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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技術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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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信息化建設的若干問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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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吟月 顧春華 |
點擊量:3442 |
無錫市開發區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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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識經濟時代,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已經成為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和法治水平的重要標志。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監督水平的提高將對法治建設產生極大的推動作用。檢察信息化建設,代表未來檢察改革與創新的基本方向,信息化的發展、電子信息技術的應用,是檢察改革的強大推動力,對提升檢察隊伍素質,提高法律監督水平,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將產生深刻影響。
一、信息技術在檢察工作中的應用方向
(一)偵查一體化建設
當前的職務犯罪偵查存在著復雜化的趨勢,需要信息技術在職務犯罪偵查過程中發揮做用。一方面職務犯罪偵查難度越來越高,犯罪分子作案手段越來越高明,越來越隱蔽,新類型的職務犯罪不斷出現,特別是受賄犯罪對合制的犯罪特點,隱蔽性極強,而瀆職犯罪技術性、專業性極強,因果關系復雜,這是對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嚴峻考驗。同時,另一方面,隨著社會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公眾法律意見的覺醒,要求偵查工作規范化,具體表現有二。
一是在偵查指揮過程中,信息技術對偵查一體化建設起到了關鍵作用。偵查指揮強調時效性、通暢性、保密性,在偵查指揮中應用的信息技術種類較多,包括通信技術、視頻同步傳輸技術、計算機技術、數據庫技術、多媒體技術、保密技術、光電子技術等等方面,利用這些技術進行無線通信、無線視頻傳輸、定位追蹤等工作,構建以偵查指揮中心為內核、以檢察專線網絡為骨干、以無線衛星網絡為依托的偵查一體化機制,偵查指揮過程就是多種信息技術的綜合應用過程,現代化的偵查信息技術對于突破案件、應對突發事件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是在偵查的具體過程中,信息技術對固定證據也作出了卓越的貢獻。在偵查取證過程中,證人出爾反爾、犯罪嫌疑人翻供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利用同步錄音錄像技術及時固定犯罪嫌疑人供述、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一方面有利于防止翻供現象的發生,另一方面對錄音錄像進行分析、對比及鑒定,可以獲得真實準確的第一手資料,從而為正確判斷奠定基礎,既不放縱犯罪,又保障了人權。
(二)偵查監督與公訴業務
在基層檢察院案件數量不斷增多的情況下,犯罪手段越發高明的情形下,信息技術對于檢察機關分析處理案件十分重要。
信息技術在偵查監督與審查起訴過程中作用明顯。一是引入虛擬還原技術來實現案件推理、摸擬真實案發場景,對于案件分析在偵查監督與公訴業務中準確分析、還原案件事實,提高批準逮捕的精確度,審查起訴的準確率,有著積極的作用;二是運用推理軟件、案件分析軟件有助于解決法律文義理解、法條適用選擇中的問題;三是建立法律法規檢索數據庫、犯罪嫌疑人個人信息庫,以隨時檢索辦案所需信息。
在出庭支持公訴過程中通過建立多媒體示證系統,將與案件有關的文字信息、視頻動畫、語音材料輸入存儲介質中,生動、簡潔、具體、直觀地展現指控犯罪的全過程,強化了證據證明力,提高了出庭公訴的法律效果,也起到廣泛的教育宣傳作用,實現犯罪一般預防的社會效果。同時,多媒體示證系統結合遠程視頻傳輸技術,創新證人出庭作證的形式,一方面減少證人出庭成本,降低司法資源耗費,另一方面同樣實現公訴案件審理的親歷性,符合司法審判規律。
偵查監督說理工作、刑事和解也離不開信息技術,比如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有助于固定協商過程,減少當事人出爾反爾的現象,避免無謂的司法資源耗費。
(三)舉報申訴與宣傳
信息技術為舉報申訴和陽光檢務建立了數據平臺,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建立電話自動語音舉報系統,舉報自動接聽自動應答、自動接受咨詢、自動錄音,24小時無人值守,群眾可以隨時隨地撥打進行舉報,舉報申訴信息化建設可以大大方便群眾的舉報申訴。
二是線索管理。檢察控告申訴部門作為案件舉報線索的收集前沿關口,建立線索分析系統,按照一定標準對案件線索息進行自動分類,實現初步分流,去粗取精,可以減少檢察人員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網絡信息收集與宣傳。建立專門的舉報申訴與檢察宣傳網站,一方面設置相應的在線調查投票窗口,收集民意和法律監督資源,準確定位工作重點;另一方面將檢察工作的整個流程、規范化要點、案件處理情況進行公示,實現陽光檢務,全面宣傳檢察機關的各項業務。
