設有法理學、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和國際法教研室,并設有法學研究所。 安徽大學法學院現擁有法律史、訴訟法、經濟法學、民商法學4個 法學碩士點,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 安徽大學法學院承擔了包括國家社科規劃項目在內的一大批研究項目,出版了一批有影響的著作和大量的論文,其中以周枬教授所著的《羅馬法原論》和陳盛清教授主編的全國統編教材《外國法制史》為代表的一批成果,曾獲國家和省部級獎勵多項。目前法學院教職工正承擔國家社科規劃項目兩項,教育部和省社科規劃項目多項。
蘭州大學:法學院的設立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統元年),系由蘭州大學前身甘肅法政學堂創建。1913-1946年,甘肅法政學堂先后改組為“甘肅公立法政專門學校”,“蘭州中山大學”,“甘肅大學”等,1946年8月,蘭州大學正式成立,共設法學院,文學院等4個學院,其中以法學院力量最強,人數也最多。1952年在中央政務院“西北區高等學校院系調整方案”的指導下,蘭州大學將文學院、法學院合并,改稱“文法學院”。 1997年,經國務院學位辦批準,我院設立了民商法、法律碩士、經濟法(被列為省級重點學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刑法、國際經濟法和憲法七個碩士點。四川大學:法學院現設有以下機構:法律系、人口研究所、川達律師事務所、法學研究所、比較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南中國海法律研究中心。根據教學需要,設有法理、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和國際法教研室。本科為法學專業,研究生有刑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法理學碩士學位授予點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訴訟法學博士點。
湖南大學: 湖南大學法學院以培養政治素質復合型優秀法律專門人才為目標。現有經濟法、民商法和刑法三個碩士點,以及法治系統工程和經濟法博士方向。成立了經濟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網絡法研究中心、中國行政法制研究中心等多個科研機構和高級法律人才培訓中心。2001年獲得司法部、教育部批準,成立了國家級司法鑒定中心。
西北政法學院:學院主要培養德才兼備,懂法律、懂經濟、懂管理,基礎扎實、知識面寬、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能夠適應新世紀從事司法、管理、經貿、新聞、外語等實際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學院設有七系二院,學院設有研究生部。法學理論、法律史、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行政管理學、新聞學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和思想政治教育十四個學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具有在職人員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同時,還招收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學: 1978年,學校由國務院批準為全國重點大學,是當時司法部部屬五所政法院校中惟一一所重點政法大學。1995年,經原國家教委批準,更名為西南政法大學。學校經濟法學科已發展成為國家級重點學科,學校原有4個博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學校學科建設取得重大突破,已通過評審,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資格,有權在10個法學二級學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學校經國務院博士后管理評審單位審定通過,成為法學博士后流動站設置單位,是西部地區惟一一個法學博士后流動站。學校還設有17個碩士點。
湘潭大學:法學院創建于1982年、擴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師資力量最強、學科門類最全、招生規模最大的法學院系,湘潭大學法學院設立了法理學、法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學科組,以及湘潭大學法學理論研究中心、湘潭大學比較法研究中心、湘潭大學訴訟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機構。其中,訴訟法學科1993年被湖南省批準為省級重點學科, 法學院自1993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現擁有訴訟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法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法理學、國際法與法律專業碩士8個碩士點以及1個訴訟法博士點。
云南大學:法學院是在原云南大學法律系、云南政法高等專科學校法學系和經濟法學系的基礎上于1999年6月成立的一所新型學院,設有一個法學專業、一個禁毒學專業、七個教研室及云南大學民族法學研究所、云南法學研究所及《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編輯部;有四個碩士點,是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試點單位。主要課程有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民族法學、婚姻家庭法等。