(四)職務犯罪預防
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主要要求的是信息數據庫的建立,包括建立預防聯絡單位信息庫、職務犯罪信息資料數據庫的建立,職務犯罪預防調查隱患數據庫。基于預防工作面廣量多的現實情況,預防數據庫的建立,通過提供信息整理、數據分析,對于預防調查工作的開展、職務犯罪隱患的排查起著重要作用。
(五)民事行政檢察業務
民事行政法律監督要求較高的民事行政法律水平,因此需要法律法規檢索、邏輯推理與分析等應用軟件參與,加強案件分析研究的輔助工作。
民事行政業務部門還承擔著息訴說理的工作,這也要求一定的信息技術參與。網絡傳輸技術、移動通信技術、光電子技術的參與為遠程證據材料的調取、證人證言的訪錄采信、固定提供條件,有利于提高民行工作效率。
(六)監督考核與隊伍建設
監督考核與檢察隊伍建設方面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建立檢察人員動態數據庫,包括檢察隊伍的專業特長、學歷結構、年齡布局,結合相應的統計分析軟件進行分析與綜合處理,為檢察人員的管理與培訓、人才選拔與培養、檢察干部的任用與交流提供歷史記錄與分析參考。二是建立專業的案件監督管理系統,對各個業務部門的案件進行流程化、規范化監督管理 ,有利于及時發現案件處理及案卷整理歸檔過程中的錯誤,保證訴訟文書的權威性。另外,信息技術也為績效考核過程智能化,建立科學的績效考評系統提供了平臺。
(七)辦公后勤工作
首先是實現卷宗存儲數字化。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采用與普及,利用計算機制作電子文檔形式的訴訟文書、詢問筆錄、訊問筆錄的同時,大量多媒體文獻資料都將以數據文檔的形式保存下來,形成電子卷宗,紙質歷史文檔的保存也有數字化的趨勢。利用信息技術來保存紙質資料不僅節約空間,而且安全性、可靠性更高,攜帶、檢索、提取、加工更是方便快捷。筆者所在基層檢察院積極嘗試引入卷宗文檔電子化技術,建立卷宗檔案數據庫,在制作紙質文書的同時,運用光電子掃描技術,制作電子檔案備份,初步形成了電子卷宗的制作、存儲、檢索、調用體系,并進一步嘗試視頻音頻信息的非線性編輯采集、磁盤陣列備份存儲、光盤存儲三位一體的檔案存儲技術。
其次是建立檢務移動信息平臺。實現互聯網與手機互聯互通,實現信息的雙向交流、實時交換,在辦公辦案過程中有利于及時準確地作出判斷,整合辦案資源,提高檢察工作的效率。
最后,辦公后勤工作還包括財務管理軟件、行政裝備管理軟件的應用,通過建立資金調配、行裝分類數據庫,有效地進行辦公辦案資金與裝備的預算控制、成本分析、統一調度、監督反饋,實現資源優化組合與合理配置。
二、檢察信息化建設的困境
信息化為檢察工作的現代化建設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但是在檢察業務信息化的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軟件設計針對性較差
現有的辦公辦案軟件雖然為檢察業務提供了一些便利,但是也僅僅限于信息的檢索、排序、分類等初級階段,與政府、企事業單位辦公軟件幾乎是通用的,現有的辦案軟件并不具備檢察業務所需邏輯推理、數據換算、分析篩選、綜合處理等功能,針對檢察業務實際需要相應軟件研發存在著不足。比如,當前基層檢察院處理的案件數量雖多,但案件類型重復,可以設計輕罪重罪案件的分流軟件,按照預設的標準,輸入案件情節、當事人主觀惡性、社會影響等標準化信息,實現案件自動分類,流向不同的終端,這將有助于減少機械化的重復勞動。
(二)人才匱乏,對檢察信息化建設力不從心
由于檢察信息化建設對檢察人員的要求相對較高,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存突出的問題,一是檢察干警缺乏相應的運用操作檢察軟硬件設備的能力,二是是嚴重缺乏專業信息技術人才。檢察業務人員之前接受的教育中幾乎沒有信息技術方面的知識,信息化的運用都是依賴于短期培訓,信息技術基礎薄弱,一些相對較為復雜的辦公辦案軟件操作困難;新招錄的專業信息技術人才對于檢察業務認識理解相對膚淺,因此,熟悉辦案的人才不會操作計算機,而專業的技術人員又不懂辦案,缺乏相應復合性人才,對于檢察業務與信息化建設相結合綜合技術,缺乏相應的宏觀把握能力,很難提出一個長遠的設計規劃、無法深入檢察業務中進行信息化的組織實施,先進的裝備往往成為擺設,因此,必須建立一支發既懂業務又性技術的高素質的信息化建設隊伍。
(三)觀念陳舊,對檢察信息化建設認識存在誤區
由于檢察信息化工作是一項年輕的事業,相當一部分檢察干警對信息化的認識膚淺狹隘,僅僅停留在電腦打字、上網瀏覽信息階段,對檢察信息化的范圍、內容以及信息化建設的意義認識不足。因此有些檢察機關僅僅將信息化建設當做應付上級考核與檢查工作的差使,工作被動,缺乏依靠科技進步的內驅力。對于如何將信息技術融入檢察業務中來、如何利用信息化實現檢察創新的理解不夠,不利于檢察機關實現強化法律監督、創造公平正義的歷史使命。
三、檢察信息化建設的完善路徑
檢察信息化建設畢竟起步時間不長,檢察隊伍的建設同樣任重道遠,但是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普及,檢察業務的不斷發展,檢察信息化建設也將不斷加強。
現結合筆者所在基層檢察院實際,提出一些完善路徑,主要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加強人員業務培訓,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不斷落實,國民素質不斷提高,相應的法律與信息技術復合性人才也將會不斷涌現,檢察機關要抓住機會引進人才,同時強化現有人才的業務與技術培訓;二是全國檢察系統要高度重視檢察信息化建設,確定檢察業務的戰略地位,制定發展規劃,高屋建瓴,統籌全局,實施檢察信息化建設戰略。三是建立制度規范,以制度的規范性、普遍性和強制性推進檢察信息化建設。四在具體的信息技術實施層面,可以嘗試自主調研開發檢察業務軟件,比如性格分析軟件的運用,探尋主觀動機;充分利用信息網絡資源,實現局域網信息點對點傳輸,加強偵查指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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