貴州大學:法學學院下設法律系、社會學系、政治學系以及人口研究中心四個教學科研單位,現有法學理論、經濟法學、法律碩士3個碩士授權點。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是在整合原華中理工大學和原武漢城市建設學院法律學科的基礎上于2001年1月成立的。本院現設有科技法研究所,經濟法研究所、基礎法學教研部、民商法教研部、刑事法學教研部、國際法教研部共“兩所四部”。 現已擁有法學理論、民商法學、經濟法學三個法學碩士點,擁有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授權點,并可以培養科技法制與知識產權戰略、高等教育知識產權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知識產權法和科技法學(信息網絡法、生物技術法)等學科領域處于全國一流的領先水平。
西安政治學院:是隸屬總政治部領導的一所高等院校,擔負著培養全軍機關政治工作干部和軍事法律人才的任務,面向全國全軍招生。學院座落在古城西安文化區,毗鄰歷史名勝小雁塔,與陜西省圖書館、國際展覽中心隔街相望。學院具有良好的校風,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生活設施齊全,交通便利,環境優美。學院設有軍事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法律碩士等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并與國防大學、軍事科學院等單位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為國家和軍隊培養了大批高層次專業人才。
內蒙古大學:法學院的前身是內大法律系,籌建于1980年,1982年正式招收法學本科生經過多年的建設,法學院已成為培養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學術中心。根據國家教育部制定的學科規劃,法學院設民商法、訴訟法和憲法學、行政法學、法律碩士碩士點,法學院法學本科專業分別招收蒙語(雙語)授課生。法學院的碩士點也是自治區僅有的4個法學碩士點。
福州大學:法學院設有法學理論、環境法學、法律碩士專業碩士授權點。法學院教師積極參加全國學術團體的活動,目前有10余位教師在全國學術團體中擔任職務。例如,陳泉生教授擔任中國環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福建省環境法學會主任等職;肖劍鳴教授擔任中國犯罪學會秘書長、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等職;朱遂斌教授擔任中國商事法研究會理事;葉知年副教授擔任中國比較法研究會理事。
廈門大學:是我國較早開辦高等法學教育的院校之一, 1930年2月學校改科為院,法科改為法學院。爾后經歷數次院系調整,目前的法學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組建而成。 廈門大學法學院已形成較為鮮明的學科建設和辦學特色。學院現擁有1個法學博士后流動站;國際法學和民商法學2個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7個碩士點和1個法律專業碩士(JM)學位點。其中,國際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民商法學為福建省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與臺港澳法研究”和“國際經濟法與海洋法研究”先后獲準列入國家“211工程”第一期和第二期重點建設項目。
武漢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重點綜合性大學,法學院是武漢大學下屬的一個學院。 經過七十多年的發展,武漢大學法學院已成為中國法學教育與研究的重點基地 之一。辦學規模不斷壯大,辦學效益日益提高,教學質量與學術地位持續上升。有12個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刑 法、訴訟法、環境資源保護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碩士),1個博士后流動站(法學,含國際法學、刑法學、憲法學、民商法學、環境 法學),5個博士點(國際法學、刑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資源保護法學),1個國家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聯合國際法、國際私法)。
海南大學:法學院是海南大學下屬的十二個學院之一。學院創辦于1983年(其前身為海南大學法律系),原設有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三個專業,1999年根據國家教育部新的專業目錄,調整合并為一個專業即法學專業。現有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法律碩士三個碩士點,學院的奮斗目標是:努力將我院建設成為海南省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的主要基地;爭取五年內在現有訴訟法碩士點、民商法碩士點、經濟法學碩士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的基礎上新增刑法碩士點和法理學碩士點,建成5至6個法學碩士點,并積極創造條件,爭取早日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南京大學:法學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學法學院,1952年院系調整時被撤消,1981年恢復建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變更為法學院。法學院設8個碩士點:法理學、法律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另有經濟法學博士點一個。
蘇州大學:法學院現有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點1個;法理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國際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法律史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碩士點7個,法學專業為蘇州大學品牌專業,2003年又被評為江蘇省品牌專業。行政法學為省級重點學科,受江蘇省政府專項經費資助。學院曾先后主持國家級社科項目6項,省部級社科項目30余項,“現代政府法律管理”科研項目,列入“國家211工程”重點資助建設項目。
中山大學:法學院肇始于1924年孫中山先生手創的國立廣東大學法科。其歷史還可上溯到1905年的廣東法政學堂法律本科及其后的廣東法科大學。1926年廣東大學更名為中山大學,法科也隨之成為中山大學法科,并于1931年發展為法學院。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時,中山大學法學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經教育部批準,中山大學復辦法律學系。1993年7月,法律學系與社會學系、政治學與行政學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組成法政學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學撤消法政學院,以法律學系為基礎建立法學院。
浙江大學:法學院下設有法律系、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會學籌)、人口與社會發展研究所。1945年,原國立浙江大學創立法學院法律系,由著名國際法學家李浩培教授擔任院長。當時聘請許多海內外著名法學家任教或講學,社會法派代表、著名的美國法學學家龐德教授曾在原浙江大學法學院授課。1952年,原國立浙江大學法學院在院系調整時停辦。1980年原杭州大學經浙江大學法學院,由榮獲首屆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稱號的胡建淼教授擔任院長兼法律系主任。1996年起,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孫笑俠教授擔任法律系主原浙江大學在1994年開始招收國際法專業本科生,并于次年設立國際經濟法系,由留學法國歸來的法學博士盧建平教授擔任系主任。
南京師范大學:于1986年在原政治教育系下創建法學教研室,開展法學教學科研活動。2001年3月,適應法學學科的發展需要,經濟法政學院法律系獨立組建為法學院。目前法學院擁有一個法學博士后流動站(2003年)、法學理論博士學位授權點(2000年)和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2003年),法學理論碩士學位授權點(1993年)、訴訟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1995年)、憲法與行政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2000年)、民商法學碩士學位授權點(2003年)和法律史學碩士學位授權點(2003年)等5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003年),形成了從本科教育到博士后流動站的完事的教學層次體系。法學理論學科在“九五”和“十五”期間連續兩次被江蘇省人民政府評為省重點學科。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擁有刑學學、經濟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法律碩士四個碩士點,并擁有法律碩士辦學權。碩士點的數量和碩士研究生的人數均居省內首位,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省教育廳項目的數量和獲科研獎勵數量在省內處于領先地位。學生面向全國招生、素質全面,就業形勢好。
西南財經大學: 1987年5月,在原學校基礎部經濟法教研室和人口研究所基礎上組建法學系,開設經濟法專業和人口學專業。1992年,在企業管理專業下招收經濟法方向碩士研究生;1998年,本科經濟法專業調整為法學專業;2001年10月,由原法學系與人口研究所重新合并組建法學院。法學院是學校“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學院。現有一個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設有人口學、民商法、經濟法方向)和一個經濟學博士學位授權點(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有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法律碩士(JM)、法律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人口學等7個碩士學位授權點;本科法學專業(含經濟法和國際經濟法兩個方向)是四川省重點建設的法學本科人才培養基地。經濟法學科是四川省內僅有的兩個法律類省部級重點學科之一。
河南大學: 從1907年的法政學堂到如今的法學院,河南大學法學院已走過近百年的歷程。目前,學院擁有一批學識淵博、教學與科研并重的專家、學者和教授。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學院擁有訴訟法學、刑法學和民商法學、法律碩士4個碩士點,其中訴訟法學專業設中國民事訴訟法、比較民事訴訟法、律師法3個研究方向;民商法學專業設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3個研究方向;刑法學專業設中國刑法、外國刑法、國際刑法、犯罪學、監獄法學5個研究方向。
華中師范大學:政法學院的前身是中原大學教育學院的政治系,她成立于1949年12月5日,1993年12月13日更名為法商學院,1996年10月9日定名為政法學院。作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在高等教育大發展的形勢下,我院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都有了較大的發展。辦學層次碩士授權點有經濟法學、法理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還有博士研究生,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養模式。辦學規模逐步擴大,學院現有全日制本科生747人,碩士研究生269人,博士研究生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